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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揣幾本護照的人: 雙重國籍是是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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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njsau 發表於 2008-7-4 09:1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我在三個國家長期生活過,在其中的兩個國家參加過公民入籍宣誓儀式,不過,兩次都是向同一個人宣誓──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儘管伊麗莎白這個名字的英文發音我總是發不好。

  第一次還是上個世紀末,我在加拿大入籍,就曾向這個住在外洲的女人莫名其妙地宣過誓。儘管楓葉之國的許多新移民有著和我一樣的疑惑,但他們在拿到加拿大護照之前,也不得不向這個「異國」的女王宣誓效忠,因為加拿大不僅是英聯邦成員國,而且還把英國女王當作自己的國家元首。

  第二次則是上個星期,我在倫敦郊區布羅姆雷區市政廳(大概相當於北京郊區密雲縣人民政府辦公大樓)參加了英國公民入籍宣誓儀式,再一次向伊麗莎白二世女王宣了誓。這一次我不敢有什麼疑惑了,因為現在是我主動在她老人家的「王土」之內申請成為 「王臣」的。

  不過說實話,對我來說,這一迴向誰宣誓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申請英國護照並不意味著我必須放棄加拿大護照。

  其實,這與英聯邦也沒有什麼關聯。申請入籍前,我查過英國的有關規定:不管是不是英聯邦成員國,只要你原來的國籍國承認雙重國籍,英國就允許你保留原國籍。

  遺憾的是,我在加拿大那次入籍時就很不情願地放棄了中國護照,因為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說「不情願」,是因為由此造成的種種不便至少包括:每次去中國出差或探親,我都要去中國大使館排隊,等候辦理簽證。

  當我接過布羅姆雷區區長(相當於密雲縣縣長)遞來的鏡框鑲嵌的公民證書時,我心不在焉地想:像我這樣的坐二望三、身份混雜、忠誠度成疑的「國際浪子」,這個世界上不能說沒有,但人數肯定不多吧。

  為寫這篇文章,昨天我上網搜尋了一番,才知道我的想法錯了。例如,一個名為 「多重國籍網」 (multiplecitizenship.com)的英文網站介紹說:澳大利亞2000年時就有400萬至500萬人擁有雙重國籍;到1998年為止,居住在國外的瑞士公民中,60%擁有雙重國籍;雖然美國沒有官方的統計數字,但擁有雙重國籍的美國人也高達數百萬人;截至該網站公布這些數據時,全球大約有89個國家正式承認某種程度的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

  美國也承認雙重國籍?這我還是第一次知道。我突然想起我在加拿大認識的一個朋友,他自稱是「懷揣四本護照的人」:南非、澳大利亞、加拿大和美國。當時我還有點兒納悶兒:美國不是最看重國民「效忠」問題的嗎?

  「海歸」為何歸不得?

  近些年來,雙重國籍在中國也成了一個 「議題」。

  世紀交替的這些年來,每年中國「兩會」期間都有人建議中國實行雙重國籍,提議者包括政協委員和中國學者,但聲音最大的還是各類海外華人社團。

  在我看來,如今已經拿到居住國國籍的海外華人不想放棄中國護照,最主要的考慮,倒不是想省點兒簽證費,或吝惜使館排隊的那點兒時間,而是擔心一旦「海歸」或萬一告老還鄉時尷尬的身份問題:雖然現在中國對在華的外籍人士也啟動了「綠卡 」申請程序,但審核嚴格,名額有限,而且「綠卡」與國籍畢竟不是一回事兒:儘管你是黑髮烏眼,黃膚平鼻,操一口流利的中國話,但你仍然是居住在中國的 「外國人」!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隨著在華外企、甚至中國本土公司的薪酬水平與西方越來越有「可比性」,所謂的「 海龜」也越來越多。但對那些持外國護照的「海龜」來說,他們的在華身份問題,卻成了他們的一大困擾。我經常聽朋友講起這樣的故事:某某聯繫好在華的高薪工作,卻因工作簽證沒有落實而遲遲不能成行;某某某已經「海歸」,卻因辦不下中國「綠卡」而不得不迴流,等等。

