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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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仔細 看清楚 八福 ,研究傳的教與gorules 信的教是這樣的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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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w 發表於 2008-12-30 02:3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2006年03月18日難道他比我更有罪?(轉貼) 人本自以為義的反神心性,以自身的行為作評分,拒絕唯獨神有絕對資格,白白的宣告人稱義。人的角度以為一丁點兒的罪和大量的重罪有所分別,從神本角度都是得罪神的滔天絕罪,只是五步笑百步的驕傲自恃而已,二者並無分別。人只要真心真意謙卑承認自己的不配和無力自救,從心底裹由衷的願意從背向神的死路回頭過來,就可以被神接納寬恕。反對神有絕對資格宣告因信稱義,是把神不當作神,以為衪沒有看透人心的能力。



一、救恩是白白恩典


救恩若是臨到一個罪大惡極的人身上,對周遭的人會有極端的反應!一般人的心態是,要得到救恩,必須付上應有的代價,至少要積到某種標準的善功,才有資格得蒙恩寵。就像賭博的吃角子老虎一樣,只要你不斷地投入銅板,累積到某種因緣,你就會中獎。


因此,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這是文化的定律。若天下有提供可以白吃的午餐,就會讓整個社會,産生一種不可信的懷疑,甚至帶來批判!從世界文化的價值觀念來看,「白吃午餐」是在於一時的救濟,而不是永久。比如說救濟震災無家可歸或流浪漢,可以暫時得到溫飽和照顧。


但是,長期下來的免費,就會産生許多的副作用,特別是有些人會利用這種「白吃」,養成「懶惰」的習慣,甚至不需要勞苦、不需要付上代價,就可以得到這種享受免費的福利。在資本主義及現今的世代裏,「天下是有白吃的午餐,但卻沒有永久白吃的午餐」。永久的午餐,只在天上的樂園才有,在地上是不可能有的。


對整個宗教歷史來說,所謂救恩,皆逃脫不了「積功德」「行善事」的因果報。人若不付上應有的代價,是無法得到救恩。這亦就是爲何許多人對宗教的看法,常停留在「勸人行善」的觀念。然而,基督的福音,與其它的宗教相反,而且超越一切宗教哲學體系,所能規範的範圍。基督的福音宣告,人無法憑著自己的善行,得著神的喜悅和恩寵。


因爲,人的善行反映了人永遠達不到完全的地步。唯獨仰賴基督的救贖,才能得救!爲什麽會如此呢?原因是:耶穌基督的救恩,是用祂自己的苦難形成的,就是祂爲我們的罪釘在十字架上。這種替我們死的形式,承擔罪所帶來的詛咒、死亡和永遠的審判。也因而當這個救恩臨到相信的人身上時,就得著永存的生命;但對不信的人,就成爲滅亡的因素,他就必須進入永恆痛苦的命定。


所以,耶穌基督的救恩,帶到世界上,並不是帶來真正和平,而是帶來人間的分裂。爲什麽?因爲,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接受救恩,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被拯救,並不是每一個人都願意接受耶穌。當人拒絕相信耶穌時,就是拒絕了那永恆生命的源頭,就會産生神與人之間的決裂、人與人之間的決裂。


二、救恩是與神和解


若你家中有五口人,就會有三個跟兩個爭,兩個跟三個鬥;若你的家人,只有你們兩個兄弟姊妹信主,而另外三個兄弟姊妹不信主,就會産生分裂和鬥爭。因爲,價值觀不同,生活形態不同,著重的角度不同,就會産生衝突、溝通不良,彼此歧視、排斥、紛爭。


因此,耶穌說祂的救恩來到世上,不是帶來和平,而是帶來分裂!就像羊圈裏的羊,被分成山羊和綿羊!爲什麽我們不能和平?和平不是大的吃小的、強的吃弱的、多的吃少的,這種統一對方的和平。和平也不是你尊重你的、我尊重我的;我尊重你、你尊重我、大家彼此尊重;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這不是和平,這是各人偏行己路、各搞各的。


