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文以「鄧玉嬌案的情與法」為題,很顯然是企圖站在一個法律學著的角度上,面對「許多公共知識分子」的強烈義憤,從法律、法理、法規的層面,以異乎尋常地「理智」教化人們在鄧玉嬌案上的「感情用事」。縱觀楊文全篇,核心觀點有三:1、鄧貴大等人對鄧玉嬌不構成強姦未遂,抑或沒有性侵犯或嚴重暴力侵害,所以顯系罹患精神疾病的鄧玉嬌用水果刀刺死、刺傷兩位前來「消費」的官員、客人不能確定為正當防衛;2、警方在沒有偵查終結得出全面判斷的情況下,對鄧玉嬌按故意殺人嫌犯拘押正確無疑;3、不必擔心鄧玉嬌須「殺人償命」,因為她有防衛過當及自首情節等從輕因素,刑期估計在3——10年之間。 騰訊網上在楊文之下發表出來的網友評論目前有7778條,99%的內容是聲討、怒罵、責問,其中不乏惡狠狠地人身攻擊,楊副教授連帶家人老小都因而其中蒙受巨大精神損失(楊熟知律法,或許可以依法控告這些羞辱自己及家人人格的跟帖者,也許能夠獲賠一定的精神損失費)。
就鄧貴大等人是否涉嫌性侵鄧玉嬌,楊覺得:「即使鄧貴大等人最初要求的『特殊服務』是通常意義的性交,但是當鄧玉嬌拒絕併發生爭吵后,也可能因為敗興而打消了原來的願望。嫖娼並不是追女友,很難說越拒絕就越有興趣;何況即使是追女友,如果對方不只是拒絕而是激烈爭吵,那也是很掃興的。這個時候鄧貴大的性慾很可能已經被憤怒所取代,享受『特殊服務』的願望很可能已經轉變成了『教訓』鄧玉嬌的慾望。鄧貴大等不讓鄧玉嬌走的目的很可能是毆打以出氣,而非強姦以洩慾。」 很顯然,上述腔調錶明,這裡楊已經不是在以法律學者的身份探討案情,而是在以某些嫖客的角度、某種嫖客的思維模式來揣測事件本身,「可能」、「很難說」具有很大的主管臆測成分,一定不是嚴謹的法律工作者的公文用語。再者,憑啥說嫖娼被人拒絕就沒有了興趣?即便楊副教授有此經歷,故而深有感觸,也不能斷言這幾位嫖客也一定會如此這般呀?況且估摸鄧貴大主任是這裡的常客,在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上,遇到這種「抗日」柴火妞,會不會越被拒絕越覺得刺激,恰如電影《少林寺》里的荒淫官吏那樣獰笑:「(放羊小女子)野性難馴,好啊,不野就不夠味兒了!」第三,按照楊的「性交」趣味邏輯,世上肯定不會再有強姦犯了,試想,只要被強姦的女性拒絕、掙脫、吵罵,意欲強姦的男人就會敗興、陽痿,轉而放棄犯罪(還不是強姦未遂或犯罪終止),只是嗔怒地要求該女性坐下來,為其進行思想工作,普天之下豈不從此沒有了性犯罪?
說鄧玉嬌罹患精神病,警方和諸多方面似乎都有佐證,但楊文稱鄧玉嬌的生身父親已經去世,而她「在精神病院喃喃自語『爸爸,有人打我』」就是精神病的表現,這就愈顯牽強附會。看過這段視頻的人都明白鄧玉嬌當時不是喃喃自語,而是看到記者眾人靠近的自救表現,況且她還有繼父,在被欺凌、被綁在精神病床上的危情時刻,她心裡的靠山唯有自己的爸爸呀!退一萬步講,就是她在哭喊自己死去的生身爸爸,又有何不妥呢?難道她想叫九泉下做鬼的爸爸殺將回人間,不放過欺辱、壓迫她的惡人及其八輩兒祖宗也不行嗎?難道這就能表明玉嬌這孩子有精神病?
