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會說:「但是請等一等,像這樣談論福音是很好,但肯定的是,歐文所做的豈不是捍衛有限救贖,加爾文五點論的其中一點嗎?你說要重拾福音,你豈不是只是想我們都變成加爾文主義者嗎?」
這些問題是值得思考的,因為無疑許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然而同時,這樣的問題反映出極大的偏見和無知。「捍衛有限救贖」 – 彷彿這就是一位解釋福音核心內容的改革宗神學家真正想做的唯一事情!「你是只是想我們都變成加爾文主義者」 –彷彿改革宗神學家除了招攬人加入他們的陣營就別無其他興趣,彷彿成為一個加爾文主義者就是神學墮落的最後階段,和福音毫無相干似的! 在我們直接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必須努力排除這些問題背後的偏見,講清楚加爾文主義到底真正是什麼;所以我們希望讀者可以留心下面關於加爾文主義,特別是關於「五要點」的歷史和神學方面的一般事實。
首先,我們應當注意,所謂的「加爾文主義五點論」,其實只是加爾文主義對十七世紀初某些「比利時半伯拉糾主義者」1 提出來的一個五點宣言(《抗議文》the Remonstrance)的回應。它所包含的神學思想 (歷史上稱之為阿民念主義)是源於兩個哲學原則:第一,神的主權和人的自由並不相容,所以也和人的責任不相容;第二,能力限制責任。(所以說它是半伯拉糾主義是完全有道理的。) 阿民念主義從這些原則得出兩個推論:第一,因為聖經看信心是一種自由,負責任的人的作為,它就不可能由神引發的,而是人獨立在神之外所行使的;第二,因為聖經看相信是所有聽到福音之人的責任,那麼相信的能力必然是普世的。因此他們堅持對聖經的解釋必然要教導下列的立場:
1.人從來沒有被罪如此敗壞,以致當福音擺在他面前,他不能相信得救;
2.他也沒有被神如此完全控制,以致他不能拒絕福音。
3.神對那些要得救的人的揀選是因為他預見他們會按著自己的意願相信。
4.基督的死沒有使任何人得救,因為它沒有為任何人爭得信心的恩賜 (不存在著這樣的恩賜):它所做的只是為所有的人創造了一種得救的可能,如果他們相信的話。
5.信徒要靠自己保守信心來留在蒙恩的狀態中;那些在這方面失敗的人是跌倒,失喪的。因此,阿民念主義使人的得救最終取決於人自己,得救的信心自始自終被看作是人自己的工作,因為是他自己的工作,所以不是神在他裡面的工作。
多特總會(The Synod of Dort) 在l618召開,對這種神學作出判斷,「加爾文主義五點論」代表了對它的反擊。它們是源於非常不同的原則,就是「救恩出於耶和華」的聖經原則2; 可以被歸納如下:
1.儘管可以把一切外在的引導帶到人面前,墮落的人在他天然的狀態下仍缺乏相信福音的一切能力,正如他缺乏相信律法的一切能力一樣。
2.神的揀選是一種自由,主權,無條件的對罪人的揀選,他們以罪人的本相被基督救贖,被賦予信心,被帶進榮耀里。
3.基督救贖的工作有它的目的和目標,就是拯救選民。
4.聖靈帶人來相信的工作絕不會失敗,達不到它的目的。
5.信徒被神不可征服的能力保守在信心和恩典中,直到他們進入榮耀。為方便起見這五點由TULIP(英文鬱金香的意思,譯者注)這個簡寫所代表:完全墮落(Total depravity), 無條件的揀選(Unconditional election),限定的贖罪(Limited atonement), 不可抗拒的恩典(Irresistible grace),聖徒蒙保守(Preservation of the saints)。
這是兩種對聖經所講福音所作的系統性詮釋,很明顯是互相對立的。它們之間的區別主要並不是強調點不同,而是內容的不同。一個是宣告一位拯救的神,另一個講的是加能力給人,使人救自己的神。一種觀點表明了神聖三位一體的神,為挽救失喪的人類所作的三個偉大作為 – 由父揀選,由子救贖,由聖靈呼召 – 這些都是針對同一批人,毫無失敗地保證了他們得拯救。另外一個觀點表明每一個作為的對象都不相同(救贖的對象是全人類,呼召的對象是所有聽到福音的人,揀選的對象是那些聽到福音回應的人,否認人的得救是因著其中一樣得到確定。這兩種神學用相當不同的用詞描述救贖的計劃。一種認為得救是依靠神的工作,另一種認為是依靠人的工作;一種認為信心是神拯救的恩賜的一部分,另一種認為這是人自己對得救的貢獻;一種把信徒得救的所有榮耀歸給神,另一種把讚美分給神和人,認為神是建立了得救的機制,人因著相信這點,操作這個機制。很明顯,這些差異是很重要的,作為對加爾文主義概括的「五點」的恆久價值在於,它們清楚表明了這兩種認識在哪些領域存在差異,分歧的程度有多大。
