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3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雲南宣傳部官員:對網民調查報告並不滿意

[複製鏈接]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2-23 09:2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躲貓貓」調查為何遭大多數網友質疑?

伍皓公布QQ記錄證明選拔沒有貓膩

「躲貓貓」事件本身的爭議還遠遠沒有結束,網民及社會人士組成的「躲貓貓」民間調查又掀起了新一輪的關注高潮:達七八成以上的網民,對於這次由雲南省委宣傳部發起的調查活動及得出的《調查報告》表示強烈質疑。


「沒有質疑就不正常了。這次民間調查雖然非常倉促,但是,我認為滿足公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及監督權的初衷還是一樣達到了。」昨日下午,省委宣傳部副部長伍皓和調查委員會主任風之末端受邀前往雲南網,在線與廣大網友進行交流,回答了網友們就「躲貓貓」調查所提出的大量尖銳的問題。通過二人所回答的內容,和在線交流結束後接受國內外十幾家媒體採訪所給出的說法,圍繞在「躲貓貓」調查周圍並備受詬病的諸多疑問,一一清晰起來。

通過網友的人肉搜索,在8名網民和社會人士的調查人員中,作為媒體從業人員的風之末端、邊民和溫星均被被暴出掩蓋真實身份,而以網民身份參與其中。「他們同時也是本土知名的網民,都在我的QQ群裡面,而和我之間,也可以說是網友的關係。」伍皓解釋稱:關於組建網民調查委員會調查「躲貓貓」的想法,他最早是在自己的工作QQ群里提出來的,此三人在第一時間就報了名,之後,還打電話到新聞處,正式地再報了一次。因此,這三人入選調查委員會,是選拔程序上來說,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為證明三人入選的過程,伍皓向在場媒體記者提供了當時的QQ群聊天紀錄。

「現在網路上有這麼多的質疑,我覺得都是正常的,在我看來,這次民間大調查的初衷算是已經達到了,那就是已經在某種程度上滿足了公眾知情權、表達權、參與權及監督權的初衷還是一樣達到了。」伍皓說,對於參與此事的網民和社會人士,他其實是充滿感動的。「一開始,我非常擔心沒有人響應。為什麼呢?這是一個完全義務的工作,沒有任何報酬。我們不是想證明什麼,而是實現在公民的參與權上邁出新的步伐,而不是邀請他們來通過他們的口表達什麼。而是為了打開一扇窗,讓真正的網民、公眾參與到公共事件知情權當中。所以我當時最擔心的是沒有人參與,我們沒有任何報酬。他們完全義務,同時都面臨很大的風險。這個調查的活是又苦又累的,他們的調查結論到底會是個什麼結論,這都是有風險的。有可能還要被其他人謾罵,像在其他事件裡面都出現過這個情況。」

疑問一:為何組織網民調查「躲貓貓」

伍皓:「躲貓貓」這個事件本身是刑事案件,但因為警方給出的結論不能讓人信服,所以引發成公共事件。如果這是一個單純的刑事案件,我們宣傳部就沒有必要介入。很多網友質疑,為什麼這次調查委員會是由宣傳部門,而不是由政法機關來組織。我想大家把這個事情的性質誤會了,我們最初的想法是,演變成公共輿論事件以後,公眾對這個事實真相渴求非常急迫,所以對於我們宣傳部門有義不容辭的責任幫助公眾了解真相,儘可能還原真相,這是我們宣傳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

所以我們組織了網民和社會公眾參與的調查委員會,目的不是代表司法部門查案、辦案,我們也沒有法律意義上的授權。但是,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我們尊重網路民意,從這個角度協調司法部門,讓我們整個社會公眾,我們的網民參與到案件的偵辦過程中,進入到案發的現場,最接近地去了解真相。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沙發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2-23 09:42 | 只看該作者
疑問二:網民調查員是如何選拔的?

