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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對少數民族政策,始於八十年代胡耀邦時期,那時還是社會主義時代. 從工作職位安排,到高考加分,再到底層的「少抓少殺從寬處理」。其實這些政策,對於少數民族個體的有利,卻造成了對中國的全面侵害。尤其是「二少一寬」,要知道,每個民族都有敗類,對罪犯的縱容, 無疑是對好人的傷害. 當今西藏, 新疆之亂, 也印正了對少數民族罪犯包容的惡果.
所以, 少數民族政策是該改的時候了. 我的建議是, 修改少數民族政策為邊遠和不發達地區政策. 在邊遠和不發達地區, 不管什麼族一律平等. 同時根據地區的資源狀況, 可以實行社會主義的集體所有制, 以保障人民的生存福利. 社會主義的好處在於資源共享. 因為資源少的地區, 如果讓少數人佔了全部資源, 那麼很多人就要失業. 無業人員多了, 被人煽動, 就成了動亂的生力軍了. 以前的社會主義顯然是缺少效率, 但如果引入競爭機制. 它一定是維持社會穩定的好體制. 改革前較少如此動亂(不僅在少數民族地區), 也說明了社會主義在很多方面是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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