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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大醫院「非法行醫」事件的公正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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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1-14 09:50 編輯

淡如秋水  2009-11-14

http://jiangjiwen.blog.sohu.com/136737317.html

慕盛學:央視關於北大醫院教授死亡的報道存在嚴重錯誤

本人看了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節目關於北大醫院教授死亡的內容,感覺頗深,感覺題目是驚人的,內容是真實的,根據是充分的,膽量是夠大。對中央電視台敢於面對現實,揭露事實真相的精神表示欽佩。

但是「驚人的題目」里蘊藏著巨大的隱患」,「真實的內容」存在著錯誤的結論,「充分的根據」裡面有很多漏洞,「夠大的膽量」引起社會的不安。中央電視台的有關節目組對這些結論肯定不服,現具體說明如下:

一、「驚人的題目」里蘊藏著巨大的隱患

中央電視台經濟半小時的節目發表的題目是「北大醫學教授為何死在北大醫院?」接著是「一位北京大學的醫學教授,因為種種蹊蹺的原因,最後竟然死在了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的手術室里,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讓北大醫學教授離開了這個世界?記者的隨後調查發現,北大醫院竟存在非法行醫行為。」中央電視台的節目里,用了很多學生無證行醫治死人的案例,引起大量觀眾慷慨激昂,義憤填膺。氣憤北大醫院非法行醫,草菅人命的事件。中央電視台的煽動是成功的,效果是巨大的,瞬間就成了全世界著名的新聞。但編導和記者們由於專業的限制和粗魯的工作作風,對這個新聞的播出會產生巨大的隱患並不了解,並不關心。

這個新聞的播出,對中國的醫療,教學、法律都將產生一系列不良效果,下面具體說明。

二、「真實的內容」存在錯誤的結論

節目里真實的表現了北大醫院存在學生參與醫療行為的問題,無可非議,這是確定無疑的,但據此就說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學生把教授治死,這個結論是明顯錯誤的。

1、北大是世界著名的教學醫院,全世界的教學醫院沒有一個是沒有學生參與醫療活動的。

2、北大醫院的學生不是普通本科和專科的在校生,是取得了理論畢業和臨床實習畢業的「學士」。儘管碩士和博士還沒畢業,但他們是在導師的指導下從事醫療活動的。

3、非法行醫的主體,必須是主持整個的醫療行為,包括診斷、治療、手術,而北大醫院的學生只是參與,只是輔助,特別是給教授治病,學生醫生根本插不上手。

熊卓為教授的診斷和手術,是骨科主任、教授李淳德,術后第6天(年初二)熊卓為在病房突然跌倒,在醫院二線值班的主治醫師劉憲義接到骨科病房護士報告后立即趕到病房,此時熊卓為已沒有脈搏,也測不到心跳和血壓。麻醉科和心內科值班醫師接到通知后也在5分鐘內趕到病房。為幫助患者恢復心跳,他們邊為患者做心外按壓,邊把患者緊急送往重症監護室進行搶救。此後骨科、心內科、心外科主任都相繼趕來參與搶救,時任院長也親自坐陣。搶救從當晚9點多一直持續到次日凌晨5點。據病歷記載,當天參與搶救的專家有:朱天岳教授(原骨科主任)、丁文惠教授(大內科主任、心內科專家)、王東信教授(麻醉科主任、ICU專家)、李岩主任醫師(心外科副主任)、劉憲義副教授(當時的骨科主治醫師)、於崢嶸主治醫師、洪濤教授(心內科副主任)、趙峰教授(心內科副主任)、趙明輝教授(腎內科主任)、章友康教授(當時的北大醫院院長),還有應患者家屬要求請來的阜外醫院兩名院長以及北大醫院相關輔助科室多人。如此強大的搶救陣容,在北大醫院歷史上也是少有的。央視經濟半小時報道中的「三個學生」當然也參與了搶救,但搶救的主角怎麼可能輪得到他們! l

因此學生參與醫療活動是事實,但因此就判斷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學生治死教授的結論是錯誤的。

2、真實不代表全面,也不代表正確,這裡僅舉一例,中央電視台的節目里籠統地認為證據充分,把學生參與醫療活動的行為都認為是非法行醫的做法是錯誤的。暗訪中的那位要去手術室的學生醫生,是去參加手術,但只是參加而已,而不是主刀。可是暗訪者不細問就籠統地說去參加手術,於是引起主持人一段煽情的話,把生命交給這些學生能放心嗎?於是全國人民慷慨激昂,痛恨譴責。

