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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與聖經 第三章 神跡與自然律——聖經中的超自然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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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9-7-8 09: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三章 神跡與自然律——聖經中的超自然現象


  自然律的實際   

  思想豐富的科學家們常叫人注意,整個宇宙可以用同樣一套自然律去描述,並且在所有的銀河中所發現的化學元素都是一樣。各種物質,各種能,並各種適用於物質與能的定律,在整個宇宙之中都相同。這項驚人的事實包含在它的名字之中。英文為universe, 非multiverse。雖然其空間與時間無限,但在整個時間與空間中,在本質上都相同。這的確是一個奇異的事。這個宇宙的起源與發展,若真是混亂的,任意的,未加以導引的,如同進化論者所認為的一樣,就找不到任何適合的自然的解釋。
  
  『一七八三年,麥克斯韋(J. Clerk Maxwell)寫道:「在天空,我們借著星光發現星球離得如此之遠,....使得沒有甚麼物質的東西能夠從一個星球到另一個星球去。....但是這光,....告訴我們,它們是用我們在地球上所發現的同樣的分子所構成的。....沒有甚麼進化論的理論能提出來,說明這種分子的相似性。....在另一方面,同一類物質每一個分子都完全相等,顯出它永遠存在及自我存在的本性。.... 『「依照我們到目前所知道的,結果仍然如麥克斯韋所推論的一樣:各處的電子相同,所有的質子一樣。我們應該期望一個更適切與複雜的理論告訴我們,為何是如此。」』注一,但是,人不必需要複雜的理論去解釋這些事。宇宙之所以成為一體的宇宙,乃是因為它是為一位真神所創造。沒有適切的自然理論。這位偉大的物理學家馬克斯韋完全同意這樣的結論。
  
  使主張自然哲學的哲學家更驚異的是,這宇宙的結構,各項作用過程與定律,都能以各種數學方程式表達,及以十分美妙的理論去描述。如同在第一章中所提到的,愛因斯坦感到注二,這宇宙最驚人的事實是,它是能被了解的,能夠以人所能了解的方式去描述。那原始,任意的,不聰明的粒子,如何能使自己進化成有秩序的,聰明的系統呢? 另一個偉大的物理學家與數學家狄喇克(P.A.M. Dirac)坦白承認說,用機械式的理論解釋宇宙秩序的美是不可能的。
  
  『還有一方面,人仍然可以用理論的工具去進行的,那就是大自然的一項基本性質是,它可以用極美妙有力的數學所表達之基本物理定律所描述,及需要高深的數學才能了解。你可能想,為何大自然是這樣構成的?人只能回答說,我們現在的知識似乎顯明,大自然就是如此構成的。我們只能接受它。人或能描述這種情況說,上帝是個極高深的數學家。祂在創造宇宙之時使用了極高深的數學。我們在數學方面軟弱的努力,使我們能對宇宙獲得了些微的了解。當我們進到愈來愈高深的數學時,我們可以盼望對宇宙獲得更多的了解。』注三用大自然中的各種過程解釋這樣一個有秩序宇宙的難處,當然,在於這些過程總是因為熱力學第二定律,使宇宙不可避免地愈來變成愈沒有秩序的事實。英國著名天文學家戴維思(Paul Davis)曾經說:『那最大的謎是宇宙中所有的秩序原先從何而來。若熱力學第二定律預指不平衡鬆弛到秩序敗壞,宇宙砝條原先是如何上緊的呢?』注四這個大謎容易解開。『起初上帝創造天地』這話簡單,也最深奧,也多半是最初寫下的,最真實的話。整個宇宙及其所有的定律及進行的作用過程,為這項基本事實,提供了清楚的,毫不含糊的確證。
  
  現在宇宙的不變性

  相信聖經的神學家,傳統地在上帝的創造大工與祂供給之工上加以區別。這項區別完全合乎聖經,也完全合乎科學。現今對自然的各種過程的科學研究,已經證明,這些過程都是保存的過程,毫無例外。那就是,萬物都被保守,現在並未創造甚麼。上帝的創造大工,以自然的世界說,在上帝施行創造的那一周就已完成。自那個時候起,祂提供的照顧是:『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來1:3雖然天律不變說,無論用在創造時期,或用在洪水時期,都無效,但聖經中對目前宇宙的不變性,卻大大支持。這在彼得后書三章三至七節清楚的講到。在講到『當時的世界被水淹沒就消滅了』之後,彼得接著說:『但現在的天地還是憑著那命存留。』彼后3:7這樣,現今的宇宙是被保存,或『存留』的。
  
  這個宇宙是唯一科學家能夠研究及量度的宇宙。因此,無怪乎科學家們已被引領相信,一切的自然過程都在不變的定律下進行。大自然是可靠的,可以藉科學方法研究及有效的描述。當然,這項事實正是見證上帝的能力與智能,使上帝命令人『治理這地』,征服這地的命令合理而有意義。這世界是一個cosmos(宇宙),不是 chaos(混亂)的。那追求了解大自然各種過程性質的科學,及尋求將它們付之應用以服務人的科技,因此,是在上帝安排之下人的管家工作中,一個合法及必須的一面。
  
  現今宇宙中的不變性,因此,是完全合乎聖經的。如同前面所強調的,所有的各種過程都在第一與第二熱力學定律的架構之下進行。根據第一條定律,在物質世界中沒有甚麼新造或毀滅,只是形式在不斷改變罷了。這條定律的作用顯然是從創造時期結束之時開始。創2:1-3;出20:11;賽40:26;來 4:3,10根據第二條定律,萬物都在衰變與死亡。這種情形顯然是從上帝咒詛地的時候開始。請j參考本書第七章的詳細討論世界中所有數不盡的各種物理與生物過程,這樣,就基本上說,都是保存性的或衰變性的。科學在基本上是對這些過程的研究,研究一切有關的因素及各種過程進行的速度。
  
  第二定律說,一切過程,最終都是衰變的過程,但對衰變的速度則一點沒有提到。過程進行的速度由影響過程的各種因素所決定,其中一個或多個因素改變之時,就可能造成極大的不同。比如,河水的流動,受河流的大小形狀,水源的性質,植物,降雨量,滲透,溫度,及許多其它因素所影響。這些因素的任何改變,河流的速度就可能大大的改變。毫無例外地,類似的情形影響著其它一切過程的進行。總之,每一項過程的速度都在其平均速度上下變動。其變化的大小,端視那影響某種特定關係之不同個體的數目與性質而定。
  