楊文更離譜的邏輯還有,「即使鄧貴大的性慾沒有被爭吵帶來的憤怒所壓倒,他強行留住鄧玉嬌的目的也可能是先留住她,再掏出更多的錢或許以更重的諾來誘惑她,誘惑不了就罵一頓或要求老闆開除她了事,未必真敢強姦。鄧貴大也可能對自己的權力和金錢過於自信,認為鄧玉嬌被強行留住后最終會屈服於誘惑,根本還沒考慮到最終被拒絕後怎麼辦,當然更不會想到鄧玉嬌會動刀子了。」
我就納悶,這種論調出自一個號稱懂法律的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之手,怎不令人大跌眼鏡,憂心忡忡:孩子考大學本來想報青年政治學院的,冥冥之中最後時刻另擇他校,真乃萬幸!
試看,鄧貴大等人先是氣焰囂張地用一沓子鈔票砸在鄧玉嬌的頭上、肩上,鄧玉嬌對此怒而拒絕:「給多少錢也不幹!」於是,鄧貴大連續兩次使用暴力把鄧玉嬌「按在」(后說「推坐」)在沙發上。兩次強行留著一個不願意提供「特殊服務」的女性,你憑什麼就認為鄧貴大接下來不是使用暴力來達到齷齪之目的呢,從正常人的邏輯來看,後者更應該符合常理才對。
更為荒唐的是,楊此時用了一個風馬牛不相及的例子來試圖說明鄧玉嬌的揮刀「無理」:「發生在男女朋友之間——被女友拒絕性要求的男子要求女友待會兒再走,並將女友推倒在沙發上數次,你能認為該男子意圖強姦並活該被女友殺死嗎? 」
先不說在沒有任何感情基礎前提下,拿一個叫囂著要買特殊服務,並擺出隨時霸王硬上弓姿態的強勢一方,來作比女方的男朋友,本身不靠譜,即便是丈夫也可以判為婚內強姦的,既可以是強姦,刺死就是正當防衛,何況男友。
有評論家認為,楊「把鄧貴大與鄧玉嬌之間的關係居然視同戀愛中的男女朋友,弄差輩分了。鄧貴大實際上是鄧玉嬌的同族叔輩。只是鄧玉嬌的母親會算與這位地方頭面人物的關係,而鄧主任卻有眼不識大侄女。憤怒的他不讓鄧玉嬌離開,是為了要出這口氣。如何才能出氣呢?想要開除她,直接找老闆就可以,老闆不會不給面。可鄧貴大不找。要想揍她,直接拳腳相加就可以了,不信打幾下小妹這點屁事還能擺不平,何必弄到沙發上還影響鄧主任發力。以我的判斷能力,只想到了一個可能:就是逼迫鄧玉嬌就範。以我不政治的想象力,鄧主任將鄧玉嬌控制住后可能冒出的台詞都浮現在我腦海里了:老子今天不僅要弄你,而且還要白弄,你能咋地?讓你裝!」
「如果沒有那把刀,如果沒有死人,隨後可能發生的情況,(楊)老師應該能設想出來,估計那時候就有滿足支柱老師對強姦要求的「鄧貴大一方是否有人關上門脫衣、是否有人脫下自己的內衣、是否有人撕扯或脫下鄧玉嬌的衣服、現場是否有精液、鄧貴大被刺時是否趴在鄧玉嬌身上」。不過,支柱老師的邏輯思維能力又消失了。沒人說鄧貴大強姦,都知道他尚未成功就被刺死了。莫非支柱老師認為,只有完成了被插入和留下精液的程序,受害人才能進行正當防衛呢?」
「作為一個北大法律系畢業生、一個律師、一個副教授,楊支柱老師能夠把強姦概念與嫖娼、追女友等量齊觀,我們也就無法要求你去理解一個弱女子被三個大男人怒氣沖沖地堵在屋裡的心境了,更不能奢望你能設想出鄧貴大如果得逞后鄧玉嬌的下場。只能含淚勸告你:強姦不是追女友!追女友時莫強姦。為人師表需良心,政治教育德為先。」 楊覺著很多人在事實尚不清楚的情況下急著呼籲,是因為他們心裡有根深蒂固的「殺人償命」觀念,替鄧玉嬌擔心,他寬慰大家說,「其實就算鄧玉嬌構成故意殺人」,根據情節,「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用擔心。
這裡,我想告訴楊副教授,千萬人關注這個事件,不僅僅是擔心鄧玉嬌本身的安危,更關注這個事件本身的意義:如果鄧玉嬌無罪釋放,等於向社會開出了滅火劑;滅掉欺壓逼迫良家婦女的淫棍(逃避強姦跳樓致殘的新聞很多),滅掉各種各樣名目的色情場所的囂張氣焰,從而大漲人民的反抗強權的志氣。如果鄧玉嬌被判有罪,那麼面對暴力,更多的女性將無所適從。將會有更多的的婦女被按倒在床上,地下,辦公室……