然而,簡單把加爾文主義和「五點論」等同並列,這是不正確的。我們自己的五點要清楚講明這個問題。
首先,加爾文主義比「五點論」所表明的範圍廣闊得多。加爾文主義是完整的世界觀,源於對神是全世界的創造者和君王的清楚看見。加爾文主義連貫一致地努力承認造物主就是主,按照他自己的旨意行萬事。加爾文主義是以神為中心,按照神自己話語的指引和控制來思想生活一切的問題。用另外一句話來說,加爾文主義是從聖經角度來看的聖經神學 – 以神為中心的觀點,看創造主是自然和恩典中所存在的各樣事情的源頭,手段和目的。加爾文主義因此是有神論(theism)(相信神是萬物的根基), 信仰(religion) (對賜下萬有的神的依靠),以及福音精神(在一切事情上藉著基督信靠神)的最純凈,最高度發展的形式。加爾文主義是一種統一的歷史哲學觀,把在神的世界里所發生的全體各種各樣的過程和事件看作是不多不少,正是他為他的受造物和教會所定偉大預定計劃的施行。五點論所確定的只是神在拯救個人上擁有主權,但是加爾文主義本身關心的是更廣闊的範疇,宣告他在所有地方都擁有主權。
那麼其次,「五點論」是用一種消極,辯論的形式將加爾文主義的救贖觀表現出來,而加爾文主義本身在本質上是解經式,牧養性和建設性的。它能按照聖經定義它的立場,而根本不需要參照阿民念主義的任何主張,它不需要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去和真實的或想象出來的阿民念主義者作無休止的辯論。加爾文主義對這樣的消極事情沒有興趣;當加爾文主義者爭辯的時候,他們是為積極的福音價值爭辯。「五點論」給人留下消極的印象,這是一種誤解,主要是因為第三點的緣故(限定的贖罪,或特定的救贖),人們常常強調它的形容詞部分,以為加爾文主義者特別熱心要限制神憐憫的範圍。但事實上,正如我們後面要看到的那樣,這種論述是為了捍衛福音的中心論述,就是基督是一位的的確確救贖的救贖主。類似,加爾文主義否認揀選是有條件的,否認恩典是可以被抗拒的,這是為了捍衛拯救人的是神這個積極的真理。真正的消極是在阿民念主義那一方,它否認揀選,救贖和呼召是神拯救性的作為。加爾文主義否認這些消極的論述,為要宣告福音積極的內涵,為要達到堅固信心,造就教會的積極目的。
第三,用五個特點的形式表明加爾文主義的救贖論(正如我們已經看到的那樣,有五點只是因為多特總會需要回答阿民念主義的五點這個事實的緣故),這件事本身就有可能遮蔽了在這個問題上加爾文主義勃勃生機的觀點。因為這五點雖然是分開論述,但其實是不可分割的。它們是聯繫在一起的;要拒絕一點而不拒絕全部,這是不可能的,至少按著多特總會對這五點的本意理解,這是不可能的。因為對於加爾文主義來說,在救贖論上其實只有一點:就是神拯救罪人這一點。神 – 三一之耶和華,父,子和聖靈;三個位格用主權的智慧,能力和愛一同做工,達至對一群選民的拯救,父揀選,子通過救贖滿足了父的旨意,靈通過更新執行父和子的旨意。救 – 就是做了把人從死亡中帶出來,進入榮耀的生命這件事情中自始至終一切的事:計劃,成就,傳遞救贖,呼召和保守,使人稱義,成聖,得榮耀。罪人 - 正如神看人的樣子,有罪,惡毒,無助,無力量,瞎眼,在行神的旨意,或者改善他們的屬靈境況上;連一絲動彈也做不到。神救罪人 - 我們不可破壞三一真神工作的統一,或者在神在人之間把救恩的成就分開,把決定性的一方歸給人,或者對罪人的無能輕描淡寫,容許罪人和他的救主一道分享對他得救的讚美,這樣就是削弱了這認信的力量。這就是加爾文主義的一點,是它的「五點」要建立,各式各樣的阿民念主義要否認的:就是,罪人在任何意義上根本都不能自己救自己,而是從頭到尾,完完全全,過去,現在和將來,救恩都是出於耶和華,榮耀要歸給他,直到永遠,阿們!