  在洪水之時,這種災變在地中及空中發生時,多數的地球物理過程的速度,多半曾在短時期中,大幅增加。其在地上所造成的災害與死亡,是人的經驗中最厲害的。但是,在那可怕的一年結束之時,上帝賜下了一個影響深遠的應許說:『地還存留的時候,稼穡、寒暑、冬夏、晝夜就永不停息了。』創 8:22這樣,地球在地軸上轉動及其在軌道上圍繞太陽運行的基本過程,在現今的時代,將不會受到大的影響。而這又對大多數其它地球物理與生物過程發生主要的影響,因此,上帝實際是應許,基本的定律是不變的,也應許現今洪水之後宇宙的各種過程也是不變的。自然律的不改變,因此,是對今天的世界,在基本定律及各種過程上一項有效及有力的解釋原則。
  
  神跡問題

  那麼,我們對神跡的看法如何呢?尤其是對聖經的神跡?在自然規律之下的宇宙是否可能有超自然的現象呢?現代科學一般的回答是,神跡是不可能的。一百多年來,多數科學家與哲學家都認為,不論有多少證據,都不足以證明神跡的發生。
  
  這樣,那看來缺乏明顯直接之證據的事,就常用以下的理由,認為並非神跡: (1)觀察可能不周到,或錯誤;(2)現象無法解釋的性質可能並不是因為超自然的原因,而是因為我們對事情的過程之有限度,不完全的了解;(3)自然間各種過程之統計結果,指出那不平常的事件,常可解釋為統計上的特例,不必歸之於超自然。
  
  這些看來是重大的限制,無疑地,具有高度有效性。可能那大多數的所謂神跡,可以用這些理由質疑其神跡的真實性。現代科技的『神跡』--飛機,電視,核能,雷射,及許多其它的東西,--我們的祖先若是遇見,必會以之為神跡。而且,即使是目擊者的見證,尤其是當他回想那在懸疑與興奮氣氛的情形下發生之事時,其不可靠性,是眾所共知的。
  
  但是,無疑的,聖經講到真神跡。比如,約翰福音記載的七大神跡,曾盼望引領人相信耶穌是上帝的兒子。約20:30-31同樣的,在新約聖經尚未寫成之時,主也是借著神跡奇事,證實使徒們所講的道。(來2:3- 4)其它超自然神跡發生的時期有出埃及之時,在以利亞,以利沙作先知的時代。在這些及其它聖經神跡的記載中常強調的是,神跡的見證價值,它見證上帝的大能及先知所講的話。
  
  後面的意見,加強了前面所說目前宇宙的本質是不變的說法。神奇的事,只在極端稀少的情形下,稀少到連前面所提各種理由都無法解釋之時,才能具有大的見證價值。那能由人的意思,或藉由某種特別技術,咒語,所重複的神跡,由於這些事實本身,就都屬乎實驗知識的領域,並非真神跡。
  
  宇宙定律及自然過程

  真神跡的定義必須以其與現在由上帝在基督里親自支持之宇宙中所有的各項定律及過程的關係而定(西1:7;來1:3;彼后3:7)。因此,一個神跡必須是在基本的自然律的範圍之外,或不屬於正常的自然過程之中。
  
  我們已經講到,基本的自然律,是熱力學的二大定律:守恆與衰變的定律。『物質-能』總是守恆,『熵』值總是增加。這兩項是發生在我們時空宇宙之內所有現象的共通點。這兩條定律構成了促使一切過程進行的架構。  不僅所有的過程都依從這兩項定律,它們也還有另外兩個共同的特點。雖然,每一個過程,會受到許多各種不同的自然力量及物質性質的影響,因此其速率可能有著大量的差異,但其最終必須在三個範疇里去量度,去描述--空間的單位,質量或能量的單位,與時間的單位。這是因為每一個過程都在實際的宇宙中進行,及因為這個宇宙是一個空間時間物質的連續系統。其中的物質與能可以互換,在本質上同義。
  
  現今宇宙中的每一個自然過程的進行,都一致地在守恆與衰變的基本定律的架構之下,並都能夠用,時,空,質量的基本去量度與描述。這是目前宇宙的結構(唯一能作科學觀察的)那看來維持不變的,就是這個宇宙。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即使以前面所講自然主義,及天律不變的觀點去看,這宇宙的架構,也清楚見證聖經羅馬書一章二十節所說創造主的永能與神性。這兩條基本定律也清楚地證實了上帝及創造的事實。神性也清楚地反映在上帝所創造之宇宙的每一項過程之中。這些關係已在第二章中詳細論述。
  
  即使科學家未能見到或不接受其神學的含意,他們在一切科學研究中還是天天要用這些基本的前提,作為他們科學研究方法的基本,使他們的研究能發展出可靠的陳述及各種預測。上帝的定律是有效與可靠的,而這才使所有的科學及科技成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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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9-7-8 09:17 | 只看該作者
  操控性神跡

  但是,無疑地,神跡是可能的。那位將宇宙建立在其基本定律及自然過程三度結構架構之中的上帝,清楚的是超越了宇宙,因此,在祂想要之時,就能從中干預。這種干預,我們稱為『神跡』。
  
  記住了宇宙的基本性質,立刻就可見到有兩種可能有的神跡。一種是干預自然過程進行的,一種是與基本定律相反的。為了方便討論,我們就分別稱這二者為操控性神跡與創造性神跡,或更方便的稱之為『B級神跡』與『A級神跡』。
  
  B級神跡是在兩項基本定律的架構之下作成,但需要在某個時間,為了某個目的,在一個或多個自然過程中施行特別的控制或調整。我們還記得,所有自然過程的速率都有統計上的變化,其變化幅度依各種可能影響該項過程的因素而定。若其發生正靠近其統計限度,它就可能成為一個神跡。例證之一是三年半的乾旱,以及之後應允以利亞的祈禱所賜下的雨水。雅5:17-18聖經中記載類似的上帝操控的神跡有腓利比的地震徒16:26,西拿基立軍隊的滅亡王下19:35及許多其它的神跡。這些神跡都不需要干預基本定律,但每一樣神跡都需要某種過程在一個極不可能發生的時候,或極不可能的速率之下發生。
  
  每一個有信心的基督徒從經驗知道,上帝常在最特殊與不可能的方式下,答應禱告。這些經驗常屬於上帝操控的神跡這一類。多數因禱告蒙應允而得的有效的醫治,都可以被了解為不平常,但並非不可能的,人體內在恢復能力的加速作用,或將過度的衰變過程減緩下來。
  
