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殲-7M型飛機誕生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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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貓 發表於 2009-3-18 03: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屠基達

1978年科學的春天來臨之後,我們技術人員擺脫了20年來的重負,又還未套上名利的枷鎖,心情的確陶醉在春天的芬芳之中,不知道什麼叫困難,沒有後顧之憂地大踏步往前走。
1979年2月21日,我帶著廠設計所和特設科的7位同志,應部里安排,赴京參加為殲-7改裝引進平視顯示器等航電設備的對英談判。出發時我腦子裡全是殲-7Ⅲ的事,我當時是廠副總工程師兼殲-7Ⅲ第二總設計師,剛率小組從國外考察和要了兩架飛機(米格-21МФ和УС)、收集了不少部件殘骸回來,沒有任何主持引進航空電子設備的思想準備。原來廠里定的是由主管特設的設計所副所長陳志立同志等去談判,臨行前不久,謝明同志接到部里電話,指定要我帶隊去主談,於是補買了火車票,就和陳志立、邱普達等同志一起出發了。
在硬卧車廂坐定之後,我向軍械設計員高維勤同志借了一本載有介紹平顯的「航空設備」,開始從書本上了解什麼是平視顯示器,臨陣磨槍,倉促上陣。
在此之前,1978年11月,呂東部長及段、陳、徐副部長率20餘名專家去西歐考察,這是有史以來航空工業部部長到西方的第一次考察,考察中決定首先從西歐引進電子火控設備,以提高我們航空電子的起點。春節前在北京開過一次考察后的情況介紹會,我沒有參加。之後,部里決定首先邀請英國馬可尼航電公司來京談判,以後還要與斯密斯公司、費倫梯公司以及法國的湯姆遜公司談。引進設備先在殲-7上改裝,改裝工作定在成都飛機廠,成都飛機廠對外開放。引進后確認好,再改殲8。我們一行到京后,聽了主管這項引進的外事局魏祖冶局長和隨呂部長一起赴西歐考察過的楊光中處長介紹了情況和設想后,就與談判組全體同志一起投入了準備工作。
談判組除部、院機關的有關領導同志以外,共有三、四機部所屬18個單位42人組成。陳少中副部長指定由我牽頭和部機關的蘇大魯、楊光中、顧偉豪三同志組成領導小組,由我對外主談。改裝殲-7是為了裝備空軍,空軍派出科研部章克文、唐志堅同志參加。

第一次和「魔鬼」打交道

我雖然已出過幾次國,但面對老牌資本主義國家、老奸巨滑久戰沙場的英國佬談生意,卻是第一次,更何況要談的是現代化的航空電子,我還是一個門外漢。

馬可尼公司派出了由一、二把手常務董事彼得曼和助理常務董事兼技術董事馬利納率領的12人龐大代表團,包括公司內雷達、無線電、平顯、慣導、飛行控制各分部的經理和專家。這陣勢顯示了他們在我國開始對外開放后率先步入中國市場的決心。

談判雖然有段子俊、陳少中兩位副部長作後盾,但出面主談,對我來說壓力是很大的。這一輪談判,預定中間還要去一次成都看工廠的飛機,這是我們廠第一次接待西方國家,如何安排好,我也得一起考慮。因此在談判前,關於談判方案的書面請示中,同時納入了關於工廠對外的口徑。我在報告中考慮到開放的長期性,建議工廠對外叫成都飛機公司,地名作公司名容易記,也不叫製造公司,公司不應該光搞製造;第二,從生產能力、機構、人物到產品都如實講,只是廠長改叫總經理。這個書面請示,當時即經段、陳副部長同意並報呂東部長批准了。

1979年3月3日在北京飯店第一輪談判開始了。由彼得曼全面介紹馬可尼公司開始,然後其他人分別介紹他們的產品。我們在談判開始詳細介紹了殲-7型飛機,使英方感到我們要引進他的設備是有誠意的,因此明顯地感到振奮。討論越來越深入和有針對性。看樣子,彼得曼這個老闆,技術上還是有一定水平的。在第二天討論中,比如談到飛機空間緊張時,他建議換一個小的無線電羅盤,飛機電源緊張,他建議改用效率高的靜止變流器;他還提出小飛機航程短不必用慣導等等,而無線電羅盤、靜止變流器都不是馬可尼的產品,慣導卻是馬可尼管的產品,使我感到他們還是實事求是的,談問題有分寸,並不像我年輕時在上海看到的滑頭商人樣子。

談了三天之後,我們感到好些事與我們原來設想不符合。一是原來設想買現成品,當年即可開始改裝,實際不可能那麼快開始;二是想通過他們引進脈衝多卜勒雷達技術,英方認為殲-7機頭空間太小,且明確提出這要政府專門批,即一下子不容易引進;三,我們想引進慣導技術,英方主動說殲-7這一級飛機不必用慣導,我們不顧實際,硬要裝,也不合適;四,我們原想先拿設備來試改,飛機改成后再談訂貨,他們說不可能,單引進技術,不買成批產品不可能。這就必須修改我們原來的設想了。另外,我考慮到由殲-7一家對付幾個外國公司,去貨比三家,擔子太重,因此建議段、陳副部長考慮擴大一個機種談對外引進。

陪英國客人到成都看了一天工廠和飛機,又返回北京繼續談判。他們看了我們成飛公司后,首先一個主要印象是中國的航空工業規模不小。對飛機他們立即看出我們的殲-7Ⅱ型飛機和米格-21型飛機不一樣,座艙蓋不一樣,防彈玻璃取消了等等。為了處理好雷達受進氣道影響產生假截獲,馬利納問我,可不可以把進氣道唇口有一段改成非金屬的?為了提高雷達罩的效能,能否把錐形改為球形的?我當場從技術上說明不可能,把球踢回去了。

回到北京,部長們已研究決定殲-7型飛機就不引進慣導了,雷達改為測距雷達;此外,殲8型飛機已經上級批准可以對外開放談引進,慣導及脈衝多卜勒雷達由殲8引進。

整個活動到3月17日才完,談判有一個紀要由彼得曼和中航技副總經理江同共同簽的字。這一輪談判時間達半月之久,參加單位及人數多是很突出的,加以事先的組織工作比較倉促,中間的變化又大,外事工作也缺乏經驗,雖然園滿結束,但教訓也不少。