然而,和平是什麽?和平不是大家和和氣氣、平平等等的相處。若和平是指人與人的關係,那麽這「和平」不是聖經所說的和平。聖經所說的和平,不是指人與人之間的和平,而是「人與神」之間的和平;人必須先與神和平,才能使人與人和平。人若不能與神和解,人與人之間永遠活在掙扎分裂當中。


就好像你生命欠了這位掌管生命的神一樣,因著神是完全無缺,而我們在祂完全的生命裏,就被控告。因爲,我們並不完美,而且缺乏。而這個控告就會使我們的生命被拉到「公義的法庭」中受審判。除非,我們能盡所能,趁著生命還未終結,趁著我們還未走完人生的道路時,必須先與這位「完全」「真善美」的神和解,免得祂把我們交在大法官的主面前受審,致使交給那掌管黑暗死亡的天使,把我們關進永恆痛苦的深淵裡。


除非,我們繳清生命罰款的最後一分錢;除非,我們還清每一分罪債。一個生命破産的人,一個生命充滿負債的人,如何有能力積功德,賺取利潤、還清全部的債務,這是不可能的。就像臺灣的死刑犯陳進興一樣。


陳進興是綁架撕票臺灣名歌星白冰冰女兒的兇手,陳進興不只用非常慘忍的虐待苦打肉票,最後還撕票殺死她女兒。在陳進興逃亡期間,他又綁票殺害另外一對夫婦,並且連續強暴17位婦女。這種殺人強暴、綁架勒索的大罪人,就是判幾個死刑,也無法還清他生命中所有的罪債,就是把他的整個身體捐給每一個需要器官的人,也無法挽回補償那些被他殺害的人的生命,也無法撫平那些被強暴的婦女、及家屬們身心靈的傷害。


三、救恩是主替人死


像這樣罪大惡極的人,如何能被拯救呢?如今他已經被槍斃結案了。他能繳清生命中一切罪債嗎?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有人替這種人而死!替這種人還清一切的罪債!不然,永遠就活在黑暗恐懼痛苦的深淵中。


然而,這位能替他還清一生一世、永生永世罪惡的,在天下沒有一個人能做到!就是孔子這位中國聖人,也做不到!就是釋迦牟尼這位印度聖人,也做不到!因爲,他們也死在罪中,無法救人,死人是無法使死人復活的。


沒有一個人能代替另一個人死,因爲,全人類都死在罪中,亦犯了不可告人的罪。
我們不比陳進興好到那裏去,我們只不過比他更會扮演好人好事的角色,更會虛僞假冒,更會隱藏犯罪的動機,更會以無形的設計來殺人、來綁架、來撕票、來強暴人的身心靈。雖然,我們可能在意志上沒有行動,但是,我們在理性上曾經想動過,我們在情感上曾經心動過,只是在意志上,沒有付上行動罷了!就像我們對人生氣、對人怨恨、對人譭謗,只是沒有殺人罷了!


沒有一個人能逃避公義的上帝!我們不比陳進興更好,反而更壞!有一句話說:「黑道的人,他本來就黑了,沒有什麽好怕的。但是,自認爲白道的人,做了看不見的黑道行爲,這就更可怕了。因爲,那是掛羊頭賣狗肉,令你防不勝防。」


在公義的神面前,在祂的光中,我們無法隱藏那更邪惡、更詭詐的動機,罪惡可以使我們黑到無色,無恥的臉皮厚到無形,良心硬到無痛,說謊不心跳的地步。除非,上帝親自成爲人,替我們死!沒有一個人能替我們還清這數不清、還不完的罪債。


耶穌說:「你以爲那些被天災「西羅亞塔」倒塌所壓死的人,會比你們更有罪嗎?你以爲那些被人禍「彼拉多」所殺害那群敬虔的人,會比你們更有罪嗎?」耶穌說:「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要是不悔改,你們也要同樣死亡。」


