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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一中學生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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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

      我,一名普通石首高中生,在臨近期末考的時候聽說了發生在永隆賓館的離奇死亡事件。也聽了石首「人民」政府和群眾的雙方說辭。所以值此野戰軍占校之際,發表幾點看法,也代表全石首高校學生向社會及各大輿論表達幾點看法與呼籲。希望各位網友鼎力支持。

      和大多數學生一樣,我對石首政府並不了解多少,也很少看那些包庇性很強的地方性新聞。但我卻親見了所有石首政府官員所做的喪盡天良而極其愚蠢的事。

      從九九年永隆賓館一女子被害不了了之,到兩年前一位十六歲少女在永隆被公安局輕易判定為自殺身亡,並以賓館經理的三萬塊錢草草結案(經理為市長張善財的弟弟)。再到兩年前三義寺渡口翻船事件的蠻天過海,(當時全渡過百人沉江無迅,而市政府卻以簡單的打撈草草結束,而外界卻被市政府一手遮天地蠻天過海聲稱只有五人死亡兩人受傷,這件事全石首人民都可以作證)小到轟轟烈烈的山底湖豆腐渣工程(現已「傷痕」累累遍體鱗傷,這是有現場為證的顯然事實)以及永隆賓館所在的那一塊「紅燈青樓區」兼販毒偷搶區,而同時那塊區域的旁邊同時坐落著石首一中與全市最繁華的轉盤地帶(而這一塊犯罪區域則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安部門政府部門的高官公開參與犯罪違法活動,影響極其惡劣,石首人民早已是怨聲載道,而且這些犯罪因素的『勝行』直接影響到了學校犯罪止數的直線增長,弄得學校是烏煙瘴氣,嚴重影響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成長,試問,石首如此治安,要公安局、政府何用?)。

     今天,眼看歷史又將再次重演。公安機關、人民法院非但沒有查清真相將兇手(在逃人賓館經理)捉拿歸案,反而勾結政府貪官企圖以自殺的借口搶走屍首火化而毀屍滅跡。進而讓兇手逍遙法外,若不是群眾及時而團結有力地保護了現場保護了屍體,我想這件事可能又以三萬塊錢不了了之,但是,我們沒有忍氣吞聲。我們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能讓那些貪官草菅人命。我們要站起來為自己說一句公道話!

      我們須要的不是吃人民飯專門揮霍「造糞」的狗官,不是某財害命販毒違法讓黃賭毒橫行的政府官員,不是通吃黑道白道一手遮天當土皇帝的「國家幹部」。

      所以,石首人民憤怒了,反抗了,他們是為那些在貪官們爪牙下喪命的冤混請命喊冤。也為自己的合法權利吶喊,反抗。

      前天,雷聲陣陣,昨天,雨落紛紛,不是雨水。是全石首人民血與淚的吶喊與呼喚,對真正正義與民主的呼喚!

      我知道,作為中學生,我們應該好好學習。可是,作為石首人民,中國公民,我們又迫切地需要言語。因為我們還相信這人間,這世道還有公道可討。

      在此,我代表全石首中學生全石首人民向各位網友致謝,希望大家幫忙用輿論的力量向社會各界為石首人民呼籲,聲討石首所有的貪官,還我石首人民的利益。
我是一個熱愛自己祖國的中國人,我健康,我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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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gicthinkpad 發表於 2009-6-25 14:22 | 只看該作者
等某些人來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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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 發表於 2009-6-25 14:48 | 只看該作者
樓主是平安的馬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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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myself 發表於 2009-6-25 16:58 | 只看該作者
一看就是什麼運運寫的,真是太不要臉了。
第一,動不動就「代表什麼什麼」就只有民運分子。一會「代表全體漢族」,一會「代表全體華人」。國內的人素質沒有那麼低的。
第二,一個高中生要代表全體高校生更不靠譜了。
還有,所有的內容都是好象是海外那些運運寫的一樣,沒有什麼新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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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XII 發表於 2009-6-25 19:27 | 只看該作者
山高皇帝遠的地方都這樣。誰叫你生在中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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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岸觀火 發表於 2009-6-25 19:39 | 只看該作者
哪來的野戰軍占校呀?看清是幾野的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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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gleEye 發表於 2009-6-25 22:20 | 只看該作者
[小道消息] 石首一中學生的文章

到底是「文章」還是「小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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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6-25 22:36 | 只看該作者
1# 一個中國人
不知道版主發這種狗屁不通的造謠文章意欲何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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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6-25 23:26 | 只看該作者
1# 一個中國人
不知道版主發這種狗屁不通的造謠文章意欲何為?
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6-25 22:36