這要引到我們第四個論述,就是:這五點的形式掩蓋了加爾文主義救贖論和阿民念主義救贖論之間不同的程度。無疑在這方面,它誤導了許多人。按著形式,著重點是落在那些形容詞上,這很自然就使人以為,在關於神拯救人的三件偉大作為上,雙方爭論的只是那些形容詞而已 – 這使人以為雙方在什麼是揀選,救贖,內在蒙恩的恩賜上是互相認同的,只是在和這些相關的人的地位方面有所分歧:第一,揀選是不是以預見的信心為條件;第二,是不是救贖是給所有人的;第三,恩典是不是不可抗拒的;但這完全是一種誤解。在每種情形中,形容詞的改變就涉及到名詞的改變。一種有條件的揀選,一種普世的救贖,一種可以被抗拒的內在施恩,這和加爾文主義所宣告的揀選,救贖和內在恩典並不是同一回事。真正的問題不在於這些形容詞是否恰當,而在於這些名詞的定義是什麼。當爭論首先開始的時候,雙方對此都看得很清楚,我們也要看得很清楚,這非常重要,因為否則我們就根本不能有意義地來討論加爾文主義和阿民念主義的爭論。把不同的定義並列排出來,這樣做是值得的。
1. 阿民念主義者所定義的神揀選的作為就是神決心把一種合乎資格的人-就是在基督里的信徒3,接納為兒子,接入榮耀里。只是基於神預見個人出於自己的願意,決意相信這個有可能發生變化的事實,揀選才成為神決心對個人的接納。在揀選的命令中,沒有什麼保證了這群信徒是有任何的人數;神不定意使任何人相信。但是加爾文主義者定義的揀選是神選擇一群具體的,不配的人,得救脫離罪,被帶進榮耀里,為此目的被基督的死所救贖,因聖靈的有效呼召被加給信心。阿民念主義者說,「我把我的揀選歸於我的信心」,加爾文主義者說,「我把我的信心歸於我的揀選。」很明顯,這兩種對揀選的觀念是分別很大的。
2.基督救贖的工作,按照阿民念主義者的定義就是除去一種障礙(得不到滿足的公義的要求),這障礙攔阻了神按他所願意的把赦免加給罪人,這加給是以他們相信為條件的。按照阿民念主義者的觀點,救贖使神有權利作出這種給予,但它本身沒有確保任何人會接受赦免;因為信心是出於人自己的,不是從加略山上臨到人的恩賜。基督的死為人運用得救的信心創造了一個機會,但它所成就的只有這些。然而,加爾文主義者把救贖定義為基督代替某些具體的罪人承受了罪的刑罰,藉此神與他們和好,他們欠懲罰的債就永遠被摧毀了,有得永生的權利為他們爭取得到。因此,他們現在在神眼中有權利得到信心的恩賜,作為進入享受產業的手段。用另外一句話說,加略山不僅僅使拯救那些基督為他們而死的人成為可能,它還確保了他們要被帶領得到信心,他們的得救成為事實。十字架拯救。在這方面阿民念主義者只會說:「沒有了加略山,我是不會得到我的拯救的」,加爾文主義者說,「基督在加略山上使我得到我的拯救」。前者使十字架成為得救的必要條件,後者把它看作是實際使人得到拯救的原因,把包括信心在內的各樣屬靈祝福的源頭歸回在加略山上神和他的兒子之間所作的那偉大的和解。很清楚,這兩種對救贖的觀念是相當不一樣的。
