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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說實相 於 2009-2-23 12:34 發表 [昨天的一段真實經歷 - 基督家園 - backchina.com]
樓主的真實故事真實思想的分享,難得可貴。我能夠理解被警察攔下來,並知道超速那麼多的時候的緊張,因此當出乎意料地被放一馬的時候所感覺到的幸運和感恩。乃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能夠跳出個人的立場和私利來看,這個「被放一馬」真是值得感謝的嗎?這位警察大哥真的是做了一件好事嗎?我們知道開車超速不好。保險公司為什麼要漲點?就是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在潛在(按照概率意義講)危害社會的安全了----不一定每一次超速都會導致交通事故,但是100次超速就會導致一次事故。今天這個黑人警察大哥放了我,明天他也可能放了另一個下班趕路去接孩子的媽媽。很多人(雖然不是全部)超速都是有真實的原因的,就像樓主一樣。而交通事故也往往發生在這些心中有急事的人身上,因為他們在開車的時候心裡惦記著事情就注意力不夠集中反映慢了。一旦交通事故發生了,就可能車毀人亡。如果我們感恩獲赦一張罰單幾百美元的人情,那麼我們有對每年幾萬喪生在交通事故中的人和他們的家人有真正的愧疚嗎?基督徒說神愛世人,不要到了實際的事情上這世人都是變成了自己一個人一家人啊。 ...
俺的原文在倍可親貼出后,有一些跟貼,個人以為一說的跟貼,最深刻,引申到了情與法的衝突.
先要聲明一點,原文的目的不是做一個感恩的見證,這樣的幸運臨到誰的頭上,無論是不是基督徒,大概都會感恩的.
在俺的意識深層裡邊,凡事謝恩,已經成為人生的一部分,凡臨到俺們身上的事情,都有深的美意,因此無論是"被放一馬"還是"被罰一單",都要以感恩的心態來面對,從中領受那些積極正面美好的部分,使自己能夠心情舒暢地奔前邊的路.所以,如果以審視見證的眼光來看原文,自然要和宗教信仰聯繫到一起,發出這樣的感慨:"基督徒說神愛世人,不要到了實際的事情上這世人都是變成了自己一個人一家人啊。"可以理解.
再聲明一點,俺每次開車之前,都要禱告,求神幫助我,進入安靜專心的狀態,遵守交通規則.很有效,開車至今,規規矩矩,記錄良好,不敢自誇了,求神保守,繼續保持謙虛謹慎,戒驕戒躁的好傳統.
好了,說正題:在所有的跟貼中,只有一說兄弟看到了法規執行當中情與法的矛盾,這也正是本文的目的.
紐約市對交通違規的零容忍,從法律層面來說,沒有任何問題,但是在具體實施中,引發的警民衝突,時有所聞.這裡有個跟貼:
hr8888hr 20小時前
別替那個虛偽透頂的膨博胡唱讚歌了.法律之內說一不二,法律之外海闊天空.紐約的警察,真的是法律之外海闊天空,他們亂開TICTEK是聞名全國的,無論是PARKING 或TRAFFIC TICKET. 據說是市政府缺錢而要求的, 市政府甚至還對每個警察分派了任務的.不少職業司機怨聲載道,他們甚至說如果殺人,首先殺的就是NEW YORK警察,依我看,NEW JERSEY警察與NEW YORK警察相比,也不見得好到哪些去了.
上面這個貼說的基本是實情,(除了第一句.呵呵).
看看,這個原本是為了民生民計的零容忍,為什麼反倒惹來一片怨聲載道,以至於911所帶來的"警民魚水情"差不多要演化成"水火不相容"了?這裡邊的深層原因,正是俺想要探討的.
執法中要不要以人文本?執法人員的人文情懷如何體現?加重處罰是不是遏制交通事故的最有效手段?等等,不一而足.
請一說兄弟繼續指教.
[ 本帖最後由 ruthrose 於 2009-2-24 01:02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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