無獨有偶,山東政法學院李克傑副教授也以所謂法律學者的姿態在《中國青年報》發表了《鄧玉嬌案,不必對故意殺人定性過於敏感》的文章,我瀏覽了全文和眾多跟帖后,真替李副教授感到羞恥難當。 鑒於李克傑的文章沒有多少超出楊支柱文章的新論點,這裡不再展開評論,只把一位網友對李克傑文章的簡論摘錄如下: 「李克傑何許人也,讓人心寒!你對官員的稱呼是「受害官員」,那麼鄧玉嬌實是什麼?你說鄧玉嬌產生判斷錯誤,精神出現問題,做出不計後果的過激行為,你依據是什麼?你一張嘴嗎?不知你是否曉得什麼是正當防衛?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有三個條件(適用本案) 第一,行為出於人身權利不受侵害的「正當動機」, 針對不法侵害者及其不法行為。第二,必須使不法侵害行為正在進行。第三,行為以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為目的。」 我不會稱呼施暴官員為受害官員,我只稱呼他「好色官員」。我看不出他那裡受害,偷東西被人打了難道是受害?勒索不成被人扁了難道是受害?強姦不成被人宰了就成了受害官員了?「好色官員」對鄧玉嬌的人身侵犯行為正在進行,符合刑法規定第二十條里的第二款,鄧玉嬌為使自己受法律保護的權利不受侵害,動機正當符合第一條,鄧玉嬌當時唯一能夠制止這種不法侵害行為的方式就是身邊的修腳刀(或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是否管制刀具目前不曉——注),以制止為目的的手段完全可以接受,符合規定的第三條。刑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你說好色官員只是「尋釁滋事,無事生非」,簡直是胡扯。 你對個女孩子動手動腳已經接近對方身體到拿起身邊的修腳刀就能插中你要害的地步,這還叫滋事?難道你還把強姦當成「嫖娼」不成?你說的不計後果也許就是萬一殺死對方怎麼辦?為了鼓勵民眾實施正當防衛,當你滿足刑法規定以上三個條件時完全就可以實施正當防衛而「不顧後果」。因為如果我還能顧到後果的話,本身就已經不滿足以上三個條件了。(註:以下文字恐怕有人身攻擊之嫌,這裡略作技術處理)別人正在強姦N老婆,N還要想:「我要是制止他會有什麼後果?」還是N老婆在想:「我要是制止他強姦我,色狼一旦氣死了怎麼辦嘛?」產生錯誤判斷和幻覺是律師為減輕歹徒的刑法而辯護的說辭,這些話你可以留著到法庭上去說,不要在這裡誤導群眾!如果鄧玉嬌這次被判刑,那麼中國所有的女同胞都要小心了,任何一個官員都可以對你實施強暴行為,而你卻不能做任何的反抗,要不然你也會被判刑。所有的男同胞們,你們也要隨時提防好色官員強姦你老婆。這次鄧玉嬌要是被強姦成功了,你知道結果是什麼嗎?(恐怕)所有的報道都是好色官員嫖娼,而鄧玉嬌誰還會相信她的清白?我們要時常擦亮眼睛,為了別人,更是為了你自己和妻女!(保護好)自己的人格! 這裡還有兩條網路資訊順便通報給李副教授,網易論壇轉載你的文章后,目前已有評論6251條,騰訊網更有相關評論9281條。我大致歸納了一下,向你開火、猛烈開火且殃及你家人的評論站了絕大多數。相信你自己也看到了。 最後,我只想說,公道自在人心!無理寸步難行!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創造世界歷史的真正動力! 華夏文化傳播網:http://blog.huaxiaculture.com/space.php?uid=173&do=blog&id=2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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