伍皓:這些成員是從報名的1000多名網民里選出來,也不能說他們就是網民的代表,只是說我們通過這種擴大公民參與熱點公共事件做一種嘗試。我們邀請了一些網民來參與,因為報名的很多,我們不可能做到每一個人都能滿足他們前往現場的願望。

我沒想到的是網民反映這麼強烈,這麼敢於承擔社會責任。這又給我們帶來另外一個難題,如何從這一千多網民中選擇。我也沒參與,最後是新聞處來處理。現在想起來當時還是有考慮不周到的地方,我當時就想要兌現這個承諾,一開始新聞處把整個名單發出以後給我看,在新聞處報給我的文件上我是親自加上去的,調查委員會主任是「風之末端」,副主任是「邊民」,因為我覺得要兌現我當時的承諾。現在想來這個可能考慮還是不太周全,應該是這個名單確定好了以後讓名單里所有人來選舉主任。如果通過這樣一個選舉的形式可能就更公開、透明,更加有利於這次調查活動,可能就會消除一些網民的疑慮。

疑問三:為何沒能見到嫌疑人並看到監控錄象?

伍皓:此前我曾在協調會上專門跟政法機關、公安機關溝通,我覺得要向公眾開放,就要做到100%的開放。但是我確實也沒有想到會有一些不可逾越的法律障礙。調查委員會要會見(傷害並致死李芥明的)嫌疑人,公安部門表示接受,但檢察機關提出檢察意見,說這個已經超越了法律的規定。監控錄像也是檢察機關提出來的,覺得是法律不允許民間人士調閱。我在QQ上還跟風之末端談過,碰到這種障礙你們應該跟我通氣,我協調縣裡我們可能就會特事特辦。他跟我說:如果打電話給你,是不是讓人覺得我們是在宣傳部的操控下行事?

先前協調會上我們是達成了共識,但是我們這個決定超越了法律的界限,但我們公民參與進來 本身就已經邁出了很大的一步,當然我們確實還不能凌駕與法律之上。一是法律有規定,我們也不能說為了滿足公眾的知情權的需要我們就可以置法律於不顧。

疑問四:媒體調查員是表示宣傳安排的「托」?

伍皓:我們宣傳部只是搭建了一個平台,讓這些網民代表能進入到大家共同關注的公共事件的現場,提供這麼一個機會,我們提供服務,比如我們出車輛。但是我們宣傳部門並沒參與進來,同時我們不預設任何底線,不預設任何形成。所以我們當時沒有做任何的準備,包括他們的調查過程我們都不干預。

宣傳部門說來沒有必要去找「托」,把自己引火燒身。我來之前還有很多朋友勸我不要來,這是把你放在火上燒烤。 我覺得我們對網路的輿論一定要尊重,要尊重網路輿論,不要覺得網民的輿論只是隻言片語,通常就是謾罵居多,比較偏激。或者是網民的言論有這樣那樣的缺陷,覺得無足輕重,我認為儘管是隻言片語,但是他發表的時候畢竟是經過思考的,這是一種思想,所以我們要尊重。當

讓更多媒體從業人員參與進來,我覺得既可以把他看到的事情客觀公正地記錄下來,同時還能傳遞給更多的民眾。但恰恰正是媒體參與太多反而成了大家質疑的焦點。我作為分管媒體的負責人,給我一個很大的震撼,不僅我們政府的公信力在下降,我們媒體的公信力看來也很成問題。所以我下一步要狠抓媒體的公信力,讓我們的媒體真正能在社會公眾中提高公信力,公信力才是媒體的生命。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萬

主題

3萬

帖子

3萬

積分

版主

留學博士后(十二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33179
3
 樓主| 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2-23 09:42 | 只看該作者
疑問五:為何決策第次日就倉促展開調查?