愛國有理,請注意語言表達方式。

小道消息【解釋】指非經正式途徑傳播的消息。往往傳聞失實,並不可靠。

人們習慣將非官方發布,而是道聽途說的消息和傳聞,稱為「小道消息」。「小道消息」一詞源於美國。19世紀上半葉,美國研製成發報機,各家公司見它既經濟又方便,便紛紛架設線路。由於施工質量差,有的地方的電線曲曲彎彎似葡萄藤,故電報被人們戲謔地稱之為「葡萄藤電報」。但是卻不能和其他電報區分開來。後人們想到這些消息也是「通過葡萄藤」來的,而「通過葡萄藤」亦可譯為「小道消息」,兩個詞既相似,又有區別,於是便將道聽途說的消息和傳聞稱之為「小道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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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6-25 23:32 | 只看該作者
2009年6月25日

我的標題上已經註明了「小道消息」。

還惹得你「發狗屁」,太不應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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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國有理 發表於 2009-6-26 00:55 | 只看該作者
10# 一個中國人
我是說「這種狗屁不通的造謠文章」,既然是「小道消息」,文章自然不是版主你所寫,那麼「狗屁不通」自然與你無關,你又何必上火!但同時版主知道「小道消息【解釋】指非經正式途徑傳播的消息。往往傳聞失實,並不可靠。」,你就應該發到娛樂笑話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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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6-26 00:57 | 只看該作者
傳播[小道消息] 是中國網民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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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下三度XII 發表於 2009-6-26 01:20 | 只看該作者
愛國愛黨同學被點了,腦殘了。你看清楚,人家是超版,比你後台大肉棒子還要硬。要是他也跟大肉棒子一樣無賴,那你都不知道被報銷多少個帳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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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nkzhao 發表於 2009-6-26 04:54 | 只看該作者
好好學習,將來當官,想幹啥就幹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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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6-26 09:44 | 只看該作者
2009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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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6-26 09:46 | 只看該作者
2009年6月26日

「小道消息」這是時事述評的一部分,如果你認為不妥,可以向管理員反映,要求刪除這個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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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一個中國人 發表於 2009-6-26 09:50 | 只看該作者
2009年6月26日

既然是小道消息,大家也不必認真,一看一笑就得了。

何必說一些難聽的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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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ei 發表於 2009-6-26 09:5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Howei 於 2009-6-26 09:56 編輯

恩,LZ解釋的很好,看來只要冠以「小道消息」就可胡言亂語,不經大腦思考,這法子好啊,像樓主學習!!


另外請問這位超版對上面的淫言為何視而不見,那可是白紙黑字啊,不是「小道消息」了吧,為了防止一些人的選擇性色盲,我貼出來您給點評一下

愛國愛黨同學被點了,腦殘了。你看清楚,人家是超版,比你後台大肉棒子還要硬。要是他也跟大肉棒子一樣無賴,那你都不知道被報銷多少個帳號了。
零下三度XII 發表於 2009-6-26 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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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II 發表於 2009-6-26 10:33 | 只看該作者

這些具體的事例,不是石首的人可以造得出來的嗎?

本帖最後由 無維II 於 2009-6-26 10:35 編輯

從九九年永隆賓館一女子被害不了了之,到兩年前一位十六歲少女在永隆被公安局輕易判定為自殺身亡,並以賓館經理的三萬塊錢草草結案(經理為市長張善財的弟弟)。再到兩年前三義寺渡口翻船事件的蠻天過海,(當時全渡過百人沉江無迅,而市政府卻以簡單的打撈草草結束,而外界卻被市政府一手遮天地蠻天過海聲稱只有五人死亡兩人受傷,這件事全石首人民都可以作證)小到轟轟烈烈的山底湖豆腐渣工程(現已「傷痕」累累遍體鱗傷,這是有現場為證的顯然事實)以及永隆賓館所在的那一塊「紅燈青樓區」兼販毒偷搶區,而同時那塊區域的旁邊同時坐落著石首一中與全市最繁華的轉盤地帶(而這一塊犯罪區域則經常可以看到一些公安部門政府部門的高官公開參與犯罪違法活動,影響極其惡劣,石首人民早已是怨聲載道,而且這些犯罪因素的『勝行』直接影響到了學校犯罪止數的直線增長,弄得學校是烏煙瘴氣,嚴重影響了青少年身心健康地成長,試問,石首如此治安,要公安局、政府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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