  至於上帝在干預自然過程時所使用的工具,聖經提到,至少在許多情況下,天使可能參與。比如說,天使曾參與毀滅所多瑪的工作創19:1,13,保護但以理脫離獅子的口但6:22,拯救使徒脫離監牢徒5:19;12:7,在以利沙周圍除滅敵人的大軍等。
  
  依照聖經的說法,上帝曾創造『千萬的天使,』來 12:22為『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1:14。他們有大力,聽從上帝的命令詩103:20。聖經指出天使擁有必要的能力與智能,可操控大自然,影響大自然中的各種過程,在特定時間與地點按照需要改變它們,使之遵照上帝的旨意,聽允人的祈禱。啟示錄書尤其描寫天使在上帝的差遣之下,不但能使人的肉體受到災殃,還能讓大自然發生可怕的現象--冰雹,火,隕石,或其它的天體墜落,甚至控制太陽熱核子反應速度啟8:7-12;16:8。因此,說上帝用祂大能的天使,藉操控或改變自然過程,使之依照上帝的旨意,發生統計上說可能性極小的情形,並非不合理的說法。
  
  我們不可忘記,還有數目較少,跟隨撒但(他本身可能是受造的最大力的天使) 背叛上帝的惡天使。這些天使,至少其中許多,雖然已經墮落,但仍擁有大力與聰明。他們也十分能夠攪擾世界的一些自然過程,因此,也能行出B級神跡。但是這種魔鬼所行的神跡,以其見證的價值說,乃是虛假的。保羅稱它們為『虛假的奇事』帖后2:9

  創造性神跡

  但是在有些時候,上帝甚至可以不顧祂所設立的守恆與衰變的基本定律,施行創造能與物質的特別神跡 (與第一定律相違反),或在一個封閉的系統中行事,立刻建立起秩序(與第二定律相違反)。這樣的工作所需創造的大能,因此,是自然過程,或受造的天使所無法辦到的注五。只有上帝能創造!因此,這些是創造性神跡,或稱為A級神跡。
  
  聖經中的一個神跡是操控性神跡抑或是創造性神跡,並非都十分清楚。但是有一些,顯然是創造性的神跡。比如世界的創造本身,是一項偉大複雜的創造性神跡。宇宙中全部龐大的物質,能,秩序,都由全能的創造主創造了出來。
  
  只有上帝能行創造性的神跡。祂曾偶而在現在的宇宙中如此行過。明顯的例子可在幾個使死人復活的神跡中找到。另一個例子是為在曠野漂流的以色列人天天創造嗎哪。還有許多其它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在約翰福音中所記載的七個神跡,都是A級神跡。以下的簡述清楚地說明了此點:〕
  
  1.變水為酒約21-11。水的簡單分子立刻變為新鮮的酒的複雜的分子,顯示複雜性的特別創造。
  
  2.垂死的兒子得醫治約4:46-54。僅借著在十里之外所說的話,就立刻使衰變的過程逆轉,使那為致命的病所摧毀的細胞結構恢復充分的活力與活動。
  
  3.跛子得醫治。約5:3-9一個四十八年不能行走的男人,當耶穌發出命令之時創造了新的骨胳,肌肉及其它組織,代替了那萎縮的死去的肢體,立刻得到了堅強的雙腿。
  
  4.餵飽群眾。約6:5-13當耶穌將五餅二魚擘開時,質量守恆定律暫時停止作用,五千人因而得飽。
  
  5.重力停止作用。約6:16-21當主耶穌創造出一種不明性質的抗重力的力量,使祂能在暴風雨的海面行走時,能量守恆定律暫時停止作用。
  
  6.瞎子能看見。約9:1-7一個生來瞎眼的人用他原來無用的眼睛突然有完全的視力,物質與複雜的組織都立即創造了出來。
  
  7.死人復活。約11:33-44不僅肢體與眼睛死去,而是整個身體死去,並且死了四天,因此,身體已經硬化了。但是在基督施行創造的話發出之時,所有的細胞及功能就立刻重新構造,併發生功效,甚至離開身體的生氣又再進入身體內,因此,拉撒路復活了。
  
  因為所有這些都是創造性的大神跡,又因為只有上帝能施行創造,那約翰福音二十章三十至三十一節的見證,乃是對基督神性強烈的聲明。『耶穌在門徒面前另外行了許多神跡,沒有記在這書上。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並且叫你們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許多聖經中的神跡(雖然不是全部),都是類似的創造性的神跡,需要一條或兩條熱力學基本定律暫時停止作用,以見證上帝直接施行創造的大能。隨意在舊約聖經中找到的例子,列在下面:1.創造物質:油不斷增加王下4:1-6 2.創造能:跨越紅海時水被遮斷成牆。出14:29 3.創造複雜的組織:在巴別塔使語言成為多種,以及因語法結構而引起相應的身體上的改變。創11:1-9,另一類創造性神跡是將上帝的資料傳達給人。有時這項資料藉異象與異夢賜下,有時則藉直接神的啟示。但更普遍的是,它是以較不直接及不明顯的方式賜下。但是同樣真實及有效。『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后1:21聖經中所講到的許多病得醫治的情形,(雖然並非全部)都似乎涉及上帝創造性的活動,因此,是創造性的真神跡。其中一例是乃縵在約但河中沐浴七次后,他的痲瘋得了醫治。王下5:1-14無論是在河水中或在身心的關係里,都沒有醫治痲瘋的能力。那新肉的生長,必定是上帝回答以利沙禱告時為乃縵創造的。
  
  但是,一切創造性神跡中最大的神跡是創造本身。上帝創造了整個宇宙所有的物質與能,及其複雜的組織。一切謬論中最大的謬論就是相信這一切不是藉創造而來。若進化論為真,在每一個階段進化到另一個更複雜的階段的進化過程中,就都必須有一個創造性的神跡。各種自然過程依從熱力學第二定律。這條定律說,這些自然過程,正常進行的方向,正好與進化所要求的方向相反。它們是向下,不是向上。並且這種情形只能在有限的基礎上,並在特別的條件之下才能逆轉,而這些條件在所觀察到的任何進化過程中都是沒有的。(比如innate evolutionary programming與 "negentropy" generators)整體說來,在現今的宇宙中,上帝的定律是合適的。祂所寫的聖言完全,足夠。需要創造性神跡的情形極少。操控性神跡今天也不多見。但是,在十分不平常,及緊急的情況下,創造性神跡是確實需要的。
  