今天,耶穌也要向我們說:「你以爲陳進興比你更壞嗎?你以爲陳進興比你更有罪嗎?」「我告訴你,不是的,除非你悔改,不然,你也會遭到同樣的結局。」


陳進興在被判死刑槍決前,他說他信主,他接受耶穌基督成爲他的救主,他說他認罪悔改!但是,許多人不信他的信仰告白,因爲,他轉變得太快了,就像快死的人,猛抓海中一塊浮木一樣。


四、救恩是因信稱義


陳進興的事件,許多人甚至非常地憤怒,他憑什麽資格得永生?耶穌的血能洗淨這麽大的罪嗎?他只要死前信主,悔改認罪就得永生,那公義在那裏?那裏有這麽便宜的事?這是不可能的!他們憤怒地大聲說:「陳進興!根本就沒有悔改!」「陳進興!只不過是繼續欺騙我們吧!」「陳進興!只不過是利用救恩,給自己成爲一個悲劇英雄,出出風頭罷了!」「陳進興!根本沒有權利、也不夠資格、更不可能真的會悔改!他只不過是作秀!」……。


當衆人的聲音不斷地在攻擊陳進興悔改的真實性時,連帶領他信主的牧師,都無法絕對宣判他是否真悔改。若耶穌在其中,耶穌一定又會向那些曾經想用石頭丟死那位淫婦的群衆一樣,對他們說:「你們當中誰沒犯過罪的,誰就先拿石頭打她」(約翰福音八章7節)。當耶穌基督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在祂身邊的強盜,若是陳進興,而陳進興若對耶穌說:「我是一個不配擁有永生的人,我是罪有應得的,連快死了,都那麽邪惡想得到救贖,若不是你開恩,我永遠也無法在重新做人,若你到了樂園,請你記念我!」


你認爲陳進興有沒有悔改呢?你認爲陳進興有沒有得著永生呢?若我們對自己靈魂最深處的罪惡,無法完全徹底地去正視面對它,而是如此用各種心機的指控陳進興的悔改是否真實,亦反射了我們內心中最詭詐的動機,連我們信耶穌的動機,每個人都值得去懷疑。


難道,我們信主比陳進興更不怕死、更不怕永刑、更不怕地獄,而且只因爲愛主的緣故,才信耶穌。那麽,我們比陳進興更虛僞、更可惡。就是一個快淹死的人,你丟一塊浮木給他,我們也當如此做的!就是他只相信浮木,總比相信自己好,不是嗎?


我們爲什麽要傳福音?就是因爲上帝是徹底公義的神,因此,沒有一個人能得救;就是因爲上帝是徹底慈愛的神,因此,只要相信就必然得救!福音就是上帝的大能,要拯救一切信的人(羅馬書一章16節)。福音不是拯救自以爲是的人!福音不是爲那些自以爲義的人而傳講的!福音是爲那些願意「相信耶穌」的人所預備的!只有「相信」,我們才能與神和好。


沒有一個人能憑著自己的好行爲得救!連「相信耶穌」「悔改認罪」這種好行爲,都不是我們能誇口的功德功跡。若不是神的憐憫,若不是神的恩典,若不是神主動的開恩,替我們死,替我經歷苦難的洗禮,沒有一個人能來到神面前。得著這永存的生命,連我們的「悔改」,都是出於神的恩典,連我們的「相信」,都是出於神的恩典,我們沒有權利和資格來懷疑陳進興,就像我們沒有權利來懷疑,神在我們這群罪人身上的作爲。


五、救恩是此時此刻


誰能看透人心呢?除了神以外,沒有人有資格論斷人!我們皆憑著白白的恩典與神建立關係,是神在算我們的總帳,是神在還永死的罪債,沒有一個人能算另一個人的帳,我們都是欠帳的人、虧欠神恩的人,沒有一個人比另一個人更清高、更良善,亦沒有一個
人比另一個人更卑賤、更不配得。只有神看人的內心。


