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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打黑:開審黑老大黎強 曾組織重慶計程車罷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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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狗棒 發表於 2009-10-26 04:0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渝強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重慶市原人大代表、重慶巴南區總商會原會長,巴南第二富豪。


  黎強家族4人涉黑

  最新消息:


  「全市打黑除惡行動已進入攻堅階段。」10月23日,重慶市政法委書記劉光磊向媒體介紹說,今年6月以來,重慶市警方開展了聲勢浩大的「打黑除惡」專項行動,24名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全部羅網,160多名骨幹成員被抓捕歸案。目前,這些涉黑案件已經進入訴訟審理階段。

  據悉,本月26日,法院將開庭審理黎強等人涉黑案,檢察機關共有240餘本案卷。據介紹,重慶市檢察機關一共審查起訴的案卷有5000餘本,平均每案100餘本。黎強等人涉黑案,是近年來檢察機關起訴案件中,案卷數量最多的一個。

  現年51歲的億萬富翁黎強系渝強集團董事長、總經理,重慶市原人大代表、重慶市巴南區總商會原會長,被人稱為「巴南第二富豪」,被控霸佔百條公交線 ,涉嫌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尋釁滋事罪、妨害公務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等9項罪名被逮捕。

  案件揭秘:

  攔、堵、打,黎強三招「做大」公交運輸


  渝強實業董事長黎強,因涉嫌犯有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9項罪行,日前已被逮捕,其家族中至少有三名姻親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行被逮捕,同時被逮捕的還有黎強的兩名「江湖兄弟」。

  記者向黎強親屬及朋友核實,在警方公布的67名已被逮捕的黑惡團伙骨幹名單中,跟黎強有關係的至少有5名。其中,黎強的妻子伍樹芹,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被逮捕;黎強的小舅子伍樹峰,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被逮捕;黎強的妹夫何永紅,因涉嫌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經營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罪被逮捕。另有兩名黎強的「江湖兄弟」來有剛和黎德明,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逮捕。

  近日接受過警方取證的運輸企業負責人和司機表示,警方在取證時提及黎強涉嫌策劃去年重慶「11·3」計程車罷運事件,而伍樹峰、何永紅則很可能是該事件的主要領導者,來有剛和黎德明曾參與以砸車方式阻止車主上街運營。渝強實業員工也證實,在罷運剛剛結束后,該公司就已經有人被拘留。

  渝強實業司機表示,去年11月2日晚10點左右,黎強專門召開了計程車車主和司機會議,為計程車罷運提供串聯機會和場所。

  重慶市兩名道路運輸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在此次計程車罷運事件中,渝強實業曾派計程車分公司經理劉朝富等組織人員,以砸車的方式阻止車主上街營運,甚至還有計程車司機保留了當時渝強實業組織者的指揮簡訊。

  接近黎強的多名人士對其為人處世的評價不一,其人性格顯得極為多面。在對待競爭對手方面,黎強的表現多為簡單粗暴。

  2006年10月1日,嘉陵江石門大橋發生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0人死亡后,重慶加大了公共交通客運改革力度,發文支持有一定規模的客運企業收購運行車輛較少的客運企業(含個體經營戶)的車輛,被收購方的線路經營權由行業管理部門直接許可給收購方。此後,渝強實業展開了大規模的收購行為。

  據重慶市信訪辦出具給重慶市人大的一份文件,2006年11月7日,渝強實業和另一家運輸企業簽訂車輛轉讓合同,其後雙方在車輛過戶時發生轉讓標的糾紛,對方終止合同。於是黎強採用派人威脅毆打的方式,干擾對方公司運營。

  根據法院的判決書,該公司和渝強實業連打6場官司,渝強實業連敗6場。但是黎強對此並不買賬,繼續派人干擾該公司經營線路。2008年8月9日,渝強實業派人在峨公岩大橋附近搶走該公司一輛客車,強行帶走司機。該公司不得不到銅元局派出所報案。

  在警方指出的罪名中,黎強還涉嫌非法經營罪。

  黎強摸索出一條「做大」公交運輸的「非常之道」:先投入車輛進行非法營運,然後採取攔車、堵路、打架等手段,排擠、打壓其他客運公司,通過操縱集體上訪、製造群體事件向政府施壓,藉機獲取營運指標等利益。

