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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甲流男童被遺棄的背後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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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12-13 09:2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年12月12日08:54   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李龍


甲流雖然有別於非典,但也不是普通病症,特別是重症甲流患者,它具有傳染性,對於它的救治,是否也該啟動一個應急機制,針對不同的對象,啟用不同的救治方法。


三歲甲流男童曝屍路邊水溝的悲劇讓人唏噓不已。我們無法想象在一個文明社會,一個孩子只是得了甲流重症,居然會被家庭遺棄,被社會遺棄,最終落到曝屍街頭的悲慘命運。


警方正在調查事實真相,相信真相能幫我們釐清在這一悲劇後面,到底誰應承擔將孩子遺棄路邊的責任。倘若真是孩子的父母所為,那再怎麼譴責都不為過,甚至有必要以法律來追究其過錯,畢竟將孩子,哪怕是屍體,丟棄路邊的不恥行徑,是需要得到懲罰的。


不知道是什麼樣的壓力,能讓這對父母狠下心,將重症甲流兒子接出醫院。因為在常人眼裡,現在的孩子都是寶,得了重病,醫療費再高,也會不惜一切代價送進醫院搶救。難道是那4天近2萬元的治療費讓他們束手無策,無奈之下只好出此下策?還是出於孩子已經難以救治,花再多的錢也都是個無底洞的主觀認知?


確實,對於一個外來的打工家庭來說,4天2萬元的醫療費用,無疑是個巨大的經濟負擔。而且在轉到兒童醫院之前,患兒已經在其他醫院進行了兩個月的激素治療。可以想象,在經歷了如此長時間的救治,特別是難以看到治癒的希望時,孩子的父母所背負的就不僅僅是高額的醫療費,還有心理上近乎絕望的無法承受之重。


無論如何,這註定是一個悲情故事,儘管還有很多細節和謎團待解,但不管從哪方面來說,是無力支付繼續救治的醫療費用也好,還是覺得沒有必要再繼續醫療下去也罷,或者還是另有其他的難言之隱,對一個身患重症的孩子棄之不理,於情於理於法都說不過去。


然而,我們在譴責孩子的家長之時,也應有所反思:社會在救治重症甲流男童一事上,是否也透出那麼一絲冷漠,甚至在一定程度也和孩子的家長一樣,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幾年前的非典記憶難以抹去,當時對於重症患者,全由政府救治。甲流雖然不同於非典,但也不同於普通病症,特別是重症甲流患者,它具有傳染性,對於它的救治,是否也該啟動一個應急機制,針對不同的對象,啟用不同的救治方法。參保的由醫保承擔,未參保的則可以申請城鄉醫療救助或者其他社會救助,比如說政府基金或者社會慈善機構。


在這方面,深圳已經給出了示範。據悉,深圳市民政局和深圳市慈善會,啟動了一個「甲流重症兒童緊急救助計劃」,按照醫療費的花銷來確定資助額,最高可獲得2萬元的補助,申請條件還擴大到非深圳戶籍的勞務工子女。此舉其實可以擴大到國家層面,同時也可以再推廣到各種基金組織和慈善機構,為重症甲流患者構築一個有不同保障的救助體系。


今天剛好是「廣州慈善日」,要想培育慈善文化,社會救助體系的完善是個前提。令人關注的是,在這個遺棄甲流男童身邊,其家人還放置了他的病歷,其本意或許正是出於希望有好心人或慈善機構伸出援手的考慮。如何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上演,「廣州慈善日」理應正視這個沉重的話題。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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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love 發表於 2009-12-13 13:2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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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臉貓皮皮 發表於 2009-12-14 10:39 | 只看該作者
甲流的救治,應該啟動一個應急機制,針對不同的對象,啟用不同的救治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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