  還有更為尷尬的「葉落歸根」 故事:持外國護照的某某或某某某,到了退休年齡,告老還鄉,卻因中國「綠卡 」一卡難求,又懶得每年申請延續簽證,索性重演當年非法偷渡西方之一幕,在自己的祖居地「黑」了下來。

  「葉」是「落」回來了,但「根」卻不認你了。

  還有一些中國學者,力圖從理論高度論證雙重國籍現象之「先進性」,以及中國亦應在這方面「與時俱進」之必要性。

  例如,北京大學歷史學系副教授吳小安就認為,雖然少數西方國家早在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就承認雙重國籍,但作為一個全球現象的「雙重國籍」,本質上來講卻是全球化的產物,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才開始在世界上流行起來的新趨勢。吳小安還為這一新趨勢找到了這樣一些理論依據:一、全球化新形勢下,人員、貿易、資金、技術、通訊、交通越來越頻繁;二、「多元文化」 概念與人權觀念越來越深入人心;三、傳統的民族國家主權觀念卻越來越淡化和弱化。

  當然,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並非不認 「歸國」的「遊子」,也不是無視靈活變通的國籍政策對海外華人有形無形「投資」的吸引力,而是有其難言的苦衷:除港台澳之外,絕大多數的海外華人都居住在東南亞諸國,如果中國承認雙重國籍,不僅會引起這些華裔居住國政府的猜疑,也不利於東南亞華人融入當地社會的努力。

  力主中國實行雙重國籍的海外華人社群,主要是居住在那些承認雙重國籍的歐美國家的華人,他們也深知中國的這一苦衷,並相應地提出了折衷方案:中國的雙重國籍,應因國制宜,因人制宜,僅僅適用於那些居住國承認雙重國籍、本人也願意保留中國國籍的海外華人。

  其實,印度的經驗值得中國借鑒。印度最近為了吸引海外印裔居民的財力、智力投資,也實行了雙重國籍制度。如果說歐美諸國的國情與中國不完全相符,那麼,印度則有很大的 「可比性」:首先,印度的人口規模和經濟發展程度與中國相仿;其次,印度與中國一樣,也是移民出口大國,用吳

  小安的話說,與歐美許多國家基本上是「移民接受國」不同,中印兩國均屬於「移民輸出國」;其三,與許多海外華人居住在族裔問題比較敏感的東南亞諸國的情況類似,許多祖居地位於目前印度境內的海外印裔,因二十世紀四十年代的印巴分治和七十年代的巴孟分離,而生活在穆斯林鄰國巴基斯坦和孟加拉,他們的身份認同問題,不僅會影響到居住國脆弱的社群關係,而且還會影響到印巴、印孟之間敏感的外交關係。

  基於上述複雜的政治、歷史和宗教因素,印度最近實施的雙重國籍制度,並非基於普適性的血統決定論或祖居地決定論,而是有兩大前提:一、海外印裔現居國也承認雙重國籍;二、不適用於巴基斯坦和孟加拉的海外印裔。

  去年夏季,中國國務院僑辦主任陳玉傑訪問英國期間,曾對當地華人社團談及中國難以實行雙重國籍的「苦衷」,並表示:她曾到訪過歐美、東南亞等地,往往只有歐美華人才會要求雙重國籍,而東南亞等地的華人卻完全沒有提及,可見兩地華人所處的環境有很大不同。

  陳玉傑的講話見諸中國媒體之後,門戶網站「網易」上,一名中國網友馬上跟帖「支招兒」 ──

  「其實,只要採用『雙重國籍與否,本人自定』原則,問題即可解決。」

  「茶話會」上話國籍

  倫敦郊區布羅姆雷區市政廳的入籍宣誓活動結束后,區長邀請所有新公民前往附近一個大廳,喝咖啡、吃點心兼聊天(類似中國的 「茶話會」),目的大概在於增進背景不同、膚色各異的新入籍者的交流和溝通,培養「公民意識」,順便再捎帶點兒「私貨」:趁機介紹一下區政府和自己的政績。

