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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08憲章》的小昭去公安局「喝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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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維II 發表於 2009-3-19 08:40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簽了08后的小昭去公安局「喝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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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昭「喝茶」第一回0 8 線 章-小昭系列 02月 25th, 2009



2009年2月5日下午。上海。

我出了地鐵八號線大世界站,沿金陵東路向東走。心裡非常平靜,就跟平時朋友約我喝茶沒什麼兩樣。所不同的是,朋友約我喝茶,我可以不去,警察要我「喝茶」,我就不能不去了。

自從在《08憲..章》上籤了名,我就一直等待這一天。許多人都喝過了,沒理由我不喝。

警察是上午給我打的電話,當時問我:「你在哪裡?」我不希望自己的住處或辦公室變成他們的「執法」場所,於是很大度地說:「我去你們辦公室吧。」網上看來的故事,許多被喝茶的人似乎很忌諱去公安局。但我不在乎,在哪裡喝都一樣。

黃浦區公安分局已在眼前。穿皮夾克的警察正站在門衛室旁邊等候,看到我,他遠遠問道:「是不是小唐?」

「是。」我走過去。

小唐,這稱呼真親切。怎麼,你們沒把我當成「階級敵人」?當然,我本來就不是敵人。

他把我帶到門口左邊的房間。裡面已經坐了一個人,臉色嚴肅,面前攤開了幾張紙,那是準備作筆錄的。

我就客氣些,不暴露他們的名字。給我打電話的那個,稱為「皮夾克」吧,年約四十(後來他告訴我他69年出生),主要由他詢問。另一個要大幾歲,主要做記錄,就稱為「記錄者」吧。

房間約二十多平方,一個巨大的警徽掛在牆上。這警徽讓我有些傷感。它本該是我的保護神,護衛在我身畔;但如今,它成了對我的威壓,從頭頂沉沉壓下來。

我在記錄者對面坐下。皮夾克打橫而坐。但皮夾克比較活躍,經常站起來走動幾步,不像記錄者那麼沉靜。

他倆面前都有茶杯,卻沒人給我倒水。我想,「喝茶」怎麼沒茶呢?不過我來此不是作客的,就低調一點吧。說了幾句話之後,我口渴,想到這談話不是三兩句可結束的,於是主動問:「有沒有杯子?我想喝水。」記錄者這才站起來拿杯子給我倒水,客氣地問我要不要茶,我說:「不用,我喝白開水。」



「你不用緊張,我們只是找你談談,了解一下情況。」皮夾克說。

上午的電話中我已經主動提到憲..章,所以他們沒必要繞圈子了。

「我不緊張。」我笑道,「我已經等你們很久了。自從在0 8 憲章上籤了名,我就等著你們來找我,都等了一個半月了。」

皮夾克也笑了。「你的名字在第六批名單上一出現我們就知道了。起初沒有來找你,因為你身份證上的地址是在重慶,重慶市××區,對不對?」

哈,他們連我身份證上的地址都清楚。春節之前與朋友吃飯,我還困惑地說:「怎麼到現在還沒人找我喝茶呀?」朋友說:「可能他們找不到你。好像他們是根據戶口來查的,你的戶口不在上海,所以找不到。」我不信:「你別天真了!他們要找我,哪有找不到的,我這種人最好找了。肯定不會根據戶口來查,而是根據網上的線索來查。」警察神通廣大,誰能躲得過去?何況我並沒有躲。

他們起初沒來找我,我想並非因為我戶口在重慶,而是因為我不重要。

如果讓我給幾千個簽名者分類的話,我會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知名群體」,有一定知名度,也就有了影響力,官方會比較緊張;第二類是「被侵權群體」,如拆遷戶、下崗工人、失地農民等,合法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情緒不穩定,容易出事,官方也很緊張;第三類就是我這樣的「普通人群體」,既沒啥影響力,也沒有直接利益被侵害,情緒比較穩定,在官方那裡從無「前科」,相對來說最不受重視。如果我無聲無息,可能連這喝茶的機會都可免了;但我既然接受了外媒採訪,這茶就非喝不可了。

記錄者提起筆,鋪開筆錄紙,先問我姓名,出生年月等。我如實回答。又問:「工作單位?」我說:「我簽08跟工作單位沒關係,這是我私人的事情。不過反正你們能查到我單位的,我就告訴你們吧。」他們對我的單位不熟悉,還要我寫給他們看。

皮夾克聽說我在一家公益機構,慢悠悠地說:「做公益挺好的,我就認識過很多做公益的人,他們很熱心的……」

分明誘供來了。我咧齒一笑:「你別以為我不知道,有些公益組織也是很『敏感』的,比如艾滋病、環保什麼的。不過我們這個機構一點不敏感。」好歹我也在上海公益圈裡混過幾年,沒吃過豬肉也見過豬跑,我知道有些公益機構的負責人也是經常「被喝茶」的。但我從沒參加過任何「敏感」的活動。

「沒有沒有,我就很支持公益,做慈善嘛,對社會是有益的。上次有個什麼什麼活動在人民廣場舉行,他們很熱心地發了很多傳單……」(我忘了他的原話。)

我瞠目以對。「什麼活動?我不知道啊!」

我猜想他提到的公益活動是被官方密切注意的,如果我有參與,我的「敏感度」會被加一顆星。但我實實在在不知道。上海的公益組織多如牛毛,我哪有那麼好精力都去關心。

皮夾克繼續提起人民廣場的公益活動,還說:「後來我跟他們談了談,了解了他們要做的事情,我也很支持的。」

我茫然地聽著,不再開口。我想這是他設下的一個陷阱,只要我對他說的公益活動有一點點知情,他就可以找到突破口,挖出我更多的「敏感材料」。但我是童叟無欺、如假包換的不知道。

「你們開展公益活動的資金是從哪裡來的?要向社會籌款的吧?」

「對呀,公益組織都這樣,有私人捐款,也有向企業或者慈善基金會申請項目資助。」

「有些公益組織也接受境外資金的。」他說。

哈,來了來了,你要的不就是這個嘛。我又咧齒一笑:「你以為我不知道啊?接受境外資助也是很『敏感』的!」

他笑了笑,直接問道:「你們也向境外申請資助嗎?」

「我們這個機構沒有什麼敏感的事情,你們可以去查。市領導都知道我們機構的。」上個月我還跟老闆一起到市政府去開會呢。

工作單位的事情總算告一段落。

又問我文化程度,大學名稱。「我們學校不出名的,我說了你也不知道。」我把大學名稱告訴他們。他們果然沒聽過,要我寫下來。我寫了校名,又要我寫「從哪一年到哪一年」,我都寫了。

「你在哪裡上的高中?」我寫了。「哪一年到哪一年?」我把初中高中的時間都寫了,並解釋:「我初中和高中是在同一個學校讀的。」

我寫下的年份中有一個讓他們立刻注目,並念了出來:「19 8 9年?」我滿不在乎:「你們別緊張,當年的事情我沒有參與過,連見都沒見過,我什麼都不知道。」

「你怎麼可能什麼都不知道呢?」皮夾克不相信。

是啊,一個十幾歲的中學生,就算沒參與,至少也會看看熱鬧。可我真是連熱鬧都沒看過。為了解釋清楚這一點,我總得告訴別人我們中學的地理位置:「我們中學不是在城裡的,是在郊區。這裡是我們學校,」我用手在空中劃了一個圈,「周圍都是農村,」我用手在圈子外邊比劃了一下,「離最近的鎮也有幾公里,信息很閉塞的。我們讀住校,在學校里可以看看報紙,周末回家才能看看電視,報紙和電視上說的都是官方想讓我們看的。所以我什麼都不知道。直到最近兩年才從網上了解了當年發生的事情。」