中央電視台的報道是真實的,但是是不全面的,不準確的。由此而帶來的不良後果,應該由中央電視台的編導和記者承擔。

三、「充分的根據」實際漏洞百出

中央電視台發布后,收到北大醫院的強烈抗議,中央電視台說胸有成竹,根據充分,鐵證如山。但是仔細研究這些「鐵證如山「,本人發現並不全面,根本不是什麼」鐵證如山「,根據如下:

1、「根據本案的一審判決「。一審的判決不是終審,在雙方都上訴的情況下,一審判決就不一定可靠了。如果二審修改了一審的判決,中央電視台就跟著錯了。這樣的證據明顯不是「鐵證如山」。

2、「學生參與醫療」,中央電視台不容分說,有學生參與醫療活動就是非法行醫,證據確鑿。可是中國衛生管理的最高部門,衛生部不認為是非法行醫,中央電視台的觀點確實是簡單的、片面的。僅根據北大醫院的學生參與醫療活動,就說北大醫院非法行醫顯然根據不足,「鐵證不如山」。

3、「暗訪有學生要去手術」可是手術主刀全是高級醫生和教授,參與就是主刀嗎?不細問清楚就公佈於眾,造成大量誤解,根本不是「鐵證如山」

4、北大醫院稱「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這種提法是正確的,但是《經濟半小時》回應:節目播出時,我們並不知道二審之事。不了解案情的進展情況就盲目播沒定案的節目,中央電視台是什麼目的,可想而知。另外是不是真不知道,我表示懷疑。

5、暗訪的醫生有沒有代表性,不得而知。

四、「夠大的膽量」引起社會嚴重的後遺症

任何一個新聞都要考慮到可能發生的不良後果,特別是社會敏感的話題更要格外慎重。中央電視台的這條新聞播出后,會在社會上引起嚴重的不良的後遺症

1、人為製造混亂

自從央視的這個節目播出后,針對《經濟半小時》的報道,

(1)北大醫院以中國共產黨北大醫院黨委的名義發出回應稱「報道內容失實、斷章取義,極其嚴重地毀壞了醫院名譽」。該院表示,節目以北大醫院2006年發生的一起正在審理的醫療案件為由,對該院進行暗訪。死者熊卓為系該院心血管內科的研究員,因腰椎滑脫在該院骨科診治,由骨科主任李淳德實施手術,但術后發生肺栓塞併發症,經搶救無效死亡。肺栓塞乃骨科術后卧床可能發生的併發症之一,而手術本身的成功不能否認。

(1)針對北大醫院聲明中提出的問題,《經濟半小時》回復如下:

「①.北大醫院聲明:節目中多次出現「非法行醫」或「無證行醫」等辭彙,亦非屬實報道。本案涉及的住院醫師於崢嶸已取得醫師資格……這在本案的一審判決中已經有了裁定。

《經濟半小時》回應:熊卓為的死亡日期是2006年1月31日,但於崢嶸執業醫生註冊日期是2006年5月25日,這可以從衛生部職業醫生註冊網上查到。在給熊卓為教授診療期間,於崢嶸並不具備行醫資質。

②.北大醫院聲明:該節目在本案二審的兩天前播出,在宣判前的不負責任的報道將有可能干涉司法,嚴重影響司法的公正性。

《經濟半小時》回應:節目播出時,我們並不知道二審之事。

③.北大醫院聲明:暗訪中違反醫院規定未請示上級醫師而擅自開具處方乃其個人行為,沒有代表性。

《經濟半小時》回應:如果真如北大醫院所說,醫院不知情,學生行醫屬於個人行為,那為什麼於崢嶸、段鴻洲、肖建濤、劉希高這些學生開具的處方,能在藥房拿到葯?