  靠著這些手段,在運營的8年間,渝強公司共拿到的公交線路超過100條,計程車500多輛。

  「發家」軌跡:

  黎強靠巴結交通執法人員發了「家」


  黎強是如何發跡的?連日來,記者走訪了黎強過去工作過的廠和曾一起經營的合伙人,將黎強發跡的過程逐步呈現在讀者面前。

  曾在學校食堂煮飯 靠關係進廠當電工

  據黎強的親戚何婆婆稱,黎強的父親原來是西南政法大學食堂煮飯的,黎強也因此曾在該校食堂煮過飯。後來才進了重慶毛條廠工作。

  重慶毛條廠保衛科鄒科長稱,黎強是1985年進廠的,屬於照顧關係。進廠前,黎強就和伍樹芹結了婚。重慶毛條廠在上世紀80年代相當紅火,進廠的多是當時的縣級領導及該縣部委辦局相關領導的親屬,至少也是區、鄉(公社)一級領導的關係戶。而伍樹芹的父親當時是魚洞小壩公社書記,伍樹芹1982年進廠。黎強進廠,是伍的關係。黎強進廠時,戶口還在原巴縣虎溪區陳家橋農村,後來才把戶口轉到廠里。鄒科長說,黎強進廠時當電工,先後在機電設備科和供應科呆過。他進廠時,就有駕駛執照,如果早一年進廠,廠里肯定會安排他開車,因為那時廠里需要駕駛員。

  進單位車隊管安全 開始積累人脈資源

  鄒科長稱,1991年時,紐西蘭方面和他們廠的兩個車間合資組建了中外合資的渝新毛紡有限公司(簡稱渝新公司)。渝新公司成立后也很紅火,曾是市裡的十佳納稅大戶。后因外方撤資,原來調過去的職工才回原單位。

  黎強因為岳父有點關係,當時就從毛條廠調到渝新公司車隊搞安全。他那時沒有任何職務,工作任務就是幫車隊的10多輛車辦年審以及辦駕駛員年審。如果單位的車輛出了事故,他也要負責跑,並協助當時的交通班(就是現在的交警隊)處理交通事故、交通違章等。有時,駕駛員忙不過來,他還臨時頂班當司機。

  在渝新公司車隊搞安全工作時,黎強對運輸行業有了全面認識,同時也接觸了一些交通行政執法人員,積累了一些人脈資源。

  鄒科長稱,黎強很精明,知道怎麼為人。他本人不抽煙,但包里隨時揣的都是一包紅塔山,主要就是發給交通班的人抽。

  3萬元起家跑中巴 無錢買汽油打賒賬

  記者找到了一位曾幫黎強修車的師傅,據其透露,上世紀90年代初,黎強就開始與人合夥經營了一輛「樂達」牌19座、車牌是「川B××938」的中巴車。當時跑魚洞到解放碑的線路,每天跑五六圈。當時上車起步價5角,全程2元。而今從魚洞到解放碑全程才3元。所以,那時經營中巴車也算是暴利。當年請來賣票的售票員稱,淡季每天票款收入也有一兩百元。過年過節或周末,一天有300多元收入。每晚,她都把票款結算給老闆。

  修車師傅說,他沒給黎強修車后,就對黎強沒做更多了解。只是偶爾看到他開著一輛「渝B××006」的雙排座長安車。而那輛長安車算得上是黎強的第一部坐騎。後來沒兩年,看見他換了一輛桑塔納轎車。

  記者輾轉聯繫上黎強最初的合伙人。

  據合伙人稱,他和黎強合夥時,買中巴車花了6萬元,他和黎強各出3萬元。那些年頭,「萬元戶」少得很,錢是好不容易才湊起來的。那時的汽油才1600元/噸,他們買汽油都沒有錢,第一次買1噸汽油,還找了好多關係,說了好多好話才賒來。這樣才讓車輪子轉起來。

  合伙人說,他們有個大致分工。司機從外面請,他也在車上售票,黎強負責協調外部關係。那時的政策規定,允許私車存在。但政府、企業的公職人員不能經營中巴車,只有個體戶才能經營。合伙人稱,他和黎強當時都是有單位的人,所以把車子掛在一位個體戶親戚名下。

