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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弊興利 消除民怨 發展庶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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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09-12-1 22: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民眾日報12月1日發表題為《除弊興利 消除民怨 發展庶民經濟》的社論,內容如下:

   吳揆日前邀集各部會首長聽取經建會彙編的「庶民生活改善行動方案」后,怒批沒有真正把握到庶民生活疾苦所在,缺乏突破性對策,當場退回重編,11月底「繳卷」。吳揆表示,庶民經濟的概念,就是「除弊興利,消除民怨」,責成各部會端出足以感動民心、令人驚奇、符合全民期待的3至5個旗艦計畫,並指示研考會透過網路廣徵民意,票選「10大民怨」,徹底了解民隱,據以研訂施政主軸。吳揆勇於任事、實踐苦民救苦,全力改善庶民生活,值得高度肯定與支持,我們提出一些期許。

   第一,「除弊興利,消除民怨」的關鍵。政府施政時弊與民怨具有強烈的因果關係,若不能絕弊清風,必難消除民怨。任何弊端背後都「暗杠」巨額不法利益,積弊傷利,破壞社會和諧,民怨油然而生,必定削弱經濟發展活力。因此,徹底除弊,必能直接興利,嘉惠全民;就這一意義而言,這項利益應視為國民經濟,絕非僅屬庶民經濟。社會弊端之所以叢生,且愈為嚴重,揆其原因主要為綱紀廢弛,公權力墮落,政府部門難辭其咎。最明顯的案例,就是政府重大決策不透明甚至黑箱作業,愚弄當家作主的選民,造成民心惶惶。自去年「520」以來,陸續爆發的救災無能、失業暴增、貓纜、柵湖捷運、金山高架、大小巨蛋、毒奶、毒氣、毒鴨等弊案,以及與對岸簽定的直航三通、MOU及即將洽簽的ECFA、與美國簽署「全牛」輸入議定書等內容完全封鎖,無視選民及國會民代的存在,不免違憲亂法。積弊愈多,民怨愈深,政府的可信度愈低,形成惡性循環。「除弊興利,消除民怨」應從政府部門做起,加速重振綱紀,健全法制與貫徹法治,強力伸張公權力,始能畢其功於一役。

  第二,票選「10大民怨」的諷刺。吳揆指示研考會采有獎徵答方式,以反映人民經年累月的「10大」積怨,無異諷刺各部會首長盲目施政,浪費公帑。政府施政的首要目標,應為除弊興利與消除民怨;假如行政首長不知民怨何在,試問如何規劃有效對策!易言之,行政首長只做官不做事的無為而治心態,完全背離「苦民所苦、聞聲救苦」的精神,應為民怨累積難除的根源。前述列舉不當政策或施政弊端及其衍生的黑道橫行、賄選猖獗、詐騙手段惡劣、強盜劫財殺人等就是10大民怨的指標,行政首長心知肚明,竟然還要采有獎徵答來票選,豈不是天下一大笑譚!實際上,任何平民都能朗朗上口說出數十項積怨,鼓勵他們共襄盛舉,未嘗不是好事一樁。

   第三,部會首長規劃能力的欠缺。各部會就庶民生活改善方案這一議題提送經建會彙編的報告逾2百件,可是全為例行性事務,與吳揆原本的構想背道而馳,反映部會首長缺乏政策規劃能力。其實這種狀況由來已久,積習相沿,詎料精明強幹的吳揆就當場將其一一吐槽,部會首長相覷尷尬萬狀。吳揆要貫徹除弊興利的首要對象,應先議處怠職的部會首長,斷絕「首長無能累死同仁」的惡習。部會首長若無法就其重要職掌分辨重大民怨,並采有效對策,延誤民怨的化解,就應下台謝罪。

   綜上所述,各部會首長漠視民隱、民瘼、民怨的哀聲嘆氣,豈知何為突破性對策,庶民經濟困境就永難化解。吳揆下達「繳卷」最後期限已到,各部會端出的對策能否符合全民期待,就要面臨嚴厲的考驗。吳揆既然界定除弊興利就是消除民怨與發展庶民經濟的良藥,就應直接下令各部會本於職責徹底消除指標性的各項民怨,並追蹤列管,設立公正機構,嚴密監視績效,據以決定部會首長去留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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