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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從昆明的變化看仇和新政——是造福百姓還是政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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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矮炮 發表於 2009-12-10 00: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仇和——改革之星,昆明的現任市委書記,2007年底空降昆明后以一套大刀闊斧的方式對昆明進行了有如江蘇宿遷的改革。很多昆明市民都對此報以理解和支持,覺得昆明應該改變,應該發展。然而兩年過去了,現在讓昆明許多市民無法承受的事情不斷出現,質疑聲也越來越多,寫下這篇博文主要是想我們這些微小的昆明市民發出一點微弱的呼聲,引起一些關注。


  
     這要從近幾天在我們市公務員,事業單位的一件事說起:2009年11月20日昆明市委為了昆明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進行了再部署和再動員,這本沒什麼,可是做的事卻是以前雖說不起眼卻關係民生的事——拆除防盜籠。這件事由市委發文層層下發,要求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在2009年12月15日到20日間要自己檢查,動員家人,親戚把家裡安裝的防盜籠全部拆除。這件事看起來不大吧。但是他的做法卻不地道,一些部門要求籤責任書,採取部門領導負責制,一家一家追,一家一家拆,在拆除期限屆滿實行零申報后如果本單位公務員家中還有防盜籠的,責任領導必須主動辭職,其他責任人員分別以公務員法、警察法、法官法、教師法、等等給予處罰。而還有一些部門行為更下作,要求單位職工簽署自願申請書,裡面寫明是本人主動自願拆除家裡的防盜籠,倒是不拆除主動辭職。單位私底下卻是強制要求不拆除的停發工資,停職。


  
     作為一個城市的市民安居樂業,誰不想?城市乾淨衛生誰不願?人們期待政府解決的問題很多,人們需要的是真正意義上的安居樂業,現在需要政府解決的是居高不下的房價,交通的堵塞,買菜難,看病難等等,而不是一種表面上光鮮,私底下污濁的城市。我不知道現在的的這種創衛和幾年前昆明富民縣搞綠化用綠油漆將山頭塗綠有什麼區別。


  
      如果說一個城市的治安、經濟、人民的素質已經發展到一個比較高的水平,那麼自覺拆除防盜籠當然是一種文明、和諧的標誌。可是在還沒有完全達到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狀況下,強拆居民防盜籠,那麼誰來為失去安全感的百姓負責?一旦發生入戶盜竊事件,又將由誰來買單? 我想不管是居住在大中小城市的人們都知道,安裝防盜籠的小區一般都是十多年以上的老小區,那種小區的特點是物管不好,安全防範差,開放式小區。在裡面居住的大多是普通百姓,正是因為買不起新房子才會一直住在這種地方。在有防盜籠的日子裡就要提心弔膽防偷防盜,在強行拆除了防盜籠后家的安全誰來保障呢??有人說加強巡邏,加強治安防控,這沒錯,但是問一下,任何事百密一疏,誰能保證這樣就可高枕無憂呢?總不能一家門前一個警察吧。


  
       市民用自己的方式在沒有侵害別人的情況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應許,昆明市委為什麼不出來替大家買單呢?大家將心比心想一下,如果換成是自己家相應號召拆除防盜籠,家中被盜,市委市政府會賠償嗎?可能嗎?現在強制公務員、事業單位先拆除,下一步必然是要全市拆除,在這種矛盾下,又是把全市公務員,推到與市民民意對立一面,那麼住在老小區的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還怎麼在哪裡居住下去,而且眾所周知,單一動樓都安裝防盜籠時,必然的一樓拆了一樓被盜,二樓拆了二樓被盜……這已是規律了。還有那時,小區物業在很多人買房時就把裝修與防盜籠連為一體煤氣,灶台窗子等都在上面,防盜籠已拆家的廚房直接就是一個大窟窿。


  
       也有人會說,小區安裝監控器,報警器;這是可以的,但是這種成本有高?本來各家已經安好的防盜籠已經起到一定保護作用,拆除了重新又裝監控探頭是不是一種資源浪費呢?而且政府可以要求市民在10天內拆除,政府可不可能十天內安裝呢?大家都知道政府速度,1年內按完就已經謝天謝地了。這段時間儼然就是一個安全真空?那真是「我家大門常打開,開懷容納天地」了。