  在哥林多后書五章十七節中,記載了一個榮耀的例外:『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林后 5:17重生的神跡是道地的A級神跡。一個在靈性上是封閉系統,完全以自我為中心,墮落的人,忽然變成一個『開放系統』,以全能的創造主為中心,為歸屬。那在靈性上天天愈來愈敗壞,事實上,是『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提前 5:6人,突然間『借著聖靈的能力』,經驗到『諸般的喜樂、平安』羅15:13,『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弗2:5他原先的生命是混亂,現在成了有秩序的宇宙,有意義,有秩序,有目標。他已重生,一項恩典的神跡,是上帝創造及救贖大能的活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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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聖經中的神跡

  既認識到上帝的神跡分為基本的兩類--創造性神跡與操控性神跡,現在我們可以對聖經所記載的神跡作更全面性的審視。因為,即使是無神論者也認為神跡至少是可能的,對相信聖經的基督徒就毫無理由懷疑聖經中神跡歷史的真實性。本章後面,我們將列出決定神跡真假標準。並且顯明聖經的神跡都合乎這些標準。
  
  我們要冒著過分簡單的危險說,創造性神跡需要自然的基本定律暫時停止作用,甚或逆轉。而操控性神跡則只需要操縱那些決定在基本定律下作用的自然過程的因素就可以了。在第一種情形(A級神跡),需要創造的能力,因此,創造主必須參與。在第二種情形(B級神跡)只需要一些工具去操縱自然過程,達成所要的目標就好了。在這種情形下,創造主可能參與,但這種操縱也可藉天使完成(在某些情形下,甚或可藉魔鬼的力量達成)。當然,甚至人,也可操縱自然過程至某種程度,將其利用在人造的系統之中。但那時,我們不稱它為『神跡』,但稱它為『科學』了。
  
  在將聖經中的神跡分類時,有時我們無法決定某一個神跡是創造性的,或操控性的,但是在大多數情形下,可以作合理的判斷,作成這樣的分類表能幫助我們更了解上帝的統治。據我們所知,這是第一次作這樣的嘗試,因此,無疑地會有遺漏,及有問題的分類。這分類表只是要指出上帝達成祂的旨意時所使用祂的定律及過程的範圍及方式。
  
  當然,此處應該再次強調,神跡不多,不普遍--尤其是創造性神跡。聖經中的神跡一個主要的目的是見證。神跡若是普遍,隨處都有,就不能達成這樣的目標。它們的見證價值,只有在正常的自然情況,及天律不變的情況之下才有意義。
  
  在另一方面,若是每一個所稱為的神跡,能迅速用科學定律及過程去解釋,就無法用之見證上帝的臨格。其實,神跡的觀念本身,就變成多餘的了。人可以甚至為神跡下定義說,神跡是一件在科學上不可能的事,但是上帝為了更高的目的使其發生。
  
  甚至在聖經中,比較起來說,神跡也較少。依基督親自的見證,除了基督之外,活在世上最偉大的人是施洗約翰。太11:11但是『約翰一件神跡沒行過,』約 10:41聖經沒有記載挪亞,約伯,尼希米,及許多其它上帝偉大的聖徒行過任何神跡。聖經的神跡似乎都是集中在大危機之時(出埃及,以利亞時代,使徒時代)只偶而有其它的例子。聖經中的神跡統計列在表一中。

表一

  這樣,聖經所記載的神跡約有232個。但是,這並未包括聖經提到的基督所行,(如約20:20節所提)或使徒們所行(如來2:4節所提),未詳細記載的許多神跡。
  
  下面一些上帝其它特別的活動也未包括在內:
  
  1.神的顯現--上帝或天使向人以可見的人的形態顯現。
  2.上帝藉之向先知或揀選的男女啟示某項真理的異象與異夢。
  3.預測未來之事,後來應驗的預言。
  4.借著聖靈默示聖經,確保其正確權威的過程。
  5.經常重複發生,使信徒在基督里成為新造的人之使人重生的神跡。
  6.預先記錄,還必須等到將來才應驗的神跡,尤其是那些記載在啟示錄中的。
  7.對祈禱及指引的『平常』的應允。其中沒有牽涉任何稀有或特別的情況。
  
  所列232個神跡,以其百分比分別為:百分之三十八創造性,百分之五十五操控性,百分之七鬼魔性。這些基本的類別可以再依以下的討論分為如附錄2,3,4 所列。這些細部的分類有些武斷,但從聖經與科學兩方面看,都似乎是合理的。
  
  獨特的創造大功

  創世記所記載的上帝連續創造的行動歸類在聖經A級神跡,乃是恰當的。這些神跡可特別從希伯來文『bara』(create)一字的使用,而識別。
  
  那第一個,基本的創造行動是創造這個宇宙,包括時間,空間,與物質。『起初上帝創造天地。』創1:1第二個創造的行動是創造『生命』或『生靈』(soul)。『神就造出....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創1:21『生命』的原文,希伯來文為nephesh, 常被譯為生靈,或魂,或生命,特指與僅有生化現象之植物有別的動物。
  
  第三個,也是最後一個起先創造的行動,是依上帝的形象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男造女。』創1:27這樣,受造的實體可分為基本的三類--物質(在空間與時間中),有意識的生命,與靈性。第一類也包括我們所稱為的能與結構。當上帝起初創造物質之時,物質呈基本形態,並完全靜止。那『地』(在起先創造之時,包括宇宙中所有的物質)『是空虛混沌,』創1:2那就是說,受造的物質尚未構成複雜的系統,也沒有能,沒有活動。但是這種情形只存在於起初,不久就改變了。那未成形的靜止呈水狀的基本形態的物質,『淵面黑暗』創1:2,不久全變為奇妙的,複雜的,極美的宇宙。有各種活物,又有了依上帝形像造的男女。
  
  這種變化是由聖靈在充滿整個宇宙呈水狀的物質上『運行』(字面的意思為使振動)而達成。有如為一個宇宙波產生器所造成一樣,電磁能的波在全宇宙中流動。上帝命令說:『要有光』創1:3。那電磁能(光,熱,聲,電,磁,X光等),重力能,及在原子之中的核能,都開始發生作用。上帝依祂的旨意,照祂所要的,給宇宙注入了一次巨大的神能,整個宇宙動起來了。
  