當人人皆看外表時,誰能洞察人心?誰能洞察那詭詐邪惡的心呢?除了神,沒有人能對另一個外表「悔改」信主受洗的弟兄、臨死刑前悔改的弟兄定罪,亦沒有人有資格對這位臨死前,將身體全部器官捐出來的弟兄定罪。我們跟陳進興一樣,無法償還一生一世、永生永世的罰款。除了神的愛,除了神的恩,除了神的義,沒有一個人能自稱自己有愛、有恩、有義。


只有耶穌基督在我們還做罪人的時候,祂就爲我們而死,這就顯出主是何等有愛有恩有義。今天,陳進興這樣的大罪人,主耶穌都能替他死,何況是我們?你願意來到神面前,接受這位爲你而死、爲你釘在十字架上、爲你死而復活的耶穌基督,祂犧牲的愛,現在要臨到你、充滿你。你願意來到祂面前接受祂的救恩嗎?你願意爲主傳這恩典的福音,是世上唯一的好消息嗎?傳一個任何人皆可被救的福音嗎?


耶穌說:「你看見西邊有雲彩出現,你們說快下雨了,僞善的人哪!你們很會觀察天地的顔色,爲什麽不會洞察這個時代呢?」當臺灣最大的天災「地震」死亡臨到時,當臺灣最大的人禍「陳進興」認罪悔改時,呈現在這時代的眼前,難道我們無法洞察神的心意嗎?我們難道比他們更好嗎?我們難道比他們更無罪嗎?


耶穌告訴我們:除非我們悔改!不然,也會遭到同樣的結局,同樣的死亡!神借著(哥林多後書六章1-2節)告訴我們:「我們是上帝的同工,既然已經接受了上帝的恩典,我們不可使恩典落空。因爲,上帝說:在接納的時候,我垂聽你,在拯救的日子,我幫助你,聽啊!現在就是接納上帝恩惠的時刻!今天就是上帝拯救的日子。」


有那一位!如今我奉主的名對你們說,神要再次地邀請你,聖靈現在要感動你、帶領你,接受這恩典,你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基督這樣拯救的恩典嗎?現在就是時刻!有那一位你願一生一世傳揚這福音?請你現在就打開心門,邀請祂進入你心中,再次宣告你願意!我爲你禱告!讓基督的靈住在你心靈裏,成爲永生的印記!


(orange)

[ 本帖最後由 sumw 於 2008-12-30 02: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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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0 02:53 | 只看該作者
September 17
陳進興殺人,死前信主上天堂?被強暴殺害的護士未信主下地獄嗎?
                  一般  基督徒  對此的回答是肯定的,

                       但我當然是不茍同的,
之前我問了一個朋友,我很認同他的說法,如下:

