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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有權「規範姓名用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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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rael1 發表於 2009-4-16 13:0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規範漢字表》即將出爐,專家表示,該字表一經公布,我國新生兒的取名用字必須從中選取,亂取名、取怪名的現象將得到遏制。目前我國公民的姓氏用字大概有7600餘字,但其中竟有2000個字所代表的姓只有一個人在使用!也就是說,這些姓幾乎都是生造或胡亂編出來,而並非歷史傳承的。這些現象都表明,規範姓名用字是多麼迫在眉睫(《羊城晚報》4月13日)。
  其實,姓名用字絕不僅僅是文字使用的技術問題,這是一個極為重大的權利問題,人們用什麼姓,取什麼名字,不能由幾個語言學家說了算,不能由一張表格說了算。
  姓名權是人們最基本的人身權利之一,這種權利具體就體現在姓名如何書寫上面。他有權決定自己姓什麼,叫什麼,當然也有權在已有的文字系統中選擇自己姓名的書寫方式。公共權力並不能為了管理的方便而去干涉、限制和剝奪這種權利。如果國家為了管理的需要和方便,確實應該對姓名進行規制,那麼,必須要制定法律,經過全社會的充分討論,由法律來規定到底如何規範,並授權有關方面實施。無論關安機關還是語言文字管理部門,都沒有權力規定公民應該姓什麼,不應該姓什麼,應該叫什麼名字,不應該叫什麼名字。報道中所說《規範漢字表》一經公布,新生兒取名必須在常用漢字中選取,這種說法顯得十分蠻橫霸道。《規範漢字表》是由國家語言文字委員會主持編製的,教育部下面的一個語言文字委員會怎麼就可以去決定公民姓名用字的選擇?
  報道中所說的,「我國公民的姓氏用字中竟有2000個字所代表的姓只有一個人在使用,也就是說,這些姓幾乎都是生造或胡亂編出來,而並非歷史傳承的,這些現象都表明,規範姓名用字是多麼迫在眉睫」,更是荒唐。絕大多數的人願意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可是,也有人願意改變自己的姓氏,重新編造出一個新的姓氏,這都是人家的權利和自由。前些年曾有報道說某個三代單傳的孩子,用了「點」作自己的姓,因為「點」是就是「佔四點」,意思是這個孩子占祖父母,外祖父母四家人的姓。誰能禁止和規範這樣的生造姓氏的權利?一個人姓什麼,這根本無需去審查他的祖宗八代,找出歷史傳承。認為某人的「姓」在歷史上無可查考,屬於生造,權力就介入去規範,顯示的是權力的專橫和霸道。
  固然,為了交流和管理的方便,人們應該用常用字起名,起名的人自己肯定比別人更會在意這一點,如果他一定要取怪名,那麼,他也一定要遇到很多麻煩,這是比來自政府的干涉更就有用的社會制約,是非常有效的社會自我調解機制。筆者曾見到一些朋友,開始取的名字比較生僻,後來都自行改成了更常用的字。有這種調解機制存在,姓名用字基本上就形成了社會自治,公共權力根本就沒有必要介入。
  強調取名必須在《規範漢字表》的專家認為,8000常用字夠用了,但是,這並不是規範姓名用字的理由。並不是8000多個漢字都可以入名,尿,屁,屎,豬,狗,奸,賊,懶,壞,這樣的常用字,誰願意用在姓名中?過分強調在常用字中取名,也造成大量的重名,給管理帶來更多的麻煩。據統計全國有 29萬多人叫「張偉」, 28萬多人叫「王偉」,是十分合乎《規範漢字表》的要求了,但管理方便嗎?
  中國是一個歷史悠久的國家,文字的發展傳承中出現了大量生僻字,異體字,在而今信息化管理和信息處理工作中,這些生僻字和異體字是很不方便的,尤其電腦化時代,無法電腦輸入就無法管理,因此,規範漢字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規範漢字不應以犧牲公民的姓名書寫權為代價,姓名權書寫權被限制就是姓名權被限制。為了保障姓名權,應該在技術開發方面做些努力,使一些生僻漢字能夠順利錄入電腦,而不是為了電腦錄入和信息管理的方便,乾脆拒絕《規範漢字表》之外的姓氏和名字。現在需要的是,用改善和提高技術與管理的水平去服務人們的人身權需要,而不是限制和剝奪人身權去適應技術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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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中 發表於 2009-4-16 13:20 | 只看該作者
並不是8000多個漢字都可以入名,尿,屁,屎,豬,狗,奸,賊,懶,壞,這樣的常用字,誰願意用在姓名中?
Azrael1 發表於 2009-4-16 15:00


張奸,副總,http://www.xing.com/profile/%E5%A5%B8_%E5%BC%A0
意外吧
老布希傳位小布希,吉田茂傳麻生太郎,李光耀傳李顯龍,金日成傳金正日,封建世襲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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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mar 發表於 2009-4-16 13:47 | 只看該作者
多少劉寧,多少李紅,多少張華,多少趙磊。。。一個時代的烙印,一個民族的恥辱。每當看到這些名字,我就在想,我們怎麼對得起祖先留給我們的優雅的漢字文化,怎麼對得起源遠流長的五千年文明史。。

吃葡萄不吐葡萄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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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ckdog 發表於 2009-4-16 19:48 | 只看該作者
沒有管制是說不通,把這說成是人權問題更說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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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無邊 發表於 2009-4-16 21:24 | 只看該作者
呵呵,不要什麼問題都上綱上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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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tusau88 發表於 2009-4-16 21:30 | 只看該作者
政府不管,誰來管?不管,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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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是非 發表於 2009-4-17 03:17 | 只看該作者
如果可以任意取姓名,那麼在現代的計算機時代將會有許多人在當地的派出所報不上戶口,做不出身份證.因此是否為了維護人權,規定政府部門不得使用計算機,一律手寫?
如果規定只要當地派出所計算機能顯示的字都行,那麼由於不同機子的軟體包不同,同一個字在一個機子上可顯示,另一個不行.因此所產生的問題誰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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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是非 發表於 2009-4-17 03:19 | 只看該作者
請記住,在一個機子上能顯示的漢字的個數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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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merang 發表於 2009-4-17 03:40 | 只看該作者
最近美國德州有位西裔議員要求華人把我們的姓名改得好發音一點,引起華人民眾的憤慨。《南方周末》的那位作者一定和這位議員通過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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