還好,他沒問我「當年發生了什麼?」就算他問,我也不回答。這種問題,不應該由我一個被蒙蔽整整十八年的局外人來回答,而應該由當年的親歷者來現身說法。



學校問過了,又問:「你爸爸叫什麼名字?工作單位?」

我一聽便來火。「這是我自己的事情,跟我家裡人沒有關係!總不能因為我簽了08憲..章,你們就要查問我祖宗十八代吧?」

記錄者解釋:「我們不是要去重慶找你父母,這只是一個程序。每個人都要回答的。」

「那我不回答可以嗎?如果你們查到了,那是你們的事情,但是我不願意回答這個問題!我簽名是我自己的事情,跟我家裡人沒有任何關係,他們根本就不知道!」

我說著,淚水忍不住流下來了。桌子上有一盒面巾紙,趕快扯一張來擦臉。

我相信他們什麼都可以查到,但不要指望我告訴你們。我最恨搞株連!這是21世紀,不是封建社會。一人做事一人當,怎能牽涉我的父母家人?我不配合!

見我哭了,記錄者趕快說:「好好好,不問不問。」

我一邊擦眼淚,一邊罵自己。怎麼這點小事也要哭?真丟臉。

我喝茶之前唯一的擔心是:我會不會哭?當初是「大哭一場,簽上我名」;後來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時也哭了,所以照片里的我是眼睛腫腫、鼻子紅紅。我一直擔心喝茶時也會哭,那就太破壞形象了,在警察面前,咱得英勇一點不是?可我完全沒有把握能夠控制住情緒。女兒有淚不輕彈,只是未到傷心處,若到傷心處,我就會忍不住珠淚滾滾。

警察的詢問繼續進行。後來我也幾次落淚。真是一路哭到底,丟臉丟到家。八千多個簽名者中,「最愛哭鼻子獎」非我莫屬。



個人情況問完了,輪到正題。

「你什麼時候在08憲..章上籤的名?」

「15號。」

「1月15號?」

「哦,不是。是去年12月15號。」

「在哪兒看到08憲..章的?是別人發到你郵箱里的吧?」

「不是,是我在網上看到的。」

「華盛頓郵報說你是從郵箱看到的。」

「他們寫錯了。通過翻譯的採訪,有時不是那麼準確的。」

「那你是在哪個網站上看到的?」

「我不記得。」

「怎麼會不記得呢?」

「當然不記得。我在網上看文章,從來不會注意哪個網站的呀。」

「那你是怎麼知道08 憲章的?」

「也是在網上。先是看到有人說曉波被抓了,後來又有人說曉波被抓是因為08 憲章,我就好奇:08憲..章是什麼東東?就去搜索。那時候很多網頁都被刪了,但還是有很多漏網之魚,我一搜就搜到了。」

「那你看到了之後怎麼樣呢?」

「我看了之後,同意它的主張。但起初並沒打算在上面簽名,因為……」我有點不滿,「因為在我們這個國家裡,簽這種名是要冒風險的。」

今天我被警察傳喚,便是「風險」之一。

「那後來為什麼又簽了呢?」

「我在博客上轉貼了08憲..章。過了兩天,我轉貼的就被刪了。我很生氣,連轉貼一下都不可以!又想到曉波被抓的事情,感到很悲哀。我不幸生在這樣的國家,有很多權利我們享受不到,也就罷了,可是,連說都不可以說!我不喜歡這種局面,我希望改變,所以我就簽了名。」

「你對08憲..章是怎麼評價的?」

「哈,沒什麼好說的。它對我而言太簡單了,很多東西本來就存在於我的腦子裡。它的內容並沒有什麼新意,都是網上很多人說過的,而且有些內容我們憲法裡面本來就有的。總之我覺得,08憲..章的內容是陳舊的,都是大家討論過無數遍的;但它把這些內容集中在一起,作為一個倡導性的文件公開發布,無論是誰,只要你同意它的主張,都可以簽名,這種形式是新的。」
「其實,」我補充,「憲章的那些條款,我也並不是每一條都贊成,如果把它們分開來看的話,有一些我可能會有不同意見;但如果把它們作為一個整體來問我,那我就完全同意。」
「哪些是你同意的,哪些是你不同意的呢?」皮夾克問。
「這個,我可說不出來。憲..章上面那麼多條,我記不住。你們有沒有列印稿?要是有的話我可以看著說。」

我相信他們肯定有列印稿,但他們說「沒有」。大概是不想讓我拿著稿子口若懸河。

在網上看過很多簽名者的喝茶故事,有的人抓住機會向警察宣傳08 憲..章,把這作為「戰術」之一。我沒打算那麼做。第一,我不相信警察沒看過;第二,憲..章內容一看就懂,無需講解;第三,我沒本事說服警察,懶得費口舌。

桌子上有個大信封,旁邊散著的七八張列印紙便是警方掌握的我的「材料」。皮夾克一邊問,一邊不時拿起材料來看看。我很好奇:紙上寫著什麼內容?當然他們是不肯給我看的。

嗯,從此我也有「黑檔案」了。光榮光榮。

想起一個網友的話:「小昭,你blog上寫那些東西還是讓我有些擔心,要是被當局盯上就麻煩了。到時你會背上一輩子都卸不下的烙印,想做任何事情都會受到限制。某校一位老師,當年曾經參加過陸駟事件,當時如果不是一位老先生力保,就會啷鐺入獄,雖然被保了下來,但是此後他的人生髮展受到了極大限制,這是一個水平極高的老師,校長助理幹了多年,早就該提為副校長的,可是數次都是在政審的關鍵時刻被拿下,檔案上那一筆永遠存在,年齡越來越大,估計以後再也沒有機會,不鬱悶是不可能的,這樣的例子也比比皆是。」

網友不知道,我是個徹頭徹尾的「體制外」,從小就決定,永遠不進入這個體制。我不需要它給我評職稱,不需要它給我分房子,不需要它給我陞官,不需要它給我發財。我不喜歡它,它也不喜歡我,兩相隔絕。所以我對於檔案上給我記一筆,才不在乎呢。

你以為「永遠」是這種局面、中國人「一輩子」都要生活在恐懼中嗎?靠,休想!——我們等候的時間將不會太長了。

我在「08」上簽名,在博客上寫文章,都是合法合理又合情,沒什麼好慚愧的;相反,這是我小昭有勇氣、有正義感的表現,我該驕傲才是。希望警方把我的「材料」好好保存,切勿失落。將來我白髮蒼蒼,坐在葡萄架下對小孫女說:「很久很久以前,我們中國人還處於爭取自由的過程中,奶奶克服了恐懼之心,在《08憲..章》上籤了名……」那時我就可以把這些材料向小孫女展示,免得她以為奶奶吹牛呢。

我正神遊物外,皮夾克把我拉了回來:「你是怎麼簽名的?」

「發郵件去簽的。憲..章上有簽名郵箱的,那兩個郵箱都很好記,我看一遍就記住了。」

「你簽名之前好好看過憲..章嗎?」

「看過啊。最初知道憲..章的時候就看過一遍,後來決定簽名了,又仔細地看了兩遍。我在任何文件上簽名都會起碼先看兩遍的。」

「你肯定沒有好好看過!」皮夾克一口斷定,「如果你看了你就不會簽名了。這個憲..章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你看出來了嗎?」