邁向卓越:
任何有一點公道之心的人、對於這樣的教義都不能苟同。惟獨有兩種人會覺得理所當然──〝自以為〞已經得救的人,以及被教義〝洗腦〞的人。前一種人自私自利,別人的死活與他何干?何況這只是一種〝說說〞而已、也不一定是真的,重要的是教會人數增加、收入增加。(連他自己也不信,其實他心中沒有神。)後一種人因為在教會待久了,牧師都這麼說、他給我們看的聖經也是這麼寫 ,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為了要拯救親朋好友的靈魂免下陰間 從此竭心盡力的傳福音。
後一種人是無知,只看牧師指給他們看的經文。當然是這麼寫的才會指給他們看了。其他百分之九十九的經文都不是這麼寫,他們根本不知道。但是當你帶著〝主觀〞觀念的眼光去讀聖經時、許多與此觀念衝突的經文都被合理化了,更何況如果不當牧師傳道人、誰會認真去讀聖經呢?而能夠當牧師傳道人的,當然是觀念一致,否則、誰給你按立當牧師啊?
前一種人則是心中沒有良善。虛假詭詐、卻假冒為善說是為了搶救靈魂、為神作工,結果就得出上面所問的這種結論──只要〝信耶穌〞(信耶穌是救主) ,陳進興也能上天堂;只要沒〝信耶穌〞,為愛捨己的吳鳳也要下地獄,何況只是個〝被姦殺〞的護士?
我的意思是、基督教因為〝種種原因〞曲解了聖經的意思、傳錯了上帝的福音!耶穌來是要呼召一群人做長子的榜樣、將來管理新天新地。使所有的人都在彼此相愛的天地中安享幸福和樂的日子、直到永遠。沒有來〝信耶穌〞的人,上帝將照他們各人的行為善惡來報應他們。
所以、無論是否〝信耶穌〞、上帝都要按著人的行為來報應各人,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耶穌來是要釋放、拯救那些無知的人(我曾是其中之一)以及被罪惡綑綁的人,使他們悔改、自由、得生命、當長子;使那些自私自利、虛假、詭詐的人現出原形,因為他們可能一輩子躲在假善的面具後面、殺人只憑一張嘴。耶穌卻說要憑他們口中的話來定他的罪,使那些惡人無所遁形。方法就是用一些含意不清的經文使他們斷章取義,好篩掉他們。
所以、得救有三種層次──1. 活著悔改的人不會下陰間,是住在樂園享受安息,等候新天新地(得永生)。2. 死後下陰間才悔改的人,等到審判時能脫離陰間住在新天新地(得永生)。3. 為愛捨己的人在樂園之後能住在神的國裡(天堂),其中有明白上帝律法的能做長子管理新天新地。前提是──離惡行善。至於惡人──死後下陰間、審判後入火湖。因為良心喪盡、不能悔改了。
聖經舊約殺人罪分為──故意殺人,以及誤失殺人。後者有逃城可以躲避追殺,故意殺人的就是躲到逃城、也要被帶出來治死。陳進興若有良心、拿錢之前就殺了白曉燕良心何在?殺替他整容的護士前還要姦污她、良心有作用嗎?聖經說惡人良心喪盡、是無法悔改的。信耶穌得永生、信佛卻要下地獄,只憑一張嘴、說、我〝當然〞要信耶穌、就成了基督教的活廣告,基督徒沒一個敢說不原諒,這種交易誰不做?如果他誠實悔改,恐怕他會說、〝就是下地獄也應該〞吧?我〝不敢〞說他的悔改是假的。如果是真的、他必住在樂園。如果只是交易,他必下陰間、必入火湖。至於白曉燕或那護士、只要有公道的心,也必住在樂園、也必得永生。我所寫的都是聖經說的,要經文儘管找我要。只是陳進興是否能悔改,只有上帝才知道!

我乾脆現在就補上。(箴12 : 28)(箴10 : 2)(箴12 : 4) (箴10 : 12)(詩37 : 27~28) . . . .(約8 : 51)(11 : 25~26)(太19 : 16~21)(約一4 : 7~8)(約三11)(羅2 : 6~15)(25~29)(彼前3 : 18~20)(4 : 3~6)(啟20 : 11~15)(詩9 : 16~18)(24 : 1~6)(申32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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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 發表於 2008-12-30 03:13 | 只看該作者
你的教主雪峰(也許就是你本人吧)近況如何?好像去賣人壽保險了吧?《生命禪院》似乎已經煙消雲散了。你的信仰呢?主教大人的教在哪裡?你敢把你的教拿到這裡示眾嗎?好好想想吧。苦海無邊,回頭是岸。
藍天, 白雲, 海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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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man 發表於 2008-12-30 04:25 | 只看該作者
可怕的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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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2-30 07:24 | 只看該作者
「陳進興殺人,死前信主上天堂,被強暴殺害的護士未信主下地獄。」

有誰能解釋一下這個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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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0 07:42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5樓 james2000 的帖子

你真要 請  基督徒  研究 與 gorules  解釋一下這個論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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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0 08:29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gorules 於 2008-12-29 23:28 發表 [立此存照:基們(gorules)的邏輯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是耶穌的門徒,就要常常遵守耶穌的道。
如果不常常遵守耶穌的道,耶穌就不認他,他就不是耶穌的門徒,他就不能得救。
所以,不單是經常殺人的,還有經常撒謊的,經常姦淫的等等都不是耶穌的門徒。
如果偶爾犯了錯誤,然後真心悔改,我想耶穌還會給他機會。 ...

