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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妻改口海外資金是政治獻金 台媒稱其難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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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 發表於 2008-11-17 01: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 2008年11月15日19:30:3(京港台時間) --多維新聞網  

來源:中新網


    香港《文匯報》綜合報道:台灣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及「機要費案」,15日就訊吳淑珍及陳幸妤,並未聲押兩人。扁家律師李勝雄轉述吳淑珍的話說,海外資金是「選舉政治獻金」,由友人蔡銘哲經手,她與扁均不知情,並憤怒地表示,若蔡銘哲從中拿錢,「我要殺了他」。


    報道稱,特偵組是15日上午10時在台北寶徠豪宅扁家就訊吳淑珍。特偵組出動3位檢察官、2名法警、4位檢查事務官,除了醫護人員隨時待命之外,還出動攝影器材全程搜證。而因為考慮吳淑珍的身體狀況,特偵組約花費兩小時訊問她,允許由陳幸妤和律師李勝雄陪同,並曾讓吳淑珍休息數次。隨後約花1小時就訊日前請假未出庭的陳幸妤。特偵組人員於下午1時45分離開扁家。

    稱海外資金是政治捐獻

    扁家律師李勝雄事後表示,吳淑珍每天早上及下午都會昏倒,他到扁家時,吳淑珍剛好昏倒后蘇醒,隨後全程吊著點滴、強打精神回答檢察官的問題。

    李勝雄說,吳淑珍在偵訊時表示,她在選舉前後所收到的錢均為政治獻金,匯到以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及哥哥吳景茂等親人名義所開設的賬戶中。至於以其它人名義所開設的賬戶,她均不知情。吳淑珍強調,自己不是公務員,不可能幹預公事,要求檢察官安排與指控她的人(蔡銘哲等人)對質。

    李勝雄表示,蔡銘哲是一個關鍵人物,經手多數款項,現在已被檢方列為污點證人,吳淑珍從未要求蔡銘哲做什麼事,但後來都推到她身上。

   指獻金全由蔡銘哲經手

    李勝雄轉述吳淑珍的話指出,選舉的時候需要政治獻金,這些錢在選舉前後先匯到蔡銘哲賬戶,吳淑珍並不清楚內容,只聽說有人分別捐款4億元(新台幣,下同)及1億元(力麒建設),但實際上只收到2億元及9千萬元。

    李勝雄說,檢方提到,這4億元及1億元的政治獻金,沒有匯到扁家的部分都以現金領出,蔡銘哲也拿4億元中的1億元與家人瓜分,吳淑珍對此均不知情。蔡銘哲後來向吳淑珍提到有2億元匯入賬戶,由於當時選舉已經結束,吳淑珍要求將這2億元的政治獻金匯到吳景茂賬戶,但不清楚有經過其它人的賬戶等過程。


    至於吳淑珍是否知情台泥董事長辜成允為4億元的匯款人?李勝雄指出,吳淑珍當時並不曉得,直到案件爆發后才知情,陳水扁也不知道。

    李勝雄說,吳淑珍提到海外的7億元並不是給兒子陳致中、媳婦黃睿靚等人,而是要等陳水扁卸任后,作公共事務使用。

    不滿蔡亂說話中飽私囊

    李勝雄表示,因為蔡銘哲暗中拿錢,吳淑珍還感嘆「真的只有上帝可以相信」。

    李勝雄還表示,吳淑珍並未授權蔡銘哲幫她處理政治獻金或募款,也沒有請蔡銘哲擔任行政助理。在競選期間,蔡曾向吳淑珍介紹一些「挺扁」的朋友。有一些捐款,吳淑珍只是聽蔡銘哲說,但錢都是先進蔡口袋。吳淑珍表示,她當時不清楚到底是哪些人要捐款,而她也沒逐一告訴陳水扁,直至此案爆發,陳水扁才知道此事。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蔡銘哲「在外面亂講話」、「自己還拿了錢」感到非常生氣,並提到「如果知道蔡銘哲跟別人拿錢,我會殺了他」。

    聯合報:改口政治獻金 扁就能脫身?