我搖搖頭。「我沒看出來。」

「你呢,是個很感性的人,有時候會衝動,也沒看清楚憲..章是什麼,就簽名了……」

真要命,只因我愛流淚,總被別人說成感性。「我覺得我是個很理性的人。當然也有感性的一面,但總體說來是很冷靜的。簽名就是一個理性的選擇,在非常平靜的狀態下作出的決定。」

「你最初決定不簽名,這是很理性的,是正確的決定。但後來又簽了名,像你說的,因為轉貼的文章被刪了才簽的,這就是衝動,不理智的行為。」

「我簽名,首先是因為我贊同它的主張,這是最主要的原因。其次呢,因為轉貼憲..章被刪了,還有曉波被抓的事情,讓我產生了逆反心理。我被激怒了,所以簽了名。這是一種反彈,對你們打壓的強烈反彈。」

常言道「請將不如激將」。如果我沒有被激怒,就不會有第六批名單上的唐小昭了。相信還有其他人跟我一樣,簽名的直接原因是「反彈」。官方對言論的強力打壓,固然嚇住了一些人,卻也激起了另一些人的反彈。

「你這樣做是很幼稚的,簽個名就能改變什麼嗎?一點用處都沒有,只會給自己帶來麻煩!看來你在政治上還不成熟。」皮夾克說。

「政治上不成熟」,這個句子我從小在小說里看慣了,沒想過有一天會放到我自己身上。嗯,按照黨國的標準,我確實政治上不成熟,而且永遠不會成熟。在中國這種環境下,如果誰「政治上成熟」了,基本就意味著他失去了人性,變成了一台冷血機器。

「政治,」我說,「中國人把政治看得很骯髒,以為政治就是陰謀詭計,充滿了欺騙和權謀,什麼事情一和政治聯繫上就覺得很可怕。其實不是這樣的。孫中山說過,『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既然是大家的事情,政治就應該是陽光的、透明的,每個人都可以談論,都可以參與。」

我還沒打算「參與」呢,我只是喜歡「談論」一下,就這也要冒風險。所以我才簽名的。

「我希望我能夠行使憲法保障的那些權利。你想想,我都××歲了,還沒見過選票是什麼樣子呢!」

「怎麼會沒見過選票呢?」皮夾克不解,「選票都有的呀!」

「我到哪裡去選啊?回重慶去選嗎,我又不住在重慶,重慶怎麼樣跟我沒有關係;在上海選嗎?我又沒有上海的戶口。」我撇了撇嘴,「再說,你們那些人大代表,你以為我真的相信他們是人民選出來的,真的代表了人民的利益啊?不都是走過場嘛,做個樣子罷了。」

皮夾克笑了笑,沒有反駁。

我想起我有個朋友,上海人,已經移民,他說過他從來不投票,「居委會把選票送上門來,我每次都把它撕掉」。他為什麼要撕掉選票?因為他不認為手裡這張紙片是真正的選票,沒有公正的選舉程序作保證,就不可能有公正的選舉結果,民意既然被強姦,他寧可棄權。最後他的移民,就是更為徹底的棄權。

「我就想要選票,真正的選票。「我接著說,」這個國家是我們全體國民的,我們有權對這個國家的未來展開討論,提出自己的觀點、同意或反駁別人的觀點。政府應該是為民眾服務的,公權應該來自民授。」

「這些話都沒有錯,我也贊同民主的呀。但是我們不能急,要一步一步地來。你說的是一種理想的狀態,但現在中國的現實不是那樣,你既然生活在這個現實中,就要遵守現實的遊戲規則,如果你不遵守這個遊戲規則,對你沒有好處。」

我漠然。「我知道,我是握在你們手掌心裡的。」我用手劃了一個圈,「中國就是一個大籠子。它囚禁著我們。」

我對你們的「現實」毫無興趣。我不喜歡這種公權力毫無制約、民眾被關在籠子里、公民生活在恐懼中的「現實」,我不為這種「現實」背書。我只為自由背書、為人Quan背書、為民主背書、為子孫後代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而背書。

「我沒違反你們的遊戲規則。我做任何事情都有兩大原則,第一不違反國家法律,第二不違反社會公德。我以在08上簽名的形式來表達對某種觀點的同意,這是我的權利。」

皮夾克耐心勸導:「你是有這個權利。但是08 憲..章的事情很嚴重,不是你想像的只是一個觀點的問題。政府已經定性了,它是『反黨反社會主義』的嚴重的政治事件。」

起碼一個月前,我就在網上看到了關於「定性」的傳言。這「定性」貌似十分嚴厲,但我看了漠然置之,半點沒感到害怕,只感到滑稽。都什麼時代了,解決問題還要靠幾個人關起門來「定性」?呵,莫非我不是身在2009年,而是公元前221年嬴政那會兒?但,流光如水永向前,時代已經不同了!

這事兒照我看很簡單,如果「08」是個法律問題,那就交給法律去審判(當然是公正公開、程序合法的審判,不是楊佳案式的暗箱操作);如果是個道德問題,那就交給大眾輿論去評價。

我沒有回答他的話,只心裡繼續想著:你們「定性」以後,打算怎麼辦?把這幾千人抓起來、關幾年?隨便吧。人為刀俎、我為魚肉,可憐這些自封為「公民」、卻無法享有公民權利的中國人,既然無力保護自己,也就只好逆來順受、泰然處之了。

皮夾克繼續說:「你知道四項基本原則吧?堅持……」

我漠然點頭:「我知道。」這些東東放在憲法里,真是莫名其妙。

「不管怎麼樣,你還是要承認現實,堅持GCD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道路,還是我們這個國家的主流觀點……」

我糾正他:「是官方觀點。」

如果說「主流」的話,須得全國最多人贊同的觀點才是主流觀點。依我看,民主才是主流。

他繼續說:「好吧,是官方主流觀點。現在這個08 憲..章要推翻GCD的領導、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我沒看出它要推翻誰。」

「你沒看出來?」他很驚訝,「08 憲..章說要實行多黨制,這就是要推翻GCD的領導!它要實行三權分立,就是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我嘆了一口氣。「我對這樣『主義』那樣『主義』的不感興趣,不想跟你爭論。可能是從小被灌輸了太多的『主義』,有了點兒逆反心理,聽到『主義』這個詞我就頭疼。」

在我看來,當今世界只有兩種「主義」的國家:民主和專Zhi。顯而易見我喜歡民主。其它的免談。

由於我經常打斷他的話,皮夾克有點不滿意:「你聽我說完!」

「好,你請說。」

他說了一通屬於官方主流觀點的話,我一句也沒記住。在他停頓的時候,因為無法判斷他是講完了輪到我說了,還是他僅僅要換口氣接著說,我還鼓勵道:「你繼續說,沒關係,我聽著。」

他講完了他的道理,見我明顯缺乏興趣,連反駁都懶得開口,他又說:「中國的憲法上規定了四項基本原則,《08 憲..章》要代替憲法,要推翻黨的領導、推翻社會主義制度,這是違憲的!」

「個體的公民不可能違憲,只有國家機關才能違憲。徐友漁寫過一篇文章論述這個問題。」(小昭后註:也許我的記憶有誤,以前看過一篇關於「違憲主體」的文章,忘記是不是徐友漁寫的了。)

