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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早期美國白人已婚婦女的家庭地位問題 http://hi.baidu.com/t_ignatius/blog/item/d5ccea19eae2057cdbb4bdfa.html 《美國社會》認為:「雖說夫妻分工有所不同,但雙方在家庭中的地位,習慣上卻是平等的。」(第100頁)言下之意,早期(主要指殖民地時代)美國白人婦女在家庭中除了基於性別的分工不同之外,其他諸方面均處於與丈夫平等的地位。這種說法並不符合歷史事實。 在美國歷史學界,認為美國白人婦女曾經經歷過一個「黃金時代」(golden age),後來因工業化的發生、發展而在19世紀又經歷一個「地位喪失」(a status loss )的時代的觀點,濫觴於本世紀20年代,40年代中期達到其鼎盛時期,60年代末70年代初又被揉合到當代婦女史學派的著作之中。[2]《美國社會》顯然也採用了這一觀點。然而,到了70年代後期、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來,在瑪麗·貝思·諾頓等婦女史專家的努力下,「黃金時代」論已被證實不過是個「神話」而已。[3] 在殖民地時代,白人婦女根本不擁有和丈夫平等的家庭地位。在殖民地草創之初,完整意義上的家庭是不存在的,大多數殖民者隻身一人在新世界闖天下,而其家眷則留在母國;或者是年輕的單身漢,因殖民地女性人口之嚴重匱乏而使得他們中的許多人無法組建家庭。大約到17世紀20年代,較為穩定的家庭才開始在殖民地逐漸建立起來。殖民地時代的美國白人家庭是建立在夫權之上的,以男子為中心的家長制佔有很突出的地位,婦女則處於從屬的、受支配的地位。譬如,在清教勢力十分強大的新英格蘭地區,家長制思想根深蒂固的清教徒們認為,家庭就是一種等級制度;在家庭中,有一個男人做一家之長和父親,而婦女和孩子是從屬於這個男人的;這樣一種安排正體現了上帝所恩賜的家庭模式,因為家庭中作為一家之長的男人的地位就如同天國中上帝的地位。所以,在17世紀的北美清教徒看來,不管是男人的地位還是婦女的地位,都是上帝的安排,命中注定的。[4]在以夫權為基礎的家長制家庭,婦女沒有多少權利可言。19世紀美國南部的的社會學家喬治·菲茨休指出:「實際上,婦女就如同孩子,只擁有唯一的一種權利,即受他人保護的權利。」[5]在這種情況下,「順從丈夫」自然成了婦女的天職。在北美殖民地廣泛發行的英國期刊《旁觀者》曾在一篇文章中記述了北美殖民地一位家庭主婦的這樣一番話: 「我結了婚。除了祈求丈夫對我忠貞不渝,我沒有任何其他的奢望。他是我每一個思念的歸宿。如果我打扮自己,那也是為他而打扮的;如果我閱讀詩歌或劇本,那是為了使自己在(與他)交談時能夠迎合他的趣味。」[6] 像這樣的妻子,何談其家庭地位?至多是個高級女僕而言。在17世紀後期和整個18世紀被公認為是最具權威的論述女性行為準則的指南手冊《女士天職》則明確規定:作為一名家庭婦女,就必須對丈夫溫柔體貼,逆來順受,忠貞不渝,絕對服從,並且要深居簡出,勤於操持家務。[7]這些所謂的「女性天職」,到了19世紀中期成為了美國「崇尚家庭生活」運動的主要組成部分。 美國歷史的一大特點是未曾經歷過封建社會,但封建性殘餘在北美殖民地時期是較為嚴重的。白人婦女的家庭地位即然,它根源於英國封建的習慣法。英國移民大量湧入北美殖民地,他們也帶來了英國中世紀的習慣法。根據英國的習慣法,結了婚的婦女,她便不再「存在」了,因為她和丈夫已經成為「一體」,而這「一體」是屬於她丈夫的。她對債務甚至自己的行為不再承擔任何的責任。她在法律上也不再對家庭的任何財產享有支配權。誠然,在北美大多數殖民地,婦女被允許從事多種經營活動,但其收入或工資所得一概屬於丈夫。丈夫甚至對妻子結婚前所掙得的收入亦享有支配權。法律還允許丈夫像懲罰孩子和契約奴那樣在肉體上任意懲罰妻子。在個別殖民地,法律禁止妻子阻止丈夫出售她從娘家陪嫁而來的或繼承而來的財產、妝奩;雖然在大多數殖民地妻子有權阻止丈夫的此種行為,但這不過是一種法律上的權利,而在事實上往往是一紙毫無約束力的空文。[8] 妻子在家庭中處於受支配的地位,從丈夫訂立的關於財產繼承的遺囑中亦有明顯的反映。丈夫給妻子的遺產一般只佔家庭財產(不動產)的三分之一。丈夫之所以要這樣做,主要是為了使其遺孀能撫養未成年的子女和防止這部分財產成為公共救濟金。因此,遺囑並不允許遺孀擁有對家庭財產的獨立自主權。根據財產繼承法,丈夫擁有將遺產中最少的一份遺留給妻子的權利,此即所謂的「寡婦產權」[9]在實際運作過程中,寡婦的財產繼承權往往被輕而易舉地剝奪掉。