④.北大醫院聲明:央視記者通過針孔攝像的方式進行不實報道。

《經濟半小時》回應:事實就擺在那個地方,無可辯駁!」

(3)、家屬回應北大醫院:「非法行醫」鐵證如山

(4)、中國網11月10日發表文章《衛生部:央視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報道是錯誤》文中說「10日上午,衛生部召開例行發布會。發言人毛群安在談到央視「北京大學醫院非法行醫」報道時說,中央電視台對這件事情的報道做得不到位,希望媒體在以後重點選題策劃方面可以和衛生部進行溝通,避免出現這樣不必要的錯誤。」

國內最高的媒體,最高的衛生管理部門、最高級的醫院公然公開激烈論戰,這種奇觀是建國60年來少有的,這完全是一場人為製造的混亂。這種現象,顯然不利於國內的安定團結、不利於和諧社會。禍根就是中央電視台有的人不懂裝懂,簡單粗魯,不考慮後果,挑起事端。

2、醫患關係艱難

中國的醫患關係近10年越來越緊張,這是人所共知的事實,是非常敏感的話題,無論怎樣說,都是人們關注的。中央電視台公布這篇報道后,全國的學生參與的醫療活動很多人會被認為是非法行醫,凡是於此有關並出現分歧的事件都將遭到審查,甚至起訴,醫患關係將日益緊張,艱難。

2、百姓看病更難

世人皆知中國是人口最多的國家,也知道中國是看病難的國家。真的難嗎?確實難,一個號常常幾百元。真的難嗎?真不難,醫療廣告遍地是,虧損醫院處處有,醫學院學生常常畢業就是失業。難在什麼地方?求有醫德醫術高的人看病難。有一項調查表明,中國人70%的人相信中醫,但是這些相信中醫的人有一半有病不首選中醫,為什麼?不是中醫不行,而是能行的中醫太少了。13億人口,真正能行的著名中醫不超過500人。

中國人多,名醫太少了。如果不容許有學士證的學生參與醫療活動,只讓他們旁觀,他們的水平將很難快速提高。老名醫死了,中國還有名醫嗎?任何名醫都有個成長過程。

中國各著名大醫院有大量的碩士博士生在緊張工作,如果不允許有學士證的人在醫師的指導下參與醫療活動,教授會累死五分之一,中國現在看病更難,以後看病更更難

4、天價賠償不斷

中央電視台的報道,明顯支持王建國的觀點,但王建國要求的賠償是天價賠償,要求北大醫院賠償512萬呀。王建國可能是講義氣的人,如果成功他會贊助中央電視台的。我相信中央電視台不會支持天價賠償,但是客觀效果將不會隨中央電視台的願望出現,類似的天價賠償,將成為「無形資產」,威脅著醫院、醫生和已近敵我關係的醫患關係,對以後的醫患關係不利,對以後的法律判決不利。

要人為製造和諧,不要人為加劇矛盾,中央電視台的這個節目的後果,肯定是不利於創造和諧社會的。

5、名人求醫難辦  

醫院和醫生都想要為名人看病,因為給名人治好病,醫院和醫生也會出名,但是也有擔心,所有給名人看病的人都有如履薄冰的感覺。如果本案在中央電視台的煽動下得逞,北大醫院賠償512萬,從此以後名人將走向有病無人敢醫的現象。風險太大了,危險太高了。醫學本來就是人類有很多不了解的領域,全世界的專家沒有一個人敢說全部精通,從來沒有過誤診。在這種情況下去給名人看病,除非特小的小病,稍微麻煩點的病,敢冒險的醫院和醫生將會明顯少了。造成名人有病就醫困難的局面。

中國有句俗話,叫「伴君如伴虎」,經常在君主面前的人,說話辦事要十分小心,稍有失誤就有殺頭的危險。北大醫院出現的教授死亡的事件,根本不是嚴重的違法事件,教授的死,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如果把所有責任全部加在醫院和醫生的身上,顯然是極大的不公平。

儘管這些後遺症是人們不願意看到的,也是中央電視台編導們不願意看到的,但是這些後遺症是客觀存在的。

新聞的背後可能是巨大的事件,我國已出現若干新聞肇事事件,一個「西瓜注水打色素」事件,坑害幾十萬瓜農,全國損失上億,還有人因此自殺。

還有一個香蕉致癌消息讓萬噸香蕉餵豬。即使是完全真實的消息,也要搞清是整體還是局部,例如不能輕易把北大醫院的實習醫生說成是非法行醫,如果拿不準,要找專家,找專門機構,先問問衛生部,再發表言論,就不會出現太多的混亂。

