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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打黑:疑點重重的「律師造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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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2-17 12:3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重慶打黑:疑點重重的「律師造假門」
作者:蕭銳
來源:作者賜稿
來源日期:2009-12-15
本站發布時間:2009-12-15 8:49:16
閱讀量:761次

  據報道,為爭取立功,重慶涉黑案件的某犯罪嫌疑人近日主動向警方檢舉了其辯護律師李庄、馬曉軍等人教唆其偽造證據、減輕罪責的犯罪事實,12月13日,「律師造假門」始作俑者李庄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中國青年報12月14日報道)

  對重慶「涉黑案件」(很抱歉,在是否構成黑社會組織犯罪沒有得到法院最終確認的情況下,筆者實在不太習慣使用先入為主的諸如「打黑」之類的辭彙)的關注已經有一段日子,其間所出現的諸多法律問題可能註定將成為中國法治進程的又一個鮮活註腳。而隨著一系列案子進入審判程序,近日被爆出的「律師造假門」儼然成為第二撥高潮。涉案律師究竟身犯何罪?是否真的最終會被法院確認為有罪,到現在下定論起碼在程序上是不可取的。但眼看媒體對這次「案中案」的報道行文,筆者忍不住有幾點微不足道的疑問需要表達。

  首先,作為涉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此次「律師造假門」中的表現是不是有些太「遜」了?報道說,涉黑「老大」龔剛模自從與律師會見后便「情緒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與律師第三次會面后更是「一坐就是半天,不說一句話,茶飯不思」。而在警方多次「談心」之後,旋即爆出驚天的「律師造假門」。筆者不明白,曾經為爭奪「龍頭」地位而製造「血腥黑道殺戮」的老大,居然會因為與律師的談話(或者按照報道所言,是律師誘其造假)而心神不寧,實在是與想象中的黑社會老大有太大差距了。警察「談心」的威力看來確實很強大,足以讓一個見慣殺戮的嫌疑人瞬間成為一個心事重重的小男孩。

  其次,媒體報道中的「律師造假門」存在先於法院而定罪的傾向。媒體關於本案細節的描述,最有可能的來源恐怕就是警方。而在案件剛剛才走到批捕程序的當下,其諸多措辭其實已然讓犯罪嫌疑人提前享受罪犯的待遇了。比如以律師身份向檢察機關提出質疑已經被稱作「炮製」和「編造」,而對律師提出的諸如無法正常會見等問題,究竟是如何「經不起推敲」便「不攻自破」的,卻鮮有詳盡論述。而報道中被稱作犯罪事實的不少行為,其實還尚在正常的辦案範疇之內。只是我們的公權力機關,有一種太過強烈的「有人膽敢對著干」的詫異和不適應。要知道,控辯雙方的博弈原本就是刑事司法的基本內容,乖乖聽話的律師玩偶原本就是不正常的法制環境下的怪胎。

  而之所以案件尚在審查起訴階段便如此斬釘截鐵的對案子先行認定,其原因在筆者看來恐怕來自「重慶打黑領導小組的高度重視」,以及由「公、檢、法、司人員」聯合組成的那個案件調查組。既然已然有了從偵查到審判所有公權力機構的聯合行動,不要說現在已經被批捕,其實從被刑事拘留開始似乎就可以鐵板定釘了。這樣看來,重慶有關部門還是蠻「謹慎」的。

  不論犯罪嫌疑人如何罪大惡極,在未經宣法院判之前都應當被認為是無罪的。這個最基本的現代法治原則絕不僅僅是把「犯人」改叫「犯罪嫌疑人」就可以完全貫徹的。鑒於重慶審判機關對本案的先期介入,先不論是否有領導的嚴辦批示,是否存在「說不過你就辦你」的尷尬內情,即使僅從避免先入為主的傾向出發,筆者也建議案件應當而且必須進行異地審理。

(轉載本文請註明「中國選舉與治理網」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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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2-18 10:27 | 只看該作者
京律協談打黑律師造假:重慶警方系依法辦事
2009-12-18

    星島環球網消息:17日晚,北京市律協前往重慶調查李庄案情況的五人小組已返京。北京市律協表示,重慶警方是在依法辦事,李庄案已進入法律程序,目前律協準備為李莊家人推薦辯護律師,並於今天公布重慶之行調查結果。

  《重慶晚報》報道,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庄因涉嫌偽證罪、妨礙作證罪,在北京被重慶警方帶走,重慶市檢察機關對其批准逮捕。14日上午,重慶警方將逮捕李庄的通知交給北京市律協,同時交給康達律師事務所和李莊家屬。次日,北京市律協組成由張小煒副會長帶隊、包括秘書長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五人小組,於當晚飛抵重慶調查李庄案情況。

  「我們到達重慶后,與重慶警方接觸了,重慶警方是在依法辦事。」張小煒說,五人調查小組在重慶與警方和監察機構進行了接觸,但並未見到李庄本人。他解釋說,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作為社會組織的北京市律協,是無法會見李庄的,只有李庄的辯護人才能依法見到其本人。

  北京市律協副秘書長劉軍表示,李庄案已進入法律程序。目前協會正在與康達律師事務所商量,為李庄推薦辯護律師,但是最終要由李庄的家人來確認,因為按照法律的規定,只有李庄的家人才有權為其本人聘請辯護律師。

來源: 星島環球網    編輯:崔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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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2-18 11:40 | 只看該作者
2# 非常時期

這次媒體陣線分明,看看媒體的名字就知道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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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2-18 22:33 | 只看該作者
2# 非常時期
這次媒體陣線分明,看看媒體的名字就知道內容了。
不惑之禍 發表於 2009-12-18 11:40


你把這次事件和央視經濟半小時與北大醫院事件並列. 那次媒體可不一致. 包括人民日報. 南方報系. 東方日報---都發表了批評央視經濟半小時的文章. 大概你都沒看..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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