回到成都,我身上仍主要擔的殲-7Ⅲ型飛機的擔子,主要抓落實部黨組關於殲-7Ⅲ的決定。3月初4月中又先後接受葉正大、曹里懷首長來成都檢查落實殲-7Ⅲ的工作。5月初成都飛機設計所王南壽第一總設計師病後,我只好先挑著,按原定計劃去京向部、工辦、空軍等領導機關彙報殲-7Ⅲ的方案,6月初彙報完后又隨崔副部長陪張廷發司令員來成都觀看樣機,等等,我處在兩棲的狀態。

直至1980年初,部決定我正式退出殲-7Ⅲ設計工作,雖然我為殲-7全天候已花了五、六年的時間,離開有些捨不得,但可集中搞引進了,也好。

令人煩惱的十輪談判怪不得王震副總理對殲-7型飛機引進改裝的談判太慢發過脾氣,我們也沒有估計到談判那麼費口舌。

馬可尼公司的談判方針,是先把技術狀態弄清楚,然後開始談合同文本,最後談價格,在此過程中技術規範逐步成熟一致,這也是合乎情理的。談判中,我方雖處在「顧客是王」的位置上,但實際上有兩大固有難處:一是技術業務水平處於劣勢,二是語言障礙。

技術上,什麼平視顯示/武器瞄準計算機,什麼數字電路,我方可以說還沒有入門,第一次談判我們向馬可尼提出各項設備的技術要求,集中三、四機部和空軍的專家,只寫出了10頁紙的要求,對比於最後合同簽字時經過雙方一字一句反覆細扣長達三百頁的技術規範文本,不太可憐了嗎?在談判中,既要設法弄懂又不能太示弱於人,又要避免吃虧或讓人牽了鼻子走,難啊。

惟一的辦法是天天開夜車,應付白天的談判。至於談合同,合同稿是英方提供的,我們幾個人,中航技的商價處長羅毅,我們廠的王孝業,部機關的顧偉豪和我,只好頭天晚上一起消化談論,研究好幾條,第二天羅毅出面談,談完一天,晚上再討論第二天談的內容。語言障礙,在20世紀70年代年那個時候,更是可以想見的。英方用的是本國語言,我方必須用英文,無論技術語言、合同法律語言,我方花的功夫就成倍地增加了。因為稍有不懂,一句話未看懂,一句話未說透,就表示YES,就要出問題。好在1979年中開始孫肇卿同志以中航技副總經理身份來主持這個項目,他談判打交道比較有經驗,我從他那裡也學到不少東西。

1979年3月開始談,到1980年6月簽訂合同,前後歷時16個月,不計領導層的活動,具體談判英方來華8次,共70人次,我方去英二次,共43人次,一共談了十輪。其中酸甜苦辣樣樣都有,我為此出差200天以上,再加上1979年還有殲-7Ⅲ型飛機的出差,妻子叫苦不迭。

談判中有時往往談得臉紅耳赤,不歡而散,第二天還得耐著性子再談。比如有一次談雷達性能,英方回去做了工作后想往後退,就耍賴說當初談的性能是不帶雷達罩的,想一下子退30%,而且由道貌岸然有學者風度的技術董事出面談,幸好過去文字上我們已扣死了的,才把他們壓了下去;電磁兼容的責任問題,則反覆爭論了好幾次,直到合同簽字前夕才談妥。最傷腦筋的一次,是1980年4月在上海國際飯店談價格,談判雙方氣都很大,本來預定晚上由孫肇卿請耐羅吃飯,也撤消了,從來不動搖的我,那晚也感到談不下去,吹了拉倒。且不料第二天耐羅轉變了態度。

在談判過程中,我們生活上也很艱苦。好多次住在第二招待所,沒合適車坐,每天來回跑路,夜夜加班到12點,還得保持儀容。談到中午,外國人車子一坐就走了,我們只好買幾個麵包啃一啃。最有意思的有一次中航技蔣士釗同志給安排在民族展覽館十樓談判,外邊零下20°,談完出去找中飯吃,碰到刺骨寒風,至今記憶猶新。總之,個人受苦受累甚至受氣是不少的,但是為了國防現代化的大目標,為了建設人民空軍,這些事也就無足輕重了。

1980年6月,我們赴英談判小組經過一個多月的艱苦奮鬥,終於達成雙方一致的合同文本和技術規範。僅我和邱普達二人經手有帳可查的就談妥了一百個左右的大小問題,我們付出的心血可見一斑。我國改革開放后對西方的第一個軍工合作項目合同終於在英國國防部大廈里簽字了。國內派出了以段子俊副部長為首,由工辦葉正大副主任、總參裝備部崔文波處長、空軍訂貨部范俊秋部長、成飛謝明總工程師以及四機部十院副院長,海航科研部處長等組成的代表團,出席了簽字儀式。合同由孫肇卿總經理代表中航技簽字,技術附件是由我代表中航技簽字的。談判小組成員11人包括空軍科研部章克文同志、總參裝備部張之苓同志等,自始至終都參加了。

合同共為空軍裝備100架改裝的殲-7飛機(國內叫殲-7ⅡA),引進設備外加20%的備件,一二線地面設備按空軍科研部代表的意見按三個基地配置。合同里同時達成了引進設備在我國生產的製造許可證轉讓的條款,轉讓費為24套設備的價格,因此又增了引進生產線培訓所需的20套設備散裝件。飛機改型由我們自己負責,設備裝機后的試飛雙方共同負責。

飛機改型由誰負責,曾經有不同的看法。有的同志擔心我們對引進航電設備吃不透引起改型飛機上的失誤,因此考慮包給馬可尼負責,馬可尼公司也認為可以干,他可在英國找飛機公司去合作,當然這要花更多的錢。我考慮到一,飛機究竟是我們最熟悉,拿出去請人家改型,不象話;二,自己干省錢,可為國家節省大量外匯;三,自己改型,雖然有風險,但可逼我們自己在技術上多學一些東西,而熟悉先進航電這條路,遲早要走出來的。因此,在與廠里同志商量以後,我就表態由我們承擔不要英方管了。現在看來,連同我在談判中竭力堅持馬可尼應無償向我提供平顯軟體並隨後有償培訓這件事一起,為我們後來擴大出口改型掌握了主動權。

