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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ervant 於 2008-12-9 21:39 發表 [以經識教,因信可以殺人 - 信仰天地 - backchina.com]
蚊子,既然你喜歡這一段經文,我就請你認真的讀一下,然後,思考一個問題,好嗎?
這段經文,能夠看出許多不同的信息,一個主要的信息,就是,亞伯拉罕,是信心之父。那麽,從那裡看出來呢?
請看經文:
...
這段聖經可以看出許多事情.
1. 古時候,中東宗教,人祭是十分普遍的. 殺人祭神讓神高興大家都不奇怪,也沒有
認為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2. 故事中當神讓亞伯拉罕殺自己的兒子敬耶和華時,亞伯拉罕即沒有表示悲殤,也沒
有表示反抗.這裡說明了聖經中描述的基督徒偶像在耶和華面前沒有基本的人性,連
人基本的喜怒哀樂的沒有了.這樣的人基本不屬於活人了. 連禽獸連不如,整個是一
個行屍走肉(VANPIRE),虎不食子.
3. 故事中亞伯拉罕沒有對兒子的任何愛,只有對耶和華的敬畏和恐懼.(伴君如伴虎
,伴耶和華神如伴惡魔.
4. 紅字部分輕描淡寫,在殺死自己的兒子前去見耶和華,並沒有祈禱耶和華饒了他兒
子的任何心思,也沒有表示耶和華一定會饒他兒子的任何信念.這是最可惡的地方.他
完全沒有對兒子的任何感情,對兒子連對陌生人的同情都沒有.
5. 這種喪失人性的基督徒和對兒子(自己最親近的家人)的漠視和對神的服從,畏懼
貫穿了整本聖經.其中有老七常說的經文"不恨自己的家人,就不能愛神......."
6. 這是教會最愛的一段經典聖經經文. 說明教會對自己的信徒的要求就是放棄人性
,放棄對自己家人,對人類的愛,一心維持教會利益.
"(創)22:1 這些事以後,神要試驗亞伯拉罕,就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
22:2 神說,你帶著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你所愛的以撒,往摩利亞地去,在我所要指示你的山上,把他獻為燔祭。
22:3 亞伯拉罕清早起來,備上驢,帶著兩個僕人和他兒子以撒,也劈好了燔祭的柴,就起身往神所指示他的地方去了。
22:4 到了第三日,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
22:5 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說,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就回到你們這裡來。
22:6 亞伯拉罕把燔祭的柴放在他兒子以撒身上,自己手裡拿著火與刀。於是二人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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