「而且,」我補充道,「《08憲..章》並不是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它僅僅是一種倡導,提出一些主張。它不是憲法。憲法的修改是有一定程序的,要經過全國人大超過2/3的代表同意才可以修改的。」

誰要是把《08 憲章》當成了憲法,那肯定腦子進水了,我深表同情。

皮夾克問我:「你知道08憲..章是誰起草的嗎?」

「不知道。你們都不知道,我怎麼會知道啊?你們不是把曉波抓起來了嗎,你們不是說是他起草的嗎?」

「誰說我們不知道?我們早就知道了!就是劉 曉波起草的!」

這個就不關我的事啦。反正不是我起草的。

「你知道劉曉波是個什麼樣的人嗎?」

「我不認識他。以前不知道這個人,最近兩年在網上看了他很多文章,了解個大概。」

「劉曉波在64的時候……」他對曉波作了一番「官方介紹」,我不記得原話,大意是說曉波當年是幕後主使之一,這些年一直和海外勢力有聯繫,背景很複雜,像你(指我)這種單純衝動的人根本就不了解他,你是被他們利用了……

我嘟噥了幾句:「沒有人來利用我。是我自己要在憲..章上簽名的,又沒人逼我。」然後我好奇地問:「我在網上看到有人說,劉曉波是中國第一號敏感人物。是不是啊?」

「像他這樣的人肯定是很敏感的嘛,至於是第幾號就不一定了。」

嗯,官方不喜歡曉波。但在民間評價系統中,曉波是條好漢!我就欣賞這種有膽有識有擔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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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接著問:「你接受過媒體的採訪嗎?」

我心裡想,你們都知道了,用得著問嘛。不過還是回答:「接受過。」

「什麼媒體?」

「華盛頓郵報。」

「什麼時候採訪的?」

「1月19號。晚上。」

「你怎麼找到他們的?」

「我沒找他們。是他們來找我的。」

「那他們是怎麼找到你的?」

「我把郵箱放在博客上,他們看到了,就給我發郵件。」

「那就是通過電子郵件約的採訪時間?」

「這個倒不是。是通過電話約的。」

「是怎麼採訪的?電話採訪嗎?」

「不是。是當面採訪。」

「你為什麼要接受採訪呢?」

「為什麼?」我睜大了眼睛,「我有接受採訪的權利啊!」

公權是「法無明文規定皆不可為」,私權是「法無明文禁止皆可為」。我可太清楚自己擁有哪些權利了。再說,我從沒接受過外媒的採訪,人家好奇嘛。

「在哪裡採訪的?」

「一家飯店裡,一邊吃飯一邊採訪。」

「哪個飯店?」

「在黃河路上,具體哪家飯店我就不知道了。黃河路上很多飯店的嘛,一條街都是,我跟著她們進去、跟著她們出來,沒注意過飯店的名字。」

「幾個人採訪你的?」

「兩個。」

「男的還是女的?」

「兩個都是女的。」

「中國人還是外國人?」

「一個中國人。另一個是美國人,不過是韓國裔的。」

記錄者邊聽邊記錄,問道:「那就寫『韓裔美人』了?」我覺得「韓裔美人」這個詞太滑稽了,兩個人討論了一下記錄用詞。最後他好像記錄為「韓裔美國人」。

「那個中國人是做翻譯的吧?」

「對。」

「那個美國人長得跟中國人一樣嗎?那你怎麼知道她是美國人?」

「我本來以為她是中國人,可她一開口說的是英文,我就問她的助理她是哪裡人,助理說是美國人,父母都是韓國裔的。」

「是怎麼採訪的?錄音採訪嗎?」

「就是當面採訪呀。」

「她們問了你哪些問題?」

「這個,你們都知道了呀。就是那篇報道上寫的呀。」

「你看過她們寫的報道嗎?」

「看過。」

「你看得懂英語?」

「哈,這還不簡單?用google自動翻譯系統,就可以勉強看了。」我解釋:「主要是看看關於我的部分有沒有失實的地方。基本屬實吧,有些小小的誤解,但不重要,所以我也無所謂了。」

比如報道上說我最初是從信箱里看到《08 憲..章》的,這就是個誤解。

「不過,「我補充,」我不滿意她們那個大標題,我覺得這個題目對我來說過於嚴重了……」

「就是——」皮夾克拿起列印紙念道:「《一個中國草根的反抗》?」

我猜,警察看到的是那個中文版,是以第三者的語氣介紹華盛頓郵報這篇報道,主要是關於我的部分。警察不知道我博客上有個全文翻譯的中文版。

「對。我覺得我沒有那麼激烈,這個題目用在我身上有些……有些……嚴重……」我一時找不到合適的形容詞。

還是記錄者幫我想到了:「有些『過激』了?」

「對。」我趕快點頭。

華盛頓郵報的原文,大標題為《In China, a Grass-Roots Rebellion》,這Rebellion的意思有「叛 亂、暴 動、暴 亂、變、謀 反、意見不合、異 議」,無論中文用哪個詞,對我都極為不利,所以我當初翻譯此文時乾脆迴避了大標題。但和其它網站轉貼時,題目被譯為「一個中國草根的反抗」、「在中國,基層反抗」、「中國草根造反」等等,嚇出我一身冷汗。

其實,無論人家用什麼標題,我都無所謂的。可我是「In China」,這個China對我來說不是溫暖如母親懷抱,而是冷酷無情的鐵籠子,隨時可以伸出鐵爪子來把我抓住撕成碎片。你們要是用太嚴厲的詞語,偉光正先生會把帳算到我的頭上,我一條小命兒又要死翹翹。
——所以我拒不認可那個大標題。

「你看,外媒是在利用你!你被人家利用了都不知道!」皮夾克抓住機會教育我。
我沒覺得華盛頓郵報是在利用我。再說,他們利用我,我不也利用他們嗎?他們利用我來觀察中國的普通簽名者,我利用他們把我的觀點撒向世界。在「08」上,中國媒體全體噤聲,戰戰兢兢;唯一能發出聲音的只有外媒。

皮夾克對採訪內容特別感興趣,問了好幾次。我都回答:「就是報道上的那些呀。」過了這麼久,我哪裡記得?我又不是記者,沒做筆記的。

「你了解華盛頓郵報嗎?」

「不了解。以前從來沒看過他們的報道。」

「華盛頓郵報是一家很大的媒體,全世界都非常有名。」皮夾克特彆強調這一點,仔細觀察我的反應。

我無動於衷。「不知道。我只是聽說過這個媒體的名字而已。」心裡想,你們修建了柏林牆把我們囚禁,不准我們看外面的世界,我哪曉得那麼多啊?

