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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資訊] 「重新打開」動議(Motion to Reopen)的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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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wbw 發表於 2008-12-2 09:32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第九巡迴法院近日裁定即使移民局反對,移民局上訴委員會也可以批准因調整身份而提出的動議(Motion to Reopen)。聯邦法院的裁定指出,上訴委員會(BIA)可以考慮移民局的反對意見,但不能僅僅因移民局的反對而拒絕批准重新打開案件,以便申請人可以調整身份(AOS)。第九巡迴法院的此項判決與第二和第六巡迴法院的意見一致,但與第三巡迴法院的立場相左。

有相當多的案件在進入聯邦上訴法院申訴程序后,申請人有了調整身份的可能。但在此時申請人必須要求BIA批准重新打開案件。如果案件不能重新打開,則申請人無法調整身份。第九、第二和第六聯邦巡迴法院的判決無疑對這些申請人有極大的幫助。

重新打開動議的成功與否關係到申請人能否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申請人只能提出一次,故需要慎用!

本欄目提供的資訊僅限讀者參考,不構成法律諮詢或律師客戶關係。讀者應就其個案情形向移民律師諮詢。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

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1993年成立,總部設在加州舊金山(San Francisco);在費利蒙(Fremont),離近矽谷,設有分辦公室。我們提供全面的美國移民法律服務,代理的客戶遍布全世界及全美各州。鮑夫曼和王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服務範圍包括投資移民(EB5),傑出教授或研究員及特殊人才移民(EB1),國家利益豁免移民 (NIW),跨國公司經理/主管工作簽證(L-1)及移民, 工作簽證(E、H-1B、P、O、TN等) , 職業移民勞工紙 (PERM), 綠卡申請,政治庇護, 遞解出境,移民申請上訴, 聯邦法庭訴訟,和 欺詐豁免拒簽 等移民事務。我們的合伙人律師有逾二十年的執業經驗,兢兢業業,盡職盡責,成功幫助EB5投資者、博士或博士后研究員、體育傑出人才、藝術專才、公司高管等各行各業的客人辦理美國移民。我們擅長複雜的移民案件,擁有多年移民法庭或聯邦法庭的訴訟記錄。請登陸網站 www.lawbw.com ,我們會發布成功案例,最新移民數據,移民法改革等資訊,竭誠幫助您達成移民美國的夢想。如需諮詢,請發郵件至 justin@lawb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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