從急需改善我空海軍裝備出發,1979年我國即成立了總參、工辦、三、四機部空海軍組成的殲-7殲8改裝領導小組,由段子俊、曹里懷分任正付組長,中央由王震副總理直接抓。鄧副主席曾指示王副總理,要求速辦,王副總理十分著急,曾有批評。為了要出國簽訂合同,三、四機部聯合向中央寫了報告請示,中央主席、各副主席全部圈閱同意,並有具體批示,如引進生產線的國內建線費用如何處理等,事情辦得很慎重的。

簽完合同,我們就回國了,但孫肇卿同志留英長駐了,所以後來在北京向部黨組彙報,向殲-7殲8改裝領導小組彙報,都是我具體作的。曹里懷等領導同志對合同和引進設備都認為很好,表示同意。我還參加了國防工辦葉副主任主持,三、四、五機部、總參裝備部參加的7項引進設備國內定點分工和費用的會議。會上研究,大氣機由成都航空儀錶廠,雷達高度表由782廠,電台及保密機由712廠,靜止變流機由秦嶺航空電氣廠廠,照相槍由248廠,測距雷達由781廠,平顯由長風機械廠(電子及總裝)及248廠(光學部件)分別定點形成生產線。

合同簽訂一個月後,中英雙方互相發出了政府批准的文件,合同正式生效了。我們的飛機改型工作、馬可尼的研製工作、雙方如何合作的談判、引進生產線的具體條款談判都接著全面推進了。7項引進設備中,馬可尼公司除負責系統綜合外,自己生產4項,其中平顯是小改型,大氣數據計算機是大改型,測距雷達是全新研製的,電台也是全新研製的。此外,靜止變流器是購自美國的成件,照相槍是英國另一公司的改型產品,雷達高度表則是由我們單獨與斯密斯公司訂的合同。總之,馬可尼公司的研製工作量也不小。

合同生效后,北京成立了「殲-7改裝聯合辦公室」,總參、工辦、空軍、三機部、四機部派人參加,我們部里由楊鏞、毛德華同志為首參加。也要求廠里有相應的專職機構。不久我們老廠長孫志端同志調北京,謝明同志就任廠長,我就任副廠長、總工程師,但設計、引進出口仍由我分工負責。我們成立了外事辦公室,除一般的外事工作外,併兼引進的項目辦,由王寅恭副主任主管引進項目。

天有不測風雲在科學不發達的過去,「天有不測風雲」,而今風雲早已可以預測,可我們的經濟建設反倒象過去的風雲變幻莫測了。

1980年底,嚴格說12月29日,我接到部辦公室電話,急事要我立即赴京,我立即設法坐飛機趕去,31日早上趕到段副部長辦公室,陳副部長已在那裡了,在座的還有中航技公司引進處長柯德銘。到后才知道要研究上級決定撤消馬可尼引進項目的問題,我的腦子裡不禁嗡的一聲:當初中央催得那麼緊的政治任務,現在一下子變得那麼快!

段部長正在工辦開會,等他回來前,陳部長和柯處長先向我談了情況,根據整個國民經濟調整的情況,12月23日,張愛萍副總理召開了會議,決定從馬可尼公司引進的項目「停止工程,撤消合同,不再談判。」現在馬可尼公司及斯密司的兩個合同,預定金已經付出,有關銀行的信貸保險、手續費、保函費也已經付出,國內飛機改裝等費用已經發出,如果退合同,預定金退不回,約有600多萬英鎊,加國內費用,損失將達4000萬人民幣。

他們算的經濟帳,我本能地談了技術帳:戰鬥機上裝平視顯示器是一大技術進步,是世界上的發展趨勢,1976年我出國去看米格-23,還是瞄準具,後來報導米格-25也仍是瞄準具,可見蘇聯在這點上已落後一步,我們殲-7好不容易可以裝上這種用數字計算機進行火控計算實現快速熱線射擊,一旦放棄,何時再成?太可惜了。

當場,我們議論了經濟上要不損失,技術上又能保住希望,只能合同不退,設法把引進設備裝上飛機賣出去,以出養進。

過了一會,段部長開會回來了。他說,上邊討論了國際關係的政治帳,特別是外交部對要退合同很吃驚,認為我國在國際軍事貿易中,領導人說了話,不算,現在訂了合同又不算,今後國際信譽怎麼辦?英國對我們是比較開放的,法國的湯姆遜公司就未被政府批准來談,現在英國談成了,又要退合同,今後還和西歐打不打交道?會上又提出空軍沒錢,准許三機部改裝了飛機一起賣出去的想法,但曹副司令又不同意。

接著我們四人就討論了如何減少引進費用的方案,包括縮小引進數量,減縮引進生產線項目或暫時不引進生產線等。討論完,我就從部里直接趕機場飛返成都了。

原來合同預定1981年1月份要去英國討論介面控制文件等,我們正在積極準備之中,這麼一來就出不去了。

2月12日,毛德華同志自北京給我打電話說,給上邊的報告尚未批複,但看來不行了,工廠的飛機改型工作暫停吧。我說,廠里工作早已全面鋪開,現在氣可鼓而不可泄,要停簡單,但再要啟動就難了,我的意見,我們工作先不停,等等上邊消息吧。

2月26日,空軍科研部章克文同志給總參裝備部打電話說:空軍看到了三機部給張副總理關於引進馬可尼項目的調整方案報告;現提出空軍意見如下,大意是,一,建議撤消與英國的改裝合同,主要理由是改裝的殲-7不能全天候作戰;二,若三機部堅持改裝下去,則費用由三機部負責解決;三,賠償英方的費用應由承辦單位三機部負責。

