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海峽時報》12月18日報道】題:宗教自由是自信的表現
現年30歲的劉女士說,她現在在飯店用餐前做禱告時比以前感覺輕鬆多了。這不僅是由於政府已經放鬆了對宗教的約束,而且是因為人們對宗教活動的寬容度比以前增加了。
北京的劉女士說:「幾年前,我會擔心別人如何看我。但現在,是的,人們會有好奇,但不會有意見。」
的確,實行改革開放30年來,中國社會經歷了巨大變化,信奉宗教者的隊伍也日益龐大。
去年的一項政府調查顯示,中國有3億人信奉宗教,比政府估計的1億人高得多。
在1978年鄧小平提出經濟改革之後,中國政府開始放鬆對包括宗教在內的社會生活多個方面的控制,旨在推動改革。1982年,中國通過了一項關於宗教自由的法令,承認宗教將長期存在,直到最終消亡。賦予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是,熱愛國家、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並遵守社會主義法律。
觀察人士認為,中國政府決定給予人民更多宗教自由,這既是政府自信心增長的結果,也是為了順應社會對宗教活動空間的要求。
當然,30年的改革也使中國社會經歷了偉大的變革。改革提高了社會和地理流動性。改革使人們現在有更多的自由去選擇在哪裡生活和工作,以及希望與什麼人交往。但伴隨這種自由而來的還有不安全感,因為國家已經不再照顧一個人的生老病死。
分析人士對於中國宗教發展大多表示樂觀,因為中國政府認為這有利於維持社會穩定。中國政府支持中國的文化傳統和本土及本土化的宗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