  
       說句老實話,細想一下,昆明創衛對昆明老百姓有什麼直接好處呢?環境美了?我對安全感降低了,城市的吸引力強了,經濟發展了?但是作為一個普通市民在這個情況下面臨的確是物價高了,房子買不起了,病看不起了,早點以前3元的都變5元了。經濟發展的錢最終是很難反饋到百姓身邊的。


  
        其實拆除防盜籠本不是難事,只要召開聽證會,由各級政府牽頭,採取逐家拆除,在拆除后幫助安裝內防盜窗,對設計裝修的,負責把裝修恢復,保證不影響他們的正常生活,哪怕政府每家拆防盜籠花費1000元,叫自家承擔500元,只要保證了市民家庭的安全,我想大家也不會有那麼多意見,市民也會支持。可是為什麼我們的仇書記總要搞這種專制的一言堂呢?在昆明還看得到法治么?


  
       2008年昆明北市區道路擴建,修建高速公路匝道,要通過小區,涉及北辰小區業主利益,小區業主與政府協商未果鬧的又是堵路又是拉橫幅,最終把一些業主判刑。


  
     2008年到2009年昆明呈貢圈地搞昆明新城建設,因為征地款補償的一系列問題,一個呈貢縣群體性事件鬧的此起彼伏,2009年11月30日昆明螺螄灣商貿區拆遷,又是因為賠付方式不公平,鬧的最近昆明螺螄灣附近幾乎天天有商戶聚集。說句實話昆明的發展,少不了螺螄灣商戶的貢獻,可是現在總有一種卸磨殺驢的感覺。


  
      2008年,昆明創建園林城市要求綠化面積要到多少多少,然後全昆明處處開始栽樹,搞得一些本來很好綠化地中間橫插一些瘦樹,不倫不類,兩三米寬的人行道還載上兩排樹,甚至一些非機動車道上也載上了樹苗。搞得當時有一句話說:「昆明動物園的猴子不用落地可以逃出昆明,昆明人不用落地也可以離開昆明」。


  
      2008年,昆明市一二一大街與學府路搞單行,結果搞得是昆明最老的雙層西站立交橋,成為利用率最高的立交橋,而昆明至今為止公認設計最科學最合理的小菜園立交橋幾乎空置,弄得西站立交橋成為交通瓶頸,小菜園立交橋上沒有車,橋下塞滿車。昆明人人說應該恢復雙行,市政府卻說道路設計科學合理,暫不考慮恢復雙行。


  
     2008年,昆明的休克療法,道路東南西北全線開工,時隔一年,標版的二環快速系統2009年10月1日正式通車,結果卻是橋上很快,下橋匝道卻很多沒建好,甚至是沒設計好。休克了一年,結果是原本不塞車的北市區成了停車場,號稱10年內不會堵車的彩雲路,新昆洛路成了停車場,市民公認最為失敗的小西門龜背立交比原來還要堵車。


  
      在一切還沒搞好,現在昆明有開始大刀闊斧搞城中村改造,依舊是東南西北同時開工,弄得一個昆明成為了一片大工地,向北校場片區甚至連個買菜的菜市場都沒有了,搞得居民買菜還要乘公交車到四五公里以外去買,這是方便群眾還是一種政績工程呢?作為昆明市民我對仇和書記的這些設想都是支持的,也是理解的,但是也想問一句自己沒有資格問的話,昆明的財政時候還能支持這種處處要錢的建設,難道說搞賣地建設就可以搞好昆明嗎?如果仇書記在一次帶著改革之星的稱號調任了,昆明的爛攤子怎麼收拾,下一任的市長、市委書記必將是備受罵名的繼任者。


  
      現在已經是一個民主法治社會了,雖然城市的建設也需要掌舵者,但是不希望掌托者成為一種新的封建專制,我不知道市政建設多聽民意有多難?關係百姓生活的改革聽一下民意又有多難?難道整個昆明只有仇和書記是清醒的,理性的,老百姓就不清醒不理智嗎?


  
      現在的昆明,我看到的政績形象工程大於為市民辦實事民心工程,真不希望其他城市頻頻出現的堵路請願,暴力拆遷等事情在昆明發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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