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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財產申報:溫家寶VS普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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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達泉 發表於 2009-10-16 14:3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官員財產申報:溫家寶VS普京
高達泉

普京訪華了,突然想起一件事。

今年9月21日,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四次全會,要求在落實好《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的基礎上,把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等情況列入報告內容。官員財產申報再次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

官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呼聲出現在中國,比之俄羅斯還要早。早在上個世紀80年代,中國就開始討論官員財產申報制度。

1987年11月17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法工委主任的王漢斌指出:「我國對國家工作人員是否建立申報財產制度問題,需在其他有關法律中研究解決。」

1994年,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財產收入申報法》列入立法規劃,但一直未能實際進入立法程序。

1995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規定申報的內容並不多,只有工資、各類獎金等四項。

1997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領導幹部報告個人重大事項的規定》。報告內容增至六項,增加了有關配偶、子女的內容。

2001年6月,《關於省部級現職領導幹部報告家庭財產的規定(試行)》出台。增加了報告財產的內容,未規定信息公開的辦法。

2006年9月,中央紀委重新起草印發《關於黨員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規定》,對報告的事項、報告的程序,以及如何監督檢查作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規定。

而俄羅斯至1997年5月,才由時任俄羅斯總統葉利欽頒布命令,首次規定總統、總理、總統辦公廳和政府辦公廳高級官員,以及地方行政長官等,必須每年向其常住地稅務機關申報自己名下的收入和財產。此後出任國家元首的普京,在申報工作上基本沿襲了前任的做法。

2008年梅德韋傑夫當選總統后,掀起了"反腐風暴",將財產申報作為突破口之一。其中,2008年12月出台的俄國內首部《反腐敗法》規定,除國家和地方行政官員外,諸如法院、檢察院、警察、軍隊、安全部門、選舉機構的工作人員都被納入申報人之列,而且他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財產也必須一同申報。與此同時,在不涉及國家機密的基礎上,申報資料將在媒體上公開。

中俄兩國之間,在官員財產申報方面,中國起步早卻至今未有見效,而俄國起步晚,現在卻已借財產申報推出了一系列廉政舉措。

兩相比較,出現如此巨大差異的主要原因,就在於是否有高層領導率先示範,有沒有榜樣的作用上。

梅德韋傑夫還以身作則來推動公務員收入和財產申報工作,並提議建立收入和財產申報信息核查機制,以及起草反腐敗司法鑒定的法律草案。在今年3月10日舉行的總統反腐敗委員會會議上,梅德韋傑夫表示,雖然目前沒有要求總統申報財產的規章制度,但自己今年年內將作出相關決定。"我認為,總統年度申報的做法,應該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國家公職人員履行相應的法律法規"。他還宣布,如果官員拒絕向有關機構提供收入和財產情況,將面臨被開除公職的懲罰。

不久后,俄羅斯總統兌現了自己的承諾。克里姆林宮官方網站4月6日公布了梅德韋傑夫一家的財產狀況。俄政府官方網站則緊接著於4月7日公布了普京總理一家的收入和財產狀況。在總統、總理帶頭下,俄政府成員也紛紛亮出「家底」。

如果用美、英、法等國高層領導的做法來要求中國,會有人說中國的民主還不成熟,那作為同樣的轉型國家,俄羅斯的做法就很值得我們借鑒。

在這方面,中共中央高層領導若能順應潮流,依據黨紀的要求,率先公布個人的財產,則必然能有效推動官員財產申報的現實化。但統觀中央第四代領導,自十六大以來,除了溫家寶以外,其他人都一直恪守不出頭的策略,雖然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及試圖在民生方面作出努力,但總體來看,第四代領導面臨的問題更多,挑戰更大,但應對之舉多是救急之策,沒有形成較為鮮明的,有別於江李、江朱時代的執政風格。在官方財產申報方面,指望韜光養晦已成積習的胡錦濤有所作為,幾無可能。這倒不是胡個人家庭有什麼問題,而是他不願出頭,沒有敢於締結和統馭這種新氣象的魄力和能力。

