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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院開庭傳喚陳水扁 審理其所涉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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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藍的天 發表於 2009-1-19 22: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19日上午9時30分召開準備程序庭,傳喚陳水扁,審理其涉嫌的多起弊案。

    上午8時55分左右,陳水扁在警方的戒護下,由台北土城看守所被提押至台北地方法院。

    據介紹,台北地院將首先就陳水扁涉及的四大弊案中的龍潭購地弊案和南港展覽館弊案進行審理。法院上午傳喚陳水扁,下午傳喚陳水扁家友人蔡銘哲、前力麒建設負責人郭銓慶、前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局長李界木等人。

    陳水扁弊案的審理吸引了島內外大批媒體前來報道,警方在台北地院布置了大量警力以維持秩序。

    陳水扁因涉及多起弊案於去年11月12日被檢方收押,12月12日特偵組以貪污、洗錢等罪起訴陳水扁等人後,案件移審法院,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繼續羈押陳水扁。但是台北地院合議庭審判長周占春兩度當庭釋放陳水扁。對此,檢方先後兩次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灣高院兩次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審。12月25日,台北地院將陳水扁案併案交給審理吳淑珍涉及「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審理。30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陳水扁羈押但不禁見。此後,陳水扁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台灣高院7日作出裁定,駁回抗告,繼續羈押。

    台北地院合議庭今年1月5日訂出陳水扁案首次開庭時間,從19日起連續3天召開準備程序庭,傳訊陳水扁等被告;1月15日,台北地方法院又訂出於2月3、4、5日3天開庭,繼續傳訊陳水扁案的被告。
有兩種偉大的事物,我們越是經常越是執著地思考它們,我們心中就越是充滿永遠新鮮、有增無已的讚歎和敬畏,那就是我們頭上的星空,我們心中的道德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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