比如,一旦她再嫁——這在殖民地時代尤其是早期是很普遍的,寡婦一般在丈夫死後一年內便再度成為新娘,——她就可能失去自己所繼承的那份財產;或者,為了生活費,她不得不依靠她那成年的兒子,這種情況下,她名下所繼承的財產就理所當然地轉入兒子的名下。18世紀,立有遺囑的丈夫在給予其遺孀處理家庭財產的權利時,並不比他們17世紀的先輩來得慷慨些。 誠然,在北美殖民地,妻子是一家之女主人,她在丈夫的督導下主管家庭日常事務,並在丈夫外出期間行使丈夫所擁有的權利。然而,充其量,作為妻子,她的家庭地位無過於此:處於兒女和契約奴或奴隸之上,但在丈夫絕對控制之下。在17世紀,這一狀況無論是在新英格蘭還是在切薩皮克灣殖民地,並無二致。[10]約略到了18世紀中葉,從英國移植到北美殖民地的、建立在夫權之上的家長制在殖民地完全確立起來,[11]「在所有殖民地都成為習慣性的倫理制度」。[12] 簡而言之,殖民地時代的白人婦女的家庭地位就和奴隸和契約奴差不多;「已婚婦女,不管她是富人還是窮人,在法律上都是不存在的人」。[13]換言之,早期美國白人婦女在家庭中根本不享有與丈夫平等的權利,更不擁有與丈夫平等的地位。丈夫在家庭中的至高無上的地位,既與清教教義相一致,又為公眾輿論所強化,而且深得法律和習俗的保護。事實證明,從歐洲帶來的習俗和習慣法的頑強作用,使得早期美國白人婦女在家庭之中處於受丈夫支配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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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殼網友三級
小留學生(一級)
樓主學習一下再放炮 ManCreatedGod 發表於 2009-10-26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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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星貝殼精英
1# guaiyoulia LZ啊,書獃子一個。一個文明的發展,各種制度的形成,難道能脫離歷史而存在?按照LZ說的,俄羅斯倒是向西方學習了,西方國家不還是老找他的茬?俄羅斯好了嗎?發達了嗎?且不說哪種制度好或者壞 ... {[MM]} 發表於 2009-10-27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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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Z,請教一下,49年的時候,中國和俄羅斯的差距是多少,80年的時候中國和俄羅斯差距又是多少?現在呢?你不能抹殺前提進行比較吧。我看你是偏見蒙蔽了眼睛。 overseaman2001 發表於 2009-10-27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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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星貝殼精英
我不得不承認,你不是個書獃子,或許你與書無緣,或許你是個黨教子,只聽國內宣傳,不諳世事。「 俄羅斯倒是向西方學習了,西方國家不還是老找他的茬?俄羅斯好了嗎?發達了嗎?」 ----- 說到俄羅斯,很好! 先給 ... guaiyoulia 發表於 2009-10-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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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人類文明只有一個方向,那就是西方文明的方向。等到西方文明完蛋的時候,自然會有新的文明形態出現。因此,中國的當務之急就是承認中國的「那一套」老古董是落後的。我們必須老老實實地學習西方。不這樣做,中 ... 沒有為什麼 發表於 2009-10-2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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