劉華清副總長看了上述電話記錄稿后批語:「殲-7引進改裝的談判、考察、簽合同、三、四機部、空軍都參加的(總參簽合同時參加的),去以前和回國后據說都向張司令彙報過,當時都贊成,現在要三機部負責賠償,將來定要扯皮。」

話又說回來,在談判期間,陳少中副部長指定我代表中方與馬可尼公司談引進的技術規範,並由我簽字,我曾向陳部長說,要我代表可以,但國內又有四機部,又有空軍,部內又那麼多廠所,是否以後內部先大家簽了字,然後我一個人與外國人簽?陳部長笑著說:「老屠,你真顧慮太多,我們共產黨辦事,一起討論定的,說話是算數的,用不著辦這種內部手續,你就大膽去簽吧。」陳部長說了話,我也不再說了。到了這當口,因為國民經濟調整,空軍沒有錢引進,我看大家都是通情達理互相諒解的,你不說這個,而是把要退合同的責任一古腦兒推到沒有改裝出全天候飛機這技術狀態上邊來,顯然無視合同談判你自始至終都參加的這個歷史事實,是嫁禍於人的。

接著按照上級的指示,孫肇卿同志出面與馬可尼公司談判終止合同的問題。終止合同當然引起馬可尼公司的損失,不僅許多研製工作廢於一旦,而且元器件訂貨、外購設備訂貨都有合同,他都要退出合同,甚至為了這個項目雇聘的人員都要解聘,這些錢加起來,預定金是遠遠不夠的。以後每談一次,賠償金額增加一次,因為他工作仍在按合同進度抓緊進行,什麼都未拿到,光往外賠錢,太冤了!

我一輩子為了改善空軍的裝備苦苦追求,一不為名二不為利,想到的只是一個革命者的責任所在,現在千辛萬苦幹,到頭來落個技術上不符合事後捏造的空軍要求,損失幾千萬元的罪名,多想不通呀。

3月中,我去北京,與中航技公司劉國民同志等一起研究了約旦來買殲-7的事情,並決定用文字向約旦推薦用平顯等改裝的殲-7型飛機,約方4月中可答覆我們。4月份,中航技劉國民等去約旦,我們彭仁穎同志參加了,約方正式表示要裝有平顯的殲-7型飛機,但要同時實現其他改進項目。

絕處逢生

與約旦的合同,1981年6月簽字,8月付預定金後生效。

1981年7月,我們的一架飛機在外場發生一等事故,最高當局作了嚴厲的批示。才從「文化大革命」中全國有名的老大難單位復甦過來的我們廠,開始進行全面質量整頓,莫文祥部長率工作組來廠蹲點。飛機生產線上國產雷達出不來,發動機又常出問題,飛機出不了廠;殲-7Ⅲ型飛機的研製進展緩慢,工辦很不滿意。現在又加上一個出口合同,與引進工作交叉在一起。我們的確處在內外交困之中。好在謝明廠長一貫對我支持和鼓勵,使我能沉著應付。

章克文同志的這個電話,斷絕了我們殲-7ⅡA型飛機為空軍提供好裝備的單相思,只能被迫把勁使在作好善後工作上去。咬緊牙關,不使我們國家的信譽受到損失,不讓部里賠冤枉錢,不讓引進工作的一切努力付諸東流,最大的風險和擔子都要擔起來。

的確,我們的風險夠大了。第一,全部引進生產線的7個專業廠和參加學技術的研究所一下子全部退出這個項目了,領導機關的聯合辦公室也撤消了,全部專業技術工作只能由我們飛機廠自己來承擔。如要向英方提供武器彈道參數,本來是有現成的,但兄弟單位退出后不給了,我們只好下決心自己搞,並且逼著我們自己學火控精度計算。我動員陳金琰同志從氣動計算專業上轉過來帶人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約旦要改型的飛機,不僅進度急,而且改型項目多,沒有技術鑒定定型的時間,沒有迴旋的餘地,必須一次成功。比如他們堅持在機翼上不僅能裝「瑪特拉」R550型紅外格鬥導彈,而且要外加一對掛架增加一對機翼副油箱。5月份我在京參加對約談判,他們非常明確地說,不加機翼副油箱,飛機就不要了,我們只好咬咬牙,答應他們。我說在技術上加副油箱重心配不過來,必須加配重,他們說寧可加配重也要改,就當場敲定了。我內心想的是進度太緊。

第三,進度問題更突出的是引進航電設備滿足不了飛機出口的進度,研製批新設備試飛時還不知道會出什麼問題,暴露出來的問題,能及時處理好嗎?指標精度能達到嗎?新設備投入生產後沒有我們先用一段時間的熟悉考驗期,會出洋相嗎?更何況合同訂的飛機出口時間要早於引進合同的設備進口時間半年。但飛機出口時間晚了約旦就不要飛機了,這個風險,陳部長說就冒了,我們看也只能如此。我們飛機廠答應的話是簡單的,但這是一付千斤重擔。

兩個合同如此複雜交叉,我們並不願意,但又是自願的,我們沒有向部里討價還價,我們甘冒風險。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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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大熊貓 於 2009-3-18 05:51 編輯

1981年9月10日,陳少中副部長帶工作組來廠,在我們招待所召開有20個廠所參加的殲-7B型和M型飛機技術經濟協調會,即有名的7819會議。

在此以前,9月1日莫文祥部長即對我們說「出口約旦的合同,是逼上梁山背水一戰,必須統一思想,打好這一硬仗。」 事實上的確如此。要救活引進合同,只能抓住唯一的出口機會,而要達成出口合同,又必須答應對方的進度和技術要求。三機部和我們廠都被逼上了梁山。

所以陳部長在7819會議上說:「殲-7B型機和殲-7M型機,要一次試成,要冒這個風險。總設計師要給下邊承擔責任,部長要給總設計師承擔責任。無限風光在險峰。搞成了,工廠算闖了路子,要請國務院給你們半噸重的勳章。做好這篇文章,要打105分。」

