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商聲稱在廣州被綁架 繳500萬贖金后獲釋(圖) 兩港商疑遭「綁架」,左起葉志謙、黃世榮。(圖片來源:大公報) 據香港《大公報》報道,兩名港商聲稱月前在廣州被內地公司舊顧客糾黨綁架,勒索1200萬元贖金,最後交付500萬元,在禁錮6天後獲釋。他們事後在港粵兩地皆有報案,但沒有結果,因最近再接獲恐嚇電郵,26日他們舉行記者會公開「申冤」,要求香港警方正視。 兩名報稱曾被綁架的男子為葉志謙(37歲)及黃世榮(47歲),為一間資本公司負責人,葉擔任董事總經理,黃則為顧問,公司主要替其它企業進行改組和融資,以協助上市。葉志謙聲稱,懷疑綁架案主腦是香港人,在內地經營一間健康食品公司,年營業額達2億,3年前該公司欲在美國上市,雙方曾合作籌備上市前工作。 葉志謙報稱,綁架案在3月12日發生,當日上午11時,兩人回廣州公幹后,接獲該名老闆來電相邀,應約到天河區一間4、5層別墅式住宅會面,但抵達后,該人糾同4名同黨,分別亮出3支手槍、1把電槍和利刀,將兩人綁架禁錮屋內,勒索1200萬元,兩人拒絕即被毆打,並用槍嘴指頭威嚇,禁錮6天討價還價后,雙方協議交500萬元放人。 3月17日,事主透過在香港親友籌錢及報警,將一張500萬元本票,經香港的銀行轉帳,存入對方指定的內地銀行戶口,終於在傍晚獲釋。他們即晚經落馬洲口岸返港,由探員接往旺角警署錄口供,並在2天後派6名警務人員陪他們往廣州天河區報公安。由於警方向內地尋求協助,要求凍結該個內地收款賬戶,因此「綁匪」暫時得錢無所用。 葉志謙透露,被綁架時,曾質問對方「為何要禁錮我、綁架我?」那人回答稱「誰叫你兩個這麼有錢,不綁你綁誰?」 葉志謙說,在3月底,其私家車停泊寓所停車場時被人刺破四條輪胎,到4月16日,再接獲一封署名「廣州朋友」的恐嚇電郵,內容提及「撞到你合家吃飯紅酒很正」,並稱「世伯伯母身體好」、「下個禮拜約你靚老婆開飯補補她」,因擔心人身安全,再次在港報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