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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之音:陳水扁「告洋狀」台灣輿論反應強烈:台灣主權在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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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09-9-24 17:2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來源:美國之音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狀告美國政府應對台灣擔負起管轄責任的案子在台灣激起強烈反應。有人問,這又是哪一出?有人則稱,這是陳水扁借力某種台獨理論的又一策略需要。 台灣前總統陳水扁向美國軍事上訴法庭控告包括美國總統奧巴馬和國防部長蓋茨在內的美國政府,訴狀定於9月23日遞件。曾經兩次宣誓為「中華民國總統」的陳水扁日前突然聲稱,台灣僅僅是一個「流亡政權」,台灣的主權國是美國,這種說法立即激起台灣輿論大嘩。
*是創意,還是招數使盡?*
   
    台灣英文版中國郵報說,「陳水扁變身成為頗具創意的辯護律師,來為自己辯護」;聯合報以「想得美?政治狂徒鬧國際笑話」為題說,陳水扁「告洋狀」,但卻無法掩飾扁家無所不貪的犯行。中國時報則說,陳水扁一貫稱他為台灣主權獨立而奮鬥,現在他否定台灣主權,真是一超大諷刺。
   
    台灣網友立即發聲,有人要陳水扁乾脆寫信給ET,要外星人來救他;有人說,陳水扁被關太久,腦袋被關壞掉了;還有人稱這是陰謀論,陳水扁就是要讓大家知道他瘋了,就不用坐牢了。
   
    *是瘋狂,還是機關算計?*
   
    台灣國民黨立委邱毅對媒體說,陳水扁令其支持者丟臉:「你不覺得今天陳水扁的論調不會讓民進黨覺得丟臉嗎?不會讓台獨的支持者覺得丟臉嗎?不會讓長期挺他的媒體覺得丟臉嗎?不會讓那些長期奔走於台灣本土意識的人覺得丟臉嗎?這麼會支持這樣的一個人呢?這個人標準是個狂徒啊!」
   
    不過,一些民進黨立委認為,陳水扁頭腦很清楚,他正在利用獨派的「台灣屬於美國」的主權理論。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表示,她本人並不認同這種理論,但陳水扁這樣做是一種策略需要:「在國際公法上這套主權論述有它國際公法跟歷史的基礎,但它也是屬於獨派的主權論述之一,而陳前總統這個時候這樣用,我們想也有他的司法策略的需要。」
   
    *陳水扁新策略--借力台獨理論*
   
    陳水扁辦公室9月22日發表聲明說,「陳水扁控美案」與目前審理的「扁家弊案」毫無關聯,前總統陳水扁只是希望以此來凸顯於國際法的「台灣國家地位」問題。陳水扁辦公室工作人員對美國之音說,在國外生活的的林志升回台灣后,跟陳水扁見了幾次面,就確定下來這樁案子。
   
    林志升是被視為獨派組織「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的秘書長,過去幾年來他一直在為「林志升控美案」跟美國政府打官司,要求美國行使對台灣的管轄權,讓台灣人民享有美國人的權利,並要求美國在台灣建立一個平民政府。
   
    台北律師協會秘書長高涌誠律師對美國之音說,林志升所在的團體代表了台灣一部分人的觀點,而扁辦的意思是,這實際上是「林志升控美案」做出的又一動作,陳水扁只是願意配合而已。
   
    高涌誠律師表示,台灣的定位應當由歷史學家來評判,但大多數台灣人民認為,台灣是既不歸屬於中國,也不歸屬於美國的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高涌誠說,陳水扁如果認為自己被冤枉,覺得審理不公,可以通過司法程序解決,不必來否定國家主權和司法權利。
   
    高涌誠律師說:「台灣自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我們自己有一個司法權利在。這個司法權利當然我們可以繼續共同來探討,它到底公平不公平,有沒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是我不覺得有必要直接否定它的效力。」
   
    *陳水扁:當「流亡政府總統」時常感「神秘力量」*
   
    陳水扁在其發布的「控美案」聲明中稱,在他擔任中華民國總統8年期間參與運作時,常常感覺有「神秘力量」在後面同時運作。他對此的結論是,「美國的行政部門經常做有關台灣本地人民生命、自由和財產的決策」,或對有關台灣領土處置的決策。
   
    陳水扁在這份他以「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的名義簽名的聲明中說,中華民國一直代理美國治理台灣。聲明說,根據1952簽署的舊金山和平條約,美國沒有把台灣割讓給中華民國,美國仍然是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因此陳水扁要求美國政府擔負起管轄台灣的責任,啟動美國在台軍事法庭,保護台灣人民享有美國憲法規定的美國人享有的各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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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流水線 發表於 2009-9-24 17:26 | 只看該作者
民進黨怎麼應對一個「美國人」
來源:台灣《聯合晚報》
     陳水扁貪污濫權被判兩個無期徒刑,已廣為人知。不過最新劇情是,扁是個「美國人」;他頻頻出訪,每次污個零用金3萬美元。此時此刻,大家倒很想聽聽民進黨會怎麼說?
文章摘編如下:
   
    阿扁貪污濫權,幾億幾億(新台幣,下同)官邸里搬錢,判了兩個無期徒刑,這些已廣為人知。不過,最新的劇情是這樣的:一、阿扁是個「美國人」;二、他頻頻出訪,每次污個「外交部」的零用金三萬美元。
   
    從「國務機要」費到一堆購地、廠館弊案,阿扁污錢的胃口很大;但每次勞師動眾出訪海外,順手把三萬美金的「紅包錢」也放進自己口袋,原來連這種開胃小菜也不放過。身陷官司怪這怪那,連長年忠心耿耿的陳鎮慧也把人家拖下水,這種脫身術已經夠不入流了,就算黑道大哥亦不屑為之;如今竟然狀告美國總統奧巴馬,還扯到美國防部長蓋茨,這真是讓台灣人丟臉丟到美國去了!
   
    過去幾年,拿著「舊金山和約」種種,主張「台灣人應歸類為美國僑民」的人士,一直都存在。有的著書立說,有的搞社會運動,還有的跑到美國法院去玩訴訟遊戲。這些人大多屬綠營外圍,說他們是「獨派」,恐怕有點抬舉他們,因為,主張「台灣人是美國人」的論述,難與「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並論?或許就因為這樣,連民進黨都不怎麼願意與他們扯在一起。
   
    這回阿扁走投無路,動腦筋要與這批人玩在一塊了!據報道,阿扁已委託律師在美國提起訴訟,理由是「奧巴馬與蓋茨應負起『佔領台灣』的義務」,扁自稱必要的話也「願意到美國作證」。
   
    有人想盡辦法要當美國人,是他們個人的事,所提出的主張,那怕是荒謬到極點,最多也只能歸類為「腦筋不清楚」。但如今阿扁也跳進去玩了,雖然多數民眾視為笑話,但此時此刻,大家倒真的很想聽聽,民進黨會怎麼說?這種主張和訴訟行動,也算阿扁的「司法人權」嗎?更直接的是,扁的貪污案「應該由美國軍事法庭來審理」的說法,民進黨是同意還是不同意?
   
    民進黨別再低調不語,對於這起「一個美國人和他的零用錢」事件,好歹表個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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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老貴 發表於 2009-9-28 13:53 | 只看該作者
阿扁完全就是一個裝瘋賣傻的混蛋,這種貨色,是炎黃子孫就應該人人得而誅之。讓他活在這世上簡直就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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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weizhai 發表於 2009-9-28 22:54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台灣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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