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覆TVBS記者范琪斐的一封信
"只許州官放火, 不許百姓點燈" 是我看完後的反應. 我在華盛頓跑新聞, 和兩位當
事人也都合作過, 因此有感而發. 要是這篇評論是任何平民百姓寫的, 我會大力鼓
掌. 只不過寫這篇評論的記者和她所代表的TVBS, 正是這種怪象的始作俑者. 在范
記者大力推銷這種怪象僅是一個大陸記者的素質問題時, 她蒙昧了自己的良心, 也
欺騙了所有的人. 她應該知道這種採訪方式是"台灣特產", 並不是大陸記者憑空創
造出來的. (台灣媒體開放比大陸要早的多) 要是你有機會去到任何國際媒體聚集的
場合, 例如: APEC, WTO, 甚至大陸的人大 (我都去採訪過), 你就會發現只有台灣
和香港的電視媒體會一窩蜂的擁上去"圍堵"受訪者, 不僅讓受訪者寸步難行, 嚴重
時更讓人捏把冷汗會擠出人命來. 其中你會發現TVBS的記者們, logo拿的最高, 闖
的最凶, 堵的最起勁. (香港記者更兇悍)
不了解台灣媒體生態的讀者或戴著有色眼鏡的人, 讀到范記者這篇慷慨激昂的評論
後或許會大力鼓掌. 但媒體"圈內人"應該都心知肚明, 這篇打著道德旗幟的文章,
不僅偽善, 更是雙重標準. 范記者一頂頂大帽子, 在我聽起來像是自打巴掌. 駐美
國的台灣電視媒體, 那一家沒有去機場或晚會上堵人, 只為了上一個logo? 用美國
的法律來壓人也莫名其妙. 請問中天的臧記者觸犯了美國的那一項法? 是否受到過
起訴? (在美國亂說人犯法是可以被告譭謗) 所謂的"媒體行規"更是一個笑話. 只要
在美國的台灣媒體界跑過新聞的人都知道, 這裡的媒體生態就是結黨成派, 爾虞我
詐, 今天的朋友或許是明天的敵人. 范記者所謂的行規不過是幾家"交情好"的媒體
互相立下一些不成文的"牽製法".
回顧台灣電視媒體之會走到今天,TVBS功不可沒. 是它們把"獨家"這兩個字變成家喻
戶曉的名詞. 獨家文化的惡性循環, 導致一張名片也是獨家, 一句 "no comment"
也是獨家. 而當別的媒體有樣學樣, TVBS的記者卻反過來咬人一口, 這不是雙重標
準是什麼?
TVBS的范記者自我昇華, 把美國媒體職業道德掛在嘴上教育它人. 只不過美國不同
的場合有不同的規定, 這是一件case by case的事, 沒有所謂單一的行規去牽制,
更無法想像FOX 要被迫遵守CNN或ABC定下的"行規". 美國媒體也會去堵在新聞人物
的家門口, 也會互相競爭, 想盡辦法捕捉獨家新聞, 也不是所有接受採訪的人都笑
顏以待.
老實說, 大多數的台灣電視媒體根本就是狗仔隊, 首先關心的是補捉煽動性的一刻
, 再來要上logo. 觀眾看的津津有味, 主管們笑容滿面. 這些自我膨大的狗仔隊,
談論新聞道德時怎麼不汗顏呢? 要是因為害怕競爭而大台壓小台, 一句違法和違反
行規就可以扼殺別台的採訪權, 要是因為不同意友台們所立下的"行規" 自我行動便
要受到杯葛的話, 那就不要再把言論自由掛在嘴上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