掛半噸重的勳章,我們沒有這個奢望,我們國家也不興這個,但爭取打105分,倒是有此雄心的。實際我們廠面臨的這個工程,不是兩個改型機型而是三個改型機型(還有殲-7ⅡA)同時並進。要搞好它,不象放原子彈、放衛星那樣一鳴驚人,但擺在一個廠的力量面前,是夠掂量的。何況我們廠還有企業整頓、Ⅲ型研製、批生產等等任務。

出口合同的16個月內即1982年,就要交付20架殲-7B型機。B型機要改進飛行員彈射救生性能,要提高飛機成附件壽命,並必須裝上紅外格鬥導彈。當時我們國內沒有「瑪特拉」紅外格鬥導彈,處理設計交聯是一個複雜的問題。而且,我們出口的飛機即能裝它,就應該試驗驗證,不能一掛了事。

試什麼呢?導彈掛架是改型的,轉接具是我們新設計的,懸掛后外形、氣動性能、重量均起了變化,電源系統採用了靜止變流器,這些,要進行風洞試驗,系統功能試驗、強度試驗、地面共振試驗、空中投放試驗等。而更重要的,要進行防止空中停車和武器發射的一系列試驗。格鬥導彈採用丁羥複合炸藥,總沖和比沖高,煙霧大,對我們潑辣性不好的渦噴7乙發動機易於引起空中停車,所以必需採取防止空中停車的措施,即飛機上有一套聯鎖點火裝置,發動機改為煤油啟動,以避免汽油在高空產生氣塞。設計的聯鎖點火裝置連同改裝的發動機,由設計所副所長沈泳沅同志主管,去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作了18次地面小火箭吞煙試驗,24次空中吞煙試驗,結果可行之後,再改裝上飛機,由我們廠自己作實彈試飛。

1982年10月,殲-7B型機由副總陶發寬同志帶隊轉場至西昌試飛。不料,第一次發射火箭彈即發生了空中停車。幸而改型的發動機我們已進行4次空中停車后一次啟動成功的試驗,這次意外的停車,空中啟動也成功了,飛機安全返航了。但如吞煙後會空中停車,打起仗來是不容許的。這事可大了,年底要交出20架飛機呀。我帶著鉛塊似的心情,趕到了西昌。

試飛員李湘君大隊長反映,發射導彈后,飛機被黑煙罩住約一秒鐘,飛機顛簸似騎野馬約10秒鐘,並且風檔一片模糊,影響進場著陸。我看了飛機:發射架、進氣道、中錐、垂尾前部、風檔玻璃有一片白色沉澱物,發射架前端有局部燒蝕痕迹。查看了儀器紀錄后與大家分析停車原因,原來一是聯鎖點火時間稍晚於飛機吞煙時間,二是飛行員沒有掌握好發射導彈后的飛行姿態,飛機大量地吞了煙。這些,都是可以改進的,但是改進再試,年底交飛機,來不及了。我們決定冒一次風險,飛機改進后先交出去再補做試驗,於是把我們的技術分析報告給部里。經部批准,20架殲-7B型飛機年底按合同交付裝箱發運。以後在1983年8月,我們轉場至一基地進行了5次空中實彈射擊,都未發生空中停車,我們這才放了心。

兩架改型的殲-7ⅡA型飛機,除裝備從馬可尼等公司引進的7項航電設備以外,還裝有7項國產新設備,飛機上作了上移空速管等11項改進。1979年10月三機部在我廠召開了有空軍、四機部及其它廠所參加的方案論證會和成品協調會。1980年7月引進合同簽訂后,三機部於1980年10月向我廠下達了殲-7ⅡA改型任務,並同意我廠上報殲-7ⅡA型飛機總方案向總參轉報。

引進工作中,合同簽訂后我們與英方進行了5輪技術協調,簽署了介面控制文件,討論和制訂了設備試飛的大綱,向英方提供了各項武器的彈道參數,核算了系統精度;通過預研機的試飛,向英方提供了空速管激波修正量、改進感測器修正曲線,雷達高度表天線造型、電台天線配置方案;審簽了馬可尼起草的飛機安全試驗程序等4類程序;派人參加了英方的各項試驗及4套預生產型設備及地面系統試驗台的驗收,按英方技術要求在我廠建立了一個系統試驗的工程試驗室。所有這些,對我們廠來講都是全新的業務,如果引進工作按原定計劃進行,其中很多工作可以依靠各設備的引進廠和專業研究所,但現在不行了,逼著我們自己一邊學一邊干,在探索中一步一步前進。

1982年10月,兩架全新的殲-7ⅡA型飛機,經過工廠調整試飛后,轉場去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進行全面鑒定試飛。國內第一架裝平視顯示器的飛機首飛的飛行員是我們試飛大隊副大隊長餘明文同志。在我廠及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共試飛212個起落,包括在大連的雷達精度試飛。事先有4名試飛員曾赴英接受培訓。

試飛中,各項引進設備不斷發現故障。這些從客觀上講,也是不可避免的。比如,平顯顯示重影、抖動、中斷;雷達高度表低高度及高高度亂告警;照相槍卡片漏光;靜止變流器三相不平衡;大氣計算機輸出達不到警告範圍;電台發射時嘯叫等等,特別是測距雷達截獲進氣道和截獲地雜波兩大難題,解決它們真是費了不少周折。解決這些引進設備故障主要要英方處理,但是有時扯皮扯得很厲害。他們往往要找飛機或飛行中的毛病,說你飛機有干擾呀,安裝得不好呀!或者乾脆說這不是問題,想矇混過關。反正我們要卡住試飛中發現的質量問題,也得有技術上的說服力,客觀上逼著我們的技術人員往技術深度鑽。

1983年7月,我們飛機在大連試飛,我率人去大連與英方談判,10月又去北戴河與英方談判,1984年1月去英國催促驗收,往往都是在幾天的唇槍舌劍之後,才最後碰杯談友誼了事的。在大連那次,英方善於扯皮的技術經理硬說雷達是好的,只是飛機在航路上遇到了山頭或大樹,所以截獲了不應有的地雜波,而且逼著我們馬上把數據從西安送來,可是我們分析飛行線路上沒有那麼高的山,決不是這個原因。後來他又說除非是脈衝多卜勒雷達,否則總會有地雜波,好象技術規範不對。我們分析后要他改進內部線路,他又說了可以改,但一要有足夠時間,二要影響距離解析度和試飛結果扯皮扯得沒完沒了。我們必須在卡住質量和保證進度之間作出最好的選擇,因為飛機出口進度等著要合格的裝機設備。改進,再試飛,再討論,幾次一反覆,而且設備改進只能在英國,進度拖了。

