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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益哭稱仍愛丈夫不願離婚 財產成離婚案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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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乾的影子 發表於 2009-11-15 15:4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備受關注的乒壇名將馬琳離婚案,已正式進入法院實體審理階段。前天下午,大興法院紅星法庭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談話,妻子張寧益表示仍愛丈夫不願離婚。而馬琳在訴訟中提出分割共同財產僅一套房屋,惹來爭議。法院初步確定12月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張寧益當庭痛哭不願離婚

  今年7月,馬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馬琳稱,他與張寧益在2004年經人介紹認識,2004年8月登記結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後夫妻感情基礎薄弱,生活中摩擦不斷,矛盾日益激化。另外,馬琳還提出,他是職業運動員,整日在國內外比賽;而張寧益是演員,整日在全國各地拍戲,兩人聚少離多。自2008年12月,兩人開始處於分居狀態,彼此沒有任何的溝通聯繫。馬琳認為,夫妻感情已經破裂,因此起訴到法院要求離婚,並分割雙方在亦庄的一棟洋房(估價上百萬)。

  前天下午4時,馬琳的代理人出現在法庭,馬琳因在外比賽無法到庭。馬琳的妻子張寧益則在代理人的陪同下,準時來到法庭。馬琳的代理人以涉及馬琳個人隱私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張寧益還未開口說話,就失聲痛哭。張寧益的代理人替其陳述說,可以接受公開審理,「雖然婚姻涉及隱私,但兩人均是名人,已被媒體公開化」。張寧益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並稱兩人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張寧益的代理人說,如果馬琳一意要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應該多給張寧益分些財產。

  



  

  張寧益落淚

  



  

  馬琳張寧益曾經恩愛房產和廣告代言費成焦點

  張寧益向法院提出質疑說,據她所知還有多處房產屬婚姻共同財產。兩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位於大興的金地格林小鎮,這是作為兩人的婚房買的。2004年,馬琳獲得雅典奧運會冠軍后,還獲贈廣東房地產公司贈予的別墅。另外,今年馬琳未經其同意,將另一套房屋賣給他人,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

  張寧益的代理人補充說,張寧益一方合理懷疑,馬琳在2004年和2008年兩次獲得奧運冠軍后,其廣告代言就有上千萬。對此,馬琳的代理人解釋說,馬琳曾對他說過因代言協議是商家與國家乒乓球隊簽訂的協議,代言收入歸隊里所有,個人拿不到。是否還有其他財產,他需要再與馬琳本人核實。

  法庭上,張寧益向法院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張寧益說,她的能力有限,無法調查馬琳的財產狀況,需要法院向各大銀行等相關機構調查取證。

  「除了訴爭一套房屋外,沒有別的財產了嗎?」法官向馬琳代理人詢問。代理人回答說:「如傢具等,張寧益需要,馬琳說可以再給她。」張寧益當即哭著反問:「他前一段回家,私自拿走很多東西,如音響、電腦、手錶等,還拿走了我用過的一條皮帶,他還會還我嗎?」

  

  馬琳:我曾經把她當做寶貝

  今年10月17日,馬琳在接受某網站採訪時曾經對離婚事件做了最後的表態。對於自己與張寧益的這段感情,馬琳除了發誓不是因為外遇而離婚之外,只希望和張寧益分手之後不要成為仇人。

  關於感情

  「和每一個人一樣,我們走到一起是因為互相吸引,互相喜歡。我們曾經深愛過,我一直對她很好,把她當做寶貝,這一點她和阿姨(張寧益母親)都是知道的。她對我的工作大多時候也都比較支持,我一直很感激。作為男人,我一直在盡所有我該盡的責任和義務。我們現在要分開了,是因為彼此不合適了,不能推斷說我們之間就沒有過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也是不負責任的。」

  關於離婚

  「我與張寧益2008年12月到今年1月前後就沒聯繫了,當時我就提出過分手,但張寧益沒有同意。隨後由於比賽任務繁重,一直到今年5月我才再度通過簡訊與張寧益聯繫,與她商量離婚事宜,因她依舊不同意,我實在沒有辦法才向法院提出了申請。8月下旬立的案,她跟法院確定的9月7日開庭,但那天我去了,她沒去、派了律師去的。」

  關於外遇

  「我可以發誓,我沒有第三者,我是個直性子,有什麼說什麼,但不論有多少新聞暗示我有外遇,我都可以負責任地說,我沒有,並且離婚也不是因為這個,不要再拿這個來說事兒了,挺沒意思的。」

  關於未來

  「我們只是不適合在一起了,不是說就要做仇人啊。我希望她的生活越來越好,演藝道路也越走越順,我為她祝福。只是,可能我幫不到她什麼了。」

  對話張寧益

  張寧益仍愛丈夫不願離婚

  記者:馬琳提出離婚,你什麼感受?

  張寧益:我不想離婚。我以前愛他,現在還愛他,不管結果如何,我還是希望保護他。

  記者:馬琳和你溝通過離婚的問題嗎?

  張寧益:我是從媒體上知道的。我給他打過電話,他沒接。從今年初之後,就沒見面。如果說,有什麼離婚的徵兆,就是以前每年春節都是我倆一起回家,今年我等他,他拒絕了,說要錄製節目。

  記者:馬琳稱雙方聚少離多,且感情破裂,是這樣嗎?

  張寧益:其實我們是2002年就認識了,不是他說的2004年。法院可以去問鄰居和馬琳的朋友,我和他沒吵過架,沒動過手。他說聚少離多,可自從我們在一起一直這樣啊。

  鏈接

  房子是兩人愛情的見證

  張寧益和馬琳早在2003年就買了一套房子,並在北京有多處房產。雖然如今兩人鬧離婚上了法庭,但這絲毫影響不了張寧益的「房主」地位。

  兩人早在幾年前就買了第一套房子,用張寧益的話叫「當時沒想過買第二套,2003年底買的毛坯房,覺得有個家真好。」因為馬琳經常在外比賽,裝修的大權落到了張寧益身上。當時才22歲的她認為,家雖然不是幸福的唯一標準,但最起碼是個避風港。所以裝修上選擇了很多樣子簡約卻價格「奢華」的單品。裝修時最讓張寧益感動的,是馬琳一定要把他們的名字製作在牆上,「代表這是我們兩個人的家。」所以在過道的盡頭,是滿目紅色的「MZ」。

  律師說法

  北京市雙利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琳告訴記者,如果張寧益最終能夠舉證馬琳有婚外情,那麼在財產分割上,能夠成為法官酌情考慮適當多分一些財產的因素。

  但劉律師也表示,在女方未懷孕的情況下,男方的婚外情並非女方可以多分割財產的要件。

  如果馬琳沒有婚外情,法官將根據法律規定,以及女方的經濟收入、有無房產等情節,綜合而定。如果夫妻共同財產不明,通過調查取證,確認實際共同財產的確切數量,比查證馬琳有無婚外情更為重要。

  小檔案

  張寧益

  畢業於北京電影學院,曾在《絕對計劃》、《好想好想談戀愛》、《背後的故事》等影視作品中有出色表現。其主演的《台灣1895》在中央電視台播出。

  2004年,張寧益和另外一個演員朋友馬婷,被乒乓球隊的朋友叫去,與馬琳他們一起吃飯,成就了二人的戀愛之路。馬琳與張寧益都是瀋陽人。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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