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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行出律法上所要求,我們只有信耶穌而稱義。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因信稱義。 因著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無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沒有分別。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3 02:35
那麼如果信耶穌而稱義,不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呢? 因著信耶穌基督,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因著信耶穌基督,怎樣才算是信耶穌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那麼如果信耶穌而稱義,不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3 16:28
先回答簡單的。 按照聖經,所謂信耶穌,主要是相信兩點: 1)相信耶穌基督為我自己的罪而死, 2)相信他三日後復活, 請看: (羅)10:9 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神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 10:10 ...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3
這個問題,是比較饒的問題。 我先這樣回答你, 「信耶穌而稱義的」基督徒,永遠永遠也不可能行出律法上所有的要求。 這就是我前面貼所說的, 只有信耶穌的基督徒, 沒有象耶穌那樣(沒有犯過罪)的基督 ...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00:56
還是同一個問題,怎樣才算是心裡相信了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2
請你不要迴避我的問題,我的問題是:如果永遠永遠也不行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呢?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4 15:54
我接著你的往下說。 如果永遠永遠也行不出律法上的任何要求,會有什麽結果?(按照你的想法,不管是否基督徒)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4 22:54
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06:34
不對! 馬太福音 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就是你這種基督徒),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 7:22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麽。 7:23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5 19:20
我們知道,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 哪些人沒有得救呢? 那些沒有心裡相信的人。 這段經文,指的是這些人。請相信我,好嗎? 你還有別的證據嗎? Servant 發表於 2009-7-25 20:45
既然「去教會的人中,有沒有得救的。」,那「而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也就不能成立了。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1:47
我相信你,收回你包括在內的話,但反駁的是你的論點。你還要別的證據嗎?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1:47
馬太福音7:21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對於基督徒來說,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替他們死過了,所以,他們可以免死。 第一行能作為反駁第二行的證據嗎? james2000 發表於 2009-7-26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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