  「茶話會」上,我也與剛才一起向女王宣誓「效忠」過的幾位 「新英國人」交談起來。

  一位中年男子自我介紹說:他來自伊朗,移居英國已經35年了。

  「你在英國生活了這麼多年,怎麼現在才想起入籍?」我好奇地問。

  他呷了一口咖啡:「以前我沒有英國國籍,也沒覺得有什麼不方便,因為我太太和子女都是英國公民,我本人則是英國永久居民。前一段時間,聽說今後入籍要考試,考什麼英國政治制度、歷史、文化等等,這才給了我一個動力,以免錯過這次免考入籍的末班車。」

  這也是我來英國八年多最近才申請入籍的主要動因啊!聽他這麼一說,我的「動機不純」的內疚感也舒緩了許多。

  告別這位英籍伊朗人,我走近大廳角落的一個三口之家。抱著兒子的父親對我說,他們全家來自緬甸,但他特彆強調說:「這次宣誓入籍的是我太太和兒子,不包括我。 」

  看到我疑惑的表情,他解釋說:「我是緬甸流亡政府的成員。如果我想回國從政,我就不能加入外國國籍。但我兒子還要在英國上學,我太太則要在英國照顧他,他們如果不入籍,會很不方便。」

  他的一番話又強化了我的「動機不純 」的內疚感,但聯想起前些日子加拿大新總督被迫放棄雙重國籍的新聞,我又有些慶幸:我這輩子有過不少不切實際的夢想,但幸虧從來未曾夢想過從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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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ckyc1146 發表於 2008-7-5 07:19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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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這麼羅嗦哦!香港目前實行的方法就很不錯,為什麼不能推廣到內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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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8-7-5 23:02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buckyc1146 於 2008-7-5 07:19 發表 [懷揣幾本護照的人: 雙重國籍是是非非 - 回國發展 -  backchina.com]  
為什麼這麼羅嗦哦!香港目前實行的方法就很不錯,為什麼不能推廣到內地呢?  

港澳台是高等華人,大陸中國人就做夢吧。我覺得要等到中國承認雙重國籍,除非中國政府換一個。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女基們都蒙頭剃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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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town 發表於 2008-7-13 00:57 | 只看該作者

上海的楊佳如果有加拿大護照, 甚至韓國護照,那結果就

上海的楊佳如果有加拿大護照, 甚至韓國護照,那結果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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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孤兔 發表於 2008-7-13 08:10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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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修羅王 發表於 2008-7-15 19:10 | 只看該作者

自反政府武裝借外族之手推翻民國政府以後,怕間諜戰

自反政府武裝借外族之手推翻民國政府以後,怕間諜戰,還有就是希望遠征海外的原抗日政府軍客死他鄉,以及討好印尼,馬來的獨裁反華政府 
雖然讓人難以接受,但畢竟是歷史

    中國自50年代起就廢除雙重國籍的體制,可是,作者指出,各國在對待國籍問題上都是採取利己損人的態度,中國卻是採用利人而於己無益的政策,這種為淵驅魚的做法造成有意回歸的華人無法取得中國國籍,對中國是不利的。

  孫中山先生曾有「華僑是革命之母」一語,可見中國近代史與海外華人休戚相關。近年來中國大陸的經濟發展更顯示這一歷史模式的延續。因此雙重、多重國籍這個敏感問題頗有討論的必要。

  按照舊法律名詞,中國傳統的國籍政策是屬血(desanguinis )原則,即只問祖籍,不問出生地點。以後者為準的叫做屬地(desolis )原則。現行的中國國籍法兩者都不是。

  1980年9 月10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四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國,具有中國國籍。

