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之約和恩典之約的雙重架構描述了神在與人類關係上整體的全權作為。救恩臨到我們就是因為基督透過祂完全的順服完成了行為之約的一切要求。其結果,我們的救恩就是聖約的救恩:得稱義和為後嗣,被重生和能成聖都是約中的憐憫;揀選是神祂對最終被潔凈的聖約群體成員——就是不可見之教會(參見後續的神學文章「教會:她的可見和不可見性」)的選擇;對應於舊約的割禮和逾越節,洗禮和主餐是聖約的聖禮;神的律法就是聖約的法典,因此遵守它就是回應神聖約恩典的最真實地感恩與忠心的表現。(陳彪譯自 NIV Spirit of Reformation Study Bible, p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