第四代領導集體中,唯一且只能給中國和中共帶來新希望的,則只有溫家寶一人矣。溫家寶一直在民眾中享有良好聲譽,其親民形象不僅深得國人人心,而且得到海內外的交口讚譽。更為可貴的是,溫以一國總理之身,數越雷池,主持召開國務院廉政工作會議,更公開對網民說, 「官員財產申報制」將是反腐利劍。尤其是他對普世價值的認同,更為中共形象帶來一股清新之風。若溫家寶若能效法俄羅斯總理普京,帶頭公布個人的財產情況,在推動官員財產申報制度上起先鋒模範帶頭作用,不僅能一舉消除關於其家族腐敗的不利傳言,其個人形象將更加巍峨,於國於民都是一件功德無量的事情。

再有三年時間,第四代領導集體將告別中國歷史舞台,如果認真總結第四代的政經成績,大概除了免除農業稅這一項,其他方面,尤其是在反腐等政治改革諸方面,恐怕難有超越第三代政績的亮點。如果不在越來越積重難返的腐敗問題有所作為,很難拿得出令國人紀念的里程碑式的作為。

所以,我們在此真誠呼籲,溫總能順應嚴厲打擊腐敗的時代潮流、順應真正遏止腐敗的廣大民意,拋棄個人的顧慮,根據中央紀委的要求,帶頭公布個人住房、投資、配偶子女從業的基本情況,給從中央到地方的官僚樹立一個可資效法的榜樣,帶到官僚階層個人財產公開,為中國的反腐敗事業做出更大的、足以彪柄史冊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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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10-16 15:39 | 只看該作者
不是說讓咱們老百姓先申報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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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XVI 發表於 2009-10-16 19:58 | 只看該作者
溫家寶形象不錯,可惜做不了事情,花瓶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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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0-17 01:40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0-17 01:56 編輯
不是說讓咱們老百姓先申報么
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10-16 15:39


belayashma 老弟可能誤解了. 不是普通老百姓要先申報, 而是申請困難補助的要申報. 白俄羅斯我不知道. 但美國我知道. 不但自己要填表申報. 而且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申報還要進行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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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10-17 05:42 | 只看該作者
4# 非常時期

我轉述的是一個當官的言論,什麼時候說的記不清了,好像就在那些年度駭人言論裡面,有名有姓,別的幾個都處理了,就是不知道這個現在是否還在供職。
心懷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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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時期 發表於 2009-10-17 06:1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非常時期 於 2009-10-17 06:22 編輯
4# 非常時期
我轉述的是一個當官的言論,什麼時候說的記不清了,好像就在那些年度駭人言論裡面,有名有姓,別的幾個都處理了,就是不知道這個現在是否還在供職。
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10-17 05:42


網上看到的. 不一定都是真的. 你相信中國政府會要普通老百姓申報家財? 我不知你是什麼國籍. 你在國內時要你申報家財了? 所以我認為你是誤解了. 我看到的是申請困難補貼需要申報收入. 網上的東西都應分析的來看. 即使是真的. 個人言論也不能代表國家政策.你說對嗎?
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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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layashma 發表於 2009-10-17 06:30 | 只看該作者
6# 非常時期


我是中國籍,中國政府也沒有要我公布財產,似乎只有犯罪需要「抄家」時才會清算個人私財吧。這種要老百姓申報財產的荒唐事情相信中國政府做不出來,只不過有些人當官當狂了,當糊塗了,中央的人還行,省長省委書記往下就不行了,土皇帝比比皆是,駭人言論、駭人事件經常發生,治理這種官僚應該像治理腐敗那樣重手,這樣的官僚也往往腐敗。
心懷華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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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y 發表於 2009-10-17 12:13 | 只看該作者
溫總 yituo dab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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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wny 發表於 2009-10-17 12:13 | 只看該作者
溫總 口才最好 說的比唱的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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