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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道主義邏輯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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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iji 發表於 2009-3-11 10:2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作者:朱偉一    發布時間:2008-08-31
  

《新京報》有篇報道,說是北大朗潤園愛貓者餵養流浪貓,但貓慘遭虐殺。愛貓者有流淚的,還有揀起石塊要拚命的。當事人是老師、教授,事情發生在大知識分子成堆的地方,而且大知識分子很動感情。可見,殺貓與愛貓,已經成了大是大非的問題。殺貓可恥,愛貓高尚。我們似乎聽到了正義的呼聲。果真如此嗎?這是一個訓練律師邏輯思維的好題目,不妨仔細分析一下。



首先,有兩個用詞需要澄清一下。 「流浪貓」一詞有傾向性,聽起來好像與「流浪者」和「流浪漢」掛上了鉤,對貓是一種升化。稱「流浪貓」,而不稱「野貓」,代表一種傾向。「無主貓」一詞似乎更為恰當。這些貓並非家貓,也就是說這些貓並不是屬於任何人的財產。既然不是任何人的財產,殺貓者就不存在損害他人財產的問題。



第二個名詞是「虐殺」。什麼是虐殺呢?這是一個問題。殺生就是虐殺嗎?屠夫天天殺生,算不算虐殺?士兵開槍殺人,算不算虐殺?按照《現代漢語詞典》的定義,「虐殺」指「虐待人而死」,而「虐待」則指「用殘暴狠毒的手段待人」。按照這個定義,虐殺的實施者和實施對象都是人,與動物無關。既然沒有適用於動物的專門定義,暫且套用本來是適用人的定義。但即便是適用關於人的定義,虐殺的前提是「殘暴狠毒的手段」。殺生本身並不構成「虐殺」。殺貓不等於虐殺。



是捕殺還是虐殺?這不僅僅是學術問題,不僅僅是咬文嚼字,因為實施「虐殺」的被懷疑對象躲在家中不敢露面。虐殺是一個貶義詞,也很煽情,可以激起人們對虐殺者的義憤或仇恨。



如果不是虐殺,接下來要問:殺動物有沒有錯?無主貓不是國家保護動物,所以殺貓並不違法。如果殺死老鼠,99%的人還會拍手稱快。那麼殺貓到底錯在哪裡?殺貓與殺老鼠有什麼不同?有人會說,貓鼠不同,鼠是有害動物。不錯,老鼠確實是有害動物,而且與麻雀曾經同被列在「四害」之內——麻雀已不再被列為有害動物,可見「有害」、「無害」是相對和變化的概念。不過,老鼠仍然是有害動物,絕大多數人認為老鼠是有害動物,至少對人類來說是有害動物。但問題是,老鼠是有害動物,無主貓就不是有害動物了嗎?老鼠傳播疾病,無主貓也傳播疾病。到了春天貓還有噪音污染,貓叫的聲音十分難聽。



辯論並不到此為止。站在無主貓餵食者的立場上,還可以反問:難道動物有害就可以獵殺嗎?印度市區有傷人的猴子和妨礙交通的牛,但印度人並不捕殺這兩樣動物。出於宗教原因,猴和牛在印度受到尊奉。印度有這個共識,猴、牛殺不得,給人造成危害也殺不得。我們這裡對貓有這種共識嗎?怕是沒有。共知與道德有關。尼采說過,「道德是群體的本能在個體中的體現」。北京市內的無主貓還夠不上神貓,至少公眾還沒有這方面的共識。所以,殺貓還是不殺貓,並不是什麼道德問題。



反過來說,即便動物無害,我們也是照殺不誤。不僅照殺不誤,而且照吃不誤。中國是一個以中華美食文化而自豪的民族,喜食各種佳肴,喜歡品嘗山餚野菽,敢吃各種飛禽走獸——很勇敢的,牛、羊肉食得,豬肉食得,狗肉食得……不知道哪樣動物的肉食不得,不知道哪種動物國人不殺。



剩下來可能還有問題,那就是殺貓的方式。殺貓方式要人道——不,確切地說是要貓道。維也納市內商販賣魚成交后,先用鈍器猛擊活魚,打死後再交給買主,以實行革命的人道主義——不,應該是資產階級的魚道主義。維也納的做法對我們有借鑒意義。維也納的做法表明,捕殺不等於虐殺。



北大朗潤園殺貓的責任在誰?答案也有一爭。未經其他鄰居同意,能否在公用院內喂貓是一個問題;為了消除噪音污染的公害,為了消除疾病傳染體而捕殺無主貓,為民除害,則是另一個問題。兩者可以分開討論,也可以一同討論。如果喂貓者知道或應當知道有鄰居討厭無主貓,而且蠢蠢欲動,但喂貓者仍然在院內餵食、招來無主貓,這豈不是將貓置於危險而不顧嗎?所謂「伯仁雖非我殺,卻因我而死」。



