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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雄風賓館夢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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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xin 發表於 2009-5-22 19: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巴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由於新添了「女服務員兩次被摁倒在沙發」這一關鍵細節,而可能使案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  


該案發生后,初始報道呈現的是「受辱殺人」,隨著後續報道細節增多,案件性質可能變為巴東官員鄧貴大等人企圖強姦,女服務員鄧玉嬌正當防衛。  



所以大多數人也將他們的訴求轉向了呼籲女服務員是在正當防衛,但正當防衛是個極複雜的問題……


2009.5.15 第907期

http://view.news.qq.com/zt/2009/ciguan/index.htm

如果是「受辱殺人」


  案例1: 銀川市農民工王斌余,數次討工錢無果,並屢受包工頭侮辱。在討薪過程中因受到包工頭方面的暴力對待,他憤而連殺4人。儘管法學界呼籲對其輕判,但法院還是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圖為王斌余的父親)…




  案例2: 遼寧修車師傅劉興偉修的自行車被一輛私家車軋壞,雙方發生爭執,開車的一家人對一再忍讓的劉師傅極盡侮辱之能事,包括甩耳光、棍子抽、辱罵等,最終導致劉師傅憤而殺人,致兩死一傷。儘管當地居民為一向忠厚善良的劉師傅辯護,但法院還是以故意殺人罪判了劉師傅死刑…

   與本案對比:由於同樣影響巨大,被告同是受辱殺人,同是贏得民意一邊倒的支持,很多人會想當然以為本案就是上述兩案例的翻版,其實不然,至少上述案例都有「 攜帶兇器前往」的情節,光是這一條就不再適用「激情殺人」,而本案可能因符合「激情殺人」或「被害人過錯」等情節而減輕處罰,具體怎麼判自有法院裁斷…

如果是「因強姦防衛」
  案例:被告人由某,女,29歲,農民。1998年3月15日,村民承某見由某的丈夫外出打工,當晚竄入由家,欲行強暴,由某掙扎中摸到枕下一把剪刀,然後不顧一切往承某身上猛刺。承某胸部、腹部多處被刺當場死亡。本案中,由某是正當防衛,不負任何刑事責任。(來源:司法案例)

  與本案對比:隨著本案信息的進一步豐富和明朗,3名鎮政府工作人員涉嫌強姦的事實浮出水面。為了向一名女子索取所謂「特殊服務」而兩次將其按倒在沙發上,豈是一個「爭執」可以概括的情形?因此,本案也可能是上述案例的情形,當然這還需要進一步認定…


   相 關 新 聞   



巴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  

湖北省巴東縣野三關鎮政府3名工作人員在該鎮雄風賓館夢幻城消費時,與女員工鄧玉嬌發生爭執。鄧玉嬌用一把水果刀將對方兩人刺傷,其中一人身亡。

死者案發前要求鄧玉嬌提供「特殊服務」,並拿出一沓錢在鄧玉嬌面前顯擺,還兩次將鄧玉嬌按倒在沙發上…



足療女殺死「性騷擾者」 判無期徒刑  


  相 關 資 料  



支持女司機撞匪防衛  


刺死暴力拆遷者是否正當防衛

鄧玉嬌可以依據的
  在「正當防衛」的法律條文中,針對強姦這樣的嚴重侵害是單獨拿出來規定的,即「特殊防衛」——《刑法》第二十條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現在就判定「正當防衛」為時尚早
  然而,根據目前披露的事實就言之灼灼斷定鄧玉嬌屬於正當防衛也是為時尚早,因為新聞事實與法律事實之間並不能等同,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也只有一步之遙,要在兩者之間察微析疑,一個細節就足以影響全局。更何況,有人認為「特殊防衛」也得有「必要限度」,而「必要限度」的確定,並不那麼明晰,以至於涉及正當防衛的案子,幾乎都存在著一定爭議…

對鄧玉嬌有利的背景
  1997年《刑法》修正前,法律對於「正當防衛」限制過死,使得公民在行使時縮手縮腳。修正後,法律大大擴展了「正當防衛」的權利,但實際判例中仍嫌不足。有人就說,你司法專家都不好斷定的防衛限度,讓受侵害人在電光火石之間去計算,不是笑話嗎。隨著司法界部分人士與民意對「正當防衛」限制的不滿增多,近年來終於有所鬆動,「女司機撞匪」的判決是個標誌…


  
「抑鬱症」觸動了什麼神經
  警方披露了鄧玉嬌患抑鬱症這個細節,應當說這個披露還算詳實,可信度不低。而且,對鄧玉嬌來說,若她屬於「正當防衛」,則有無抑鬱症毫無關係;若屬於「受辱殺人」,則抑鬱症還可能幫助減輕刑罰。但網友老覺得這個抑鬱症有貓膩,於是推斷:「抑鬱症」一說,是在暗示責任在女服務員一方……。應該說,這體現了網友對司法公正的擔憂…

女服務員群體的形象和人格
  官員拿錢在女工面前顯擺,這基於對娛樂場女性工作人員的一個假定,那就是一切只是錢的問題,而她的人格與尊嚴是不存在的,或者說是應該通過錢來換算的。再次被拒后,就發生了女工數次要離開而反覆被按倒的情況。這再次顯示娛樂場女工已被定位於一種無尊嚴和無人格的地位…[詳細]
一個時代的照影
  這個發生在偏遠鄉鎮的案件,使人看到已經浸透鄉鎮的色情娛樂和政治無恥。在這樣的社會場景中,官員有錢而且拿著錢尋歡作樂,女人被納入色情體系或至少被視為色情對象。這個案件是政治與社會生活的一幅小像,是這個時代在毛細管上的一個照影…


