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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稅收實行兩套系統 徵收成本幾成世界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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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乾媽 發表於 2009-1-21 21: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9年01月21日09:11   中國新聞網   

我國是稅收收入增長最快的國家之一,但也是全球稅收成本最高的國家之一。有數據顯示,按1992年的年報統計,美國的稅收徵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總額的0.58%,日本為1.13%,而據有關專家透露,估算中國這一指標近年來已接近8%。

稅收成本指的是國家在稅收征納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稅收成本又稱「稅收徵收成本」,專指稅務機構為徵稅而直接支付的各種費用,包括稅務機關人員費、設備費、辦公費以及稅法宣傳費等;廣義的稅收成本還包括「納稅成本」及「經濟成本」。這裡討論的主要是狹義稅收成本。


記者日前在安徽、江蘇等地採訪時發現,降低稅收成本並不是簡單地壓縮稅收經費支出,稅收體系複雜、稅種繁多才是導致這一狀況的根本原因。


自從1993年國、地稅分設以來,兩套征管機構的矛盾在10多年的運轉中逐日堆積,「搶稅」的鬥爭一直在繼續,納稅人的納稅成本也無形增加。


記者在安徽省鳳陽縣調研時,正遇到一家浙江企業在鳳陽投資12億元建廠,目前尚處於投產期,還沒有產生利潤,然而,鳳陽縣的國稅、地稅部門已經紛紛爭著要企業申報,雙方爭執不下,只能報到各自的上級單位,指望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去裁決。「小戶互相協調一下,大戶大家都不放過,每家都有任務,每家都要收入。」鳳陽縣國稅局副局長鄧立公顯得很無奈。


「內資企業的所得稅征管一直是橫在國稅和地稅間的最大分歧。」安徽省地稅局辦公室副主任趙勇告訴記者,2001年末,國務院發出通知稱,決定從2002年起實施企業所得稅收入分享改革,由地方和國家共享地方企業收入所得。自2002年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新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的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徵收管理。但關於「新登記註冊的企業」的解釋雙方各有一套道理,為此,中央先後下發了6個關於企業所得稅界定標準的解釋文件,但表述仍不明晰。


中國財政學會理事、江蘇省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蔣大鳴認為,兩套系統並存帶來的最大問題就是稅收管理許可權不明,導致相互爭稅、重複徵稅。


「這種爭稅的行為,不僅造成了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也造成納稅人和稅務部門之間的矛盾。」趙勇說,因為許可權不明,基層稅務部門的工作也變得無所適從。


此外,目前實施的這套稅收系統也同時增加了我國稅收的徵收成本。在鳳陽縣,分稅前稅務工作人員一共才100多人,分稅後,僅國稅一家就有137人,憑空多了一套人馬,一套辦公系統。


在採訪中,業內專家和基層稅務工作人員紛紛反映,國稅局與地稅局作為兩個獨立的行政執法主體,有著各自的工作職責和範圍,在業務領域互不溝通,相關信息不相共享,但工作對象又面對共同的納稅人,除增加了徵稅成本以外,在徵收管理上也存在不協調的問題。


「國、地稅應該合併,合併就能夠節省征管運行、建設成本,大大降低公眾供養政府行政機構的負擔。」蔣大鳴認為,機構的合併不意味著分稅制改革失敗或倒退。


此外,記者採訪的數名地稅官員還都表示,分稅不一定要分機構,機構一多,職能混淆、機構重複和多頭管理的弊端就會出現。本質而言,這是違反稅收征管的簡便和效率原則的。鑒於機構重複設置的低效和不公平,國內學界也有兩套徵收機構早晚要合併的意見。


「兩個部門的合併有諸多好處,不但可以減少納稅人的負擔,也有利於提高財政行政效率,壓縮大量工作人員,減少稅務成本。」中國城鄉發展研究中副主任鍾永生告訴記者,現在國家稅改的方向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稅收制度體系要改革,二是稅種要減少,稅率要降低,第三改革過程中要充分反應市場資源的價值。(記者:劉璐璐楊玉華 鄧華寧)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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