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1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鄧玉嬌案雷倒海外華人 性罪犯在美國的下場

[複製鏈接]

302

主題

438

帖子

294

積分

貝殼網友二級

Rank: 3Rank: 3

積分
29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思親 發表於 2009-5-24 13: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深圳市海事局書記林嘉祥的屁民論」,「貴州官員嫖溯幼女案」對國內有多少震動,我不知道,但是肯定雷倒了海外一大片,而今天,BBC新聞中居然提到了湖北省「鄧烈女反暴刺殺貪官」新聞。

  中國如何處理性犯罪官員,不斷有新聞出現,不少網路評論說輕判了。性犯罪,特別是兒童性犯罪,在美國經常出現,曝光。一旦孩子失蹤,被綁架,大多數的家長錐心之痛的不是贖金,而是孩子可能遭受的折磨,即便活下來,創傷會伴隨孩子一生。

  所有的性罪犯,這裡包括了對成年人犯下的暴力性侵害,兒童性侵害,在美國幾乎沒有立身之地。我們通常會覺得美國的法律會全面保護公民的隱私,但是抱歉,性罪犯另當別論,尤其是兒童性罪犯,生不如死。

  侵害兒童的罪犯會在監獄里遭到暴打,所以有的時候警局的探員乾脆就睜一眼閉一眼把這種「畜牲」扔到牢里,挨完揍再提審。大家一定還記得紐西蘭那個殺妻拋女的薛乃印,由於是國際通緝的罪犯,要遞解給紐西蘭,美國警察不敢含糊,將他拘押單人牢房,因為放在通鋪大牢房,說不定會被打殘了,殺妻到其次,拋女,「牢友」就不能饒恕了。

  1996年5月17日,柯林頓總統簽署了「梅根法案」(Mega『s Law)。新澤西7歲的女孩梅根,被街對面的鄰居,一個已經有過兩次前科的性罪犯綁架,強姦,殺害。梅根的父母建立了基金會,美國最終通過了「梅根法案」,這使得天下父母大大喘了口氣。


新澤西州7歲的Megan
     
      這項法案要求所有有過「性犯罪」前科的人必須到當地警察局報道,註冊。社區的居民人人有權上網,或者到警察局追蹤本地性罪犯姓名,居住地點,而且可以將性罪犯的資料公佈於眾。加州規定,這些性犯罪必須遠離兒童,他們的居住地點必須在距離學校或者孩子集中地500英尺(150米)以外。。。。。違背任何條款,立即逮捕。

  我還記得我接過病人,在假釋期,一個犯有侵犯男性兒童的罪犯,他的罪行並沒有到「強姦」那麼嚴重,是「猥褻」。他的手腕上戴有性犯罪標誌手環,腳脖子上戴著電子追蹤器,由於醫院有兒科,按照加州法律,他不得入住此醫院,病情穩定立刻轉走,必須轉到沒有兒科的其他醫院。

  2003年,一位性罪犯為了找工作,隱瞞了自己的情況,(要知道,這類罪犯由於毫無隱私可言,想要在社會上混口飯吃,太難了。)他的工作是扮成聖誕老人,最終被人認出來了,結果所有的電視台,ABC,NBC,FOX等等立即將鏡頭轉向他,向全洛杉磯公布了他的真面目,姓名,面貌,住址,犯罪前科,在什麼樣的場所以聖誕老人面目出現,直言要所有家長警惕。

  貴州的官員,林嘉祥之類,如果在美國,只要經受害者現場指控,美國警察可不管你是誰,立刻當場就銬起來,抓到警察局註冊登記,法庭宣判之前根本沒有自由的機會。不但失去的是官職,免不了的牢獄之災,還會失去一切安逸穩定的生活,即便假釋,出獄,肯定得搬家,連生活來源都不保。紐約一個檢查官,因為證據不足,明知道假釋出獄的性罪犯再度犯案,就是沒辦法。結果怎麼著,利用「梅根法案」,發動「全民運動」,這個罪犯走到哪,登載了他的姓名,住址,犯罪記錄的宣傳頁就跟到哪,老百姓,警察無時無刻將這些宣傳頁貼在大眾的車上,商店的門窗上,街道等等。檢查官告訴這個罪犯:你有三條出路,殺了我這個檢察官,或者認罪坐牢,或者自殺。結果罪犯自殺了,檢查官目的達到了:這個「王八蛋」終於沒有禍害孩子的機會了。

  我們不知道「鄧烈女」在中國會是什麼結局,但是在美國,如果警察局報告確認是自衛,在法庭上,我相信大部分的陪審員會傾向於她,如果我再度被選中當陪審員,定投「無罪」票。

60

主題

2265

帖子

1294

積分

二星貝殼精英

Rank: 4

積分
1294
沙發
lchi2000 發表於 2009-5-25 03:04 | 只看該作者
新聞今日談2009年05月24日B:鄧玉嬌案與司法公信力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d1uL6Dn2aQ

To be honest, whether I'll be with or against the China government in the future depends on what they are going to do with 鄧玉嬌.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6 05:25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