  第五條規定: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國國籍。

  各國法律規定不同

  「具有外國籍」的意思並不明確。以加拿大、美國為例,中國公民的小孩一出生就「自動」有當地國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但是如果退出當地國籍后,能不能憑父母之中一方的中國國籍取得中國籍?答案按中國國籍法第七條:中國人的近親屬,願意遵守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國籍。

  換言之,在加拿大、美國出生的中國小孩,幼時被小同學另眼相看,但要做中國人,需要申請,批准與否,並無明確規定。在德國出生的中國小孩則沒有這個麻煩,因為他們不自動具有德國國籍。一個人是不是中國人竟然要看當地法律,法律一改,情況即起變化,實在十分有意思。一個國家的國籍法的效果,實際以外國立法機關的意志為轉移,不能不謂奇特。

  其實最主要的關鍵是中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以及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其精神和大部分國家的國籍法對雙重國籍的態度截然相反。大多數國家不承認自己公民因外國國籍而喪失本國籍,例如法國人不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外國國籍,法國仍視之為本國公民,其義務、權利絲毫無增無損。特別是在任何情況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國之外受審、服刑。以色列的規定也一樣,而且輔以「猶太人回歸法」:

  任何猶太人一經入境,便可以提出入籍要求,馬上成為以色列公民。美國最近有一宗駭人分屍案,兇嫌由父兄陪同潛逃以色列,憑其父的以國國籍,要求當局將他當做以國公民,拒絕美國引渡要求。以國當局開始為「國家尊嚴、民族利益」準備與美國政府周旋到底,但是美國民憤太大,影響到猶太團體,以及受其控制的國會議員,居然史無前例地扣壓部分對以美援。因此立竿見影,以色列果然開始動搖,不再堅持兇嫌是以國公民,準備引渡。此事尚有待上訴解決,然而可見以色列國籍法對世界各國一般猶太人的保護備至。

  說到底,各國的國籍法的目的在維護本國、本國公民的權益,不惜作出利己損人的規定。中國現行的國籍法似乎以削減本國公民權益、專門利外為原則,如此「為淵驅魚」,實在少見。隨著中外交往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在國外出生的中國小孩回鄉暫住,加上中國國籍在21世紀頗有「走俏」的可能,對國籍法重新探討已成當務之急。

  世上大部分國家不承認本國公民的雙重國籍,其關鍵是不接受外國政府對這些具有雙重國籍的個人在本國境內的權威。具體來說,假定某人具有甲國和乙國雙重國籍,如果某人在乙國境內,則甲國政府不得向乙國提出基於某人的甲國國籍的任何交涉。同時,甲國政府也沒有義務、權利向乙國政府提出關於某人的交涉。這項原則顯然是完全對稱的。即使向來唯我獨尊、慣於藐視國際法的美國,在美國護照封里也出警告,說明美國公民若因具有雙重國籍被他國政府強征入伍,美國不予保護。加拿大護照也有類似的聲明。可見一個人的「有效、實際」國籍,完全取決於其所在地點。

  呵呵勛爵案例

  關於這點,歷史實例很多。略舉數項,

  一、呵呵勛爵案:

  二戰期間,納粹德國電台的英語廣播明星,莫如呵呵勛爵(LordHaw-Haw )。此人生於紐約,原籍美國,本名威廉·喬伊斯(WilliamJoyce),一生大部分時間在英國和愛爾蘭渡過。他醉心法西斯主義,先在英國活動,後來索性定居德國,效忠納粹,每天向英國廣播,招降策反,不遺餘力。對英國民眾身受戰禍,更冷嘲熱諷,呵呵大笑,故名呵呵勛爵。不料1945年5 月初,納粹無條件投降,呵呵勛爵成為瓮中之鱉,被捕后以叛國罪移交英國法庭。

  呵呵勛爵極力為自己的行徑辯解。受審之際,最有力的一招便是他早已加入德國國籍,白紙黑字,文件人證俱全。他從未加入英國國籍。即使他同時具有英國國籍,在德國境內乾的是德國公民應盡之責,按國際慣例,不能構成「背叛英王」的死罪。辯護律師雄辯滔滔之後,呵呵勛爵最後還是被判絞刑,原來英軍在他的漢堡寓所大舉搜索,赫然找到一本早已過期的英國護照。