因為以上的原因,本人建議中央電視台認真查處此事,誠懇向北大醫院和全國人民道歉。否則中央電視台的威信會大大降低,甚至遭到起訴。 ——轉自檢驗人生的博客



一直關注此事的進展,看過央視的失實的報道,看過網上網友們對北大醫院的謾罵,看過北大醫院官方博客的聲明與無奈,看過醫學生們對央視的不滿,對前途對醫患關係的擔憂。我認為此篇文章是比較公正的,分析全面的。對於這起醫療事故北大醫院是否有責任,我沒有發言權,但我對於央視的做法確實令人憤慨,經濟半小時的報道明顯有著誇張和片面性,可以說他們濫用敏感辭彙,只為追求所謂「新聞效應」,造成惡劣的影響,是缺少社會責任心的表現。聯想到「大學生救人事件」只做正面報道,而不報道其「負面問題」。我想他們不是不知道如何全面如實報道,只是在不同事件中有「選擇性」而已。在二審前兩天播齣節目,他們是故意在誤導大眾,影響司法公正。

我只想說做人不要太CCTV了!CCTV應誠懇向北大醫院和全國人民道歉!


注. 這也是我今天在sohu博客上搜索到的唯一以北大醫院. 非法行醫為主題的帖子. 轉發以饗讀者.全是原帖,原題,原文, 在本注以前沒有一個字是我寫的. 所以附上聯接. 歡迎大家直接看原帖. 僅有一帖批判CCTV的文章,, 我猜想中宣部已經加以輿論導向. 但即使如此. CCTV對北大醫院的傷害恐難以估計和挽回.. 因為CCTV說他們的節目是給高中文化以下的人看的. 而高中文化以下的人也估計很少人會去看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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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09:52 | 只看該作者
從前你們毛毛都說做人不要太CNN了,我說做人CNN不要緊,就是不能太CCTV了,結果你們就給扣了一個賣國的大帽子。這回可是你們自己說:做人不能太CCTV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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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09:5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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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象是CCTV的堅決擁護者. 怎麼會說做人別太CCTV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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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10:11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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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象是CCTV的堅決擁護者. 怎麼會說做人別太CCTV呢?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09:56

別又給我扣帽子啊。就事論事,不喜歡搞政治運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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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10:23 | 只看該作者
別又給我扣帽子啊。就事論事,不喜歡搞政治運動而已。
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10:11



難道在最近幾份帖子中你不是明顯站在CCTV一邊? 這不正是就事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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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c7788 發表於 2009-11-14 10:29 | 只看該作者
論壇本來是自由談論問題的地方,不論他們懷有什麼理論、主義,只要是講道理的,就要應該讓他們發表,你可以反對、贊同、駁斥、指正,但是不能蠻橫無理、出口傷人。所謂「我可以不同意你的意見,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力」。但是有些個別人就是惟恐天下不亂,要麼蠻不講理,要麼掄起大棒子就打人,有些人更是出口罵人、亂扣帽子尿屎盆子,全不顧什麼公共衛生倫理道德。現以長輩的身份敬告這些缺乏文明道德的人:你們要麼有理論理,沒理就論德,可以爭個面紅耳赤,但不要擾亂論壇秩序,不要做一個沒有家教的野孩子。而對於那些拿錢跟貼、專門來砸罈子的人我可要毫不客氣地咒罵你們:拿錢跟貼罵人搗亂的人,你們喪盡天良,子孫死絕,祖宗上代,不得超生;讓你們拿了這些喪門的錢,出門被車撞,住家房子塌,吃東西爛場,躺在床生瘡,你們這些人死絕了,中國才會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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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10:49 | 只看該作者
難道在最近幾份帖子中你不是明顯站在CCTV一邊? 這不正是就事論事?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10:23

我查了一下,你在論壇里還非常活躍。能告訴我,你多大了?從你的發言來估計,你大概在16左右,還未具備完全獨立的行為能力。所以,多讀點書,多接觸社會,增加一點自己的生活常識,別說話不著邊際。我就因為同意了CCTV的某些觀點,就是明顯站在CCTV一邊了?小孩子看電影就一條:好人還是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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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10:56 | 只看該作者
我查了一下,你在論壇里還非常活躍。能告訴我,你多大了?從你的發言來估計,你大概在16左右,還未具備完全獨立的行為能力。所以,多讀點書,多接觸社會,增加一點自己的生活常識,別說話不著邊際。我就因為同意了 ...
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10:49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勸你做人別太CCTV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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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14 20:56 | 只看該作者
難道我說的不是事實嗎? 勸你做人別太CCTV了.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4 10:56


你現在就很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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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5 01:0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1-15 01:07 編輯

從網上轉一篇某博士生的帖子. 原文都是第一人稱. 轉時我都改成第三人稱了. 供有興趣者更好地了解那個臨床醫學技能博士生群.