3. 阿民念主義者定義聖靈賦予內在恩典的恩賜是「道德的勸說」,僅僅是使人明白神的真理。他們認為,其實,他們堅持,這本身並不保證有任何人會作出信心的回應。但是加爾文主義者把這種恩賜定義為不僅僅是一種光照,還是一種神在人裡面所作的重生的工作,「除掉他們的石心,賜給他們一顆肉心,更新他們的意志。用他的大能決定他們要來向善,並有效地吸引他們來就耶穌基督。但他們來是極其自由的,因他們的願意是被主的恩造成的。」4 恩典是不可抗拒的,這是因為它摧毀了要抵抗它的品性。在這方面,阿民念主義者滿足於說,「我決定要相信基督,我想好了要成為一個基督徒」,加爾文主義者希望用更神學化的方式來講到他的歸正,清楚講明它到底是誰的工作:
我靈受困,多年在牢獄中,
被罪包圍,黑暗重重;
主眼發出復活榮光,
我靈蘇醒,滿室光明!
枷鎖脫落,心靈獲釋,
我就起來跟隨主行。5
很清楚,這兩種對內在恩典的觀念彼此對立得非常厲害。
在這裡加爾文主義者認為,阿民念主義對神揀選,救贖和呼召的作為的看法,認為這些作為並不拯救人,這正是切中這些用詞聖經意義的要害;按著阿民念主義的看法說神揀選信徒,基督為所有人而死,聖靈使那些接受神的話語的人復活,這實際上就是說,按著聖經上的意義神沒有揀選任何人,基督沒有為任何人而死,聖靈沒有使任何人復活。因此這場爭論的核心在於這些聖經用語,以及其他在救贖論上很重要的用語,比如說神的愛,恩典之約,「拯救」這個詞本身,以及它的同義詞,它們到底是什麼意思。阿民念主義都用同樣原則來解釋這些用語,這原則就是拯救不直接依靠神的任何命令或者作為,而是依靠人相信的獨立活動。加爾文主義者堅持這原則本身是不符合聖經,不敬虔的,這樣的解釋是明顯曲解了聖經的意思,在福音運用的每一處破壞了福音。這點,正是這點,就是阿民念主義引發的爭論要點所在。
在第五個方面,五點論的形式是有不足之處的。它本身的形式(對阿民念主義宣告的一系列否認) 給人造成一種印象,就是加爾文主義是對阿民念主義的一種修正,在自然的順序上阿民念主義肯定是居先的,而發展形成的加爾文主義是它的一種旁支。即使有人說明按歷史事實來說這是假的,許多人依然會留有懷疑,認為這兩種觀點本身的關係就是如此。因為人普遍認為阿民念主義(我們現在要看到,它和我們今天的新福音有相當緊密的對應關係) 是使用一種「自然」,不帶偏見,不複雜化的方法看聖經的結果,加爾文主義是一種不自然的派生,不是出於經文本身,而是用不聖潔的邏輯作用在經文上,把它們強迫塞進它們本身沒有說明的一種系統化的框架,以此扭曲它們明
白的意思,破壞它們的平衡的產物。
不管個別的加爾文主義者到底如何,如果以此作為對加爾文主義的一種概括性說明,這就沒有什麼比它更遠離事實真相的了。肯定的是,阿民念主義在某種意義上是 「自然」的,在這方面它代表了人墮落後的思想對聖經教訓的一種有特性的曲解,就算在得救以後,人還不能棄絕這種幻象,以為他是自己命運的主人,是他靈魂的元帥。這種曲解從前就出現過,出現在早期教父時代的伯拉糾主義和半伯拉糾主義中,以及後來的經院哲學,從十七世紀以來再度出現,在羅馬天主教神學,以及新教徒當中不同類型的唯理主義的自由主義和當代福音派教導中均有出現,無疑它會一直與我們同在。只要墮落的人的思想還是目前這個樣子,阿民念主義的思維方式就會繼續成為一種自然的錯誤類型。但從另外一種意義上,這並不是自然的。事實上,正是加爾文主義,它按照聖經自然,人可能想到的無可迴避的意思去理解聖經;加爾文主義堅持聖經實際說的話;加爾文主義堅持要認真看待聖經的宣告,就是神施拯救,他拯救那些他揀選要拯救的人,他用恩典,在行為以外來救他們,讓沒有人可以誇口,基督賜給他們,是一位完全的救主,他們全然的得救是從十字架臨到他們的,救贖他們的工作在十字架上已經成就了。把當得的榮耀歸給十字架的是加爾文主義。當加爾文主義者唱道,