  檢察官說:呵呵勛爵既然以德國人自居,為何保留敵國護照?莫非企圖以英國國籍作出背叛英王行動?他對英廣播工作時,事實是以英國人身分出現,因此構成叛國之罪。

  呵呵勛爵無法證明自己從未加入英國國籍、或者已經退出英國國籍,也不能說「身在曹營心在漢」。相反地,哪怕他的英國護照已經過期,哪怕得來非法,他顯然「江左豈曾忘襲許」,於是初審定讞,兩次上訴駁回,最終問絞正法,不謂冤獄。他的案例說明了國際慣例對雙重國籍的態度,即使有投敵叛國滔天罪行,軍事法庭也不得不慎重其事,以防創立惡例。

  其次,呵呵勛爵事件也說明了另外一項國際法原則,即護照過期或失效絕不意味當事人從此喪失國籍。護照是證件,用來證明國籍,不論有沒有文件佐證,國籍依舊存在。

  美國多重國籍現象

  呵呵勛爵事件更重要的啟發是:現行的中國國籍法對中國國家利益十分不利。如果中國出了呵呵勛爵式的人物,按現行法例,根本不能以叛國罪起訴,因為一旦加入外國國籍,就自動喪失中國國籍,法有明文。如果再出現金壁輝(川島芳子)式人物,該如何處理?進一步推論,如果發生戰爭,處於中國境內的部分「外籍」中國小孩是否要當成了「敵僑」?照現行國籍法,答案十分清楚。

  事之不平,莫過於此。

  二,美國的多重國籍現象:

  美國在內戰之前,即有中央和各州權力的界限問題。關於國籍的問題,也是爭執焦點。要言之,每州各有州籍,按內戰之前的概念,州籍並不是國籍附屬或者衍生之物,兩者之間,在權利或者義務上不一定相容。此事爭論不休,牽涉到奴隸制的合法性、蓄奴州的公民能否攜奴進入聯邦規定的無奴地區等等極其敏感的問題。內戰結束之後,中央政府勢力大增,爭論才告一段落。但是不到20年前,還有由亞拉巴馬州逃亡加州,受當地公眾同情,州長下令庇護,拒絕引渡要求的實例。按聯邦法律,越州逃亡即構成中央級罪行,但是加州在理論上也算主權國家,定居該地的美國公民具有州籍,不受聯邦侵擾。後來人事更迭,新州長不再庇護,當事人雖然稱冤,也只好黯然回籍,享受亞拉巴馬的法治。

  美國公民加入外國國籍,即有喪失美國國籍的「可能」。到底是否一定喪失,在何種情形之下才喪失,言人人殊。可以確定的是美國與少數幾個國家互簽協定,規定本國公民可以具有對方國籍而不影響其原有國籍,這包括幾個香蕉共和國以及以色列。

  就香蕉共和國而言,讓上層人物兼有美籍本是美國利益所在。

  就以色列而言,在蘇聯解體之前,美國是猶太復國主義移民的最大來源地,如果不讓他們保持美國國籍,恐怕人數會大幅度減少,因為畢竟中東是「四戰之地」,難以要求人人義無反顧、時時背水作戰、與以色列共存亡。讓移民兼有兩國國籍,正是「綠楊移作兩家春」的具體安排。

  德國國籍的爭議

  三,德國國籍法的爭議:

  德國是唯一採取屬血主義的歐洲國家。德國國籍法規定,德國人的後代有權要求德國國籍,東歐和前蘇聯的幾百萬所謂德意志人(Volkdeutsch )只要進入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境內,即可得到該國國籍。相反的是:德國境內的200 萬土耳其人和50萬庫爾德人就算是土生土長,也得不到德國國籍。最近,德國文豪格臘斯(GuentherGrass )和本國政府進行激烈的辯論,主題就是境內土耳其人的待遇問題。執政的基督教民主黨總書記也許自知理虧,竟然出言不遜,把二戰後德國最傑出的小說家、名聲超過1972年諾貝爾文學獎德國得主貝爾(HeinrichBoell)的國寶級人物格臘斯打為「不入流的低級知識分子」。格臘斯的回答也毫不客氣:德國人就是根深蒂固的種族主義者。