普通醫學院學生的學制是五年. 畢業后授學士學位. 從二年級下學期開設讀臨床課. 先是診斷學. 都是學生在學生們自己身上練. 以後的會學內科. 外科. 兒科, 婦科----等等具體學科. 醫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從這時起每一門課都有實習. 但更正確地說是見習. 在事先徵得患者同意后. 老師帶他們去查病人.因為對病人都是老師在檢查. 然後把重要的體征指給他們看看. 有時也讓他們直接聽聽. 如心臟雜音. 肺部囉音.摸摸不同腫瘤的硬度.最後一年沒有課程. 完全在各科室當實習醫生.一般是二三個實習醫跟一個住院醫學習. 主要要求轉內外婦兒四大科. 小科室在當實習醫生時是不去的. 一年實習完就正式大學畢業; 碩士生可立刻考. 也可工作幾年後考. 碩士生學制三年(主要是在上級醫師指導下作住院醫工作). 畢業后還可以考博士生. 學制也是三年. 從進大學開始到成為博士生. 即使剛考上也已上過八年大學, 干過四年有上級醫師指導下的臨床醫生了. 到快畢業是已讀過.11年大學. 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進行了七年的臨床實踐. 居然不讓他們在未畢業前考執照. 他們能想通嗎? 居然還說他們是非法行醫. 令他們不傷心嗎?制度的不合哩. 無怪醫學博士生會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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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5 02: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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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CCTV的那些老爺,奶奶記者們知道不知道這些博士生已渡過多少年大學生生活. 已在上級醫師指導下臨床實踐過多少年. 現在還是在上級醫生指導下繼續進性醫療實踐. 竟然被指責為非法行醫?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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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5 04:19 | 只看該作者
11# 非常時期


北京大學醫學部領導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看望學生
發布日期:2009-11-13
  
  11月3日晚,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播出了題為《北大醫學教授死在北大醫院手術室》的專題報道,報道播出后社會嘩然,很多不知情的人士將醫患糾紛與醫學教育混為一談,給我們的醫學生特別是第一臨床醫學院的醫學生們帶來很大的困擾。

  醫學部領導在積極應對事件的同時,非常關注學生們的思想動態。11月5日,醫學部黨委副書記李文勝、醫學部主任助理、北京大學研究生院醫學部分院常務副院長段麗萍以及醫學部學生工作部、研究生工部的老師來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與一百多名在讀的臨床型研究生和八年制學生座談。李文勝、段麗萍認真聽取了同學們的發言后表示,學校領導非常理解同學們的心情,事件發生后衛生部已經發表聲明表明態度,希望同學們要冷靜面對問題。隨後,李文勝向大家通報了事件發生後學校針對事件的一些工作部署,段麗萍耐心地向同學們解釋了醫學教育的特點和醫學生培養的特殊性,強調了醫學生在執業醫師指導下進行臨床實踐活動的必要性。希望同學們理智、客觀地面對此次事件。

  11月6日,北京大學常務副校長、醫學部常務副主任柯楊在醫學部教育處處長王維民等人陪同下,到北京大學第一臨床醫學院,與近百名臨床型研究生和八年制學生座談。座談中,同學們發言踴躍,向柯校長表達了同學們在事件發生后的一些想法,同時提出了一些關心的問題。柯校長耐心解答了同學們的提問,並表示非常理解同學們此時的心情。柯校長指出,全世界都公認醫學教育有它的特殊性。當前,國家的醫療體制、相關的法律法規還存在不完善的地方,我們的醫學教育正是在這樣的環境中尋求發展。學校、醫院在事件發生后已積極與相關部門多方協調,共同商討解決辦法。同時也與媒體進行了溝通,宣傳醫學規律、醫學現狀、醫學教育和醫生的工作。衛生部已經在第一時間為此次事件發布了聲明,強調了醫學生臨床學習和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醫療機構在進行醫學生臨床學習和實踐活動中嚴格按照《執業醫師法》和《高等教育法》的有關規定,按照衛生部和教育部對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從事臨床實踐活動的管理要求及兩部門聯合印發的《醫學教育臨床實踐管理暫行規定》規範醫學生的臨床實踐和醫療活動。並說明,從嚴格意義上講,醫學生和試用期醫學畢業生在醫療機構的臨床實踐活動是醫學教育中的臨床實踐活動,而非正式的行醫。對這種活動的管理,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衛生部已責成北京市衛生局對此事進行調查。希望同學們在面對問題的時候要冷靜,注意依法依規。