殺貓無大錯——至少是無大錯,為什麼有人對殺貓者如此憤慨呢?我們的思維粗放是一個原因。我們的經濟粗放,思維也是粗放。思維粗放,就不講邏輯關係,不講逆向思維,不講換位思維,不講批評性思維。我們大多數時候只有兩個極端:被人管著的時候俯首帖耳,唯命是從;別人管不到的時候,就老子天下第一,絲毫不顧及他人的感受和利益,不顧及他人的權利。



我們喜歡強加於人,自作多情之處。真要愛貓,為什麼不將其收養在自己家中?是不是嫌臟?是不是嫌麻煩?小區是公共場所,不應該在這裡隨意豢養動物,除非得到小區內全體居民的同意,至少是得到大多數居民的同意。中國是個人多地少的國家,空間有限,每一寸土地都十分金貴。為民族大局計,計劃生育已成為國策。這是十分理智的做法。但人尚且要計劃生育,那些阿貓阿狗呢?那些無主貓的餵食者是不是也要肩負起貓計劃生育的重任?還有,為了計劃生育,可以進行人工流產,有人不禁要問:難道無主貓的命勝過人體內胎兒的生命?這種結論很難讓人接受。



在危害環境的問題上,我們很少看到有人敢在具體問題上針對具體的人表示憤慨。北京每天都有數百萬輛的汽車在排放尾氣,北京的孩子每天都在呼吸污濁的空氣。怎麼見不到見義勇為者站出來大聲疾呼呢?這到底是為什麼呢?可能有許多原因,一時很難說清楚,需要深入研究。我想欺軟怕硬是一個原因。那就是污染者通常是強大的,個人跳出來反對他們有很大風險。實際上,那些餵養無主貓者也是在污染環境,危害人民的生命健康。但你要是敢於制止,就會遇到很大的麻煩。養狗、養貓所帶來的危害或不便,一般影響到的是尋常百姓,達官貴人的住處周圍是不許貓狗亂跑的,除非他們自己也喜歡貓狗。



欺軟怕硬已經深入到我們的骨髓之中,已經深入到我們的基因之中。農民兄弟進城擺攤,我們就要圍追堵截,必欲除之而後快。但對於那些隨地污染的貓狗——北京城內凡貓狗較多的地方,都是烏七八糟,我們並沒有聽說過城管採取過什麼行動。我們這個民族真是夠虛偽的。



不過在貓狗問題上,西方人也不講邏輯。西方人批評中、韓兩國有人吃狗肉惡習。按照歐美人的邏輯,狗是人類的朋友,吃忠實朋友的肉於心何忍?狗是人類的忠實朋友嗎?死於狂犬病者及其家屬恐怕並不這樣認為。市區內深受狗污染之苦的居民恐怕並不這樣認為。即便狗是人類的忠實朋友,那就吃不得了嗎?如果不該吃狗,為什麼可以吃牛?難道牛就不是人類的忠實朋友嗎?牛為人類耕地,吃的是草,出的是奶,為什麼還要吃牛?西方人不僅吃牛,而且吃出了講究,吃出了名堂,牛排要分幾成熟,牛的許多部位要吃,還要明碼標價。國人也不甘落後,連牛鞭都要吃。為什麼狗肉吃不得,牛肉卻吃得?邏輯不通啊!



不過歐美人倒並不是故意傷害中、韓兩國人民的感情。美國國內也有稀奇古怪、不講邏輯的做法。比如,美國有的議員要求立法,禁止食馬肉,因為馬是人類的朋友。還是上面的問題,如果馬是人類的朋友,牛就不是嗎?邏輯不通!



不錯,不管是狗道主義,還是貓道主義,不管是魚道主義,還是牛道主義,不同社會和不同的人,因其背景不同態度也不同。但我以為可以有三點共識。第一,相忍為安,不要將自己的好惡強加於他人,自己愛貓並不等於別人也必須愛貓,自己不吃牛肉,並不等於別人不能吃牛肉,至少在現階段還做不到。第二,愛狗、愛貓,以不損害他人利益為前提,以維護公共場所清潔為前提。第三,不管是狗道主義還是魚道主義,我們都應該首先關心人道主義,首先關愛人。切記,貓道主義或狗道主義並不等於人道主義——希特勒是愛狗的,但他屠殺猶太人,屠殺俄國人,也屠殺德國人。切記,在某些地方的某個時期,關愛貓狗,遠比關愛人容易——關愛貓狗,並不需要我們表現出太多的勇氣。



l 作者為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兼職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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