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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一部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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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晚 發表於 2010-5-21 00: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書籍的目的與用途無外乎交流與認知,我們是通過書籍(或文字)來了解更多的事物,來與遠近的人們交通,《聖經》也不例外。既然有一位神造了生生不息的宇宙萬物,循環四季,(如您相信進化論,爆炸論,我們只能另外談創造論的真實)又照他(們)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了這世界的最高生命----人類,他就渴望與人有交流,向人顯示他的心意,得到人的認知、彰顯、匹配和敬畏,如同人類本能中因想念我們的源頭而產生敬拜一樣,神要向人顯明他的心意時是通過這封長信,他從未放棄自己所造的人類,他始終盼望得著人。

所以《聖經》首先是神寫給人類的文字,目的是讓所有人都有機會認識他,了解他。也是基於這個目的,《聖經》是一部異常浩瀚的讀物,從剛識字的孩童到博學貫通的學者都可以從中得著滋養,也同時會發現諸多不解和謎團。因為《聖經》是神的話,它平實淺顯,為著作我們隨時的幫助;它又是隱藏深奧的,不在乎知識的多寡,惟有在聖靈親自的啟示下,以誠實敬畏的心才能渴望讀懂。願意尋求他的人,他肯光照他們,讓他明白;拒絕相信的人,從這本書找到無據的傳說,始終無法看見其中的寶貴信息。這是此書無比奇妙之處。

《聖經》是廉價的,花不多的錢就能買回,更有白白贈送的;《聖經》又是最昂貴的,讀它的人需要謙卑下來,誠實地面對它,這就是要我們以全人為代價,不只是錢的問題。只花錢來學習研究此書的人,無論出於好奇,還是意在觀賞,都無法知道它的貴重,明了它成書的意義,這也是神對人硬心的任憑。這書是封閉的,神從不缺乏讀者;神也從不需要釋讀者。有人說我們是生在文化里,死在傳統中,不錯,我們以歷史和文化的眼光無法真正看出《聖經》的恆久價值,唯有摒棄驕傲,掙脫傳統,跨越文化,誠實尋求的人能夠也是配讀《聖經》。

《聖經》歷經多少年寫成,著書者是多少位,他們的身份地域如何差異,書中主題如何連貫統一,預言如何在當事者完全不知的前提下呼應實現,以及《聖經》成書後的幾千年屢禁屢毀,如今依舊蓬勃暢銷----幾乎是一部龐雜的教會史,人類的信仰史。先查考前面所列各點甚至更多而後再來讀《聖經》是不明智的做法,恐怕如此讀也會不解,不明。真正想讀懂這部書的人,只有一個辦法,誠實去讀,呼求禱告,讓本書作者親自指點你明白。

世上恐怕沒有任何一部書如《聖經》有這許多的介紹,解釋,抨擊,膜拜,求證以及爭論。但「耶和華坐著為王」,他所要寫的已經寫了,不加添,不刪減;他所要解釋的也已經在這部書里解釋了,此外別無權威解釋他的話;他所要告訴他孩子們的他也已經不厭其煩地象一個父親那樣告訴了。「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但願我們不做「看是看見,卻看不透,聽是聽見,卻不領悟」的人。

如果我們把《聖經》當作猶太人的文學歷史民間傳說,就我們完全錯估了這部書的價值。如前所言,神要向人有所表露,神就為此做了大量的鋪墊和準備,這可以說恰是猶太人的整部歷史,而絕非猶太歷史造就了一方信仰,這當然是別話。今天,我們有幸讀到高天之上送來的一封有關我們生死存亡的書信,我們當採取什麼態度呢?有哪一頁我們該讓它輕易過去呢? 這值得我們深思。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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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leTree 發表於 2010-5-21 01:07 | 只看該作者
謝謝姊妹的轉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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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21 05:31 | 只看該作者
回復 1# 小晚
神只要把他想讓人知道的放到人心裡不就成了?人不發明紙筆,神為何不寫在大地地石上.還要靠人的嘴把,人傳來傳去,一定出錯.這是定律.什麼不加添,不刪減,看看保羅的經上說和經上記,變得多了.我的和合本就有了錯.還是牧師給的,拿我開心?神也是的,要作什麼王,現在人都不要作王,要作主席,作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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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5-21 14:30
奇書,奇書奇書奇書奇書奇書奇了怪的書奇書奇書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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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0-5-22 01:38
回復 4# Guest from 217.41.20.x

繞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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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往加國 發表於 2010-5-22 01:42 | 只看該作者
不好意思,沒有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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拎不清 發表於 2010-5-22 14:20 | 只看該作者
現在有一種傾向,爭著把神說得越來越神,說得越神才是真神.這種幫忙者忘了這是犯罪,為什麼不在說神這個字時就打住,問問自已配說嗎,萬一錯了神能赦免嗎?神需要我說嗎?信神的反倒不如不信神的孔子.神成了一塊磚,扔過來,擲過去.把對方擊中了,開心呀.被擊中恨得咬牙.都想蓋過神,不信的無可非與,信的也感到不幫神不行.這是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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