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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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信稱義,到底是什麽意思?--再論信心和行為的關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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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rvant 發表於 2009-7-23 02: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上面,我們討論了,信摩西,就要信耶穌,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行出律法上所要求,我們只有信耶穌而稱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信稱義。

那麽,到底因信稱義,是什麽意思呢?

我們來看聖經上的一個比較簡單的定義:

(羅)3:22 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

這裡明確告訴我們,神的義,(不是人的義啊),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沒有分別。

-----------------------
前面的幾個貼: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約5:46)--再論信心和行為的關係
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20)--再論信心和行為的關係(二)
為什麽信摩西,也必信耶穌呢?--再論信心與行為的關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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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和寶 發表於 2009-7-23 03:16 | 只看該作者
用不著,加給我我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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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3 03:29 | 只看該作者
2# 溫和寶

別,如果沒有從上來恩典,想加,還加不上。

玩笑話。

不過,真的有朋友說,也知道信耶穌好,但是,就是信不來。。。這個,就是我上面所說的意思,需要神的恩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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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 只看該作者
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行出律法上所要求,我們只有信耶穌而稱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信稱義。

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沒有分別。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3 02:35


那麼如果信耶穌而稱義,不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呢?

因著信耶穌基督,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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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3 22:12 | 只看該作者
那麼如果信耶穌而稱義,不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呢?

因著信耶穌基督,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好問題。
等我有點時間再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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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3 | 只看該作者
因著信耶穌基督,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先回答簡單的。

按照聖經,所謂信耶穌,主要是相信兩點
1)相信耶穌基督為我自己的罪而死,
2)相信他三日後復活,

請看: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10:10 因為人心裡相信,就可以稱義。口裡承認,就可以得救。

為什麽相信耶穌基督為自己而死,就可以得救/被算為義/稱義呢?

(羅)3:23 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3:24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
3:25 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借著人的信,要顯明神的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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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7-24 00:57 編輯
那麼如果信耶穌而稱義,不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這個問題,是比較饒的問題。

我先這樣回答你,
「信耶穌而稱義的」基督徒,永遠永遠也不可能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

這就是我前面貼所說的,
只有信耶穌的基督徒,
沒有象耶穌那樣(沒有犯過罪)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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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2 | 只看該作者
先回答簡單的。

按照聖經,所謂信耶穌,主要是相信兩點:
1)相信耶穌基督為我自己的罪而死,
2)相信他三日後復活,

請看: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10:10 ...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3



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1)相信耶穌基督為我自己的罪而死,
2)相信他三日後復活,

怎樣才能證明是相信了呢?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還是同一個問題,怎樣才算是心裡相信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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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4 | 只看該作者
這個問題,是比較饒的問題。

我先這樣回答你,
「信耶穌而稱義的」基督徒,永遠永遠也不可能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

這就是我前面貼所說的,
只有信耶穌的基督徒,
沒有象耶穌那樣(沒有犯過罪)的基督 ...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6


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永遠永遠也不行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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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22:52 | 只看該作者
還是同一個問題,怎樣才算是心裡相信了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2

好問題,這個問題,就是聖經為什麽教導我們,不要論斷人。

怎樣才算「心裡相信」呢?

只有那個人自己,和神知道,我們其他不知道。

所以,基督教強調的是每個人與神之間的關係。
我是否心裡相信,他人是否知道,沒有關係,只要神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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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22:54 | 只看該作者
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永遠永遠也不行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4


我接著你的往下說。

如果永遠永遠也行不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會有什麽結果?(按照你的想法,不管是否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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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06:34 | 只看該作者
我接著你的往下說。

如果永遠永遠也行不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會有什麽結果?(按照你的想法,不管是否基督徒)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22:54


我接著說:

永遠永遠也行不出律法的人,在耶穌基督的審判台前,是死,是地獄,因為罪的工價是死。

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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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5 19:20 | 只看該作者
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06:34


不對!

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就是你這種基督徒),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麽。
7: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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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5 19:3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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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20:45 | 只看該作者
不對!

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就是你這種基督徒),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麽。
7: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5 19:20


我們知道,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

哪些人沒有得救呢?

那些沒有心裡相信的人。

這段經文,指的是這些人。請相信我,好嗎?

你還有別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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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1:4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james2000 於 2009-7-26 11:51 編輯
我們知道,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

哪些人沒有得救呢?

那些沒有心裡相信的人。

這段經文,指的是這些人。請相信我,好嗎?

你還有別的證據嗎?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20:45


既然「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那「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也就不能成立了。

我相信你,收回你包括在內的話,但反駁的是你的論點。你還要別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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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2:24 | 只看該作者
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第一行能作為反駁第二行的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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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6 20:16 | 只看該作者
既然「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那「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也就不能成立了。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1:47


這句話,是這樣來「細解」:

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

去教會的人中,任何相信耶穌基督是替他死的,相信他三日後復活,願意接受耶穌基督作他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這樣的人,是得救的;

其他的去教會的人中,可能/也許/應該暫時還沒有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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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6 20:21 | 只看該作者
我相信你,收回你包括在內的話,但反駁的是你的論點。你還要別的證據嗎?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1:47

至於反駁我的論點。
我們說過,基督教的信仰,不是用來「論證」的,而是讓我們去相信的。
所以,我們在這裡,是介紹基督教的觀點,解釋基督教的觀點。
至於「論證」,我們看到聖經上,有許多法理賽人,與耶穌基督的論證。他們對聖經的了解,應該超過你我,是嗎?
而耶穌基督的回答呢?

當然,我會盡量去「解釋」,基於基督教的信條。那些需要靠信心的,我也會告訴你,需要用信心。

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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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6 20:2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rvant 於 2009-7-26 20:27 編輯
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第一行能作為反駁第二行的證據嗎?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2:24

這個,
「耶穌基督替世人而死,這樣所有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可以免死,」
就是基督教信仰與其他信仰,根本不同的地方。

因為,神是公義的;
神,需要世人行全律法;
而世上沒有一個人,能夠全律法,所以,他們的結局,就是死;

神同時,也是慈愛的;
神,不會見死不救;
所以,神,就差他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來到世上,替世人的罪,死了;
這樣,任何相信耶穌基督的人,就可以免死。

這,就是神的救恩,
這,就是耶穌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
這,就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的核心,信耶穌,得永生。

求神賜福與你。

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3:17 因為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審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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