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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瀆已成文化:腐敗令韓國歷屆總統難得善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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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d713 發表於 2009-5-24 04:2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1987年韓國實現了政治民主化,是年總統大選,第一次和平地實行了政權更替。屹今已歷四屆總統。每一任總統上台無不信誓旦旦,向國民承諾剷除腐敗,但結果歷屆總統無一善終,不得不就各種醜聞低著頭向國民謝罪道歉。軍人出身總統的全斗煥、盧泰愚如此,政治人物當選的總統也如此:以上任伊始便號召政界開展反腐敗的「凈手運動」深得民心的金泳三總統最後因兒子腐敗丟盡顏面;民主運動時期的鬥士金大中總統上任后,推行南北和解的「陽光政策」和沉著應付金融危機使韓國經濟重振贏得了國民的高度支持,但他共12名親屬涉嫌腐敗,三個兒子均鋃鐺入獄,令他英名毀於一旦;以「改革、道德性、國民參與政府」口號為標榜,被稱作「平民總統」的盧武鉉上任剛滿一年,近日就遭到國會彈劾,停止行使總統職權。盧一條主要罪狀也是其多名親信收受黑錢搞腐敗,總統選舉時收受了企業非法資金,從而引發了目前的韓國政壇地震。韓國最有影響的《朝鮮日報》刊登了一幅諷刺政商勾結題為「根深蒂固「的漫畫,旁邊的文字寫道「每當選舉結束,總會暴露出來一些官商勾結的不正之風,雖然檢察機關全力以赴杜絕官商勾結,但由於根深蒂固,很難連根剷除。」

韓國政界的腐敗引起了國民的極大不滿,一個民間調查表明,接受調查的韓國青少年90%認為韓國是「腐敗的國家」,但更要命的是,他們中有很大一部分居然有意在「什麼時候和腐敗分子同流合污」。韓國一個經濟學教授撰文說:「如果韓國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減少到日本的程度,那麼經濟增長率將會提高1.4— 1.5個百分點。」

非法資金勾結政企

韓國政界選舉很多:總統大選、國會議員選舉、市和道(相當於中國的省)地方首長選舉、地方議員選舉等等。選舉就要有各種費用,而且費用高昂並逐年升高。募集多種多樣的選舉資金就成了韓國腐敗的一個直接動因。企業為政界選舉提供非法政治資金是最典型影響最大也最為國民所痛恨的腐敗。雖然有《政治資金法》規定,國家財政要為參選的黨派及候選人提供一定的選舉費用,公營的媒體要為他們刊登一定數量的競選廣告,目的也是防止他們向企業伸手要錢。但是財政給的錢根本滿足不了競選人的需要。舉個例子,據《朝鮮日報》報道,1997年第十五屆總統選舉時,根據《政治資金法》,當時按規定民主黨候選人金大中只有 310億韓元(約1200韓元比1美元)經費限額,但媒體估計實際上需要5000億至6000億韓元。這個巨大的資金缺口只能從各個企業籌集。根據《政治資金法》,企業是可以給候選人提供部分競選經費,但同樣有限額,贊助方與接受方都得有明確的資金往來賬戶記錄在案。企業提供的經費超過了限額就屬非法政治獻金。這種非法獻金有時往來賬目極為模糊,甚至是送現金。第十六屆總統選舉時,大國家黨候選人李會昌的幕僚崔某收受SK財團100億韓元非法資金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2002年總統大選動員時,大國家黨的選情看好,極有可能上台,該黨選舉對策委員會就向SK財團提出了贊助要求,SK財團就派人將100億韓元分裝在多個購物袋中,分幾次用汽車送到崔的私人停車場。