向英方交待他們拖了進度,他們拿出日記說,你們試飛拖了進度,哪到哪天本來可以飛,你沒有飛,使我們哭笑不得。英國佬的工作比我們細,習慣也好,他們出差在中國,每天都有詳細的工作日記,而且每天要中方代表審定認可,日後可以作為正式依據。而我們往往忙了一天之後,就只想明天如何了,不嚴密。後來談的過程中,他們又把開始執行合同時,我們國內動搖,與他們幾次說退合同,我方推遲派人出國、談介面拖后5個月等原因,認定導致合同拖進度是中方的過失,我們啞巴吃黃連,有苦不好說。

在裝機試驗前,我們及時發現了飛機上的國產風檔玻璃光學質量差,用平顯較靶鏡校靶不行,於是決定緊急從英國「三重」公司引進光學質量較好的風檔防鳥撞玻璃,這就又增加了一項配套引進。

背水一戰

打不好殲-7M型飛機首次出口這一仗,我們將連同航電引進一起全軍覆沒,這的確是前臨大敵後無退路的背水之戰。

殲-7M型飛機是要裝全套引進航電設備和配備紅外格鬥導彈的飛機,所以要全部繼承殲-7ⅡA及殲-7B的改進成果,此外按合同還要進行其他改進。所以我們通常講殲-7M型飛機即廣義的包涵了殲-7ⅡA及殲-7B的共同成果。

殲-7M出口合同簽訂之後,我們在抓引進及殲-7ⅡA的同時,立即就著手改殲-7M的其他改進項目。提高外掛能力、增加續航時間和距離,是殲-7M另一項重大改進。這要求飛機機翼增加一對掛點,使全機增加外掛能力,可同時外掛三個副油箱,也可加掛火箭炸彈。這樣,燃油系統、武器系統都要改進,機翼結構既要改進又要加強,重量大了,前、主起落架要相應加強。由宋開基同志主持機翼改進設計就是很成功的一個例子。從飛機製造經濟性和縮短研製周期出發,要求改進有最大的繼承性,設計的結果達到新7M型機翼與Ⅱ型機翼有75%零組件是通用的。由於設計上掌握得好,1981年11月即發出了改型圖紙,副總工藝師姜誠豪和副生產長鬍勛琪等率領廣大幹部工人奮力拚搏,1982年底即完成了首批兩架份的機翼試製。以後經過9項強度試驗、機翼油箱的振動壽命試驗、機翼的共振試驗、全機的共振試驗等,終於達到可以裝機試飛的要求。

火箭彈射救生系統的提高指標,是在談判中逼出來的。約方本來要求達到零高度零速度安全救生,這涉及火箭彈射座椅和座艙蓋兩方面的問題。火箭彈射座椅可設想買個馬丁貝克零零座椅,但座艙蓋要達到零零指標也不容易。何況國外採購座椅要花很多錢,我們自己的座椅又出不了口。因此,我們耐心地和約方談,最後達成零高度小速度130公里/小時的協議。我們原來的座椅是零高度250公里/小時的指標,要提高。130公里/小時的小速度指標是蘇聯米格-21MO和米格-23型飛機的指標,所以約方能夠接受,我們根據過去的試驗分析感到也是可行的。

有速度彈射試驗要由航空救生研究所組織去蘭考試驗場作火箭滑軌試驗,所需人力物力及費用都很大,我們座椅設計組研究后提出請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協作用轟5型飛機地面滑跑進行小速度試驗的大膽建議,我很支持這種首創精神。經派人與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商定后,由設計所副所長杜志光同志帶人去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不僅很快完滿地完成改進指標的目的,而且節省了費用和時間。

機翼上加掛副油箱后,要改變全機的輸油控制,我們在一年的時間裡,對四種設計原理方案用簡陋的設備進行了四輪地面試驗,分工這方面工作的副總設計師彭仁穎同志為此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地面試驗成功之後,26次地面開車測試試驗,空中設放了14個副油箱,終於認可了設計方案。

沒有裝引進設備的殲-7M型飛機,1983年8月30日首飛上天。又用改裝飛機作了其他項目試飛,初步判斷飛機結構及系統改型是可行的情況下,1983年10月我們就決定冒險投入10架份飛機的零件生產,搶出口飛機的周期。

按照飛機製造的規律,飛機型號的研製,除了指標方案論證報批以外,首先要通過完整的定型試飛,暴露設計中的問題,不斷加以改進,然後進行設計定型。定型以後又要以幾十架飛機分成若干小批生產反覆進行工藝鑒定,最後達到生產定型,才能成批生產,以保證穩定的產品質量,這就是生產飛機的四階段。但是出口飛機沒有那麼多的時間充許我們走完四階段,而出口飛機的質量又必須得到充分保證。所以除了設計上必須反覆論證、精心從事、嚴格試驗、避免差錯以外,製造上只能設法通過這10架飛機的製造,作好1300多項新零件的工藝簽定工作。這樣的做法,對我們廣大工藝人員來講既是空前的又是責任重大的。

從技術上解決這個工程錯蹤複雜的矛盾,我們採取了分散矛盾逐個吃掉的方法。除了設計、試製、地面試驗以外,不算開始飛天線的試驗機,我們先後共用8架飛機進行驗證鑒定試飛,共飛了489個起落。除用兩架殲-7B型機飛掛裝格鬥導彈及防停車措施、兩架殲-7ⅡA型飛機飛引進設備外,又用一架改裝飛機飛外掛物投放及武器發射,另一架改裝飛機飛燃油系統,用兩架M型原型機飛飛機性能、操穩特性,之後再補裝上引進設備作殲-7M型飛機的全面試飛。除兩架殲-7ⅡA外,其餘6架飛機都是工廠自己飛的。我們使出了渾身解數,拳打腳踢,全面開花,從而贏得了寶貴的時間。

