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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的道歉與「一個正常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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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水線 發表於 2009-8-3 17: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總統奧巴馬前天突然上電視發表道歉聲明,道歉的對象是一個普通警察。什麼原因呢?
 原來幾天前,一位哈佛大學黑人教授在回到家門口時,發現鑰匙未帶,就企圖自己撬門而入。鄰居看到后報警,警察來了之後,要求這個教授出示身份證件,而這個教授身上只帶了大學工作證,警察就按程序要求他回警局協助調查,這個教授大喊大叫,說自己是黑人,所以受到了警察歧視,其間與警察發生拉扯,結果被帶上手銬押回警察局。當然後來查明身份,就放了。
就這麼件事,據說引起了美國黑人群體的「公憤」,報紙、電視紛紛譴責警察,州長、總統(都是黑人)也紛紛跳出來批評當地警察,要求當事警察向黑人教授道歉。
 想不到那名警察也不服氣,對新聞界發表談話,指出在當時的情況下,他完全是依照法規規定的程序在辦理,沒有一丁點違法的地方。 現在州長、總統對他的指責,給他和家人的正常生活帶來了困擾,他要求總統和州長向他道歉。
緊接著,當地警察工會負責人也召開記者招待會,指出這名警察的執法程序完全合法,對當地警察「警風」的指責完全是污衊。
這時代,媒體輿論也出現了分化和轉向。 奧巴馬正是在這個背景下,突然又出來向這個警察道歉,收回自己幾天前對警察執法偏頗的指責,並邀請「警官與黑人教授一起來白宮做客,消除彼此誤會」。
這件事說明了什麼呢?
美國警察在執法時有沒有特別「關照黑人」的「種族傾向」? 當然有。
但是,具體到每一件具體個案,還是要「就事論事」,不能因為「群眾的情緒」,就未審先判,偏向一方。
奧巴馬在事件初起時,也站在黑人立場上,一聽到是白人警察抓黑人教授(而且是他朋友),就自然地向「憤怒的大多數」靠攏。
但是,後來事情的過程清晰了,白人警察在這起事件中並無執法上的違規之處,於是他又想到了自己是「全體人民」的總統,是「法律公平」的代表,而不只是「憤怒的大多數」或「憤怒的弱勢群體」的代表。
我們可以設想,如果整件事發生在中國,那麼在「支持憤怒的弱勢群體」,「官員都不是好東西」的思路下,網上必然是對警察的一片罵聲。這個最基層的警察,沒有多大靠山,最終必然被「上級部門」拿出來「嚴肅處理」——開除甚至「拘留審查」——你看連地方(州長)和國家領導人(總統)都出來指責你了,把你拋出去「犧牲」掉,不是「上體聖意,下順民心」的事嗎?至於那個警察與黑人教授間,究竟發生了什麼,反而沒多少人關心了。
但在美國,結局就完全不同,那個基層的警察在如此大的社會壓力下,敢於發表自己的看法,警察工會也出面支持他。美國輿論,從上到下,在仔細梳理了事情的經過後,也很快冷靜下來,把同情的天平轉向了這個警察。
這是在一個正常的社會裡發生的「社會群體性矛盾」的理性解決案例。
只有理性,就事論事,不偏不倚,不為情緒化的思維所主宰,這個社會才是正常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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