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一種英語水平測試,TOEFL(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考試由美國普林斯頓教育考試服務處(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Princeton, USA)主持,在全世界近180個國家有大約1200個考點。想要前往美國、加拿大完成高等教育的非英語國家的學生一般都需要參加TOEFL考試,其主要目的是判斷考生有無在美、加高等學府進行學習或學術研究的語言能力。英聯邦國家的部分學校也接受TOEFL考試成績,但考生必須先與學校取得聯繫,確認之後方可。
IELTS(The 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也是一種英語水平測試,由劍橋大學測試中心(The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Local Examinations Syndicate-UCLES)、英國文化委員會(The British Council)和澳大利亞高校國際開發署(IDP Education Australia)共同管理。與TOEFL考試不同的是,根據考生參加考試的不同目的,IELTS考試又分為兩種模式:ACADEMIC (學術類)用於測試應試者的英語水平是否能夠在英語環境中就讀大學本科或研究生課程,這一點與TOEFL考試有些相似;GENERAL TRAINING(普通培訓類)則側重評估應試者是否已具備在英語國家生存所需的基本英語技能,即survival English。有關這兩種考試模式在內容上的具體差別下文中會做詳細介紹,此處便不再贅述。去英國、澳大利亞、紐西蘭、和加拿大留學、進修或學術訪問的人員需要根據對方院校的要求參加IELTS考試(學術類),英國的院校更是以IELTS成績做為外國留學生申請入學的唯一語言標準,其它英聯邦國家的部分院校同時接受IELTS和TOEFL成績,甚至連美國也已有近60所大學接受申請者提供的IELTS成績。此外申請技術移民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時申請者也須參加IELTS考試(普通培訓類)。
寫作是測試語言能力的重要方式。1987年以前托福考試並沒有寫作測試部分,原因是寫作部分無法進行機器閱卷,由於美國各院校均反映通過托福考試的考生在學習時無法完成一些寫作任務,如撰寫論文,美國ETS才決定從1987年5月起在中國增加寫作考試,即TWE----Test of Written English,但只有每年5、8、10月的三次考試中包括寫作部分。寫作部分的分數並不計入托福考試的總分,目前大多數的美國院校要求申請者必須提供寫作成績,而且將此做為同意申請者入學的一項重要依據。托福寫作試卷的分數分為1-6分6個等級,要求參加測試的考生在30分鐘完成一篇議論文,字數不限。文章一般是要求考生根據給定的題目發表自己的看法,並對自己的觀點進行論證。在包括寫作部分的托福考試中,寫作是考試的第一部分,國內的四六級等諸類考試一般都把寫作放在最後。沒有寫作部分時,則以聽力做為整個測試的第一部分。
托福考試沒有口語部分,想要申請助教獎學金的考生往往還需要再考一次TSE(Test of Spoken English)。TSE是在托福考試日的下午進行,考生面對的不是考官,而是兩個錄音機,一個用來播放已錄製好的規範考題,另一個則錄下考生的回答。TSE的問題考察考生對英語語言功能的掌握,但考試內容均為一問一答,考生可以事先準備一些考試必需的功能辭彙和常用的句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