  但是,還不止於此,所造的一切元素及能,接著組成各種複雜的系統--各種分子,各種化合物,恆星,行星,陸地,海洋,植物,動物,最後組成最複雜的人體。這項工作經過了六天才完成。
  
  這些活動還不稱為上帝創造的行動,因為創造本意是無中生有,而所有這些系統的元素在第一天都已經造成。指明這些活動所用的動詞是『asah』(製造) 與『 yatsar』(構成)。從某一個意義說,製造,構成的工作,與創造相比,是較次等的工作。(只有上帝是與bara相連的主詞,人也能施行製造及構成)但是上帝所施行的特別構成的工作,乃是人無法效行的工作,如製造陸地各大洲,及製造恆星與行星。這樣,在那偉大的第一周,上帝創造及製造的工作,都是屬乎上帝獨特的工作。它們與借著如今各種過程維持祂所創造的大功不同。它們是人,大自然,或天使都不能做的工作。『只有上帝能造一棵樹,』詩人認識到這一點。在創造周的每一樣工作都是一樣。
  
  因此,雖或在此並未用bara一詞,但在此所說的這種製造,構成,組織等工作,也是另一種偉大獨特的創造大功--宇宙中繁複龐大的系統,秩序,結構的創造。這樣,宇宙的創造,可認為是三項彼此關連的創造的工作--物質的創造,能的創造,及結構的創造。
  
  第二是生命的創造,創造動物。希伯來文的關鍵詞有nephesh(譯為生命,生靈等)及rauch(譯為生氣,靈,魂等)。這些詞用在人身上,也用在動物身上,但未用在植物身上。雖然植物體是藉與動物類似的作用繁殖,由遺傳基因所謂DNA分子中複雜的生化作用所控制,但依聖經的意義說,他們不是活的,不具有血液,生氣,意識,及運動。這樣,依聖經這項意義說,生命需要新的創造行動。它永遠不能藉一種複雜的--即使是生殖的--化學元素系統去繁殖。上帝在第五,第六天創造了無數種動物的每一個。每一個都有nephesh與rauch。在每一類中都賦予其特別的生殖系統及遺傳密碼,使其能各從其類的繁殖。
  
  第三個偉大的創造行動是依上帝的形像造人。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十分複雜的身體,一個比任何動物更複雜的身體,並具生殖人的能力。此外,每一個男女,都是特別依上帝的形狀造的。每個人都有體與魂,由他或她的祖先亞當,夏娃遺傳下來。但是每個人也都擁有那稱為『上帝形像』的實體。因為這需要特別的創造行動, (除了設計由遺傳繁殖的身體元素及生命原則之外)我們必須假設這項創造不是由遺傳傳遞。因此,每個人所分有的上帝的形像,乃是為他或她個別創造的。這項為每個人的創造不是在人成胎之時,那僅僅是身體與生命組成的分子的傳遞,而顯然是在第一次創造此項實體之時(好比每一個像都保存在上帝裡面,直到成胎時的時候賜下)當然此項奇妙的工作,並未清楚啟示給我們。
  
  無論如何,顯然,各人都具有上帝形像的靈性,能認識上帝,愛上帝,永遠與祂交通,遵行祂的旨意。
  
  當上帝如聖經創世記第一章所記載的完成了這一切工作之時,『神歇了祂一切創造的工,就安息了。』創 2:3因此,祂就沒有在正常情況下,再創造物質,能,結構,生命,與靈性了。祂停止了創造之工,開始祂維持受造之物的工作。耶穌基督創造了萬有,西 1:16如今維持萬有西1:17祂用祂權能的話托住萬有來1:3。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徒17:28(不在乎那不可違背的自然律)。
  
  這些當今的工作是上帝操控的工作,與祂起先創造的工作有別。所啟示的祂不再施行創造,而只保存祂所創造之工的事實,當然,從那最基本,最普遍的科學定律--守恆的定律,就可得著證實。能守恆,物質守恆,生物的『類』守恆,各人都有上帝的形像守恆。
  
  在原先的安排中,每一個生命也是守恆的。死亡是在罪進入世界之後才進入世界。借著合理的推論,我們可以說,原先不但有物質守恆,能的守恆定律,也有結構守恆定律在作用著。任何系統中結構的破壞(或秩序,或資料的破壞),會在一個相關的系統中藉增加結構,秩序,資料,而獲得補償與平衡,使宇宙結構的凈值得以保持不變,與原先創造時相同。
  
  但是這項守恆原則,由於上帝對世界的咒詛,而大大改變。自此之後,不僅死亡進入,一切生物註定最終都要分解,歸回為其原先的基本元素,所有其它的結構也趨向崩潰。那結構守恆定律現在普遍以結構崩解定律(morpholysis)替代了。不僅不再有秩序的創造,並且情形正好相反。宇宙的秩序普遍在減少 (或熵值增加)。無論何時,由於特別的環境,某一系統經驗到秩序或結構的增強之時,在其相關的系統之中就會有更大的秩序或結構的減少之『過度補償』情形發生。
  
  如今由所謂各種自然律及過程(實際上是上帝的操控)所描述的事物的秩序,因此是始於創造期結束之時。至於死亡及熵的定律,則從上帝的咒詛開始。聖經創世記前三章所敘述的是這項原始時期。咒詛的移除及新天新地的建立則在啟示錄最後的兩章中描述。居於二者之間的全本聖經所講的,都是目前事物的秩序,有上帝的操控,保存,救贖,拯救,和好的工作所管理。祂創造與構成的工作,祂的『造物之工,從創世以來已經成全了。』來 4:3當然,這並不是說,上帝再不能施行創造了。只是,祂若創造,就需要我們所稱之為『神跡』的行動了。當然,祂若這樣干預自然,需要有好的理由,而我們要相信這樣的干預,則需要好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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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9-7-8 09:24 | 只看該作者
  聖經中的創造性神跡

  雖然,創造性神跡十分不平常,但確實發生。聖經記載了約八十九個這種A級神跡。(這個數目可能依其分類為創造性或操控性而略有增減)當然,這些神跡中最大的是創世記第一章中記載的原先宇宙,生命,及照上帝形像之人的創造。以後的神跡可以與之比較,置於適當的類別之中。
  
  比如,為以色列人四十年中在曠野預備嗎哪出16:35,需要天天創造物質與結構。基督兩次用幾個少數的餅與魚餵飽除了婦女孩童外五千及四千男人, 也同樣地需要創造大量的物質與結構。
  
