本帖最後由 laodai 於 2009-12-21 10:28 編輯

先給你出一個仍然困擾我的疑難問題,也許你能提供答案?
餐館里的跑堂給三位吃完飯的顧客送去帳單,整整30英鎊,他們決定分攤,每人付了10鎊給他。送到帳台時管帳的卻告訴跑堂說,剛才算錯了,其實只應該收25鎊,便把五個一鎊硬幣交給他讓他還給顧客。
跑堂看著手中的五個硬幣覺得分成三份不容易,乾脆還給顧客一人一鎊,另外兩鎊就私貪了。
但是這裡有個問題:這樣一來顧客每人付了9鎊,3 x 9 = 27,加上跑堂貪的兩鎊等於29鎊,另外一鎊哪裡去了?
這是所謂的「跑堂悖論」(Waiter Paradox),我想來想去還是沒繞過彎來,希望有明白人能留言解釋清楚。
不同的國情

法蘭克福「壁畫酒家」(Gemalte Haus)里的氣氛和服務員真的跟這幅壁畫里的差不多。
之所以想到這個悖論,是因為我剛剛到歐洲大陸乘火車轉了一圈,觀光探友之中,自然也在各國餐館里吃了幾頓飯,享受了 – 有時應該說經受了 - 不同的服務。
巴黎的服務員疏遠,法蘭克福的厚道,維也納的冷酷,布達佩斯的細心周到,布拉格的親切,德累斯頓的熱情但有點糊塗,柏林的認真,比利時的傲慢……
「代表樣本」
這些都是我和夥伴的親身體會,不過我們去的餐館數目遠遠達不到社會學家做分析所需的那種有代表性抽樣,即「代表樣本」數目,所以談不上是對哪個城市的真實寫照。你若轉同樣一圈的話,說不定會用完全不同的形容詞描繪在這些城市的經歷。
儘管如此,我對不同地方服務員的待客態度還是忍不住想做一番揣摩。
幾種因素
這裡顯然有幾種因素起作用。首先,一個社會的凝聚度能影響服務員和顧客的關係。大家越是相互有認同,有好感,平等相處,越是應該相互體貼照顧。以往在北歐的挪威、瑞典旅遊常有這種感受,服務員和顧客社會地位似乎差異不大。

中國在文化大革命初期(1966)發行的郵票《服務行業中的婦女》展現了九種行業的職工,餐館服務員是其中之一。
沒有這樣的親和力,但是吃飯的和送飯的都覺得自己的處境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那也行。吃是你的角兒,服務是我的角兒,各扮各的角色,也能彼此以禮相待。
再有就是看服務員究竟是自己選擇服侍作為專業,還是屈於無奈湊合打工。
在不少英國人說來法國的服務員都高人一等,自命不凡,但興許在那些法國服務員眼中這些英國顧客過於粗劣,沒有掙得禮遇的資格吧。
除了這些,當然還有功利的考慮。
若是自己經營,知道熱情招待,或者至少擺出一幅殷勤的話能招來生意;若是受聘,則餐館嚴明規定叫你笑臉迎客,好好服務,不然就對你批評懲罰乃至炒魷魚,這些自然不無奏效。
小費
另外當然就是小費,或曰服務費。
在我們這次去的每個地方,小費都是調劑顧客和服務員關係的籌碼,但不同地方習慣有異。
有的地方已經把服務費列在帳上,格外滿意的時候你可以額外再給個百分之三、五,但不給也無所謂。其他地方帳單上卻沒有把服務列在上面,通常指望顧客酌情支付百分之十上下,好則多一些,差則少一些,但只有極不滿意才會根本不給。
不同觀念

比利時這家餐館里的蝸牛味道相當不錯,可惜服務不盡人意,小費如何算?
我和夥伴對此觀念卻有本質不同,免不了鬧意見。
在我的幼年教育里,小費是不可思議的事情。雖然社會分工不同,但不管什麼行業大家都是為人民服務:做的好壞是自覺不自覺的事情,可以讚揚或批評,卻不能剝削,也不能收買。
現在看問題雖然略有調整,但總體覺得小費主要是一種均財富的程序,享受服務者往提供服務者手裡勻去一筆錢就行了。
因此我贊同服務費列在單子上,寫多少,給多少,沒有包括在單子上的話就一律給10%。滿意的時候可以多多道謝,不滿則抱怨,或者拒不再來,但小費照付。
夥伴卻實在不同意我的邏輯。他當初學的是酒店管理,做過好幾年的餐飲業,認為人家為你服務的好就理所應當大方獎勵,服務不好自然就該少給,乃至分文不給。
不知你怎樣料理這個讓我棘手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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