  不過,德國為了順利得到渴望已久的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常任席位,同時為了投合美國在中亞的地緣戰略,也許對土耳其人不得不作出讓步。有消息稱德國正考慮給境內土耳其人一種德土雙重國籍:一方面改善德國的人權形象,另一方面維持當事人與土耳其的法定關係,以備不時之需。

  綜觀以上數例,可見各國的國籍法、國籍政策取決於本國平時以至非常時期的國家利益,務求做到有理、有力、有節,根據國際法維護國家利益。換言之:要有利。雷鋒式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國籍政策,恐怕聞所未聞。反觀中國現行國籍法,毫無周旋餘地,於國家利益、人民福祉而言,殊非智者所取。

  要尋求解決辦法並不困難。目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區的執行狀況可作借鑒,甚至可以全盤移到中國大陸。原則與本文所描述的一樣,國籍身分應以出境與否為決定因素。目前香港特區的中國公民可以持有外國護照,可以作為旅行證件出入香港,唯一限制的是:在特區範圍之內如果要享受中國公民的權利,例如競選立法機關一切議席、人大代表、出任政府要職,必須放棄要求外國領事館保護的權利,換言之,具有外國國籍無妨,但在香港特區境內,必須完全以中國人姿態出現。這辦法完全可以通行全國。目前香港特區中國公民即使加入美國籍,照舊可以在特區居留工作,在美國出生小孩,雖具有美國國籍,依然是特區中國公民。同在九州,何分畛域?護照國籍,事屬「一國」,非關「兩制」,經人大批准的特區辦法沒有不通行全大陸之理,何況少數取巧分子在香港特區做中國公民,然後利用外國護照進入大陸內地之類的尷尬局面也可以就此杜絕。

  中國現行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重要起因是50年代印尼排華,中國又受到西方抵制圍堵,只好委曲求全。經過1965年的印尼大屠殺,政策已失去作用。以目前形勢看,現行政策實在沒有理由繼續下去。

  如上所述,抗戰期間,海外二十多萬華人歸國,肩負民族興亡的匹夫匹婦之責,殺身成仁者,從八路軍的李林到緬甸遠征軍中南洋女戰士,至少有4 萬多人。他們大多是在珍珠港事件之前,離開當時生活安逸、號稱固若金湯的英語國家和殖民地,告別親朋,回到其中許多人尚未見過的祖國,從軍抗戰。按現行規定,他們都只能算白求恩式的「國際友人」。如此何以向華僑英烈在天之靈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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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手口 發表於 2008-7-19 07:58 | 只看該作者
其事對那些加入外籍的中國人來說,對他們可以實行永久居留權政策啊!就是他可以在中國的土地上長期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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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bling 發表於 2008-7-28 18:01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Chinatown 於 2008-7-13 00:57 發表 [懷揣幾本護照的人: 雙重國籍是是非非 - 回國發展 -  backchina.com]  
上海的楊佳如果有加拿大護照, 甚至韓國護照,那結果就。。。。。。。。。。

如果中國承認雙重國籍的話,就算楊佳再有多少本外國護照,在中國境內他只被看作是中國公民。這才是雙重國籍的精髓。
歌林多前書11:6 『女人若不蒙著頭,就該剪了頭髮。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就該蒙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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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wolf007 發表於 2008-9-15 14:54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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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了 發表於 2008-10-17 06:42 | 只看該作者
楊佳是在上海殺了6人的北京人。不能說上海的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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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lishness 發表於 2008-10-19 11:32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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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LO 發表於 2009-7-20 17:46 | 只看該作者
小心被兩邊都當成間諜給抓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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