  在建立兩扇巨大的水牆,為以色列人構成一條通過紅海的路時,需要創造某種巨大不可見的能力,平衡水的重力及靜力。出14:29另一次使能的守恆定理停止作用,是在基督受洗之時。那時有大的聲波從天而降,稱基督是天父的兒子。
  
  許多醫病的神跡關係到使衰變過程超自然地減緩或逆轉,如此,將熵值增加原則,代之以在衰變的人體中秩序與結構的增強。舊約聖經中的例子有乃縵的痲瘋得醫治。王下5:14新約聖經中的例子有記載於太12:22節中的被鬼附之人同時獲得聽覺,視覺與釋放。
  
  在一個『死』的子宮裡,以撒神跡的成孕創21:1,2,還有那位書念婦人死去的兒子復活王下4:33-36,及使徒保羅使猶推古復活徒20:9-12,都是創造生命的神跡。
  
  那創造的高峰,使人有上帝形像的屬靈的生命,可以與上帝的靈神跡式的進入以西結的情形相平行。結2:2基督神跡地成孕,所涉及的不僅是祂的肉體,生命的特別創造,也涉及祂親自神跡式的進入,成為上帝形像在人體中的人格化。基督的復活也不僅涉及祂肉體生命恢復,並且,因為祂的死既然是屬靈的死,因為祂在十字架上承擔了罪,忍受了與父的分離,因此,祂的復活也是神跡式的與父交通之靈性完全的恢復。
  
  所有其它聖經中創造性神跡,都依A級神跡五項次分類,列在附錄二中。一個未列入的(除了掃羅悔改的例子)情形,是人重生的大神跡。林后5:17因為它經常出現,(何時有人真正悔改,打開心靈接受基督的救恩之時)它的神跡的性質就可能被忽視。但它是真實的創造性神跡,由上帝在信徒的生命中親自作成。
  
  聖經中的操控性神跡

  一般說來,創造性神跡代表自然過程一般均依其進行的基本自然律的例外情形。但在另一方面,過程的本身,雖然總是在基本自然律的架構之下進行,但其方式與速度則可能變化甚大。比如,水依環境不同,可以快流,也可以慢流,但總是向下流(除非由抽水機或其它能源強迫向上流)。一個人可以活二十歲,也可能活一百歲,但終必死亡。
  
  每一個過程,毫無例外,都會在其進行方式與速度的平均值上下變動。其實際的速度與方式,依許多因素決定,並且,若是一個或多個因素改變,其速度或過程的其它性質也會改變。比如,一個地區的地震頻繁度,視地塊的性質,各不同地塊的運動速度,過去存在破裂的情形,地球內部熱的流動,以及許多其它因素而定。因為變數如此之多,地震就幾乎無法預測。每一個其它的過程也是如此,一切都或多或少的在變動之中。
  
  只要一項過程在其平常變化的範圍之內進行,這項變化就是在預期之中。但是若是某一個情形下的某一個過程,以一種高度不尋常的速度,或以十分不尋常的方式進行,就可能被視為第二類神跡--B類神跡。它是在基本自然律之下進行,但依照上帝的操控,但因如此獨特,在各影響因素的統計性解釋之外,還需要其它的特別解釋。
  
  聖經中的許多神跡,似乎屬於這一類。附錄三中列出了這一類的神跡,共計約為一百二十七個。在某些情形下,將某一神跡分類為B級神跡,而不將其歸為A級,會有問題,因此,讀者可依自己的意思重新歸類。同樣地,下面所討論的次分類也多少有些武斷,但是,以這種方式將資料組織起來,至少是有幫助的。
  
  所有這些操控性神跡,都涉及事件或過程十分不平常的速度或時間。否則就會視為十分正常。但是,它們都不需要干預基本的自然律。這些神跡中有一些,如醫病的神跡,具有足夠相同的性質,能方便地歸於一個次分類。所有神跡都不只是平常的巧合,不只是過程的正常變化,但顯出有某個智能者介入,了解及操縱了一些因素,藉之操控了事情的速度與時間。
  
  當然,那位智能者就是上帝自己,但也可能是上帝的一位天使。如前所述,一些這樣的神跡,都是由於天使的干預。它們大多數(除了基督親自所行的以外),都關係到天使,當然,他們都在上帝的指揮之下,『聽從祂命令。』詩103:20天使十分明白自然過程,在一些經文中可以看出來,如撒下 14:20節。提哥亞『聰明的婦人』所說:『我主的智能卻如神使者的智能,能知世上一切事。』他們有能力操控自然過程,在詩103:20節中可以看出來:『聽從祂命令、成全他旨意、有大能的天使。』有許多這樣的操控性神跡,清楚指明是對一些自然過程之不平常的控制。例如基甸乾地上的濕羊毛,及濕地上的干羊毛士6:38,40,新約聖經的例子有彼得在監中被天使釋放。徒12:5-7以上牽涉到自然過程。對生物過程的控制,可在動物進入挪亞的方舟,及魚的特殊捕獲量上看出來創6:20;路5:6。
  
  許多例子顯出,人體中衰變過程的特別加速。這些神跡可視為醫治神跡的逆轉。埃及人所遭的瘡災出9:10,是舊約聖經中許多例子中的一例。亞拿尼亞與撒非喇的暴斃徒5:5,10是新約聖經中比較少的例子之一。
  
  如前所述,許多醫病的神跡顯然需要上帝創造的大能。但是大多數醫治的神跡,似乎只需要體內正常的醫治過程就夠了。那被蛇咬后神跡的醫治民21:8,及撒迦利亞啞症的復元路1:64,都是好例子。
  
  有一種特別醫治的神跡,就是醫好被鬼附的人。不少這樣的例子,也涉及醫好由鬼魔所造成的身體上的軟弱。顯然舊約聖經中唯一例子是,當大衛彈琴時,掃羅身上的惡魔就被驅走。撒上16:23新約聖經中最明顯的例子是基督在加大拉墳地兩個男人身上趕出了許多鬼。太8:28-32最後一種B級神跡是,因為缺乏適當的名稱,我們稱之為操控事件時間的神跡。利百加巧遇亞伯拉罕的僕人,創24:14-15就是個好例子。顯然在新約聖經中唯一的例子--至少其中沒有涉及更直接干預自然過程--是捉到一條吞了錢幣在肚腹中的魚,得錢交稅。太17:27

