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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公開中情局酷刑備忘錄:師法日軍使用水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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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辣辣 發表於 2009-4-27 20:0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年4月27日13:41:54

亞洲周刊陳之岳/奧巴馬政府於四月十六日公布一份對穆斯林嫌犯實施酷刑的備忘錄。奧巴馬政府表示,九一一之後的酷刑,削弱美國的道德威力和立國原則,是黑暗而痛苦的一章,必須坦誠面對,但也不會追究相關人員。

布希總統主政八年執行許多極具爭議性的政策,其中最令世人反感並嚴重損及美國威望的有兩件,一是「九一一」事件后將捕獲的近千名穆斯林「嫌犯」分別拘押於海外(包括東歐和泰國)的秘密監獄,及美屬古巴關塔那摩海軍基地監獄,歷經數年而未審判。二是中情局及軍方對嫌疑犯和戰俘實施慘無人道的酷刑。

奧巴馬在競選期間一再猛力抨擊布希政府違反國際法和美國憲法,秘密關押穆斯林嫌犯及動用酷刑;並公開表示一旦當選將立即關閉關塔那摩監獄。他的共和黨對手麥凱恩亦以當年被越共俘獲慘遭拷打酷刑的親身經歷為例,堅決反對酷刑並批評布希政策的不當。

奧巴馬上台後即公開宣稱,除了國安政策,新政府將對所有的施政決策儘可能地透明化,俾讓人民了解政府決策過程,同時他也將公布布希政府一些引起爭議的決策。奧巴馬就任後果然很快地下令關閉關塔那摩監獄,這座關押穆斯林嫌犯及戰俘的監獄曾一度拘禁七百多人,后逐步移轉他處,目前仍有數十人被關。司法部和中情局表示,由於涉及面太大,關塔那摩監獄至少需要一年時間始能完全關閉。

過去兩個多月,白宮、司法部、情報總監處和中情局一直激烈辯論是否應公布當年布希政府下令對穆斯林恐怖嫌犯施用酷刑的決策備忘錄。這幾份由司法部高級官員所執筆的核淮實施酷刑的備忘錄,被認為是布希政府內部最機密、最具爆炸性的文件。白宮和司法部傾向於公布備忘錄,全國情報總監處和中情局則反對;奧巴馬最後裁定公布,但表示將不會對中情局動用酷刑的特工繩之以法,亦即不會起訴他們。

奧巴馬政府趕在四月十六日公布酷刑備忘錄的原因是,美國國內最著名的人權及民權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依據《資訊流通法案》(FOIA)數年前控告司法部,要求公布酷刑檔案,而法院判決司法部必須於十六日前予以公布。

韓裔高官惡名昭彰

因此,司法部即於十六日正式公布布希政府司法部三名高級官員分別於二零零二年及二零零五年所撰寫的四份備忘錄。這三名官員是韓國裔的副助理司法部長柳約翰(John C.Yoo,譯音)、司法部法律顧問室主任傑·拜比(Jay S. Bybee)和拜比的繼任者布萊伯雷(Steven G.Bradbury)。這三個人裡面,最臭名昭彰、責任也最大的是今年四十一歲的柳約翰,他從法律的觀點、法理的角度認為酷刑並未違反國際法,亦不違反日內瓦公約,他的意見為布希政府的酷刑政策提供了法律基礎與法理依據。

柳約翰一九六七年生於南韓漢城(今名首爾),幼時移民美國,在費城長大,聰明、好學、功課極好,從小思想即非常保守。一九八九年以最優成績畢業於哈佛大學歷史系(專業為美國史),九二年畢業於耶魯大學法學院。二零零二至二零零三年出任布希政府副助理司法部長,離職后,任教於柏克萊加州大學法學院。剛到柏克萊時,一批法學院學生公開抗議他贊成施用酷刑的主張,有學生痛批他才是戰犯,應該受審。