  若最後判定是正當防衛免予追究,則民眾情緒可隨之消解;若不是,則民意又回到呼籲「受辱殺人」的正當性,這種訴求似乎僅靠一個公正的判決還難以交待,因為其背後的社會問題不是光靠當前的法律就能解開的……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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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2 22:52 | 只看該作者
巴東女服務員刺死官員案,由於新添了「女服務員兩次被摁倒在沙發」這一關鍵細節,而可能使案件性質發生重大變化……  
該案發生后,初始報道呈現的是「受辱殺人」,隨著後續報道細節增多,案件性質可能變為巴東 ...
Hanxin 發表於 2009-5-22 19:38


本人有不同的見解:
1. 本文顯然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 即發生爭執時.另有兩名女服務員在旁勸導. 因此不是三男一女. 而是三男三女的公眾場合. 不知為何作者略了這麼一個重要的事實?
2. 刺死一人刺傷一人的不是修腳刀而是鄧玉嬌專門買的水果刀. 這已經進行過充分的調查及鄧玉嬌本人的承認. 可見作者對案情缺乏最基本的了解.
3. 推坐. 按倒有兩種提法. 不管是推坐或按倒都是鄧貴大一個人的行為. 說有強姦嫌疑也至多是鄧貴大一個人而已. 而且很難想象在有另外兩個女服務員在旁勸導這樣的公眾場合下. 他會公開強姦.. 而另一名受傷者只是阻止鄧玉嬌行兇. 赤手空拳. 也無推坐或按倒動作. 何來正當防衛之說? 於理不通.
4. 如他果有抑鬱症. 抑鬱症屬重型精神病(請讀讀精神病學. 不要憑想象說話). 如經司法精神鑒定證實. 當時她的確屬於行為失控. 倒可以獲得司法免責. 當年行刺里根總統的罪犯也以患有精神病的理由而獲司法免責. 何況是一個農村小官?

歡迎與HANXIN進行理性討論. 但拒絕漫罵. 漫罵只代表了理屈詞窮. 狗急跳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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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2 22:56 | 只看該作者
本人有不同的見解:
1. 本文顯然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 即發生爭執時.另有兩名女服務員在旁勸導. 因此不是三男一女. 而是三男三女的公眾場合. 不知為何作者略了這麼一個重要的事實?
2. 刺死一人刺傷一人的不是修 ...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2 22:52



第二節 精神疾病的分類

  臨床上對疾病的診斷必須有分類學的觀點,精神疾病的分類常有變更,世界各國的分類也不盡一致,但不外乎根據病因、臨床表現和預後進行分類。

  一、根據病因分類

  精神疾病大致可分為病因已明和病因未明兩類。病因已明的是指通過現代檢測方法可以找出致病的觀依據的精神障礙,如由腦部疾病,腦以外的各種軀體疾病及外來毒素的中毒等病因所致的精神障礙。病因示明的一類是目前所具有的檢測方法尚不能發現致病的客觀依據的精神疾病。前者器質性精神疾病,後者屬「功能性」精神疾病,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這種病因不明的「功能性」疾病將會被澄清。目前,這種分類在臨床診斷、治療和科研中仍有實際意義。

  二、根據臨床表現分類

  精神疾病一般分為輕型與重型兩大類。輕型是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有一定的自知力。尚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能保持與環境適應的能力。如神經症。所謂重型是指患者對自身的精神異常表現沒有自知力,不能控制自己的精神活動,喪失對環境的適應能力,又稱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等。這種輕重之分也是相對的,一些重型精神疾病的早期常呈現輕型表現。

  三、根據預后類

  某些病因不明的精神疾病,有相似的臨床表現時,可結合病程的長短與預后的好壞進行分類,如精神分裂症與反應性精神病,前者病程長、預后差;後者病程短、預后好。

http://www.51qe.cn/pic/30/11/36/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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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 發表於 2009-5-23 04:09 | 只看該作者
簡單地問一句「受辱」后是否可以隨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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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35 | 只看該作者
簡單地問一句「受辱」后是否可以隨意殺人?
死神 發表於 2009-5-23 04:09
這就要
看您是逆來順受呢
還是士可殺不可辱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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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37 | 只看該作者
本人有不同的見解:
1. 本文顯然忽略了一個重要的事實. 即發生爭執時.另有兩名女服務員在旁勸導. 因此不是三男一女. 而是三男三女的公眾場合. 不知為何作者略了這麼一個重要的事實?

歡迎與HANXIN進行理性討論. 但拒絕漫罵. 漫罵只代表了理屈詞窮. 狗急跳牆而已.
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2 22:52
謝謝辣老的呼籲!
不過您為什麼一個回帖到處用呢?
一個人沒有了知恥之心、羞惡之心,沒有了負罪意識、懺悔意識,也就意味著他的人性泯滅。一個失去了恥感和罪感的民族,一個底線倫理崩潰了的民族,即使能在某些領域造成暫時的泡沫式強大,但它不可能創造真正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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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人 發表於 2009-5-23 10:52 | 只看該作者
謝謝辣老的呼籲!
不過您為什麼一個回帖到處用呢?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37



要法治不要人治.
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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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5-23 11:10 | 只看該作者
謝謝辣老的呼籲!
不過您為什麼一個回帖到處用呢?
Hanxin 發表於 2009-5-23 10:37



因為他們犯了同樣的錯誤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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