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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話實說】「鄧玉嬌案」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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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7-17 23:5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 蘇靈  
        
  最近中國不太平。中國社會連續發生了好幾起事件,無論是「羅彩霞案」,還是「杭州飆車案」,都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尤其是那起「鄧玉嬌案」,激起的不僅是關注,而是民憤了。
這個案子並不複雜,但驚心動魄。一個在「休閑中心」工作的年輕姑娘,被三個基層官員索要「特殊服務」;在遭拒絕後,又將她推倒在沙發上企圖強姦。姑娘被迫拿起修腳刀,刺死了一官員(另一官員受傷),並向當地公安自首。
這是一起典型的「官逼民反」、「正當防衛」的案例。因此,一經網上公開,鄧玉嬌被民眾譽為「抗暴英雄」,而那幾個西門慶式的官員則是「罪有應得」。這還用說嗎?
但案件並沒有到此結束。接下來的事情,更讓民眾疑慮,甚至憤怒。湖北省巴東縣公安局在案發後,都幹了些什麼呢?
第一,公安先是把鄧玉嬌抓了起來,所用的罪名,竟是「涉嫌故意殺人」。這麼明明白白的「正當防衛」(充其量是「防衛過當」),怎麼會是「故意殺人」呢?
第二,公安沒有同時拘捕另外兩個涉案的官員。他們為什麼不能以「涉嫌強姦」,也被抓起來呢?
第三,公安並沒有立即取證,而是讓時間白白流失,使得最重要的物證(鄧的內衣內褲)失去了證據的效力。
第四,公安單方面宣布,鄧的律師已被解聘了,但後來當事人澄清,並無此事。
第五,公安局為此案曾先後數次召開記者說明會,但每一次的說法,都自相矛盾,破綻百出。更嚴重的是,這些解說都明顯讓人感到,是在朝為涉案官員減輕罪責的方向努力。
這就理所當然地遭到了輿論的質疑,民眾的痛斥,儘管當局一再承諾,將「依法接受法律監督,主動接受輿論的監督」。好傢夥,在法律和輿論的如此監督下,這案子尚且辦成這副鳥樣,要是在平時,還不知怎樣的官官相護,無法無天呢!老百姓完全有理由這樣推想。
事情到了這般地步,當地公安局終於對此案有了「結案」的新定論:鄧玉嬌屬於「防衛過當」。這比起初的「故意殺人」來,當然好多了。輿論也開始平息了下來。
一石激起千層浪。「鄧玉嬌案」還沒完,還有待於稍後的司法審理。這一案件的社會影響,足以引發我們的思考和警示。
什麼警示?官民嚴重對立,社會矛盾激化。鄧玉嬌的反抗固然可貴,但還算不了什麼,更嚴重的是,民眾對鄧的同情,對官員的憎惡,正在或者已經演化成了對弱勢民眾的普遍同情,對各級官僚的全面憎惡。這種「官民對立」,就已經不是一般的對立;這種「社會矛盾」,也已經不是普通的矛盾了。
這一切根源何在?我在此引用一位網民的話:「根源在於一些地方基層政府官員,非但不能代表和保護人民的利益,反而成了公共安全的最大威脅和非正義的製造者。基層政權的高度非道德化,使得地方官員行為不受任何約束,所以才出現『父母官』欺壓百姓的事情。」
我同意以上判斷,但要補充的是,問題僅僅是出在「地方政府」、「基層官員」身上嗎?如果這「地方政府」和「基層官員」只是極個別的現象,民眾哪裡來的「普遍不滿」?更何況,在這「地方」和「基層」之上,還有什麼?
常言道,上樑不正下樑歪。我們是不是應該透過這些「下樑」,更深刻地反思一下,那「上樑」乃至社會體制層面上,所存在的問題呢?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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