為了保證出口工程的完成,部里對我們首次實行了技術經濟總承包,這項改革的嘗試,也是殲-7M研製的一大特點。在與部機關協議好總承包的條件后,我們首先組織了一個「BM工程技術經濟聯合辦公室」,由設計、外事、計劃、財務等部門抽人組成,由設計所技術室主任許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我和經營副廠長張建勛同志直接領導,副總會計師王恩榮同志也積極支持。

我們制定了研製費用內部包乾的管理條例,應用網路管理,落實各子項目的承包,建立嚴格的費用核算程序和合理的獎勵制度,設立攻關獎和節約獎,推動所有研製人員人人當家理財,事事節約算帳,使技術方案盡量優化。如上邊說的用轟5型飛機地面滑行代替低速度火箭滑車試驗的建議落實后,不僅搶前了半年時間,而且節約了20萬元研製費,B型機試飛承包后,試飛大隊、飛行試驗室和設計所科學按排,節約了十個試飛超落,節約研製費3萬多。我們都給有關人員發了節約獎。小頭給個人,大頭在工廠,我們最後算賬,整個引進及出口工程承包總費用中,大約節約出了2千萬元成為純利,為工廠的發展和集體福利在資金上作出了實實在在的貢獻。

1984年3月我們在英國接收了第一套生產型設備,比預定的速度拖后了11個月。不管怎樣,萬事開頭難,以後就可以陸續交付了,陳志立同志作為我們的總代表留在英國。第一套設備以最快的速度運回國,在廠內作了預定的地面試驗之後,1984年4月完成了第一架完整的殲-7M型飛機的總裝,1984年7月第一小批飛機經過出廠試飛勝利地裝箱發運出口,同年底完成第一個30架飛機的出口,1985年5月前全部60架出口飛機已發運完畢。這一驚人的速度,是在任何重大步驟都保證一次成功、緊張的組織工作和確保質量的技術工作作後盾的情況下,廣大職工辛勤勞動的成果。也是在上級正確領導和兄弟單位大力協作下全廠上下決心為國爭光為民爭氣的一曲勝利凱歌。

我國和我們部的國際信譽保證了。引進合同和2億多美金的出口合同保住了。背水之戰勝利了。殲-7M型號飛機在嚴峻的條件下誕生了。適應國際市場劇烈競爭需要的冒險路子走通了。

這裡要說清楚的,完成出口的時間,大致也比開始預定的時間晚了11個月,但這是中航技公司副總經理劉國民同志不斷與約旦談判后取得約方認可的,他為此作出了很大的貢獻。

正象陳少中同志在1984年11月殲-7M型飛機鑒定大會上所說的:「殲-7M型飛機是我們拿在手裡的輕型殲擊機中最好的飛機。它從開始下決心到現在研製成功,是一個大膽嘗試的過程,也可以說是一個果斷的決定,表現出勇敢的進取精神,可以說是在特定條件下執行特定的任務。高鎮寧副部長出席了鑒定會,代表航空工業部宣讀了賀信。外事局孫肇卿局長以十分激動的心情回顧了5年多來的艱難歷程,滿懷信心地展望了殲-7M型成功后出口的前景。並特別向他任外事局長三年多來在精神上給他以支持的同志表示衷心地感謝。

是的,沒有這五年生死與共的共同奮鬥是難於體會他的心情的。此時,我這被歷史推上了馬可尼引進項目和殲-7M型飛機改型出口的主角,激動的眼眶充滿了淚水,5年的辛苦總算有了結果,國外的壓力和國內的危難,此時都拋向了九霄雲外。支持我們這個工程的的領導包括有段子俊、陳少中副部長,還有崔光煒、何文治副部長,飛機局的張金波、毛德華、李周書、陳寶琦,各位局長都先後管過我們這個工程,支持我們的兄弟單位,除中航技公司外,如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黎陽公司等,就更多了,他們為工程都盡了很大的努力。

這時,陳少中同志已經從副部長崗位退下來了,我也不可能為在整個工程完成過程中作過巨大貢獻的同志向陳部長要求他兌現過去的許諾:「請國務院給你們半噸重的勳章」。我向高部長請示,可否給立些功,但沒有成功。殲-7M型出口,此時只剩下了中航技公司一級的經濟意義,失去了主要裝備我們空海軍本應有的政治意義,因此沒有嘉獎,沒有頌歌,沒有鮮花。
從另一方面看,最大的收穫是否定了一路上的各種非議和可能遭到的厄運,因為如果不成功,還不知道單位和個人的風險有多麼大。

1983年初,航空部召開企業領導幹部會議,大會上張愛萍副總理講了話,批評航空部引進上的三件大事,第一是引進斯貝,第二是引進馬可尼的航電,要求吸取教訓。我當場聽了,腦子裡才有些清醒:為什麼不少原來參與這項目的同志後來與我們保持距離不積極了,原來領導上對沒有退掉合同,意見還很嚴厲呀!後來,部里組織了三項引進的調查組下來調查,我只能如實向調查組作了彙報,他們怎麼向副總理作出交待,我不知道。但至少讓我預感到在向殲-7M型飛機成功的頂峰攀登的時候,弄得不好,大約會掉下深淵,粉身碎骨的。因為全局性的不成功可能是存在的:引進工作上技術失控、或不適用或質量很差或吃了大虧;出口改型不能一次成功、出現大問題,或性能達不到合同要求或進度嚴重拖后或質量太差,導致賣方終止合同要求賠償——這一切,恐怕就不僅是技術問題經濟問題了,還可能成為政治問題上綱呀。

殲-7M型飛機誕生記:柳暗花明

為了在文字上留下航電引進和飛機改型出口中的技術經驗,我組織了殲-7M等3個機型的經驗總結,出版了兩冊研製文獻。在沒有更高的上級鼓勵我們,整個工程還處於低谷的1984年6月,我為文獻寫了一篇代序「成績和光明」,用我微薄的力量努力鼓勵我們有些精疲力竭的技術人員,提出了平顯等航電設備,在殲擊機上將必不可少,包袱會轉化成起飛的助力,特別是在出口機型上。5年後的今天,令人欣慰的是:事實證明這是對的。