(幾天後,有個朋友告訴我,華盛頓郵報是著名的反華媒體,我大吃一驚。怪不得喝茶時警察那麼注意看我的反應呢。偏偏我就是被愚民愚成了白痴,壓根兒就不知道哪些媒體「反華」哪些媒體「親華」。不過,就算事先知道,對我也無影響。我不認為美國的媒體敢「反華」,因為這涉嫌種族歧視,而種族歧視在美國絕對是個敏感雷區;「反共」還差不多,這屬於政治觀點不同,在美國是正常的。基本上,西方國家的主流媒體都不會親近偉光正的。)

「你為什麼要接受他們的採訪?」皮夾克又一次問這個問題。

我睜大眼睛:「我不能接受華盛頓郵報的採訪嗎?」

他只好說:「你有接受華盛頓郵報採訪的權利。」

OK,你承認就好。

皮夾克懇切地說:「你以後不要再接受外媒的採訪了。」

我說:「我不做任何承諾。」

「什麼?你還要接受外媒的採訪啊?」皮夾克相當驚訝。

「我沒說還要接受外媒的採訪。我只是說我不做任何承諾。這個決定應該由我來做。」

本人的逆反心理比較強,最煩人家威脅我,如果威脅,肯定反彈。其實他們根本不用擔憂,不會再有多少外媒來採訪我了。我啥也沒做呀,跟別人一樣,就簽了個名而已,這點小破事兒,沒多大新聞價值,不值得採訪。

「其實,我也不希望因為08憲..章而出名。」我說。

他趕快贊同:「這個出名對你沒有好處的!」

好處與否,見仁見智。我想的不是這個。「我覺得,要出名的話,應該是靠我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可是08憲..章吧,這個事情也不是我做的,這篇文件也不是我寫的,它不是我自身能力的體現,所以我不想因為它而出名。」

警察還要我答應:「以後不要繼續參與08憲..章了。」

我回答:「談不上參與不參與了。我所能做的就是簽個名,表示我同意它的主張。我的名早就簽過了,對我來說這事兒已經結束了。」



喝茶喝了兩小時左右,雖談不上「親切」,但氣氛還算和平友善。

後來他們把談話筆錄給我看,我仔細地看了兩遍,改了兩個詞,最後簽字認可。很高興記錄者把我那句「公權應該出自民授」也寫上去了。

這個筆錄很簡單。但我想,等我走了之後,他們還會寫一份對我的「鑒定報告」,就跟班主任對學生的期末鑒定一樣。他們一直在觀察我、忖度我,不知他們最後會怎樣給我「定性」。

大家站起身來,準備離開這間屋子。皮夾克告誡我:「今天的事情,你不要說出去,也不要放到你的博客上。」

「我不做任何承諾。」

「什麼?你要把今天的事情也放到博客上啊?」皮夾克瞪大了眼睛。

「我沒說要放到博客上,我只是說我不做任何承諾。我覺得這是我自己的事情,應該由我自己做決定。我不喜歡被人家強迫著做決定。」

「你要是把今天的事情公開出去,你要負法律責任的!」

我一邊往外走,一邊轉頭問他:「請問一下,我需要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當然要負法律責任的嘍!」

啐,答非所問。如果要負法律責任,首先得有相應的法律條文拿出來衡量,我是否違了法;其次呢,該負什麼樣的法律責任?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我真的不明白,才向你請教的嘛。

我可以肯定的是,今天的喝茶內容不涉及任何國家機密。別給我扣個「泄露國家機密罪」,我不認的。

09年2月21日後記:

為了讓關注小昭命運的朋友們放心,也為了踐行我的「站在陽光下」原則,我當然會公開我的喝茶經歷。這可是「大姑娘上花轎——第一回」呀,如此有趣的經歷,豈能不與朋友們分享。

我說過,我不做躲在陰溝里的小老鼠。哪怕死,我也要死在陽光下,死在眾目睽睽之中!

親愛的朋友們,謝謝你們對我的關心。小昭還沒死,至少目前一切平安。但未來命運如何,誰也不知道。只要曉波一天沒有恢復自由,其他幾千個簽名者的命運就處於「未卜」狀態。既然不幸生中國,只好以一副肉身坦然去承受。

上帝保佑我們,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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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無維II 發表於 2009-3-19 08:43 | 只看該作者
波斯小昭:大哭一場,簽上我名!

作者:波斯小昭



12月14日深夜,關電腦之前,最後上一次自己的搜狐博客。驚訝地發現,我於13日01:33發的《中國各界人士聯合發布〈零八憲章〉》,被隱藏了。這是個早已預料的結果。


我冷笑一聲。你們下手晚了,此文被隱之前已經有400多個閱讀率了。要看的都已看過,沒看過的還能用google搜索到。刪得完么?刪得完么?刪得完么?


當初看到沙漠風聲轉貼,所以我也轉貼。最後都被「咔嚓咔嚓,手起刀落」了。搜狐刪我文,它是封嘴鎖喉之幫凶!但它讓我文存在了兩天、幾百個讀者看過,又似十分手下留情。想想新浪與網易,我還沒發全文呢,僅僅發個鏈接,剛發上去便屍骨無存。搜狐不是不壞,只是壞得少一點兒。我對搜狐,不免愛恨交加。


刪了就刪了吧。我還能怎麼樣。關了電腦,準備洗漱安寢。


驀地悲從中來。

第一眼看到那份憲章時,我就完全同意它的主張。但我沒打算簽名。
沒人強迫我簽名,簽不簽完全是自己的選擇。不簽,自然有我的苦衷,大家都會理解與體諒,我並無對不起任何人。但,矛盾重重。手不簽,心裡早已狂簽了幾百回:我同意!我同意!我同意!要費很大的勁兒,才能拉住我的手,不去簽那個名。


北風在牛博網上發過一篇極短的博文:我坦承,我懦弱

北風懦弱的原因,大概是因為曉波被刑拘。我懦弱的原因與他不同。但歸根結底,所有想簽而沒簽的人,都只有一個原因:恐懼。我也願意坦承我的懦弱。我們都是吃「政治三聚氰胺」長大的,恐懼成了體內的結石,時不時的來痛你一下,沒死就算幸運。北風懦弱了,但他發了鏈接。小昭懦弱了,但她發了全文。看來,這些人的懦弱也還有限,沒到直不起腰來的地步。名可以不簽,話不能不說。


我可以「合理推定」,有很多很多的人,儘管自己沒簽名,卻用轉貼、鏈接、QQ、MSN、郵件等形式,把《08》的主張和曉波的命運迅速傳播到了四面八方。我只在博客轉貼,沒使用別的形式,但我也收到了一封郵件,當時我還大笑說:不用發郵件,網上一搜就能搜到。


沒覺得《08》有什麼了不起,不就一篇小破文章嘛,重複著中國人一百餘年不斷說著的話。自由,民主,近年又加上人權,嗯,這就是無數中國人的夢,但他們盼了一百多年也沒盼到。連區區一篇文章也要被刪,寫作者還要被刑拘。刑,你是用來緘口的嗎?法,你是用來剿心的嗎?你為何不維護億萬國民之權益,卻要折磨遵紀守法之無辜?可恥,可惡,可恨!

但我亦沒奈何。只好關了電腦,準備洗漱安寢。


在衛生間里,拿著杯子刷牙。想到我那篇被刪的《08憲章》。忽然間,雙眼潮濕。剎那時,淚如泉湧。
他媽的什麼國家呀!別人家實行民主制度都幾百年了,別人家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別人家可以說話寫文章,別人家的官員用納稅人的錢須得納稅人同意,別人家的農民老了有社會保障不用到城市裡「乞討養老」,別人家的胎兒不會被計生辦將之血肉模糊打出娘胎來……我們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沒有!民主與自由,享不到也罷,竟連說都不能說,說了就要被刪帖,說了就要進牢房。這世界還有天理嗎?!


天在哪裡?地在哪裡?倘若真有天與地,我願與你同淪陷!海潮你起吧,把13億人卷進海底!朔雪你下吧,把這個罪惡的國家掩埋了!天翻吧,地覆吧,我不願意活在這個可恥的地方!


