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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文物是誰的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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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laodai 發表於 2009-2-27 09: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就在中法關係持續低谷徘徊之際,一件導致中法關係進一步緊張、在不合適的時間、不合適的地點巴黎發生了:世界著名的佳士得拍賣公司不顧中國反對,於2009年2月25日(北京時間26日凌晨)以2.8億元人民幣的高價將圓明園的鼠首和兔首銅像拍賣。此前,據調查,90%的中國網民認為,中國應該索回這兩件文物。而中國政府也在抗議的同時明確表態:拒絕參加拍賣會,聲稱:對本來就是中國的文物進行拍賣是對中國的第二次掠奪。而由民間一百餘名中國律師組成的「追索團」則提出停止拍賣、歸還文物的要求。幾乎在同一時間,中國在法國的華人律師也起而抗爭,為保護中國的文物不再受辱做最後的努力。一件本來單純的文物拍賣一下演變成國際公共事件。

  然而,就在全球華人聚焦巴黎之際,再次發生了兩起耐人尋味的事件。一是法國巴黎法院24日對圓明園「鼠兔首」能否被拍賣作出宣判,法官認為,請求人——歐洲保護中華藝術聯合會對於本案沒有直接請求權,駁回其關於要求停止拍賣、禁止拍賣的訴訟請求,並賠償兩個被告方各一千歐元。巴黎法院從訴訟主體原告的資格入手,不待進入實體審理程序,就「巧妙」一口駁回。從而成功地避免了一旦對薄公堂,無論勝負如何,這段法國不光彩的歷史必將再次走入公眾視野和站在道德被審判的尷尬局面。二是銅像擁有人、聖羅蘭(YSL)的生意夥伴兼同性戀人貝爾熱表示,若中國政府讓西藏流亡精神領袖達賴喇嘛返回西藏,並讓西藏人擁有人權和自由,他就會願意歸還銅像給中國。對於西方「人權外交」中國多有領教,並不陌生,但人權外交用到一場文物糾紛,卻實在大大出乎國人的預料。當然,更令人出離憤怒的是,這次本來應該是中國人要用「人權外交」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畢竟一百多年前,法國是憑藉蠻橫的武力不遠萬里到中國搶劫到手的,是對中國主權和人權的極端侵犯,這兩件文物本身就是無可辯駁的證據。何以中國索迴文物,人權竟然又成了他們的借口和保護傘?而且是用做攻擊中國的武器?

  中國流失海外的文物有一百六十多萬件,無論是問題的產生和難以解決都是同一個原因:不平等、不合理的國際秩序和規則。西方對中國持續一百多年的侵略和掠奪是當時弱肉強食的國際秩序導致的。而現在中國要追討卻竟然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中國加入的一九九五年《關於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表面上看來是幫助受害國追討文物,但實際上是築起了一道最後的防火牆,不讓任何受害國去追討文物。儘管這個條約第三條第一款規定:「被盜文物的擁有者應當歸還被盜物給被盜文物的被盜國」,但第一條第三款卻又規定「任何關於返還文物的請求,應自請求者知道該文物的所在地及該文物擁有者的身份之時起在三年期限內提出。在任何情況下,自文物被盜時起五十年以內提出」,就是說超過五十年了就沒有追溯力了。眾所周知,往前推五十年是一九四五年,二戰結束的時候。這也是西方對國際事務的控制力迅速衰退和減弱的時期,他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通過武力等手段去掠奪這些文物了,於是他們只能靠這樣的公約來保護已經掠奪到的文物,保護西方自己。這個條約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僅在締約國之間生效,就是締約國之間可以追討,比如中國加入了,英國沒有加入,它就對英國不生效,對英國沒有約束力。而實際上英國和美國都拒絕加入(這就是為什麼稱之為「最後的防火牆」),法國雖然加入了但國民議會一直沒有批准。顯然,這種對國際公約的選擇性加入和加入后遲遲不批准的做法是西方慣例。從這個條約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就是一百多年來國際社會所制訂的一切遊戲規則都是由西方人主導的,都是為了維護他們的利益的。在這樣的國際規則中,要想按照他的規則來要回你的文物是不可能的。而人權,做為西方的價值觀並上升為現在的外交工具也早已成為西方規則的一部分。甚至發展到今天的極致:明明是一件法國違反人權的歷史罪孽,卻竟然仍然能夠以人權的名義成為反擊中國的借口和工具,形成了對中國人權而且還要加上主權的再次侵害,真是非夷所思!

