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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基督徒」十誡」 ?必須遵守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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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2005xin 發表於 2009-9-21 03:3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xin2005xin 於 2009-9-21 03:34 編輯

請看一下(戴福年)論點:

  有不少的傳道人宣傳:現在是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只要靠主耶穌的恩典就可以得救進入天國。這種說法是沒有任何聖經根據的,因為:
  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馬太福音5:17-19 。即使是 廢掉法律中最小的一條,也都是是進不了天國的。最小的應當認為是「零」,是進不了天國的。

  二,不守誡命是說謊話的,也沒有真理。「我們若遵守他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他。人若說我認識他,卻不遵守他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裡了。」約翰一書2:3-4 。「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並沒有罪。凡住在他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他,也未曾認識他。小子們哪,不要被人誘惑,行義的才是義人。正如主是義的一樣。犯罪的是屬魔鬼,因為魔鬼從起初就犯罪。神的兒子顯現出來,為要除滅魔鬼的作為。凡從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作種)存在他心裡。他也不能犯罪,因為他是由神生的。從此就顯出誰是神的兒女,誰是魔鬼的兒女。凡不行義的,就不屬神。不愛弟兄的也是如此。」約翰一書3:4-10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神而生。凡愛生他之神的,也必愛從神生的。我們若愛神,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因為凡從神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約翰一書5:1-4 。如果你願意作一個基督徒,就必須受神主,遵守神的誡命。「有一個人來見耶穌說,夫子,(有古卷作良善的夫子)我該作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以善事問我呢?只有一位是善的,(有古卷作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以外,沒有一個良善的)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馬太福音 19:16-17 。

  三,耶穌對舊約聖經的評論,「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里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路加福音 16: 29-31 。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都是上帝的話,是前後一致的。現在有些人把舊約聖經和新約聖經對立,並且區分為舊約時代和新約時代。這是完全錯誤的。耶穌並沒有廢掉舊約聖經的任何一部分,只是由於他自己是被殺的羔羊,所以,現在不需要獻祭了,摩西和眾先知的話,現在仍然重要。

  四,每一個人都要按照上帝的法律接受審判。「經上記著說,要愛人如己。你們若全守這至尊的律法才是好的。但你們若按外貌待人,便是犯罪,被律法定為犯法的。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你們既然要按使人自由的律法受審判,就該照這律法說話行事。」雅各書2:8-12 。

  五,如何愛上帝:「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馬太福音22:37-38 。

  六,守安息日是愛上帝的表現之一。「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仆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因為六日之內,耶和華造天,地,海,和其中的萬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定為聖日。」出埃及記20:8-11 。

  七,上帝不接受守星期日,聖經中從來沒有給七日第一日有任何稱號。七日第一日,即:星期日,絕對不是主日。主日是安息日,即:星期六。「又對他們說,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馬可福音2:27-28 。 所以,安息日即星期六,是主日。而星期日,或瞻禮日,不是主日。若你在星期日去敬拜上帝,是不對的。實際上,星期是太陽神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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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08:40 | 只看該作者
請看一下(戴福年)論點:

是恩典時代,只要靠主耶穌的恩典就可以得救進入天國。這種說法是沒有任何聖經根據的,因為:

xin2005xin 發表於 20-9-2009 14:30


得救當然是唯獨神的恩典。還有其他路嗎?其他路得救是另類福音。是和福音背道而馳的死亡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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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09-9-21 14:41 | 只看該作者
請看一下(戴福年)論點:

  有不少的傳道人宣傳:現在是新約時代,是恩典時代,只要靠主耶穌的恩典就可以得救進入天國。這種說法是沒有任何聖經根據的,因為:
  一,「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 ...
xin2005xin 發表於 2009-9-21 03:30


俺看得守,必須遵守。守得住守不住是另一回事,至少得盡最大努力去守。剩下的上帝去操心。
俺瞎說,不知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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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1 15:49 | 只看該作者
俺看得守,必須遵守。守得住守不住是另一回事,至少得盡最大努力去守。剩下的上帝去操心。
俺瞎說,不知對不?
金寶 發表於 2009-9-21 14:41


你沒有瞎說,百分之百的正確!

千萬不要以為有了神的恩典就一定得救,沒那回事,純粹胡說八道!如果浸過之後得到了神的恩典,然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也一定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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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09-9-21 19:18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金寶 於 2009-9-21 19:20 編輯
你沒有瞎說,百分之百的正確!

千萬不要以為有了神的恩典就一定得救,沒那回事,純粹胡說八道!如果浸過之後得到了神的恩典,然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也一定得救?#@!%$&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1 15:49


你沒全理解俺說的意思,這恩典和誡命的關係應該是這樣:
神的恩典遵守十戒不是相對立的,而是相輔相成的。
根據聖經,十誡就來源於神的恩典,沒有恩典,就沒有十誡,那你守什麼?
你守十誡,就是出於對神的敬畏,才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守,沒有敬畏,你就不會守了。
在俺看來,一個不信上帝的人守十誡,應該是個笑話。只有信的人才會有意願去守。你說的受浸瞭然後去殺人放火云云是你自己的想象,俺就不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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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1:00 | 只看該作者
俺看得守,必須遵守。守得住守不住是另一回事,至少得盡最大努力去守。剩下的上帝去操心。
俺瞎說,不知對不?
金寶 發表於 21-9-2009 01:41



金保弟兄說得沒錯。樓主轉貼的錯誤要害是靠守律法得救。這已經被證明是死路一條。這也是為什麼耶穌要替世人受死贖罪。離開了這個關鍵,對基督教信仰就是一竅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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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1:09 | 只看該作者
你沒有瞎說,百分之百的正確!