  最後,柯校長轉達了學校及校領導對醫學生的關心,表示醫學部和北大醫院一定會保護好學生的權益,一定會讓學生安心地參與到臨床學習、工作當中去,並希望學生們用自己的關愛之心,取得病人的信任,用我們的努力改善醫患關係。

                                       (北京大學研究生院醫學部分院)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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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1-15 04:3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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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生已舉著"我們不是非法行醫"的橫幅上街了, 搞不好有可能造成一場新的學運. 醫學部還敢苔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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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u81 發表於 2009-11-17 04:35 | 只看該作者
The critical points of this case are:
1.  Did she receive any medical care that is below the standard?
2.  Was she explanied about the riskes of the surgery?  Did she sign the consent form before surgery?

If the answer to #1 is no and to #2yes and yes, then the case is closed.  No money for Mr. 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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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17 04:52 | 只看該作者
13# 華盛頓人
轉發一帖,是GOODOCTER所發,在別的方面我不同意他的觀點,但這篇文章我覺得還是很有道理的:
一位49歲沒有重大疾病史的女患者,在一次「骨科常規」手術后第七天突然死亡。這種事可能在我國的大大小小醫院裡天天發生著。不過,很不幸,這一例發生在我國最好的醫院之一的北醫第一醫院。

  更不幸是,這所金玉其外的中國最高醫學殿堂,隨著小丑們一個個的粉墨登場,讓我們看清它的敗絮其中。

  第一個問題是,這個病人究竟有沒有手術指征?如果按病例塗改前的資料,就沒有。沒有手術指征,不但進行了手術,還致人死命,這樣的主刀醫生就應該下課,不管他的手術技巧再漂亮。如果連醫學的基本原則都掌握不了,留下的就是個殺手。

  第二個問題,肺栓塞的確是術后併發症之一,尤其是在一些骨科手術后,更高於常見的外科大手術。但是,這是否意味著北醫第一醫院就沒有錯了。北醫第一醫院不但錯了,而且還錯得厲害。首先,北醫第一醫院沒有預防深靜脈血栓和肺栓塞的意識。沒有用藥物抗凝也許有擔心椎管內術后出血,造成截癱的顧慮,那麼有沒有用物理方法,如彈力襪,SCD,早期下床。而且,由於這個致命風險的可能,是否和患者與家屬談到過這個問題。患者和家屬有如此好的教育,不會不明白這個道理。如果這些,北醫第一醫院因為太忙忽略了,那麼,深靜脈血栓在發生以後,北醫第一醫院依舊熟視無睹,就令人匪夷所思了。這時候,狼就在門口了,我們的醫生還在睡大覺。腿上的血栓來了,盆腔的,肺動脈的栓塞可能也已經開始形成了。也許我們可以放下腔靜脈過濾器,也許我們可以CT監測是否已經有肺栓塞。北醫第一醫院用它的無知選擇了等待肺栓塞的發生。結果釀成悲劇。(本來想說,外科的李主任小組搞不明白,可以請內科來幫忙;結果今天看了北醫內科醫生喊冤的帖子,才知道更是不學無術。)

  第三個問題是CPR。嚴重的肺栓塞引起的PEA,加上北醫第一醫院低下的搶救水平,就算華佗或者希波克拉底再生,也是回天乏力了。

  最後一個問題:究竟是誰的錯,這不是那三名可憐的住院醫師的錯,他們已經傾盡全力了,他們已經使上了師傅教的所有本領。

  這是主刀的錯,更是寫出狂言聲明的北醫第一醫院領導的錯!

  北醫第一醫院的申明讓我國醫學界蒙羞。

  有人為北醫第一醫院喊冤,認為是體制問題。我倒要問,這個體制是誰定的體制?這個醫學領域的事,是中南海定得了的?說得不好聽,中南海的命還在這幫人的手裡呢!

  有人說沒有指南。我倒要問,這是誰寫的指南,為啥要指南。指南不是醫療事故的擋箭牌。指南的目的在於提供在一般情況下的處理原則,換言之,是個保底的方案,遠不是最佳方案。北醫第一醫院這幫人就是寫指南的。他們的水平應該是遠在指南之上的。然而,事實是,寫指南的北醫第一醫院不但沒有體現出高於指南的水準,反而拿沒有指南來遮羞。這該不是他們未來寫指南的動機吧?

  那麼,從這個血的教訓里,我們可以看到什麼?

