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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強賣超生嬰兒是陽光下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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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ji 發表於 2009-7-4 11:1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陳方

面對他們難以承受的超生罰款,一些超生父母默認女嬰被計生辦抱走而免於罰款。那些女嬰到福利院后,卻被「製造」成孤兒或棄嬰,等待國外家庭出「撫養費」來領養;計生辦、福利院從中牟取暴利。

2003年至2005年間,貴州鎮遠縣每年至少有100多個超生嬰兒被強行抱到該縣福利院。你可以譴責那些生活於貧困地區的父母們重男輕女的落後思想,你可以譴責當地計生辦強行抱走孩子而免於罰款的粗暴方式,但對於福利院和計生辦聯手將這些超生的女嬰「製造」成棄兒賣到國外牟取暴利的行為,憤怒與譴責恐怕遠遠表達不出你內心複雜的情感。

社會福利院是社會救助體系一個不可或缺的補丁,是文明和進步的標誌。那些入住福利院的老人和兒童,都是這個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希望能夠從福利院里尋求庇護。然後,關於福利院的種種醜聞卻時不時地被媒體曝光。譬如2005年11月,湖南省祁東縣警方在偵破一起團伙販嬰案中,發現其幕後指使竟然是福利院,這些人販子與福利院勾結,將數百嬰兒送入涉外收養渠道,從中牟取暴利。這些醜聞足以「毀滅」福利院在眾人心目中的形象。當老年福利院變成「養老集中營 」,當兒童福利院變成「販賣兒童中介」,「福利」二字又從何談起?

鎮遠縣福利院將這些超生嬰兒「改造「成孤兒或棄兒后,完全以「合法」的途徑將他們賣給了國外領養者,領養者手續齊全,「販賣者」似乎也無可追責。這是赤裸裸的「陽光下的罪惡」!
清貧仍能讓我自得其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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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7-4 11:59 | 只看該作者
原來是真的。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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