  「黎強這個人假得很。」合伙人稱,因為黎強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關係特別好,便利用這個機會報假賬。那時,本來一個月只有兩三張交通違章罰單。一張罰單低的5元、10元,多的20元、50元、100元。但黎強一個月要拿一兩千元交通違章罰款回來報賬。

  黎強搞「關係」有一套。合伙人稱,黎強時不時拿他們的錢去買煙、到場鎮買新鮮的糧食豬肉送禮。那時送得出手的香煙就是紅梅、紅塔山、萬寶路等。他對這種做法有點想法時,黎強就說「這些事情你就不要管了,我負責擺平」。

  因合作不愉快,合作時間只有一年多,合伙人就離開了,剩下黎強獨自經營。

  1992年,受全國經濟蕭條和政策環境影響,許多企業職工下崗。當時,毛條廠鼓勵職工自謀職業。一些有點門路的人紛紛主動下崗,黎強也在此列。當年,黎強和妻子伍樹芹雙雙下崗。

  1996年,黎強正式開始創業,先後成立了重慶渝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重慶黎強房地產開發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出租汽車公司、重慶渝強實業(集團)強勁運輸有限公司等20餘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黎強「做事」 不按規則出牌

  黎強對待競爭對手非常粗暴,但對待非競爭對手,黎強則顯得處事謹慎。與黎強有過生意往來的一名重慶市人大代表告訴記者,黎強通常做事較為謹慎。

  跟黎強有過經營糾紛的人,給黎強的評價是「聰明」、講話具有感染力,但同時也指出他「做事」不按規則出牌,「難琢磨,搞得大家很被動」。

  延伸閱讀:黎強將3名官員拖下水

  在大張旗鼓地向公交系統擴張的同時,黎強又進入另一暴利行業——房地產。

  2001年,黎強控股的房地產公司開始承建重慶「巴南區人民廣場」工程,該工程分為A區、B區、C區三個項目。2003年4月,巴南區建委批准B區A棟的層數為16層,黎強控股的房地產公司擅自將其改為32層,隨後為辦理預售許可證,又採用二次複印的方法將批准文書改為31層,成功欺騙重慶市國土房管局辦理了《預售房許可證》。2006年3月,該公司在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相關行政審批等手續的情況下開始建設C區項目,至今未竣工驗收,其中C區項目大部分出售給巴南區工商局。通過以上兩個項目,黎強共獲得非法經營額10284萬元,收益5197萬元。

  2009年7月14日,黎強被重慶市公安局逮捕,3名在黎強攫取黑金的過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官員也隨之落馬:重慶市沙坪壩區交通運輸管理所原所長肖慶隆、重慶市巴南區公路運輸管理所原所長蔣洪、重慶市政府信訪辦公室二處原處長姜春艷。

  相關新聞:收受黑老大巨額賄賂 重慶一刑警隊長落馬

  重慶市檢察院10月23日披露,截至目前,重慶市檢察機關起訴黑惡勢力「保護傘」5人,提前介入查處「保護傘」9人。

  重慶市公安局刑警總隊一支隊原支隊長李寒彬(副處級)因涉嫌在2004年至2009年,收受陳明亮等多名「黑老大」巨額賄賂和貴重物品,已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重慶打黑經驗 在全國推廣

  為確保涉黑涉惡案件的準確辦理、公正司法,重慶市檢察機關研究制定了「1+3」工作措施,確保涉黑涉惡案件的辦案質量,深挖黑惡勢力「保護傘」,加強與公安機關、法院的協調配合,推動打黑除惡鬥爭的深入、順利開展。

  重慶市檢察院介紹,這個「1+3」工作舉措即一個工作意見:《重慶市檢察機關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意見》,三個工作制度:《重慶市人民檢察院關於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規定》、《關於確保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質量的規定》、《關於加強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保密工作的規定》。

  據悉,重慶檢方的「1+3」工作機制已經得到了全國打黑辦和重慶市打黑辦的認可和肯定,最高檢還將重慶市檢方的《關於打擊黑惡勢力「保護傘」的規定(試行)》在全國檢察系統進行了推廣。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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