  撒但及鬼魔的神跡

  當然,寫聖經的人也承認有另外一種神跡,說:『照撒但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帖后 2:9當然,這樣的神跡不能視為創造性神跡,因為,唯有上帝才能創造。雖然它們與上帝對祂受造之物操控性的看顧完全不同,或與其它操控性神跡的目的不同,但它們與操控性神跡相似。
  
  但是,撒但與他的天使,仍然具有巨大的能力,能如上帝的聖天使一樣影響自然過程。這些惡靈,在某些情形下,甚至能進入人體與人的心靈之中,或多或少控制人生理及心理過程。
  
  當然,鬼魔施行神跡的目的,與真正操控性神跡的目的正好相反。它們是『虛謊的奇事』,為要使人離開上帝及偏離祂的旨意。
  
  一些撒但所行的神跡表面上看,似乎需要創造的大能。但是,撒但與他的鬼魔不可能真正創造甚麼。萬有的創造主上帝只有一位。因此,我們可以有把握的說,這些看來撒但施行創造的神跡,乃是欺騙的神跡,使人的眼睛看起來,或使人認為那是創造,但卻不是真正的創造。
  
  比如,埃及的術士,看來似乎可以摹仿摩西將杖變成蛇出7:11-12。但是,這些顯然只是在看的人心中所產生的幻象而已。請讀那段經文:『杖就變作蛇』,但實際上杖仍是杖,因為下一個經文說,『但亞倫的杖吞了他們的杖。』(不是吞了他們的蛇)同樣的,這些術士能夠藉某種形式的心理及遺傳因子的操控,使水變成像血。出7:22,及摹仿摩西使地生出蛙來的神跡,出8:7但只有摩西能清除地上的蛙出8:13。那看來似乎比造蛙容易得多的造出虱子,這些術士竟完全不能摹仿出8:18-19。
  
  在曠野的試探中,撒但似乎能夠將基督帶到殿頂,到一座高山上,太4:5, 8但同樣地,這必定只是一種假想或幻象,並非實際。基督可能在靈里與他去到這些地方,但要將基督的身體搬移過去則需要撒但所不具備的創造的大能。
  
  附錄四中列出了這些虛假的神跡--表面看來創造性及操控性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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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同行天路 發表於 2009-7-8 09:25 | 只看該作者
  神跡的試驗標準

  那區別上帝神跡與鬼魔神跡之必要的標準是什麼?當然,永遠是那行神跡者的教訓是否與上帝的聖言相合。在出埃及之時,當以色列人遇到迦南人的偶像崇拜時,摩西給他們的規則是:『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跡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申13:1-3同樣的,在猶大亞哈斯王背道之時,王與百姓都愈來愈轉向偶像崇拜,及其與鬼魔相關的事。最後,先知以賽亞帶給百姓這樣的警告:『有人對你們說:「當求問那些交鬼的和行巫術的,就是聲音綿蠻,言語微細的。」你們便回答說:「百姓不當求問自己的神嗎﹖豈可為活人求問死人呢?」人當以訓誨和法度為標準;他們所說的,若不與此相符,必不得見晨光。』賽8:19-20同樣的,保羅警告說,即使是『仁義的差役』及『光明的天使』,若是傳講不是他所傳講的『另一個耶穌』,或傳講『另一個福音』,就都應該予以拒絕林后11:4,14-15 。當然,完全在這個問題之外的一個重要問題,是決定一個稱為神跡的事(無論其為上帝所行或鬼魔所行)是否真是神跡,或只是一種自然現象。正如所已經強調的,真的神跡,尤其是創造性神跡,即使在聖經里,也是十分稀少的。大多數的科學家都會完全拒絕真有過這些神跡。
  
  但是,若是上帝存在,神跡就可能發生。若聖經是真實的,這些神跡就真正發生過。因此,這個問題就在乎證據的性質,以及在乎神跡適切的目的。
  
  上帝『為自己未嘗不顯出證據來』徒14:17,祂也不要我們去聽從乖巧捏造的虛言彼后1:16。若是一個上帝的真神跡發生,我們可以放心,願意相信上帝的人必有足夠的證據去相信。
  
  同時,上帝並非一個任意行事的神,到處行神跡去滿足人屬肉體的好奇心,或強迫人違反自己的意願去相信祂。對這樣的事,耶穌曾嚴厲的責備。祂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跡,』太 12:39又說:『若不看見神跡奇事,你們總是不信。』約 4:48因此,在任何被視為的神跡中,應該發出兩個問題,加以仔細的分析。(1)有無足夠的證據,在環境方面,在見證人方面,見證該項神跡的確發生過。(2)是否有足夠的與上帝的品德及旨意相一致的理由,使祂如此去干預祂自己設立的美好的定律?若這兩個問題都能獲得毫不含糊的肯定的回答,就沒有理由再去懷疑上帝的真神跡確實發生了。
  
  若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或懷疑的,那麼,人就有理由拒絕。若只是第一個問題的回答是否定的,也一樣可以拒絕,因為我們可以知道的上帝真正的旨意,只在祂已經在祂聖言中啟示的範圍之內。因此,說我們的的意思就是祂的旨意,因此,在某些情況下,說那是神跡,是十分狂妄的事。
  
  若的確有好的神跡證據,但若它的目的含糊不清,不但未支持上帝的話,反而引起問題,就可以考慮那是鬼魔所行的神跡。
  
  現在,來看聖經中上帝的神跡,這兩個問題都可得到正面的回答。每個神跡都有清楚的理由--或證實上帝或先知所說的話,或為滿足人重大的需要,或為在地上倡導上帝的旨意。從未有一個神跡是在粗心,殘忍,或欺騙中行出來。
  
  至於證據,它既已記載在聖經裡面,就已足夠。聖經的權威,真實,可靠,及其歷史價值--且不說它是上帝所默示的,--已經都是歷代以來在無數基督徒見證的書籍中一再證實,有文獻可考的。聖經本身的聲稱,其預言的應驗,考古學的證實,其對人類生活的影響,所有這些,及許多其它的證據,都在不斷地講說聖經的真實性。
  
  而且,許多較重要的難於相信的神跡--大洪水,約書亞的長日,約拿在魚腹中獲得安全,基督由童女出生,基督復活,等,也都有聖經之外的證據。這些重要的神跡將在以後論到它們被認為與之抵觸的科學的各章中分別討論。無論在那一種情況,基督徒認為聖經二百三十個左右的神跡,都具有絕對歷史的真實性,其所持的立場,是穩固可靠的。
  