「阿洛依神,聽我詛咒!」


我如那千年前塔什干城的瑪琳娜皇后,向空中發出我的咒語。咒語只有三個字——去死吧!


賣火柴的小女孩,她可憐巴巴地站在飯店的櫥窗外,看著裡面的人吃著熱騰騰香噴噴的烤鵝,她至少還可以說:「我也想要。」……而我們,眼巴巴看著那麼多國家的國民吃著「民主燒鵝」,竟連一句「我也想要」都不能說,說了就是曉波的下場。
一霎時,怒從腳下起,惡向膽邊生。我終於深深明白,為何有那麼多網友為楊佳「殺六」而叫好了。連我這般知書識禮、遵律守法的人都發怒,而那些脾氣比我暴、境遇比我差的人,他們胸中的怒火是怎樣,自可想見;而他們壓抑了多麼長久,自可想見。


我們原該擁有的權利,就是無法擁有。那執掌了公權力的人原該改變這一切,但它們就是不改變。它們只喜歡折磨一些人,恐嚇另一些人,將大好江山變成萬馬齊喑、死一般靜寂的墳場。


我們不過是想討論一下我們身處的這個國家的未來。我們希望將來的生活比現在好,可以活得自在些,不用聽「哪裡的拆遷不死人」、「中國的人權比美國好五倍」這種無恥話,不用年復一年眼觀悲劇的發生、日復一日為慘死的無辜者寫祭文。《08憲章》,就是我們的未來,看得見,可惜暫時還摸不著。我,全身全心,期盼民主的早日光臨。

但竟連樣一篇文章也要被刪。但竟連「民主」、「人權」、「自由」這樣的辭彙也不準說。掌國權者不為國民服務,只會用警察來對付憂國憂民、憧憬未來的書生。


哀莫大於心死。我的心死過無數回,只這一次,是徹底死了。我不願意活,不願意活在這個可恥的國度,如行屍走肉連說話的權利都被剝奪。我不願意活,不願意活在沒有尊嚴沒有安全沒有自由的骯髒土地上。我不願意活,不願意活在從我呱呱墜地便籠罩我身、如今仍然籠罩我身的恐懼氣氛中……


向前望,我要看到光。我要看到自由女神手中高擎的火炬,我要看到正義女神手中高舉的天平。——可我如今看不到!

為什麼要把我生在中國?我瞧不起這個國家。我厭惡我夙命的出身,哪怕我走到天涯海角、最最遙遠的國度,都難以擺脫「中國人」這恥辱的身份。我痛恨,我不願意做「中國人」!在這個國家,所有國民被迫匍匐在地,如果你不肯匍匐,你會被打斷脊梁骨。這個國家,它配做我的「祖國」嗎?不配!


我死了。我的心徹底死去。


我哭了又哭,嚎啕大哭,聲嘶力竭,肝腸寸斷,淚如銀河一瀉千里。花若聽見,花也濺淚;鳥若聽見,鳥也驚心。在這寂寞陰冷的長夜,萬籟俱靜,只街上偶爾傳來車過的聲音。哭聲顯得格外突兀。如果四鄰有人未曾入夢,聽到暗夜裡傳來斷斷續續、凄厲悲涼的女人哭聲,定會毛骨悚然,心中浮起「鬼夜哭」三個字。我不想去嚇別人的,可我就是忍不住。

也許你覺得很好笑,僅僅因為一篇轉貼的文章被刪,我就哭了。是,我就是哭了,為我自身的命運,為整個國家的命運。希望的燭火被無情摁熄,所以我哭了。沒有言論自由,所以我哭了。


在我們生而擁有的諸多自由中,「言論自由」對我特別重要,因為我,愛寫。我要表達,要把腦子裡的東西拿出來。不準表達,我就死了。你見過不思想、不寫文章的小昭嗎?沒有。小昭就算做鬼,也是個愛寫文章的鬼。

其他百般都可妥協,惟這一條,寧死不屈。

在2008年12月14日的深夜,我大哭了一場。哭完了,平靜地作出一個決定:我要在《08憲章》上簽名。
簽名即表達。我完全同意《08憲章》上所說的那些主張,我希望民主制度早日確立,人們可以自由生活。對,我就要那種美好的未來。我不要現在這一種。在民主的社會形態中,我會成為一個優秀的專欄作家、記者或者律師;現在這一種,我整天擔心自己會因言致禍,朝不保夕。這種日子我不想再過,所以我要簽名。


我也曾經恐懼過。可我如今已經死了,呵呵,誰見過一個死人會害怕的?


我再也不會害怕什麼了。所有加諸於言者身上的可恥後果,對我都已經失去了威懾的效力。我自己也沒有想到,對恐懼的徹底超脫,竟然是在一場莫名其妙的大哭之後。

15日忙了一天。晚上回到家,我坐在電腦前,先搜索一下有沒有新的簽名名單出來。然後打開信箱,向[2008xianzhang@gmail.com]發送了一封郵件。簡簡單單,沒有一個多餘的字眼。我簽名的時候,心情平靜,精神狀態正常,智力正常。沒有任何人脅迫,也沒有任何人煽動,完全自願,是我真實的意思表達。以簽名的形式對某種主張表示贊成或反對,是我的權利。我不放棄我的權利。我的行為絕對沒有違犯中國的法律。如果這個簽名給我帶來什麼非法的麻煩的話,我將坦然承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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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風的人 發表於 2009-3-19 08:50 | 只看該作者
細聽喝茶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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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ji 發表於 2009-3-19 09:03 | 只看該作者
警察沒有施酷刑?快找個輪子忽悠一個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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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無維II 發表於 2009-3-19 10:05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無維II 於 2009-3-19 10:06 編輯

zhaiji不相信警察會施酷刑?不用找輪子。俺幫你拿來!

警察施酷刑是看對象的!

