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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稽」的公堂!謝才萍聽沒判死刑還回頭大罵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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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謝才萍涉黑團伙案昨一審宣判


「女黑老大」五罪並罰判刑18年

昨日,重慶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謝才萍涉黑團伙案作出一審判決:謝才萍數罪併罰被判有期徒刑18年;傳聞中的謝才萍情人羅璇,亦被判刑4年6個月。

認定5宗罪

判刑18年

昨日上午9時30分,謝才萍等22名被告人被帶進法庭,審判長花時45分鐘宣讀完10700字的宣判詞。宣判結果為:

謝才萍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賄罪等5宗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6年、3年、2年和3年,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2萬元。另21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3年。

宣判詞稱,2004年9月以來,謝才萍先後夥同他人開設賭場,聚眾賭博,2006年4月,謝才萍因犯賭博罪被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5個月。2008年4月,謝才萍接受被告人陳曉容的建議,與唐家政等人商議決定再次開設賭場,並議定了賭場規則、賭博方式等。由此形成了以謝才萍為組織、領導者,以唐家政、唐曉青、劉井勇等為參加者的以開設賭場為主要犯罪活動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在實施開設賭場中,不僅實施非法拘禁、容留他人吸毒的違法犯罪活動,還多次向職能部門有關人員行賄,以獲得非法保護。

兩把「保護傘」

獲刑13年和12年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郭勝、甘勇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共同非法收受謝才萍等人錢財人民幣18萬元,並包庇、縱容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被告人趙波明知謝才萍等人開設的賭場有股東、放高利貸、抽取贏利等分工,指使鄭偉在賭場幫其放高利貸,獲取非法利益並非法持有含甲基苯丙胺的毒品14.24克。


比謝才萍小了近20歲的羅璇,因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等3項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2年、2年和1年,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郭勝、甘勇雙雙被以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3年和12年。

有兩名被告當庭表示不上訴。謝才萍表示將與家屬和律師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宣判后惱羞成怒 謝才萍當庭撒潑

昨日宣判時,站成一排的22名被告人開始都是屏住呼吸,聽到判決結果后,各人表現各異。

當審判長念到「被告人黃冬梅犯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時,一直兩腿抖動的黃冬梅突然失聲痛哭,隨即癱軟在地,法警趕緊將她抬出去。

宣判完畢,審判長依次詢問被告人上不上訴,謝才萍略作思考後道:「要與家人和律師商量一下,再決定上不上訴」。2號被告人唐曉青不等審判長話音落地便脫口而出「不上訴」,坐在旁聽席的家人急得跺腳道:「完了,他說反了。」羅璇、唐家政、唐勇等人有的稱「上訴」,有的則稱「考慮一下」,只有判刑僅1年的22號趙波不慌不忙地回答「不上訴」。

上午10時20分,審判長宣布「押被告人退庭」,而走在最後的謝才萍則扭頭面向審判長和公訴人,惡狠狠地罵道「不得好死!」

國家的法律脆弱到被如此蔑視,被判之罪犯對社會如此危害性和惡劣影響本當處極刑卻只判有期徒刑,當公堂之上卻還要惡罵代表國家法律尊嚴的審判和公訴人員,真是令吾輩大跌眼鏡,滑天下之大稽!
把你的影子加點鹽,風乾。

老的時候,下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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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螳螂 發表於 2009-11-5 00:26 | 只看該作者
有種!這才像傳說中的女黑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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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憤青 發表於 2009-11-5 04:19 | 只看該作者
小時侯英勇就義的電影看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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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愛我中華 發表於 2009-11-5 05:54 | 只看該作者
有可能冤枉人家良家婦女了,所以她才罵法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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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11-5 08:26 | 只看該作者
應該開一個公判大會,判多少年讓深受其害的老百姓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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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5 12:09 | 只看該作者
1# 風乾的影子
你是法官?你對中國的法律與司法有一點尊重嗎?不要把一個罪犯的瘋狂發泄胡亂地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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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5 12:10 | 只看該作者
5# 韓冰
韓斑竹你越來越有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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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國 發表於 2009-11-5 15:19 | 只看該作者
7# 愛國有理


你是網上片警嗎?看你的口氣很像嘛!
經常會提醒自己,我雖然是一個中國人,但不要犯中國人常犯的那些低級錯誤,在外面決不能給祖國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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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 發表於 2009-11-5 21:36 | 只看該作者
5# 韓冰
韓斑竹你越來越有才了。
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5 12:10
哈哈,我只是想讓那些欺負老百姓的人付出他們的代價!
美國《金錢》雜誌網站5月21日文章,原題:我為了償還5萬美元的債務來到中國,這是我有生以來作出的最佳決定之一,全文如下: 名校學歷以及多次出國旅遊經歷,讓我看起來過得不錯,但5萬美元負債讓我惴惴不安。 2016年2月,已當上兼職英語教師的我決定邁出更大一步,開始學習英語教師職業培訓課程,因為我得知在中國教英語收入頗豐。隨後,我接受了中國的一份工作,登上了飛往中國南方的飛機。 儘管離家萬里之遙,告別了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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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老貴 發表於 2009-11-6 10:38 | 只看該作者
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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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LN 發表於 2009-11-6 15:24 | 只看該作者
1# 風乾的影子


罪刑法定懂不懂?動不動就判死刑,法院是你家私設的公堂,法盲一個還妄加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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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11-7 08:39 | 只看該作者
9# 韓冰
罪行法定,文革似的搞法已經要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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