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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羊頭賣狗肉的「網路人權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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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bird 發表於 2009-10-19 18:1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網路人權宣言」炒了有一陣子了,筆者一向對這類大張旗鼓的公開宣示十分警惕,什麼「宣言」啊,「綱領」啊,「憲章」啊,它們的實際目的往往遠不如表面文字描繪的那麼動人。

這次又是「網路」又是「人權」,貌似是新鮮玩意,其實不然。早在2002年,劉曉波、余傑等人就發起過一個所謂的「網路公民權利宣言」。在筆者看來,今日的「網路人權宣言」不過是改頭換面,新瓶裝老酒,內容老套而空洞。

但關鍵是,這份宣言在為誰吶喊呢?筆者閑來無事,將這份「人權宣言」的簽名和「零八憲章」的簽名比照了一下,竟然發現有一百多個相同的姓名,除了說這兩者是同一幫人炮製的東東,恐怕很難找到更好的理由來解釋這種「巧合」。

想當初,「零八憲章」簽名中據說有成百上千的編造和冒簽。因此可以推測,這份「網路人權宣言」的幾百個簽名絕對是大有水分的。很顯然,這幫人搞來搞去,又是寫東西,又是編名字,表面上說是為「網路公民」請命,實際上是打著人權的幌子,別有用心。至於這幫人到底是要搞政治串聯,還是為更大的政治陰謀收攏人心,就不得而知了。總之,一切兼有可能,各位網友一定要睜大眼睛,不要輕易上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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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ely7777 發表於 2009-10-19 18:2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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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iyoulia 發表於 2009-10-19 18:38 | 只看該作者
1# sunnybird

你看過「網路人權宣言」嗎?還是光是聽說?然後就與08憲章聯繫起來,與異議人士相聯繫,你過過自己的腦子嗎?就馬上就妄開黃口? 我將它找出,你睜開你的*眼好好看看 :

《網路人權宣言》
執筆人:凌滄洲
轉自《博 訊》2009年10月8日

站在人類歷史長河的高岸上,我們將會看得更清楚:網際網路這一新技術革命帶來的社會變化和進步,對擴展中國人的自由與基本人權,無異於遠古時代的鐵與火、犁與輪對文明進程的影響。
   
我們注意到,網路公民傳播的時代不可阻擋地來臨。公民記者通過手機、數碼相機拍攝事件,傳播事實真相,已經成為時尚和新潮;網路也給公民提供出無限創意空間,通過博客、播客、網路論壇甚至是跟貼等途徑,表達意見。
   
我們認為,關心公共事務是公民的責任,而關注網路言論自由也是網路公民的責任。網路公民合法地發表言論、報道真相,是行使公民權利,也是促進這個古老文明注入以個人幸福與基本人權為核心價值的新血液,促進全體國民的福祉,因之應該予以鼓勵、善待和寬容。
   
有鑒於此,我們認為如下理念是值得肯定的:
   
1, 網際網路言論自由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是人類的最基本的人權和最美好的價值之一,值得追求、珍惜、愛護。
   
2, 每個網路公民(NETIZAN)在網路上合乎當地憲法原則和法律的發言,用文字、聲音、圖畫、視頻表達意見,應該受到保護、鼓勵。
   
3, 發表權是網路公民最基本的權利,此項發表權尤其體現在個人博客、播客,體現在論壇中。發表權不應受到超出法律範圍之外的審查和干擾。持有與發表意見應有免於恐懼的自由和權利。
   
4, 編輯權應予以尊重;此項權利不應受到法律範圍之外其他權力的困擾。
   
5, 採訪報道權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受憲法的言論自由原則保護;公民行使此項權利時應該儘可能重現事實真相,避免歪曲、捏造和惡意誹謗。
   
6, 評論權和交換意見的權利是網路公民應有的權利之一,此項權利應包含有質疑和監督的權利,含有批評和抵制的權利。
   
7, 匿名表達權是公民言論自由的一部分,匿名是為了作者更便利地表達意見。只要匿名作者合乎憲法和法律地表達意見,此種合法權利應予以尊重。
   
8, 網路資訊搜索權是公民表達權、知情權、監督權的一部分。一方面,合法的網頁資訊不應予以屏蔽;另一方面,對事關公共領域的個人資訊的搜索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
   
9, 網路隱私權應予以尊重和保護。網路公民的真實身份與個人資訊,除非經公正透明的司法程序和被證明為必要,不得被網站予以公開。
   
10, 合乎憲法和法律的網路信息自由流通權,應該予以尊重和保護。對違背言論自由原則的網站審查、屏蔽、封鎖,應該被輿論譴責,並通過司法訴訟等程序尋求言論自由的正義。
   
我們呼籲,為使公民重視網路言論自由對全體國民人權與幸福的意義,應該設立網路人權日。
   
鑒於1911年10月10日,我們的先賢和志士浴血而起,終結了一個殘暴的種族歧視王朝和漫長的帝制形式,在亞洲大地上首創了共和政體。為了追憶他們自由的熱血和勇氣,我們提議:每年10月10日,為中國網路人權日。
   
2009年10月8日

你說說,裡面哪點是」掛羊頭賣狗肉「?那點你不需要?那你在這發什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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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w2000 發表於 2009-10-20 03:15 | 只看該作者
1# sunnybird


你自認為狗,不要人權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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