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吉林訊(記者曹文嘉通訊員舒檢)金手鐲、金項鏈、手機、現金,凡是能搶的,他一件都沒放過,還把女主人強姦了。 跳窗逃跑前,他信誓旦旦:「大姐,對不起啊,我急著用錢,等我掙錢了就還你。」 36歲的王某住在舒蘭市鐵東街。今年3月14日,丈夫出了遠門,她和女兒兩人在家。20時10分,兩人關燈準備睡覺時,聽見後窗「砰」的一聲。窗台上射來一束手電筒光,「啊!小偷!」兩人大叫著開了燈,後窗台上站著一男子,頭戴面罩,只露出兩隻眼睛,手中握著一把長約20厘米的尖刀。 母女倆關了燈,一聲不敢出。男子翻窗進屋,「快把錢拿出來!」 「我沒多少錢,這就給你找,求你別傷害孩子。」王某的聲音顫抖著。 男子發現了她手腕處發亮,「把你手上的鐲子給我!」王某趕緊摘下來。「你脖子上有亮光的,也給我!」王某又解開金項鏈,又在威逼下將不到100元錢和手機給了男子。 男子發現王某下半身只穿短褲,遂生邪念,持刀相威脅,將王某強暴。 事後,男子收起尖刀:「大姐,對不起啊,我急著用5000元錢,我媳婦和別人跑了,我還要帶4歲大的孩子,等我掙錢了就還你。」說完就逃走了。 當日23時許,王某報案。4月1日上午,警方在吉林市船營區昆明街將嫌犯孟某抓獲。經審,31歲的孟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孟某供述,他常年無業,此前因玩牌欠下高額賭債,妻子離家出走,留下4歲大的孩子。因沒有生活來源,孟某心生歹念。 搶走的金手鐲、金項鏈和手機共計價值9331.80元。手機被孟某低價出售,兩件首飾共得贓款4400餘元。 昨日,舒蘭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強姦兩項罪名,依法對孟某提起公訴。嫌犯的孩子已交由其親屬照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