  首先是醫療質量的低劣。

  主刀醫生李淳德大夫是「北京大學醫學部臨床外科教學委員會成員(已連續兩屆)、中華醫學會創傷學會委員、中國脊柱脊髓損傷學會委員、北京疼痛獎勵基金會學會委員、《美中國際創傷雜誌》編委、《中華醫學雜誌》審稿編委」。儼然代表著我國外科的最高水平。然而,這樣一個人物,卻連現代外科的常識都沒有。看看李主任究其缺乏什麼常識:

  1. 手術指征不嚴,對手術的利弊缺乏起碼的判斷;
  2. 對自己專科的手術併發症缺乏基本認識,毫無防範;

  這樣一個人連當普通住院醫生都有問題,居然是北醫第一醫院的骨科主任,真是笑話。反倒是此人如此囂張,如此草菅人命,確實讓人領略到了大家風範。而這種人物出現在「專門培養祖國下一代醫學接班人」的北醫第一醫院,又不得不發人深省。

  接下來,北醫第一醫院的申明,一紙奇文,讓我們茅塞頓開。

  病人好端端地走著進來,動了可動可不動的骨科手術,沒幾天就橫著出去。這不是「治死」是什麼?!這是個人就明白的道理,我們專門培養祖國下一代醫學領袖的北醫第一醫院卻偏偏不明白。

  小時候看過一個笑話,有病人帶著屁股上的箭傷來看醫生。醫生一剪子把皮外的箭尾剪了,留下箭頭在肉里,告訴患者,剩下的是內科的事。不想在21世紀的中國還真有這事,只是更誇張:北醫第一醫院告訴我們,我只管開刀,不管死活。

  一目了然,北醫第一醫院的領導們究竟缺乏什麼:

  它毫無正常人類的良知;
  它毫無對生命的敬畏;
  它毫無正義感,更沒有承認錯誤的勇氣;
  它醫療質量低劣,毫無進取之心;
  它教學質量低劣,誤人子弟,害人害己;

  上樑不正下樑歪,

  有這種王八蛋領導,李主任們,洪副主任們如何聰明得起來?!

  有這種王八蛋的醫學界的領袖,我國的醫學事業前途在哪裡?!

  我們為英年早逝的熊教授深感惋惜。她是一個珍惜生命的好病人:在中國最好的醫院裡,她把自己的生命託付給了她信賴的同事,一個相關領域的權威。她用她的生命讓我們看清,我們的醫療質量低劣到何種地步。

  我們應該感謝李淳德大夫,洪濤大夫和北醫第一醫院,讓我們有機會看清這些性命相托的醫學界領袖們的嘴臉。

  可憐的患者們,醒來了!該為提高我國醫療質量振臂高呼了!不然,明天橫著出去的可能就是閣下!

  醫界的同仁們,醒來了!不要再盲目攀比SCI的數量,該腳踏實地的提高醫療質量了!臨床無小事,動輒就性命攸關。不然,明天橫著出去的可能就是您的親人和朋友,甚至是閣下自己!

  當權者們,醒來了!低劣醫療質量的犧牲品里是不分高低貴賤的。提高醫療質量刻不容緩,不然明天橫著出去的可能就是閣下,高幹病房並不能倖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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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人 發表於 2009-11-17 04:53 | 只看該作者
15# kou81


這個案子已由法院審理. 二審正在進行中. CCTV的錯誤正是在二審前兩天. 居然讓原告走進CCTV單方面的批評甚至是控訴北大醫院. 顯然是媒體干擾司法的典型案例. 至於具體細節. 我也不清楚. 但法院顯然會調查核實.
時代小人物. 但也有自己的思想,情感. 和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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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11-17 05:4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新鮮人 於 2009-11-17 08:30 編輯

16# 愛國有理


goodoctor 的文章在教育學術版貼了好幾天了. 我一直沒有理它.

這樣長的文章. 處處是用想當然的口氣發表意見, 用猜想來代替事實. 而且其中很多是文革式的語言. 很難相信作者接受過高等教育. 作者既沒有看過全部病歷. 又沒有查閱過全部法院的材料. 的確欽佩作者的勇氣. 任何一個懂醫的人都不會寫這樣出格的文章. 我想說的就是無知者最無畏.我不想評論. 而且本案已進入司法程序. 應相信國內法院會進行調查. 並得出正確的結論. 一個完全局外人. 憑不完整的片面資料. 作任何對醫療問題的評論都是十分可笑的.  goodoctor如真是一個醫生, 我為他的這種片面的引用感到很遺憾.. 因為他不懂醫療問題的基本準則. 沒有完整的資料就沒有對任何病人的發言權. 我不相信他會這樣憑網上的片言隻語來給病人開處方.