企業向政客們提供的政治資金名目很多。選舉過程中的「總統選舉資金」相當於企業的「投保」,企業一般都給自己看好或關係密切的黨派的候選人錢,但選情變幻莫測,有的企業怕押錯了寶,就競選雙方都給錢求個保險。如果萬一押錯了寶,自己沒給錢的那個黨派的候選人當選了,企業往往就會送上「祝賀當選金」,請求當選者今後給予照顧,也算是對選舉過程中押錯了寶的「亡羊補牢」。韓國所以不斷發生企業向政界行賄的理由,在於企業從未放棄過利用政治獻金輕易獲利的想法。因為收受了企業獻金的黨派的候選人上台後肯定會「投桃報李」,一般是通過政府隸屬機構或金融機構給予企業優惠貸款和減免稅務方式報答。2000年議會選舉時,現代集團支援給執政的民主黨的資金為200億(檢方僅查出的部分),同年南北方首腦會談之際替政府向北朝鮮秘密匯款5億美元。以此為代價,現代集團從政府得到的回報可謂豐厚:高達33萬億韓元直接和間接的金融支援即優惠的貸款。這一切均是由於東窗事發后,現代峨山公司董事長鄭夢憲的自殺,由於檢方的介入才真相大白的。固然企業提供非法政治資金有時是不得已,為此,韓國企業界的組織「全國經濟人聯合會」也不止一次發誓不再向政界提供非法政治資金,說「再也不能忍受花錢被拘留的惡性循環」。但是,媒體批評企業界無論是為了「投保」還是為了「追求利益」而提供了資金,其目的和手段都算不得光彩。韓國政企在腐敗問題上誰是主犯誰是從犯是很難說清的,公眾也很難判斷政界和企業誰更腐敗。

應該說,無論是執政黨還是在野黨在總統選舉或議會選派時收受的企業獻金一般都還是作為政黨經費使用,畢竟絕大多數資金還沒進入個人腰包,屬於集體腐敗。但攀附權貴、以權謀財、拉攏選民等形形色色的謀一己之私的腐敗在韓國也不少見。

政企勾結腐敗之探源

儘管歷屆韓國政府為了打擊腐敗,也採取了許多嚴厲的措施。國會還注意通過立法從制度上反腐敗。前幾年就有了專門的反腐敗法。該法規定:國民舉報公職人員腐敗行為,因此增加了國家財政的收入,可獲得最高達2億韓元的獎勵和徹底的安全保障。對舉報腐敗的獎勵上限超過了舉報敵諜(1.5億)和逃稅犯(1 億)。針對議員選舉時政客拉攏選民的賄選,檢察機關規定,如果選民接受了30萬韓元(合2100元人民幣)以上的財物,就會被拘留。因為向政界提供非法政治資金而遭厄運:逃亡國外、下獄、乃至自殺的大企業的董事長、總裁為數不算少。但是政商勾結的腐敗仍屢禁不止,成了韓國社會的一顆毒瘤。歸納韓國內媒體的看法,似有下列原因。

首先,韓國一直實行的是政府主導型的市場經濟體制。在民主化以前的年代,大至制訂國家產業政策、小至企業的外匯、銀行貸款、海外投資、原材料供應,政府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國內有研究韓國問題的學者說,韓國的大企業的董事長實際上是政府,業主只是扮演了管理者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家的政治情結很濃,擺脫不了依附權貴最後自己成了權貴的角色。十幾年來的民主化並沒使情況有根本的改觀,企業對政府的依賴,企業家向政界靠攏、「商而優則仕」的現象仍不少見。翻閱近幾屆韓國政府內閣名單,不難發現不少部長出自三星、現代、LG、SK這樣大企業的管理層。

其次,韓國社會任人唯親風氣重。韓國也是個重視人情的社會,「血緣、地緣、學緣、人緣」在韓國無論從政還是經商都很重要。一朝天子一朝臣,每屆新政府上台,就會對內閣部長、公營企事業管理層甚至連一些民間機構的負責人進行大換血。當選人要對競選時幫助自己立下汗馬功勞的幕僚論功行賞。趨炎附勢之輩則瞅准機會進行投機,每當新的權勢實力人物上台之前或之初,就會有人備著厚禮上門探訪,媒體稱這些「機會主義者」為「追趕新太陽的人」。韓國公眾抨擊「追趕太陽」的風氣成為歷屆政府政策失敗和腐敗和根源之一。

第三,有貪瀆文化的土壤。不管哪個政府部門都有貪污的公務員,連司法警察監察部門也不例外。2003年中,韓國反腐敗委員進行的一個民調顯示,58%的受訪者認為「公務員腐敗」,其中最腐敗的部門依次是:建築75%、稅務61%、法律事務57%、警察55%、國防及兵役48%。在2002年反腐敗委員會發表的「2001年71個公共機構清廉度」報告,令人大跌眼鏡的是,排在第71名的竟是中央檢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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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zjd713 發表於 2009-5-24 04:2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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