你信的教會牧師 與 你 gorules 想耶穌還會給 陳進興 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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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2-30 09:4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7樓 sumw 的帖子

當然給機會!只要不「經常」殺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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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2-30 09:47 | 只看該作者
更正以上的話,陳進興殺人的間隔太短了些,如果殺人間隔的時間長一點的話,或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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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0 11:16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james2000 於 2008-12-30 09:47 發表 [大家仔細 看清楚 八福 ,研究傳的教與gorules 信的教是這樣的教,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更正以上的話,陳進興殺人的間隔太短了些,如果殺人間隔的時間長一點的話,或許可以。

不知道 他們 眾多基督徒 為何 都  各講各的 !
連 神學院 畢業的 牧師們 也這樣!  那 聖靈 降那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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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0 11:16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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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燙手的山芋還是我來啃吧。惹了眾怒,我一個人擔。不過說的都是心裡話。

當然這類事情總的原則是:我不是神,我只能看到一個人一生里的幾件事情,就這幾件事情,也還是只能看到表面而已,所以人總不可能像神那樣審判別人一生的事迹和最深的內心。

具體到陳,和護士,我是這麼想的:如果將來在大審判的時候,陳通過了,那肯定是他真悔改認罪的結果;如果將來在大審判的時候,那個護士沒通過,那肯定不是因為被陳侵害的這件事。

其他的話基本就沒有了。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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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2000 發表於 2008-12-30 12:53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八福 於 2008-12-30 11:16 發表 [大家仔細 看清楚 八福 ,研究傳的教與gorules 信的教是這樣的教,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陳通過了,那肯定是他真悔改認罪的結果;如果將來在大審判的時候,那個護士沒通過,那肯定不是因為被陳侵害的這件事。
...


大家善意地討論,不必弄得火藥味很濃,我很欣賞你的雅量。

「那個護士沒通過,那肯定不是因為被陳侵害的這件事。」以行為來衡量,那護士無論如何要比殺人犯陳要好得多,但沒通過的話,一定是沒有「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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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0 23:24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2樓 james2000 的帖子

人通不過神的審判,是因為自己的 行為

信,是在 「通不過」 這種情況下求赦免的方式。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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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0 23:47 | 只看該作者
原帖由 sumw 於 2008-12-30 02:53 發表 [大家仔細 看清楚 八福 ,研究傳的教與gorules 信的教是這樣的教,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September 17
陳進興殺人,死前信主上天堂?被強暴殺害的護士未信主下地獄嗎?
                  一般  基督徒  對此的回答是肯定的,

                       但我當然是不茍同的,
至於白曉燕或那護士、只要有公道的心,也必住在樂園、也必得永生。我所寫的都是聖經說的,要經文儘管找我要。...


這指明不入基督教的人, 只要有公道的心,也必住在樂園!  個個牧師都如此聲明, 就沒這麼多人去反基了
不過, 這位信仰者的 大膽公道 言論 一定會氣死  大S, 研究 與 追版,十一奉獻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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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1 00:08 |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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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乾脆現在就補上。(箴12 : 28)(箴10 : 2) (箴12 : 4)  (箴10 : 12)(詩37 : 27~28) . . . .(約8 : 51)(11 : 25~26)(太19 : 16~21)(約一4 : 7~8)(約三11)(羅2 : 6~15)(25~29)(彼前3 : 18~20)(4 : 3~6)(啟20 : 11~15)(詩9 : 16~18)(24 : 1~6)(申32 : 3~5).