柳約翰現在南加州查普曼(Champman)大學法學院當客座教授,他也做過華府保守派智庫「美國企業研究所」(AEI)研究員。柳氏的妻子是紐西蘭裔自由派名記者彼得·阿內德(Pete Arnett)的女兒。阿內德曾以美聯社記者身份採訪越戰獲普立茲獎,后加入CNN採訪美國第一次入侵伊拉克戰爭,因報道具爭論性而遭批評。

四份備忘錄皆建議使用十四種不同酷刑,以對付恐怖嫌犯,其中最令人髮指的酷刑包括:一,水刑,將嫌犯放在只有華氏四十度的冷水中,時放時起;二,將嫌犯關在小木箱里,有時放一些蟲在裡面;三,連續十一天不讓嫌犯睡覺;四,把嫌犯衣服剝光,把他們當皮球一樣向牆壁撞來撞去。司法部法律顧問室主任拜比(后經布希提名出任終身職的聯邦法官)竟在備忘錄中說,美國既未像利比亞一樣對嫌犯拔牙齒、斷骨頭、刮皮膚,故不算酷刑。

師法日軍使用水刑

日軍在二戰時曾對美國戰俘施用水刑,二戰後,美國在戰犯法庭上曾起訴動過水刑的日軍。沒想到五、六十年後,美國竟「有樣學樣」,學會日軍的水刑。備忘錄中亦可看到在第一線(主要是在泰國)審訊穆斯林嫌犯的中情局特工,向局本部報告說,嫌犯阿布·朱貝達(Abu Zubaydah)已招供不少材料,但局本部高級官員仍下令繼續施刑,中情局拷問者眼看嫌犯的痛苦都於心不忍,而事後證明,中情局高級官員誇大朱貝達的重要性,把他當做是拉登的親信。

朱貝達於二零零二年三月在巴基斯坦被捕,經多年監禁拷打后已獲釋,三年前接受國際紅十字會訪問時,曾透露中情局對他的酷刑。朱貝達被動過八十三次水刑,另一嫌犯卡立德·夏克·穆罕默德(Khalid Shaikh Mohanmmed)則遭到一百八十三次水刑。

美國情報總監丹尼斯·布萊爾反對公布備忘錄,他說當時是在「九一一」事件后情治單位急著抓恐怖分子的慌亂情況下寫成備忘錄,情有可原,不應再追究,亦不應起訴中情局特工。當年大力主張動用酷刑的副總統切尼、前中情局長海頓(Michael V. Hayton)、前司法部長穆卡西(Michael Mukasey)皆反對公布備忘錄,他們認為此舉會招來更多恐怖分子攻擊美國。

但奧巴馬政府則表示,酷刑完全違背了國際法和美國憲法,只會削弱美國的道德威力和立國原則。公布備忘錄顯示奧巴馬政府決心與布希政府切割。奧巴馬說,那是「美國歷史上黑暗而痛苦的一章」,必須坦誠面對,今後決不再犯,但也不應花時間去追究相關人員。

然而,西班牙一名法官已展開行動調查所有與酷刑有關的布希政府官員,並已聘請一名專門研究布希酷刑的英國律師專程到美國搜證。包括布希、切尼、前國防部長拉姆斯菲爾德和中情局官員都有可能被起訴。他們一旦被起訴,如到海外旅行,將會冒被逮捕的危險。

布希及其內閣和幕僚在「九一一」后所犯的最大錯誤是,他們把「九一一」當成違法違憲、胡作非為的護身符,他們把「九一一」當作對外侵略、武力擴張的通行證。他們認為只要頂著「九一一」的招牌,就可為所欲為。布希甚至在白宮會議上公開表示:「我是總統,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嗚呼!權力的傲慢,竟一至於此!
精衛銜微木,將以填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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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 劍 發表於 2009-4-28 00:39 | 只看該作者
承認錯誤需要勇氣,那些東歐和泰國的走狗們會否感到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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