    扁家海外密帳巨款從何而來?這是各界一直最關注的問題。台灣《聯合報》的分析文章稱,陳水扁、吳淑珍先說是「選舉結餘款」,再把企業尋求標案、紓困給付的「傭金」說是「政治獻金」,這些辯詞不出特偵組分析範圍;只是當付錢的時間與相關案件接近,事證已屬可疑,加上相關證人指是受第一家庭「指示」,若再有具體公文輔證,扁家難逃貪污罪責。


    文章指出,陳水扁八月十三日還否認有海外資金,次日突然坦承,但辯稱是選舉結餘款,且錢都是吳淑珍在處理,他不知情。對照後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坦承,早在九十五年底,澤西島通報吳景茂、吳淑珍海外賬戶不久,他即已呈報扁此情資,陳水扁今年初才知情的說法,已難以服人。

    洗錢疑案爆發后,扁家人異口同聲,將海外賬戶資金來源全說是選舉結舉款,卻無法解釋,為何2004年三月「大選」后,仍有資金持續從其它企業匯入扁家賬戶。

    「選舉結餘款」說詞禁不起檢驗后,面對企業匯給扁家的金錢,陳水扁與吳淑珍最近改口強調是「政治獻金」;扁、珍的抗辯,完全不出法界人士預料,也不令特偵組意外。

    只是,阿扁連任「總統」后,為何還需要收受政治獻金?為何力麒建設匯款進入扁家賬戶的時間,與取得南港展覽館案的時間如此接近?為何包括余政憲、郭銓慶、蔡銘哲的說詞都一致對扁家不利?余政憲自己未拿到好處,若非吳淑珍指示,為何甘冒泄漏評委名單之責?

    龍潭購地案,辜家匯款與政府決策時間同樣接近,相關人士的說詞也對扁家不利,加上「國科會」等單位白紙黑字的公文、簽呈,同樣會讓扁家窮於應付。

    當時身為「總統」的陳水扁,可以推說相關決策都是行政部門依法所為,珍也可說她不是公務員,無權指揮官員辦事;但若部屬都認了受「夫人」指示,恐怕不是一句「政治獻金」和「與我無關」可以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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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滿蔡亂說話中飽私囊

    李勝雄表示,因為蔡銘哲暗中拿錢,吳淑珍還感嘆「真的只有上帝可以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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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勝雄說,吳淑珍對蔡銘哲「在外面亂講話」、「自己還拿了錢」感到非常生氣,並提到「如果知道蔡銘哲跟別人拿錢,我會殺了他」。

    聯合報:改口政治獻金 扁就能脫身?

    扁家海外密帳巨款從何而來?這是各界一直最關注的問題。台灣《聯合報》的分析文章稱,陳水扁、吳淑珍先說是「選舉結餘款」,再把企業尋求標案、紓困給付的「傭金」說是「政治獻金」,這些辯詞不出特偵組分析範圍;只是當付錢的時間與相關案件接近,事證已屬可疑,加上相關證人指是受第一家庭「指示」,若再有具體公文輔證,扁家難逃貪污罪責。


    文章指出,陳水扁八月十三日還否認有海外資金,次日突然坦承,但辯稱是選舉結餘款,且錢都是吳淑珍在處理,他不知情。對照後來調查局前局長葉盛茂坦承,早在九十五年底,澤西島通報吳景茂、吳淑珍海外賬戶不久,他即已呈報扁此情資,陳水扁今年初才知情的說法,已難以服人。

    洗錢疑案爆發后,扁家人異口同聲,將海外賬戶資金來源全說是選舉結舉款,卻無法解釋,為何2004年三月「大選」后,仍有資金持續從其它企業匯入扁家賬戶。

    「選舉結餘款」說詞禁不起檢驗后,面對企業匯給扁家的金錢,陳水扁與吳淑珍最近改口強調是「政治獻金」;扁、珍的抗辯,完全不出法界人士預料,也不令特偵組意外。

    只是,阿扁連任「總統」后,為何還需要收受政治獻金?為何力麒建設匯款進入扁家賬戶的時間,與取得南港展覽館案的時間如此接近?為何包括余政憲、郭銓慶、蔡銘哲的說詞都一致對扁家不利?余政憲自己未拿到好處,若非吳淑珍指示,為何甘冒泄漏評委名單之責?

    龍潭購地案,辜家匯款與政府決策時間同樣接近,相關人士的說詞也對扁家不利,加上「國科會」等單位白紙黑字的公文、簽呈,同樣會讓扁家窮於應付。

    當時身為「總統」的陳水扁,可以推說相關決策都是行政部門依法所為,珍也可說她不是公務員,無權指揮官員辦事;但若部屬都認了受「夫人」指示,恐怕不是一句「政治獻金」和「與我無關」可以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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