  聖經外的神跡

  當然,歷代以來,有許許多多被稱為神跡。所有這些所謂的神跡,包括今天所發生的,都可用以上所說的標準予以評估。它們都不能與聖經的神跡相比。
  
  這些特殊現象可分為幾類神跡:(1)古代及現代異教所說的神跡。(2)基督教早期旁經性文字中所記錄的神跡。(3)中世紀教會的神跡。(4)巫術與邪術的神跡。 (5)現代基督教靈恩派的神跡。
  
  這每一類都值得作詳盡的研究,但那並不在我們目前所研究的範圍之內。至於異教,巫術,邪術的神跡,從聖經的觀點看,顯然,所有這些神跡,若真是神跡,都是出於鬼魔,因為它們行出來時所奉之名,都是與聖經的基督教相敵對的。其實,這些神跡的大多數,根本不是真神跡。 許多基督教使徒時代及其之後旁經性文字中所記載的許多神跡故事,也是如此。這些故事中許多是講到耶穌的童年及少年時期的事,以及傳說耶穌到其它地區,及在那些地方所行的神跡。當然,這一類神跡,完全不合乎上帝的品德與旨意,也不能通過可靠見證的試驗。
  
  中世紀教會的神跡,以及現代靈恩派運動的神跡,必須更加仔細的予以考慮,因為它們常聲稱是合乎我們所說的兩項標準。羅馬天主教會聲稱,他們接受一件神跡視為真神跡之時,必須先經過澈底與嚴格的調查。而現代靈恩派的基督徒,收聚了許多見證,支持他們所稱為的醫病及它種神跡。他們既是基督教團體,就說,這些神跡發揮了美好的功效,鼓勵了忠心的信徒,贏得了人歸主。這些都是重要的理由,需要認真的考慮。
  
  但在另一方面,雖然,無可置疑地,這些團體之中,曾有B型神跡發生,但對所稱A級神跡,則有許多令人懷疑之處。(比如,使死人復活,立刻使斷裂的肢體康復,以及其它需要創造性神跡式的干預,使質能守恆的定律或使衰變定律,或使二者停止作用的神跡)雖然已有一些所謂這類的神跡報告,但最後總是發現,與較普遍的B型神跡相較,其見證性證據,及其它支持性證據,都十分薄弱,而其錯誤與鬼魔欺騙的可能性則大得多。
  
  我們也應該記住,新約聖經完成之後,使徒行神跡的一個主要理由已經挪除。那些是『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徒16:20『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來 2:4在教會有上帝所默示的新約聖經之前,基督徒必須由他們的教師與先知領導,而他們的教訓的有效性則以教會所有的行神跡的恩賜去分辨與證實。這些包括神跡,醫病,講方言,翻方言,說預言,默示的知識等。林前12:8-10;28保羅也清楚地教導說,最後,這些行神跡的恩賜,終必停止。林前13:8『等那完全的來到,這有限的必歸於無有了。』林前 13:10這項停止之時是在使徒時代結束,聖經完成之時,或是在教會時代結束,基督回來之時,無足為怪的,已是基督教不同團體之間的爭論之點。
  
  本書的宗旨不在於解決這項問題。但是,基督徒為了有健全的教義,及健全的科學,就應該記得以下一些關乎現代神跡的基本真理:
  
  1.神跡--即使是A級神跡--今天是確實可能的。
  
  2.神跡--尤其是A級神跡--今天也必定是稀有的。這是因為上帝的自 然律,是美好的律法,也因為此種神跡,隨著新約聖經的流傳,已不再需要。
  
  3.聖經已預言在末時撒但行的神跡會增加,因此,在將任何所謂的神跡歸 諸於上帝之前,需要十分嚴格的試驗(包括證據及目的雙方面)。
  
  4.可藉標準技術重複的現象(如許多心理治療,及現代方言)應歸屬於科 學方法,而不需要超自然的解釋。
  
  5.耶穌曾責備祂同時代尋求神跡的人。這樣的責備今天更為需要,因為完成了的聖經,對人的每一項需要都是『有益的』,能『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后3:16,17但是,雖然有了這些該謹慎防備的原則,我們仍然不可用消極或懷疑的態度結束本章的討論。今天確實有神跡發生。如前所述,新生是一個真實創造性的神跡,借著這項神跡失喪的罪人獲得重生,在耶穌基督里成為新造的人林后5:17。雖然亞當的墮落及各人的罪,並未將『上帝的形像』消滅,但它死了,所以,每一個未獲重生的人,在靈性上,已經是『死在過犯罪惡之中』弗2:1。上帝直接施行創造的能力,借著聖靈,必須先在罪人身上工作,他才能『向神在基督耶穌里,....是活的。』羅 6:11那潛藏的上帝的形像就復活了過來,那人就『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西3:10這是道道地地的A級神跡,完全不能用心理學或其它科學去解釋。
  
  並且,B級神跡在無數基督徒生活中可以,並確實發生。上帝的聖天使是『服役的靈、奉差遣為那將要承受救恩的人效力』來 1:14。他們有能力改變自然過程的速度,在他們所分派的工作上,供給操控式的防衛與領導,在某件事上安排恰好的時間,加快或減緩人體內在的衰變或醫治過程,並對許多實際不需創造之工的現象,施行操控。這些忠心有大能的僕役,在上帝的領導之下,為了應允順從的基督徒的祈禱,是可以為我們成就一些『又大又難的事』的耶 33:3。
  
  ------------------------------------------------------------------------
  注一:W.H.McCrea, "Cosmology After Half a Century,"Science 160,(June 21,1968)1298.
  注二:見第一章批註一
  注三:P.A.M. Dirac, "The Evolution of the Physicists' Picture of Nature" Scientific American 208(May 1963): 53.
  注四:Paul C. W. Davies, "Universe in Reverse: Can Tiem Run Backwards?"Second Look (sept. 1979), p.27.
  注五:埃及術士們將他們的杖變成蛇之看似行神跡的能力出7:10-12不能構成這項原則的真實例外。他們的工作實際上為一種欺騙,這在幾天之後不能造成簡單得多的跳蚤而獲得證明出8:18-19。他們所造成的是可能是催眠術的幻象,出7:12節可以寫成這樣:『他們各人丟下自己的杖,杖就變作好象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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