千萬不要以為有了神的恩典就一定得救,沒那回事,純粹胡說八道!如果浸過之後得到了神的恩典,然後殺人放火、無惡不作,也一定得救?#@!%$&
james2000 發表於 21-9-2009 02:49


當然要有信心使神的恩典落實到每一個得救的人的身上。主樓貼文的要害問題是對靠神的恩典提出疑問。

這個觀點是和法力賽人以及其他宗教的觀點如出一轍,認為信靠神還不夠,還有加上自己的努力才行。

建議雅各兄看看多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理解保羅為什麼對這樣的另類福音深惡痛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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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9-21 23:12 | 只看該作者
保羅甚至說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都是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前書4:1-3)。儘管耶穌曾吩咐信徒們要遵守律法(馬太福音5:17-18)、(馬太福音23:2-3),說過勿論斷人(馬太福音7:1-4),雅各書也說過勿論斷弟兄(雅各書4:11-12),保羅還是宣稱禁戒食物、禁止嫁娶是鬼魔的道理,而當代的基督教義又是奠基於保羅的神學,結果不信上帝的佛教固然受到基要派基督徒的咒罵,就連安息日會、天主教等信奉同一個上帝的基督教派也成了他們貶辱的對象。他們的這種言行是否砥觸了耶穌的教訓?這個問題,佛教徒不便置評,應該由基督徒憑良心問一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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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3:45 | 只看該作者
保羅甚至說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都是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前書4:1-3)。儘管耶穌曾吩咐信徒們要遵守律法(馬太福音5:17-18)、(馬太福音23:2-3),說過勿論斷人(馬太福音7:1-4),雅各書也說過勿論斷弟兄(雅各書4 ...
Dhammapala 發表於 21-9-2009 10:12



保羅的觀點涉及所有這些要求是不是能夠使人得救。如果認為遵守這些要求是人得救的必要條件,就直接與因信稱義這個唯一的福音真道背道而馳。

而決不是泛泛而談反對這些這些行為。

歸根結底,是靠信心得救,還是靠行為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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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3:49 | 只看該作者
保羅甚至說禁止嫁娶和禁戒食物都是鬼魔的道理(提摩太前書4:1-3)。儘管耶穌曾吩咐信徒們要遵守律法(馬太福音5:17-18)、(馬太福音23:2-3),說過勿論斷人(馬太福音7:1-4),雅各書也說過勿論斷弟兄(雅各書4 ...
Dhammapala 發表於 21-9-2009 10:12


如果連保羅的教訓也可以置之不理,和基督徒信仰也就沒有關係了。

關於得救,佛教自己都不予重視,何談別人的對佛教的貶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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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3:56 | 只看該作者
達兄請思考一下,基督教和其他宗教的本質不同,暫時把相同之處放下。

信靠耶穌是靠行動來贏得嗎?複習一下耶穌關於信心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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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 發表於 2009-9-22 01:14 | 只看該作者
可是,到底什麼是「信」和「得救」的準確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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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2 16:44 | 只看該作者
你說的受浸瞭然後去殺人放火云云是你自己的想象,俺就不回應了。 ...
金寶 發表於 2009-9-21 19:18


你的意思是,受浸瞭然後去殺人放火的例子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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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2 16:45 | 只看該作者
可是,到底什麼是「信」和「得救」的準確定義?
can 發表於 2009-9-22 01:14


這個問題是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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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09-9-22 20:45 | 只看該作者
你的意思是,受浸瞭然後去殺人放火的例子沒有?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2 16:44


有啊,還不少呢。你想說明什麼?

難道你的意思是:因為有宣誓效忠法律,然後去殺人放火的案例,所以就可以否定法律了。

沒看見你的邏輯錯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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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3 18:30 | 只看該作者
你說的受浸瞭然後去殺人放火云云是你自己的想象,俺就不回應了。...

有啊,還不少呢。你想說明什麼?......

金寶 發表於 2009-9-21 19:18


你酒喝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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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寶 發表於 2009-9-23 22:06 | 只看該作者
你酒喝多了。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3 18:30


咱倆喝的都是半斤八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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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9-24 13:33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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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hammapala 發表於 2009-9-24 20:54 | 只看該作者
如果連保羅的教訓也可以置之不理,和基督徒信仰也就沒有關係了。
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1 23:49

問題來了!保羅的教訓為什麼不能置之不理?他自己都曾經承認他不奉主命說話,像個愚妄人放膽自誇(林後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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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永生 發表於 2009-9-24 21:21 | 只看該作者
問題來了!保羅的教訓為什麼不能置之不理?他自己都曾經承認他不奉主命說話,像個愚妄人放膽自誇(林後11:17)
Dhammapala 發表於 24-9-2009 07:54



我們談的是記載在聖經里的保羅的教導,不是保羅沒有記載在聖經里的其他觀點。

達兄想必清楚,並非所有使徒的文章都包含在聖經里,也不是使徒的任何文章都包含在聖經里,比如保羅的就只有一部分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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