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級系統(rating system):對網路信息內容進行分級是一種很常用的網路管理手段。這主要是通過對於網路上紛繁複雜的信息內容進行分級整理,使得網路用戶在通過搜索引擎等方式查找所需內容時,可以直接取得所需內容,而其他的一些不符合法律規範、道德規範的不正當內容則會直接被屏蔽掉。比較著名的分級系統有PICS(Platform for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P3P(Platform for privacy preferences project)等。
美國的PICS技術標準協議(PICS,Platform 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就是由美國麻州理工學院(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MIT)所屬機構3WC(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推動的網路分級制度的設立標準,它完整定義了網路分級所採用的檢索方式,以及網路文件分級卷標的語法。此分級方式是透過累積不適當網路信息的資料庫系統,作為篩選的標準,幫助計算機使用者在使用者端對網路的信息進行篩選。另外以PICS為發展核心且技術最為成熟的為RSAC,所研發的RSACi(RSAC on the Internet)分級系統,主要是以網頁呈現內容中的性(Sex)、暴力(Violence)、不雅言論(Language)或裸體(Nudity)表現程度等四個項目作為依據進行分級。1996年,微軟瀏覽器Internet Explorer 3.0當中,便已經設置了RSACi的標準,而網景(Netscape)公司也於1998年在公司所生產的瀏覽器中加入了這項分級標準。由於PICS發展主要的理念是「使用的控制,而非檢查」,而RSCAi的掌控也是希望能夠由學校、家長等的分級控制,將權力與責任交由學校、家長、ISP服務商、ICP服務商等各方面的協調與配合,使不至危害到網路的自由創作與言論自由,又得以保護未成年人免於受到影響身心發展信息的侵害。
Net Nanny,也稱「網路保姆」,這種軟體主要是通過其「監看」的功能,來協助家長進行「自助管理」。「網路保姆」可以通過其記錄聯機站址的功能,幫助家長在事後檢視未成年子女使用計算機聯機的記錄,以達到管制的目的;再者,該軟體提供出一個「黑名單」,並且利用網路的互動功能,鼓勵所有的網路用戶將新發現的色情網站,並通過電子郵件與用戶進行信息交換,幫助其一同阻止色情網站的侵襲;此外,通過「網路保姆」提供的「文字通訊監控」功能,網路用戶只要事先自行設定好一些涉及個人隱私或是不良信息的關鍵詞句,在計算機聯網時,凡是網路用戶(尤其是未成年用戶)接收到的或是試圖傳送出的相關的任何資料,「網路保姆」都會進行防堵,必要時甚至會中斷聯機。這就保障了網路用戶,特別是未成年用戶,在上網衝浪的時候,不會將有關家庭隱私的資料流露出去。
如美國政府一直倡導的有關網際網路行為的道德標準——著名的「摩西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 forComputer Ethics),就是由美國計算機倫理協會制定的關於計算機道德的十條戒律,這十條戒律通常被認為是每一個網民在進行網路活動時應該引以為誡的不成文的行為規範:(1)不能用計算機危害其他人;(2)不能妨礙別人的計算機工作;(3)不能偷看別人的文件;(4)不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偷竊;(5)不能利用計算機做偽證;(6)不能非法拷貝軟體;(7)不能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計算機資料;(8)不能非法使用別人的智力成果;(9)想一下你寫的程序對社會將產生的影響;(10)遵守計算機使用規則。
如美國政府一直倡導的有關網際網路行為的道德標準——著名的「摩西十誡」(The Ten Commandments forComputer Ethics),就是由美國計算機倫理協會制定的關於計算機道德的十條戒律,這十條戒律通常被認為是每一個網民在進行網路活動時應該引以為誡的不成文的行為規範:(1)不能用計算機危害其他人;(2)不能妨礙別人的計算機工作;(3)不能偷看別人的文件;(4)不能利用計算機進行偷竊;(5)不能利用計算機做偽證;(6)不能非法拷貝軟體;(7)不能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使用他人的計算機資料;(8)不能非法使用別人的智力成果;(9)想一下你寫的程序對社會將產生的影響;(10)遵守計算機使用規則。
ISOC主要由三個機構組成:網際網路工程特別委員會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網際網路工程指導小組IESG(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和網際網路建設部IAB(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其內部工作委員會IAB做出過關於網際網路操作及未來發展的重要政策決定。科技問題則由IETE通過各種工作小組委員會控制。一些特定的需要制度、審議和執行的關於網際網路的技術標準,一般是由IETF制定,由IESG審議,最後通過IAB提交給ISOC予以公布。ISOC每年召開有兩個會議,一個是INET,主要討論關於網際網路在發展、運用中的問題及政策,另一個NDSS(symposium on network and distribution system security),則是用來商討網際網路系統的安全問題。
網路域名作為網際網路路的一種重要資源,對其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整個網際網路路的秩序。提起域名管理,就有一個不能不提的重要的具有國際監控能力的國際性非贏利性組織(也是目前唯一的對於網路域名的全球性監管機制)——網際網路名稱和號碼分配機構ICANN(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美國政府的對於網際網路路的域名管理工作,在經歷了幾個階段的發展之後,目前基本上都是通過ICANN來實現的。ICANN於1998年10月正式組建,從此開始被委任承擔網際網路路的地址和名字的分配的任務,通過監管域名登記工作,來實現各類網路法律糾紛的解決。在1998年6月5日,美國政府就通過白皮書(Management of Internet Names and Addresses)規定,ICANN將取代IANA,逐步接管NSI的域名註冊與管理服務.代表私營機構,成為將來網際網路路地址分配、域名管理的最高權威機構。現在ICANN決定著誰得到域名註冊權和管理年費減免。
《網路犯罪公約》是國際社會第一個解決針對計算機系統、網路或數據的犯罪行為,以及其他形式的濫用行為涉及的刑法和訴訟法問題的多邊協定。從1998年起,歐洲委員會開始由歐洲犯罪問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ttee on Crime Problems,CDPC)網路空間犯罪專家委員會(Committee of Experts on Crime in Cyber-Space,PC-CY)負責起草《網路犯罪公約》草案,美國也參與了起草。幾易其稿后,最終由歐洲犯罪問題指導委員會(the Steering Committee on European Crime Problems)確定了初稿。計劃提交高層討論后,供歐洲委員會成員國及觀察員國(包括美國)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