伍皓:這個想法確實也是來得比較倉促,因為那前兩天一直在開全省部長宣傳會議,一直沒有時間上網,18號晚上會議結束以後才上網,一打開電腦一看鋪天蓋地都是「躲貓貓」,所有的人都在說「躲貓貓」,想知道這個事情的真相。我看到這個以後第一反映就是我們宣傳部門的職責是不能讓真相「躲貓貓」,我們要讓真相「亮堂堂」。在這個情況下我就產生了這個想法。而且我具體看了一下網上對這個事件的反映,網民對我們警方發布的死亡結論不信任,或者說一邊倒的都是質疑。我也很好奇,我也想知道到底是怎麼回事,因為報道和發布的都已經不詳了,真的一個「躲貓貓」的遊戲人就會死了?我當時的第一反應就是要儘快地滿足公眾的這種知情權,既然公眾有這麼迫切需要了解真相的願望,所以我們就要儘快儘可能幫助公眾來認清、探尋真相。

第二天一早,我就邀請政法機關的同志,有政法委的、公安廳的、檢察院的同志。為什麼要請他們?也是從網上一些網民說不能讓警方自己調查自己,需要檢察方的介入。所以第二天就把檢察院的同志請來了。我說:本來你們辦案跟我們沒有關係,但是現在是公眾迫切地需要知道真相,所以我們就必須主動回應公眾,在這個情況下我們共同分析。我就跟他們講,現在公安也好,可能檢察院去調查都很難取得網民的信任,大家都會懷疑是你們自己掩蓋真相,現在網路的事情還是用網路的辦法來解決,這樣才定下來,請社會公眾和網民來參與對整個辦案過程進行監督。

我們當時是為了儘快地揭示真相、發現真相、探索真相、呈現真相,所以整個過程安排特別快。我這個人干工作都非常雷厲風行,下午就發公告,第二天早上就成行。當時包括公安的同志、政法部門的同志說時間太倉促了,來不及準備。我說真相不需要準備,越準備越無法找到真相,就是要來不及做任何準備。所以倉促是這麼來的,如果說慢慢來決定,下面把他們想掩蓋的都做了。真相是不需要準備的。

疑問六:《調查報告》為何沒能給出一個「真相」?

伍皓:實事求是地說,《調查報告》我並不滿意,我只給這個報告打80分,我覺得,調查委員會還是應該作出一個自己的判斷和結論才對。儘管如此,實際上我們最初參與的目的和輿論監督的目的是達到了。通過我們這次活動,至少我們對司法部門監督產生了效果。有了公眾和網民的參與以後,司法部門在辦案子就不會像以前那樣拖幾個月,不敢說再拖幾個月再辦,他們也會更加公開 、透明和公正地來執法辦案。如果他們再「藏貓貓」肯定會遭受更大的輿論壓力。所以我們相信通過這次活動很好地實現了輿論監督,也實現了公民的參與權,也實現了監督權。我們這次調查是一種參與,體現公民的參與權,不是說跟司法機關的司法調查一回事,司法機關調查的結論在輿論監督的情況下我們相信會很快跟公眾見面。

風之末端:在知道自己成為調查委員會成員的時候,包括我們自己都有一些現在看來是很美好的想法 ,就想通過我們的調查能夠挖出這個事情的真相,當然之後來看,因為我們肩負的任務是參與,使這個事情讓大家知道。之後我有一個想法,如果我們真的能調查出這個真相來,是否會意味著公檢法這些機關就不用了,出事件來個網友調查真相就行了。遇到法律的時候我們和任何一個部門一樣,不能因為我們是網友就能享受逾越法律的特權,這個無奈也是心服口服的無奈,這樣也要調整自己的思路,在這個想法達不到的時候,我們還要按照原來的預定程序繼續進行。由於民間身份的制約,當然也由於我們不曾被賦予任何特權,我們調查中所能掌握到的一手資料是有限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怎麼可能下一個結論,並給出一個所謂的「真相」呢?(生活新報)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138

主題

817

帖子

3萬

積分

貝殼至尊領袖

Rank: 6Rank: 6

積分
39704
4
Brigade 發表於 2009-2-23 09:56 | 只看該作者
"達七八成以上的網民,對於這次由雲南省委宣傳部發起的調查活動及得出的《調查報告》表示強烈質疑。"


質疑是必然的:政府雇了那麼多網路評論員,他們所起的作用百姓無法知道。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24 05:54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