離此遙遠有一座城,城外有個青山,
在那山上主被釘死,替人受苦萬般,
我只能信我主受害,是為我眾罪人;
他死,我們能得赦免,
他死,使我們變為良善;
被他寶血拯救,
使我們最後能上天堂。
他是說真的,他不會曲解那強調的聲明,說神在他兒子之死上拯救的目的只不過是一種無效的願望,它是否成就取決於人是否願意相信,以致神所能做的一切,基督已經死去的,根本是沒有一個人已經得救。他堅持聖經把十字架看作是對神拯救大能,而不是他無能為力的啟示。基督不是為假設的信徒贏得了一種假設的拯救,不是給任何可能會相信的人的僅僅一種拯救的可能性,而是對他自己的選民的一種真實的拯救。他的寶血真正確實「是為我眾罪人」;他把自己獻上,他要達到的果效確實發生了,正是因為十字架就是十字架的緣故。它的拯救能力不取決於加在它上面的信心;它的拯救能力如此之大,信心都是從它而出的。十字架為基督為之而死的所有人牢靠取得了完全的拯救。所以,「我斷不以別的誇口,只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十字架。」6
現在,加爾文主義救贖論的真實本質已經變得很清楚了。它不是人工的奇怪的東西,不是過分大膽的邏輯的產物。它的中心任信信條,即神拯救罪人,基督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是聖經和信徒的心共同見證的。加爾文主義者是一個在人面前承認他的神學,和他禱告的時候在神面前心裡所相信的一致的基督徒。當他為其他人的靈魂懇求時,或者當他順服在他裡面自然而生的敬拜的衝動,促使他舍己不取一切的讚美,把他得救一切的榮耀歸給他的救主的時候,他全時間都在思想,講述在每個基督徒所行之道上神主權的恩典。加爾文主義是刻寫在在基督里新造的人心裡的神學,而阿民念主義則是因軟弱理智所犯的罪,說它自然,意思就像說所有這般的罪都是自然的一樣,即使對重生之人也是如此。加爾文主義的思維就是基督徒在理智的層面上回歸自己;阿民念主義的思維則是基督徒因肉體的軟弱不能成為自己。當基督教教會不被爭論和虛假的傳統分心,堅持聖經實際所說的話時,它一直堅持和教導的就是加爾文主義;它就是早期教父對「五點論」教導的所作見證的本質所在,可以引用的例子是極多的。(歐文在救贖方面引用了一些,我們可以在約翰吉爾所著的《神之因與真理》[The Cause of God and Truth]中看到極多一系列的印證。) 所以,把這種救贖論稱為加爾文主義其實是最誤導人的,因為它不是約翰加爾文和參加多特總會神學家所獨創的,而是所啟示的神真理,以及大公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加爾文主義」是幾個世紀以來人的偏見用來反對它所用的「惡名」,但這事情本身正是合乎聖經的福音。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