我是一個醫生. 可我從來沒有對CCTV和北大醫院爭論中的醫療問題, 發表過任何意見. 只希望依法辦事. 為什麼. 很簡單. 我不了解有關案件的全部真相. 我想本文的作者也不可能了解全部真相. 這種文章是不負責的. 違反醫生的基本道德. 好像我所知道的本網的幾名醫生或曾是醫生的人. 除了goodoctor 外.沒有一個對醫療問題發表過意見..

我認為在二審前二天. 讓原告及原告律師走進CCTV 控訴被告. 這種做法的確異常. 不能不認為干擾司法. 這就是我對CCTV和北大醫院之爭唯一的話.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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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2-4 03:29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2-4 03:33 編輯

講一個故事.

  某中學外語女教師是英國人,大方美麗,有一天和三個初一的女學生去一個山上遊覽,在山下碰到一個賣茶蛋的老太太,這位英國外教來北京3年來沒吃過中國的茶蛋,賣茶蛋的老太太說她的茶蛋別有風味,特別好吃,外教問學生茶蛋好吃嗎?學生們說好吃。

    這位外教有經常不吃早飯的習慣,到了山下已近10點,有點餓了,於是4元錢買了5個茶蛋,吃了起來。第一個進肚連連誇好吃,第二個進肚,又誇好吃極了,可是第三個吃了,沒下去,蛋黃卡在喉嚨里,一瞬間瞠目結舌,目瞪口呆。賣茶蛋的老太太過來幫助捶背,學生們過來拍胸,兩分鐘過去,外教站不住了倒下來。賣茶蛋的老太太摸摸脈搏,發現心跳停止了,試試口鼻沒有呼吸了,老太太一聲大喊,「沒氣了,趕緊打120」,學生在學校學過心外按壓和人工呼吸,三個學生輪流進行。由於路途遙遠,山路崎嶇,25分鐘后救護車趕到心肺復甦也無力生還。

 事發后死者家屬委託法醫進行了屍體解剖,結論是食管癌早期,蛋黃卡喉窒息,食管癌早期不至於猝死,猝死的原因與吃茶蛋有明顯因果關係。死者家屬找到賣茶蛋的老太太,去工商局一查,老太太沒有營業執照。於是家屬把賣茶蛋的老太太、三個學生和急救中心一起告上法院。

告賣茶蛋的老太太的理由是「無證經商,虛假宣傳,沒盡到吃后可能出現噎死的風險告知義務,事後沒有任何防噎措施,應負主要責任。有關證據2個,一個是法醫的屍檢報告,確認死亡是吃茶蛋的結果,第二個是老太太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局證明。第二被告是三個學生,也有兩個責任,一個是三個學生非法行醫,搶救無效造成死亡,第二個罪名是三個女學生,都屬未成年,沒有做心肺復甦的體力,心肺復甦25分鐘,死者的肋骨沒斷,就是出工不出力的證據。在英國搶救的傷害法律是允許的,反而長時間搶救肋骨不斷,才受到譴責。第三被告是急救中心也是兩個罪名,一個是為什麼20分鐘才到,二是為什麼急救車沒有氣管切開,體外循環等手術設備。

法官法庭調查全部屬實,賣茶蛋的老太太承認無照經營,承認外教買茶蛋時宣傳茶蛋好吃,也承認了外教吃蛋前沒交代有噎死的可能,承認法醫的鑒定結果正確,確實是吃她賣的茶蛋死亡的。所有證據確鑿無疑,原告要求法院判賣茶蛋的老太太賠300萬,三個學生賠112萬,急救中心賠100萬。共賠償512萬。

這個案子比北大醫院的案子容易多了,被告承認原告說的和一切鑒定報告都是事實,外教的死亡 不但和死亡有因果關係,而且有非常密切的、直接的因果關係,地球上所有人都會承認,可以說外教不吃茶蛋,肯定不會死於噎死。

      但是法院駁回原告訴訟,判所有被告無罪、無過錯。為什麼?就是正確處理了偶然和必然。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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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12-5 12:35 | 只看該作者
18# 非常時期


很好的故事.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海納百川,  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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