有刑訊逼供的樣板  19歲高中生受審猝死公安局 屍檢發現滿身傷痕

2009年03月16日04:00  大河網
徐梗榮的姐姐
吳明的手腕上至今還留著傷
  2月10日凌晨,丹鳳縣一名高二女學生在丹江邊遇害,當地警方展開拉網式調查。3月8日,警方認定的重大嫌疑人、一名19歲的高中生在接受審訊期間突然死亡,案件偵破節外生枝,不僅讓兩個學生家庭陷入悲痛當中,當地警方也因此捲入漩渦——
  3月8日,丹鳳中學一名19歲的高中生突然死亡,而他死前正在接受公安局審訊。當日,這個消息立即在陝南這個小縣城傳播開來。
  次日中午,死者家屬聚集到丹鳳縣政府門前,尋求事件真相。丹鳳縣縣長李吉斌出面接待了上訪者。「這個孩子是被刑訊逼供打死的。」當地群眾如此猜測。目前,省、商洛市檢察機關已經介入事件調查。對於民間的說法,還要等待權威機關調查后才能定論。
  他在公安局遇到了什麼
  這名死在公安局的高中生叫徐梗榮,1990年10月8日出生,家住丹鳳縣寺坪鎮東峰組,生前就讀于丹鳳中學高三(10)班。
  來自官方的通報稱:2009年2月10日凌晨,一個名叫彭莉娜的女高中生在丹鳳縣城丹江邊上被殺害,經丹鳳縣公安機關偵查,徐梗榮有重大犯罪嫌疑。2月28日晚11時,丹鳳縣公安機關傳喚徐梗榮。3月1日早7時許,徐梗榮向警方供述了作案經過。當天,徐梗榮被刑事拘留。3月8日上午10時30分,在審訊過程中,徐梗榮突然出現臉色發黃、呼吸急促、脈搏微弱、流口水等情況,審訊人員立即將徐送往丹鳳縣醫院搶救,11時,徐經搶救無效死亡。陝西省檢察院和商洛市檢察院迅速介入事件調查。
  官方的解釋,顯然不能平息家長的憤怒以及公眾的疑惑。
  3月9日下午,就在丹鳳縣長李吉斌接待死者家屬幾個小時后,省檢察院和商洛市檢察院的兩位法醫對徐梗榮進行了屍檢。參加屍檢的除兩位法醫外,還有一個照相的、一個錄像的以及徐梗榮的3名非直系親屬。屍檢地點就在丹鳳縣醫院太平間外。
  一位目睹了屍檢全過程的死者親屬事後如此描述:徐梗榮兩個手腕上有清晰的環狀傷痕,皮都翻了出來,兩隻手掌腫得像饅頭,鼻腔里全是血,頭頂外表皮完好,法醫將徐梗榮的頭皮揭開,發現很多直徑為1.5厘米×1.5厘米的淤血點,頭蓋骨內的腦子出現水腫。這位親屬問法醫,什麼情況下腦子才會出現水腫?法醫回答,得病或者是受到外力。徐梗榮腸子里是空的,胃裡有10毫升左右的液體,糊糊狀。一段大約15厘米長的腸子呈黑色。法醫剪下12厘米,一提起來,便滴下墨綠色的膽汁狀液體,其他腸子為白色。他問為什麼會這樣,法醫解釋,這說明死者沒有進食,至於持續了多長時間不好認定。
  另外,死者大腿內部兩側有淤青,切開全是血,小腿上也有淤青。
  「他還是個學生呀!到底有什麼樣的經歷,才留下這滿身的傷痕?」3月11日,徐梗榮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家屬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
  屍檢當天,徐梗榮生前的很多朋友、同學趕到了縣醫院。圍觀者越來越多,屍檢現場只好採取隔離措施,用白布圍了起來。但圍觀者還是不肯散去。屍檢結束后,徐梗榮的屍體被送回太平間,幾名同學堅持著要去看徐梗榮最後一眼。一個姓雷的女生,大著膽子,透過太平間的門縫向內張望,她看見以前的同學就躺在床上,一隻腳伸出床沿,一隻手露在被子外。「那隻手腫得老高。」她當場掉下了眼淚。
  女生被害案引發的命案
  是什麼原因導致徐梗榮死亡?現在還沒有人能明確地回答。但徐梗榮的同學們都知道,警方抓走徐梗榮,是因為懷疑他和彭莉娜的死有關。徐梗榮的多名好友也被警方審查過。
  彭莉娜被害案曾經在這個小縣城引起很大轟動。2月10日早晨,一名晨練者在丹鳳縣江南大道河堤的一個亭子內發現了一具無名女屍,遂向警方報案。丹鳳縣警方查明,死者彭莉娜,女,生於1988年11月10日,丹鳳縣寺坪鎮趙塬村趙塬組人,商鎮中學高二(1)班學生。經丹鳳縣公安機關勘驗,受害人是遭石塊襲擊身亡。
  命案發生后,丹鳳縣傳聞很多:搶劫殺人、強姦殺人……各種說法都有。市縣兩級警方成立2·10專案組進行調查,動用了大量警力,展開拉網式排查,並向社會發布了受害者生前的活動狀況。
  在徐梗榮死亡后,社會上批評2·10案件專案組工作方式的聲音很多。在丹鳳中學,一位知情者告訴記者:丹鳳中學有100多名學生被警方詢問過。調查中,只要是彭莉娜家鄉寺坪鎮的男生,都被警方抽取了血樣。詢問的人數之多、次數之多,已經影響到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據徐梗榮的同學回憶,徐梗榮第一次接受警方調查就是在學校公安科。那是2月10日晚,當時警察問他是否認識彭莉娜。
  徐梗榮確實認識彭莉娜,兩人初中時曾是同學,後來也是好朋友。此後,警方又問他與彭莉娜的關係網,找過他五六次。不過,當時很多同學都被叫過幾次,徐梗榮在調查中並不顯得特殊。
  這期間,徐梗榮和在西安讀大學的二姐徐韓英通電話時提到了彭莉娜的命案,說因為這事警察找了他好幾次,他雖然沒幹什麼壞事,但還是有些心慌。2月18日,徐韓英回縣城看望弟弟,在弟弟租住的民房內住了一晚。「我沒有發現任何異常,弟弟和平時的表現一樣。」徐韓英說。2月19日,她便返回了西安。
  徐韓英沒有想到,這一面竟然是和弟弟的永訣。
  2月27日,徐梗榮還和二姐通過電話。3月1日,便失去了聯繫。
  3月2日,徐梗榮的母親曹會玲在西安接到一位親戚的電話,說孩子找不到了,聽說是被公安局帶走了。曹會玲急忙往回趕,到丹鳳時是晚上8時許。她去了兒子的住處,房間已被警方查封,房東證實了兒子的確是被警方帶走。她去了城關派出所,又去了丹鳳縣公安局,但沒有打聽到兒子的下落。
  3月3日上午,徐韓英也回到丹鳳,和母親一起到丹鳳縣公安局,公安局一位工作人員還是說徐梗榮不在這裡。她們又多方打聽,終於確定徐梗榮就在公安局內,就連公安局看門的老人也向她們證實徐梗榮就在公安局內,但公安人員還是不肯承認。
  3月4日,徐梗榮的父親徐和平從韓城煤礦上請了假回到丹鳳。這時,公安局終於答覆他們,徐梗榮確實在公安局接受審查,但現在還不允許他見家人。
  徐家人對警方長時間控制徐梗榮卻不通知家人的行為表示不滿,有民警告訴他們,不通知你們是好事。如果通知了,那就是你們的孩子確實有事了。
  曹會玲提出給孩子送點吃的穿的,民警說:「在這裡我們吃什麼他吃什麼,餓不著他,不能送吃的,送穿的倒是可以。」徐韓英趕緊去給弟弟買了身內衣,請求民警帶給弟弟。
  由於無法見到徐梗榮,加之相信徐梗榮是清白的,警方調查幾天總會放他出來,徐韓英、曹會玲相繼返回西安,而徐和平回了趟老家,取了點錢,再回到縣城,繼續等待兒子。
  3月8日,他等到了兒子死亡的噩耗。於是,全家人再次趕往丹鳳縣城,遠在韓城的大女兒徐英英也和丈夫連夜趕回。
  警方為什麼懷疑他
  3月9日,徐家人聚集在縣政府門前鳴冤叫屈,丹鳳縣縣長李吉斌出面接待了他們,縣公安局、檢察院的領導也到了現場。徐家人質問:「為什麼身體健康的徐梗榮進了公安局8天就突然死亡?是不是受到警方的刑訊逼供?為什麼警方控制孩子這麼多天不通知家長,而且沒有任何法律文書?」
  這些問題,都沒有得到明確的答覆。徐家人能做的,只能是等待省市兩級檢察院對此事的調查結果。屍檢結果大概需要10天左右才能出來。
  按照官方的說法,徐梗榮是2月28日晚11時許被警方帶走的。
  此前,警方已經多次詢問過徐梗榮,並抽取了血樣。但為什麼又在2月28日把懷疑目標鎖定在徐梗榮身上呢?這中間警方找到了什麼確鑿證據?在警方目前不肯透露案情的情況下,我們無法知道。據了解,2月28日之後,關於彭莉娜被害案的調查,警方已經集中到了徐梗榮和他的幾名好朋友身上。
  2月28日晚,徐梗榮被警方控制。大約同時,徐梗榮的同班同學陳璐也被警方從家裡帶走。「那一晚我出去玩,10點左右回家,一輛警車等在門口,幾個警察在屋裡站著,我媽正在給我打電話,但我手機關機了,打不通,正好這時候我回來,警察就把我帶走了。」
  陳璐被帶到丹鳳縣公安局,3月2日上午11時左右被放出。30多個小時的過程中,警察主要問他正月十五晚上干過什麼。
  陳璐回憶:「那一天我到徐梗榮的房子里玩,從晚上7點玩到晚上10點,和同學白帆一起離開。然後就回家了。那晚在徐梗榮房子里有五六個人,我、徐梗榮、白帆,還有兩個不太熟悉,是徐梗榮的朋友,寺坪人。」
  陳璐說,兩個警察問了他兩個多小時,已經是凌晨3點,又來了兩個人,換班接著問。「我能感覺得到,他們把徐梗榮作為重點懷疑對象,警察問話都是針對徐梗榮。因為我家在縣城,詢問我的是丹鳳縣的警察,其中一人認識我,對我很好,沒有打我。問完了就讓我睡覺了,第二天接著問。應該還算是文明辦案。」
  一個刑訊逼供的「樣板」
  陳璐的另一個同學吳明卻沒有這麼好的「待遇」。3月1日晨7時許,家住縣城邊冠山村的吳明還在睡夢中,就被幾名民警按住了。當時,警察準備把他綁起來,但沒有找到繩子,就把他押出了門,推進警車。母親眼看著兒子被抓,也不明白怎麼回事,只能叮囑他到了公安局好好說,別胡說。
  據吳明說,警察把他帶到了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一進去就給他戴上了背銬(雙手在背後銬著)。警察似乎是認定徐梗榮和他殺死了彭莉娜,開始就說:「事情已經爛包了(方言,意為露餡了),趕快交代過程。」「他們讓我坦白從寬,這樣可以爭取個好態度,到法院時他們可以跟法院說,絕對能少判幾年,這樣也算是給我個機會。」
  吳明說,審訊過程中,來了幾個上級單位的警察,有人問他,這件事發生后你後悔不?但他堅稱自己什麼也不知道。後來,警察就給他加刑,3個人把他按在桌子上,給他上斜背銬,還有人打他耳光,扇得他流鼻血。下午三四點,他的兩條胳膊已經失去知覺,審訊的警察又給他在背上加了一塊磚。當時他都感覺不到疼了。但等到換班的審訊警察到來時,給他打開手銬,他的胳膊便直直地就掉了下去。雙手剛有點知覺,斜背銬又戴上了,磚也加上了。
  吳明記得,他是3月1日上午8時許進的公安局,在裡邊總共呆了50多個小時。這麼長的時間內,警察一直在審訊,他沒能睡覺。3月2日中午,手銬取掉了,審訊仍繼續。他實在困得不行,警察就讓他站起來。有一段時間,讓他跪在地上,大約40多分鐘。還有一段時間是蹲馬步,大約有20分鐘。
  一個警察的話讓他印象深刻,「我們只要把你帶來,就絕對不可能讓你出去了」。
  然而,在吃了公安局幾碗泡麵之後,3月3日下午3時許,吳明被放了出來。
  至於為什麼被放?吳明也不知道。「放我的時候警察什麼也沒說,只是把我父親叫來,讓寫保證書,保證我不出遠門,然後就讓我走了。」
  當天下午,吳明回到家,父母讓他好好休息,明天去上課。「當時我兩隻手腫著,看著很胖。晚上,我躲在房裡偷偷地哭,非常害怕,害怕被冤枉,擔心警察哪天再把我抓進去,雖然我覺得自己是清白的。」
  吳明的兩個手腕上有明顯的傷痕。他曾經去醫院檢查過,診斷為肌肉拉傷。他開了些療傷的葯,花費110元。
  連續幾天,吳明都偷偷地流淚,心裡憋屈、氣憤、害怕。3月9日,檢察院對徐梗榮進行屍檢時,他想過去看一看,老師勸住了他。
  吳明的遭遇在丹鳳中學並非秘密,很多人都看到了他手上的傷。3月13日上午,記者在丹鳳中學採訪時,有幾名教職工悄悄問記者:「你們見過吳明嗎?去採訪採訪他吧。」
  吳明手上的傷痕和他所講的經歷,讓徐家人更加悲憤。他們不敢想象:吳明都遭到了這樣的逼供,那麼作為重點懷疑對象的徐梗榮,又會被折騰成什麼樣子?他們甚至懷疑,3月3日、4日警方堅持不准他們見孩子,是不是當時徐梗榮已經被打壞了?
  尤其讓徐家人感到疑惑的是,社會上傳言徐梗榮3月8日並不是在縣公安局接受審訊,而是在一個派出所,還有一個說法是在一家木材加工廠內。
  徐家人曾追問公安局領導,負責審訊徐梗榮的民警是誰,對方以辦案人員的安全為理由拒絕回答。來源:華商報