  然而,對於法國而言,雖然通過他們制訂的規則和法律可以繼續佔有中國的這兩件珍貴文物,但卻失去了道義,更使他們鼓吹的人權價值觀在這件事情上再次顯了原形。從這個角度講,對中國,對中國民眾何嘗不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呢?

附:雨果的信片斷

  先生,您問我對這次遠征中國的看法,您覺得這次遠征值得稱譽,幹得漂亮,而且您很客氣,相當重視我的感想。按照您的高見,這次在維多利亞女王和拿破崙皇帝的雙重旗幟下對中國的遠征,是英法兩國的光榮;您想知道我對英法兩國的這一勝利究竟讚賞到何等程度。

  既然您想知道我的看法,那麼我答覆如下:

  有一天,兩個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強盜大肆掠劫,另一個強盜縱火焚燒。從他們的行為來看,勝利者也可能是強盜。一場對圓明園的空前洗劫開始了,兩個征服者平分贓物。真是豐功偉績,天賜的橫財!兩個勝利者一個裝滿了他的口袋,另一個看見了,就塞滿了他的箱子。然後,他們手挽著手,哈哈大笑著回到了歐洲。這就是這兩個強盜的歷史。

  在歷史面前,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國,另一個叫英國。......

  法蘭西帝國從這次勝利中獲得了一半贓物,現在它又天真得彷彿自己就是真正的物主似的,將圓明園輝煌的掠奪物拿出來展覽。我渴望有朝一日法國能擺脫重負,清洗罪惡,把這些財富歸還被劫掠的中國。

  先生,這就是我對遠征中國的讚賞。
  維克多·雨果
  1861年11月25日於高城居

  【注】
  巴特雷是這次隨英法聯軍侵略中國的一名法軍上尉,並且參與了劫掠圓明園。在他看來:「這次在維多利亞女王和拿破崙皇帝旗號下進行的遠征中國的行動,是法蘭西和英格蘭共享之榮耀,」認為幹得「體面而漂亮」。回國后,他寫信給雨果,徵詢他對所謂「遠征中國」的看法,本想得到一些讚美褒獎之辭,沒想到,從雨果那裡所得到的卻是憤怒的抗議和痛斥.


  附:法國第一大報《世界報》驚人報道:

http://www.lemonde.fr/web/depeches/0,14-0,39-38562720@7-37,0.html

Les autorités chinoises avaient réclamé en vain ces oeuvres qui faisaient partie d'une fontaine zodiacale du Palais d'été de Pékin, et qui furent dérobées par les forces occidentales lors des guerres de l'opium en 1860.

  譯文:中國官方已經毫無作用的宣稱這些文物是北京頤和園黃道噴泉的組成部分。是1860年鴉片戰爭中被西方軍隊偷來的。

  其驚人之處有三:一是明指中國政府的呼籲是無意義的。二是身為在全球有影響力的大報,居然不知道頤和園和圓明園的區別(圓明園的法文翻譯』ancien palais d』été)。三是迴避歷史,僅僅是含糊指出被西方的軍隊"偷"來的。也難怪法國百姓對歷史如此無知,也難怪東西方總是雞同鴨講,總是「誤讀」。這就是西方新聞自由的本質。


作者:宋魯鄭

來源:國際先驅導報
明有物有則,索源清流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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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空 發表於 2009-2-27 10:30 | 只看該作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是也講人權嗎?為什麼西藏人民的人權需要法國提出?難道西藏人民不是中國人民而是法國人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賣的國海了去,根本不在乎那兩個小古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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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紅旗 發表於 2009-2-27 10:5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樓主 laodai ������

"然而,對於法國而言,雖然通過他們制訂的規則和法律可以繼續佔有中國的這兩件珍貴文物,但卻失去了道義,更使他們鼓吹的人權價值觀在這件事情上再次顯了原形。從這個角度講,對中國,對中國民眾何嘗不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呢?"

的確,法國失去了道義;的確,法國人是強盜的後代;的確,我理解有些國家如法國美國自己也有人權問題.但是,請問,中國有沒有人權問題?具體有哪些人權問題?應該如何改進?這才是一個中國人最應該關心的.

我們常常看到類似樓主這樣的論述,借口西方的不是來打擊人權打擊民主.難道因為西方的問題,我們就不要人權?

什麼人仇視人權?欺壓百姓的當權者,靠欺壓百姓謀利的既得利益者,以及他們豢養的走狗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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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lz888999 發表於 2009-2-27 12:24 | 只看該作者
對本來就是中國的文物進行拍賣是對中國的第二次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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