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回復: 0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美國一醫生昔日為愛捐腎 今朝離婚向妻子索腎

[複製鏈接]

2萬

主題

6萬

帖子

4萬

積分

版主

倍可親終生會員(廿一級)

Rank: 7Rank: 7Rank: 7

積分
4236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葉可兒 發表於 2009-1-10 11:3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美國紐約州醫生理查德·巴蒂斯塔7日在離婚訴訟中要求妻子歸還自己8年前捐給她的腎,不然索償150萬美元。

    他的妻子尚未對此作出反應,但專家認為巴蒂斯塔這一要求根本不可能實現。

    索腎

    「作為訴訟的一部分,我們在索要他捐給妻子的腎的價值,」巴蒂斯塔的律師多米尼克·芭芭拉7日說,「理論上,我們實際要求還腎。」

    芭芭拉說,這150萬美元涵蓋當事人妻子唐奈爾·巴蒂斯塔因換腎得以繼續工作並免於透析而賺的錢。「人體器官無法標價,但它確實有價值」。

    他還說,當事人並不真的指望唐奈爾還腎,目的是讓人們注意到妻子數月來不許他看望3個女兒。

    「這是我的最後一搏,」巴蒂斯塔說,「我並不想惹人注意。」

    巴蒂斯塔現年49歲,是紐約州長島知名血管外科醫生,就職於拿騷大學醫學中心。唐奈爾現年44歲,是名護士。二人於1990年8月結婚,住在麥薩皮奎一所價值100萬美元的房子內,育有3個女兒,現年分別8歲、11歲和14歲。

    芭芭拉介紹,唐奈爾於2005年7月向法院申請離婚,巴蒂斯塔同年反訴,稱妻子有婚外情並把他趕出家門。索腎要求最初沒有出現在反訴中,本月7日剛剛提出。

    唐奈爾尚未對索腎一事作出回應。她的律師道格拉斯·羅斯考普夫則說:「事實自己會說話,它們不像巴蒂斯塔所說的那樣。」

    捐腎

    雖然二人反目成仇,但巴蒂斯塔不後悔為唐奈爾捐腎。「(當時捐完腎后)我像踩在雲彩上行走。我為她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時至今日,我仍願再做一次」。

    他在加登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說,自己當年捐腎,「頭等大事是為挽救她的生命,其次是挽救婚姻」。

    巴蒂斯塔回憶道,夫妻倆曾因唐奈爾腎功能衰竭而關係觸礁。妻子兩次腎臟移植失敗后,他主動提出捐腎,並發現兩人腎臟匹配。這一幾率僅為七十萬分之一。

    發現匹配腎臟相當不易,而且等待做腎臟移植手術的名單總是很長。這意味著,如果丈夫不捐腎,唐奈爾將面臨漫長的等待。

    夫妻倆於2001年6月28日在明尼蘇達州的腎臟移植手術成功后,巴蒂斯塔說自己期待與恢復健康的妻子生活更加幸福,不料希望落空,「什麼也沒有變」。

    他說,妻子後來回學校讀書拿到護理學碩士學位,並學習空手道,卻在因考黑帶負傷后開始和理療師私通。

    「它在我內心鑽了一個洞,至今仍存,」巴蒂斯塔說,「時至今日,我是個自豪的人,以那種方式遭背叛,丟人——我甚至不願開口」。

    「沒有什麼比遭遇鍾愛一生的人背叛更痛苦。」

    他恨恨地說:「我在手術室準備救人時,她把離婚文件『啪』一聲摔在我跟前。」

    無效

    醫學倫理學家認為,巴蒂斯塔的索腎要求不道德,也不可能實現。

    賓夕法尼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的阿瑟·卡普蘭說,巴蒂斯塔要回腎臟或錢的可能性「介於不可能和根本不可能之間」。

    喬治敦大學肯尼迪倫理學學院醫學倫理學家羅伯特·維奇指出,「以任何價值交換器官系違法行為」。捐獻器官合法,「一旦你捐獻出來,就不可能要回」。

    美國法律規定不得買賣器官。

    「現在這是她的腎……取出腎將意味著她得繼續透析,不然就會沒命,」維奇說,「你也不能事後給器官定上金錢價值」。
(王鑫方 )
2009,我等你……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5-8-30 23:52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