2009-03-16 12:05:33 新浪網友(廣東東莞)  
這個只是中國千萬個公安的縮影:說下我的真實經歷(騙人死全家)
我是在一家手機店上班的:一次我們店長被三個客人拿凳子打破了頭,後來我們就把他們三個人控制住打了110。3個人被110帶走,我們店長也去了120。
第二天110帶三個人其中的1個過來我們店見人就拉上車,說是我們的人打了他們。起碼拉了四,五個包括我。開始我還很天真的認為我們店有監控錄象,沒動手怕什麼。但是到了 GAJ之後我明白了,原來110來店裡抓人是逼迫我們店和那三個人和解,因為店長被驗出來是輕傷,按照法律對方要判處2年以上徒刑。
我操,就因為110不想立案,所以就找借口來我們店把我們抓去了,還放下一句狠話「:不和解就拘留15天。
TMD,可憐的我無緣無故帶著手銬在看守所呆了2天,後來沒辦法,店長接受了對方賠償3000元才把我們放出來。。。
所以,110在我心中的印象早就和土匪一樣了。
從多網友,把你們的經歷也說出來把,讓大家看看110是個怎麼樣的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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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ji 發表於 2009-3-19 13:15 | 只看該作者
好像很多國家的警察都是看對象施酷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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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無維II 發表於 2009-3-19 14:5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無維II 於 2009-3-19 14:59 編輯

對一個中學生施酷刑不給吃往死里打恐怕是只有天朝才有呵!

看有的地方政府要求公安機關人命案件百分之百破案,

這樣怎麼會不產生許多的冤屈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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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 發表於 2009-3-19 15:05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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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書生 發表於 2009-3-19 20:30 | 只看該作者
簽就簽了,還想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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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書生 發表於 2009-3-19 20:31 | 只看該作者
無維也升級馬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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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w2000 發表於 2009-3-20 00:45 | 只看該作者
警察沒有施酷刑?快找個輪子忽悠一個出來。
zhaiji 發表於 2009-3-19 09:03


不敢吧,上級沒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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