查經開始了。慢慢來,先問一下這句,熱熱身:

箴 12:4           才德的婦人,是丈夫的冠冕;貽羞的婦人,如同朽爛在她丈夫的骨中。


這句和主題有什麼關係啊?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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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1 00:11 | 只看該作者

隨便再挑一節繼續查:

詩 9:16         耶和華已將自己顯明了,他已施行審判;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纏住了。(或作「他叫惡人被自己手所作的累住了」)。(細拉)
詩 9:17         惡人,就是忘記 神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
詩 9:18         窮乏人必不永久被忘,困苦人的指望,必不永遠落空。

您在沙發里說「很認同這位朋友的說法」,他拿出來支持自己論點的這段經文您又怎麼看?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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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1 00:15 | 只看該作者

再來一節

可別埋怨我啊,這都是從您老 」很認同「 的文章里查出來的。

詩 37:28           因為耶和華喜愛公平,不撇棄他的聖民,他們永蒙保佑;但惡人的後裔必被剪除。


這句呢?您怎麼看法?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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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1 00:26 | 只看該作者

接著來

申32:3           我要宣告耶和華的名;你們要將大德歸與我們的上帝。
申32:4         他是磐石,他的作為完全;他所行的無不公平,是誠實無偽的上帝,又公義,又正直。
申32:5         這乖僻彎曲的世代 向他行事邪僻;有這弊病就不是他的兒女。


我累了,貼完這貼就收手休息去。您先慢慢看著。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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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sumw 發表於 2008-12-31 03:55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8樓 八福 的帖子

你真是100%信服那本聖經嗎?
那隻管100%  去信吧!

其實 你與很多教友 尤其 象那位小財主, 未100% 守  耶 穌 教訓,
19:16    有 一 個 人 來 見 耶 穌 說 , 夫 子 , ( 有 古 卷 作 良 善 的 夫 子 ) 我 該 作 什 么 善 事 , 才 能 得 永 生 。  
19:17    耶 穌 對 他 說 , 你 為 什 么 以 善 事 問 我 呢 ? 只 有 一 位 是 善 的 , ( 有 古 卷 作 你 為 什 么 稱 我 是 良 善 的 , 除 了 神 以 外 , 沒 有 一 個 良 善 的 ) 你 若 要 進 入 永 生 , 就 當 遵 守 誡 命 。  
19:18    他 說 , 什 么 誡 命 。 耶 穌 說 , 就 是 不 可 殺 人 , 不 可 奸 淫 , 不 可 偷 盜 , 不 可 作 假 見 證 ,  
19:19    當 孝 敬 父 母 。 又 當 愛 人 如 己 。  
19:20    那 少 年 人 說 , 這 一 切 我 都 遵 守 了 。 還 缺 少 什 么 呢 ?  
19:21    耶 穌 說 , 你 若 願 意 作 完 全 人 , 可 去 變 賣 你 所 有 的 , 分 給 窮 人 , 就 必 有 財 寶 在 天 上 , 你 還 要 來 跟 從 我 。  
19:22    那 少 年 人 聽 見 這 話 , 就 憂 憂 愁 愁 地 走 了 。 因 為 他 的 產 業 很 多 。  
19:23    耶 穌 對 門 徒 說 , 我 實 在 告 訴 你 們 , 財 主 進 天 國 是 難 的 。  
19:24    我 又 告 訴 你 們 , 駱 駝 穿 過 針 的 眼 , 比 財 主 進 神 的 國 還 容 易 呢 。  
19:25    門 徒 聽 見 這 話 , 就 希 奇 得 很 , 說 , 這 樣 誰 能 得 救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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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福 發表於 2008-12-31 03:57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9樓 sumw 的帖子

你引的這段經文我讀過很多遍,深有體會。

每次重溫,都更加深我的觀念:我不可能憑自己的行為得救。
青草地,溪水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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