1983年7月,殲-7ⅡA在大連試飛,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為主,我們參加,條件是很艱苦的。我們正在孫肇卿同志主持下與馬可尼的人談預生產型設備試飛的問題時,劉國民同志陪著巴基斯坦空軍參謀長賈瑪爾中將來大連看殲-7ⅡA型飛機了。在聽了我和邱普達同志介紹飛機及引進設備情況以後,在機場停機坪上,賈瑪爾看了飛機上裝的平顯等,連聲說殲-7飛機改裝了先進的航電設備,太好了,符合殲擊機的發展方向。當場表示了要這種飛機的意向,二個月後將派飛行員來中國飛這種飛機,但是有二點要求:一、飛機試飛之後最終要以實彈靶來驗證火控系統水平,二、希望英國設備在中國有生產線,這樣比較放心。

以後巴軍的確派出二位有經驗的飛行員來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試飛殲-7ⅡA型飛機,共飛19個起落。

在中航技公司積極推銷活動中,1984年4月及11月,埃及也兩次派飛行員來我廠試飛殲-7M型飛機,主飛的是參加過中東戰爭年近50的給克里少將,試飛以後,他向空軍司令希勒米中將報告說:「這實在是一種極好的飛機,好極了,」「飛機操縱性能好;在空中使用平顯,字元清晰,性能很好;機翼上增加一對副油箱航程加大了;換了新導彈,增強了攻擊能力。我從內心裡喜歡這種飛機。」

外國人買飛機,可苛刻了,在我們國內飛還不夠,還要送到他國內去飛。1984年6月,應巴基斯坦空軍的要求,兩架殲-7M型飛機轉場到巴基斯坦白沙瓦基地,開始由一名上校和一名中校飛行員進行實彈打靶和對抗飛行。陳寶琦副局長和我廠謝安卿副總工程師率我廠和西安飛行試驗研究所等兄弟單位一行人共30人一同前往。

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裡,共組織了20個飛行日,40個起落的飛行。分別進行了空軍機炮、空地機炮、空地火箭和空地炸彈的實彈打靶,以及與殲6、「幻影」5、F-16型戰鬥機的積極對抗飛行。這是殲-7M型飛機的第一次實彈打靶和與西方飛機實戰模擬,也是西方飛行員第一次在殲-7M型飛機上進行這類飛行。即便如此,打靶結果還是證明殲-7M型的火控系統精度比原殲-7M的瞄準具精度提高一倍。至於飛機,巴方飛行員認為「幻影」5飛機除續航性能外,空戰是打不過殲-7M型飛機的,與F-16比,雷達和機動性都不如F-16,但可以與之周旋。後來賈瑪爾中將對劉國民同志說:「殲-7M型飛機在巴基斯坦打靶結束后,我召集有關軍官認真地進行了分析研究,認為各試飛科目進行得很順利,飛機很好,加深了我們對殲-7M的了解,飛機打靶非常成功,你們專家工作很好」。

殲-7M飛機這次出國亮相,對阿拉伯世界的各國空軍,也產生了良好的影響,為殲-7M的繼續出口,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前景。

1986年,第一批可掛裝PL-8導彈的殲-7M型飛機交付了我國空軍。

幾年以後,1989年12月,我們出口的殲-7P(給巴基斯坦的殲-7M)在巴基斯坦一次大規模空軍軍事演習中,創造了意想不到好的成績。

1、 在18架殲-7P和6架F-16均每隔10秒鐘起飛一架的情況下殲-7P連續起飛成功率為100%,F-16為80%;

2、 空中遠距搜索,F-16大大優於殲-7P;

3、 空中近距對抗格鬥,F-16和殲-7M評分成績基本相等;

4、 緊急起飛,評分成績殲-7P優於F-16。殲-7M型飛機在外國飛行員手裡發揮出了巨大的潛力。它已成為我國軍機出口的支柱,創造了一個機型出口創匯最多的記錄。

1985年,殲-7M飛機獲得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作者註:在申報獲獎人名單時,我曾建議加上中航技公司有關同志,但此事無果而終)。

開始談判航電引進后的第10個年頭,1988年,殲-7M型飛機獲得國家質量金獎。這是國家給予10年來一切為它出過力的全體人員的最高榮譽。★
永言配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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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大熊貓 發表於 2009-3-18 05:46 | 只看該作者
屠基達, 中國工程院院士,我國著名的飛機設計專家,現任南航教授、博士生導師。1927年12月11日出生於浙江省紹興市。1951年上海交通大學航空工程系畢業。1954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51年8月投身於我國初創的航空工業,歷任哈爾濱飛機廠設計員、設計科長;瀋陽飛機廠「初教6」、「東風107」飛機主管設計師,設計室副主任;成都飛機廠設計所所長,副廠長、總工程師及「殲5甲」飛機主任設計師、「殲7ⅡA」、「殲7M」飛機總設計師;成都飛機發展中心副主任。為中國航空學會一二、三、四屆理事,航空工業部科技委歷屆委員,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1958年起即全面主持飛機機型的設計技術,作出了一系列具有開創性和填補國內空白的技術工作。在主持設計成功的飛機中,有兩個機型獲全國科學大會獎,有兩個機型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有三個機型(系統)獲國家金質獎,涉及飛機總量達數千架。為航空科技進步、為空、海軍裝備和國民經濟發展、為軍用飛機出口創匯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貢獻。著有《軍用飛機的安全性設計》等專著。1954年當選為哈爾濱市勞動模範。1985年獲國家科技進步一等獎。1986年獲「航空工業部有突出貢獻科技專家」稱號。1991年獲政府特殊津貼。1993年因為航空工業發展作出了傑出貢獻榮獲中國航空工業總公司個人最高榮譽獎「航空金獎」。1995年5月當選為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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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pp 發表於 2009-3-18 14:55 | 只看該作者
向奮鬥在默默無聞的戰線上,為共和國基石添磚加瓦的無私英雄們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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